精神文明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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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1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1

精神文件建设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古丽达娜成员:巴合提别克巴合提努尔赵权林2011年3月1日2011年喀夏加尔乡中心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十七届三中大全会精神为指导,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师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和精神环境。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教师文明素养1.以学习宣传十七、十七届三中大全会精神为重点,加强学习。

利用校园广播、《塔里哈尔报》、橱窗、园地等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宣传氛围,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成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动力。

2。

扎实推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与教育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

3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巩固扩大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转变工作作风,凝聚人心,激发干劲.坚持回头看,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二、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升校园文明水平1.以构建“文明校园”为目标,切实加强学校管理。

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实行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实行人本管理,在工作中理解教师、尊重教师,形成“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良好氛围;实行依法管理,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使广大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2.广泛开展“人文校园、活力校园、和谐校园"教育活动.通过文明教研组、文明班级、文明个人的创建活动,把工作重心放在育人氛围的营造上,把主要精力放在师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上。

3。

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或校外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每学期至少举行1次法制教育报告或讲座。

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制定和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并监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2. 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相关活动,包括经济文化交流、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推广等。

3. 加强道德伦理建设,推动社会道德规范的提升,修复社会风气。

4.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

5. 推动科技创新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鼓励发展科技文化产业,推动数字化、智能化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6. 打造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引导平台,发挥传媒作用,推动优秀文化成果的传播,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7. 组织评选表彰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树立典型榜样,激发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热情。

8.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增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文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

9. 组织研究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推动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完善。

10. 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方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

总体来说,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引导社会风尚,提升全民文化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公室》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公室》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日期】2002.04.04•【文号】•【施行日期】2002.04.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公室》的通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经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4月4日召开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望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及管理,努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

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二00二年四月四日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精神,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提高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水平,使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创建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要形式,是组织和引导广大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不断提高单位整体文明程度,把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是坚持两上文明一起抓,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单位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获得荣誉称号。

第四条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要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保证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要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作为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列入议程,制定规划,定期研究,狠抓落实。

要把“创三优(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活动贯穿于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之中,要从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对创建活动给予支持和保障。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4.03.20•【字号】闽司[2014]58号•【施行日期】2014.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闽司〔2014〕58号)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因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厅党委研究,决定对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名单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陈义兴厅党委书记、厅长副组长:肖新建厅巡视员李陵军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张琦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厅直机关党委书记赵闽阳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敏夫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强厅党委委员、厅戒毒管理局局长黄绍銮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俞建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枫厅副巡视员成员:李杰鹏厅办公室主任、监狱戒毒工作处处长欧启胜厅政治部副主任官文胜厅培训与警务督察处处长林坚厅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曹豫厅监察室主任、厅纪委副书记陈由顺厅计财审计装备处处长吴鸣厅法制宣传处处长杜云厅公证管理处处长杨波厅基层工作处处长肖仁辉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处处长庄天从厅律师管理处处长林鸿川厅法规和司法鉴定处处长暴闽生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胡中才省 148 指挥中心主任宋建炎厅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吴邦辉厅人事处副处长钟松淮厅老干部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谢钦厅驻平潭综合实验区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刘瑞兰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马昌建省公证协会秘书长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直机关党委)主任:林坚厅直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福建省司法厅2014年3月20日。

关于审议成立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议案

关于审议成立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议案

关于审议成立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议案议案标题:关于审议成立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议案提案人:XXX人代表提案日期:XXXX年XX月XX日提案内容: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引导和组织,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入人心,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现提出成立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议案。

一、背景和意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任务。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需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提高工作效能。

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助于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激发全社会的参与热情,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目标和职责1. 目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指导,加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风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的精神支撑。

2. 职责:(1) 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制定并推动落实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措施;(2) 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方针和重点任务,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履职;(3) 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4) 加强对全社会的舆论引导和观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5)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和经验交流,推动创新和发展;(6) 定期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1. 领导小组由中央政府设立,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各界代表组成;2.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与协调;3. 领导小组成员应持续关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协调推动相关工作。

四、预期成果1. 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形成全党全社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共识;2.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入人心,提升全社会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3. 打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助力文明乡风、文明校风、文明企业风的形成;4. 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新发展,促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3.31•【字号】卫党秘[2013]147号•【施行日期】2013.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通知(卫党秘〔2013〕147号)各市卫生局、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省卫生厅机关各处室及挂靠单位:鉴于有关同志工作岗位变动,现对安徽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组长:于德志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徐恒秋省卫生厅党组成员、省食安办主任、省卫生厅副厅长杜昌智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劲风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超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敦武省卫生厅党组成员、驻省卫生厅纪检组长武琼宇省卫生厅副厅长董明培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宇铭省卫生厅副巡视员成员:周建民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王卉晓省卫生厅人事处处长牛丽娟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谢瑞谨省卫生厅政法处处长陈湄省卫生厅应急办主任罗要武省卫生厅疾控局局长江文省卫生厅农卫处处长沈敏祥省卫生厅妇社处处长费勤福省卫生厅医政与医管处处长崔礼军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处长周涛省卫生厅药政处处长陈建中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肖峰省中医药局副局长王锐省卫生厅外事处处长、援外办主任冯林省卫生厅保健处处长史晓群省爱卫办主任韩永忠省地方病防治办公室调研员宋向东省卫生厅离退休处处长吴革非省卫生厅机关党委副书记金国文省卫生厅监察室主任马旭升省食安办综合协调处副处长唐斌省食安办事故查处处处长夏北海省合作医疗办主任孙道华省离审办副主任冯书礼省血液管理中心主任张为民省卫生厅信息中心主任胡风平省药品采购中心主任储新生省卫生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卫生厅2013年3月31日。

关于成立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关于成立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
公室的通知

各部室:
为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XXXXX 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副组长:XXXXX 公司党支部委员、董事
XXXXX 公司总经理
成 员:XXXXX 总经理助理、工程管理部部长
XXXXX 综合办公室主任
XXXXX 财务部主管
XXXXX 资产管理部主管
XXXXX 金融市场部主管
XXXXX 投资业务部主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XXXXX同志兼任办
公室主任,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

单位(公章)
2018年3月17日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管理人员分工

后台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管理人员分工经研究,为确保后台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和相关资源的有效配置,村委会抽调工作人员成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结构设置及人员分工如下:一、活动领导小组分工:组长:李卫政(党委书记)工作职责: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分管宣传工作。

副组长:李海涛(宣统委员)工作职责:负责小组协调工作,分管创建活动的组织工作。

负责与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协调关系,分管活动资料管理工作。

成员:付家祥、王岗然、何士兵、马永超。

工作职责:负责动员组织辖区内居民参加创建工作;负责精神文件创建工作小组的文件制发,文字材料的草拟,倡议书的编写,做好相关会议记录;负责文件处理、会务工作、大型活动安排、协调联络、接待、通知;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的文字和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收集活动信息,及时对外宣传。

二、工作要求1、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

2、工作人员要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有序引导好各项活动的开展,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要掌握、分析每个工作阶段进展情况。

3、工作人员要注意在活动中对老人、儿童的保护,充分动员村内党员、志愿者、五老人员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并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

后台乡政府 2017年3月7日,为确保瓦房村精神文明创的顺利推进和相关资源的有,居委会抽调工作人员成立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结构设置及人员分工如一、活动领导小组分工:长:刘胜刚(村总支书记)作职责:负责辖区精神文明作的总体部署协调和督查指工作,分管宣传工作。

组长:唐基双(村主任)作职责:负责小组协调工作,创建活动的组织工作。

责与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关系,分管活动资料管理工作。

员:王传英、唐凤雏、杨传翔、陈艳(其中村计生专干同志为专职管理人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厅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厅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0•【字号】厦府办[2011]113号•【施行日期】201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厅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11〕113号)本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了持续深入构建和谐机关,积极推进我办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府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厅文明办)成员。

人员组成如下:组长:许明耀(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市政府秘书长)副组长:黄文辉(厅党组副书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成员:杨本喜(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林德志(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奖思(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永茂(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吕参军(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游有雄(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林粟如(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河明(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宝贵(厅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厅文明办主任:黄文辉兼任。

厅文明办成员:王跃平(秘书一处处长)赵雪晖(秘书二处处长)孙建辉(秘书三处处长)庄育霖(秘书四处处长)黄向阳(综合调研处处长)蒋群星(信息技术处处长)陈章志(督查室主任)赵俊斌(文电处处长)吕曙辉(人秘处处长)谢飞国(机关党委副书记)林佳艺(老干部工作处处长)白延蜻(会展处处长)陈跃进(金融处处长)李志宏(应急处处长)王朝晖(保障性住房处处长)厅文明办设在机关党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福州市审计局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审计局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审计局•【公布日期】2014.06.30•【字号】榕审[2014]90号•【施行日期】2014.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州市审计局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榕审〔2014〕90号)局机关各处(室):鉴于局领导干部调整及部分处室人员变动,为了使我局各项工作持续稳步有效地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局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良云副组长:郑生明、刘小红、史丹青、翁国荣、林光明、林芳。

常务副组长:潘忠杰成员:潘玉宁、丁贤明、陈直华、黄建忠、钟薇、徐启根、周钦、郑堃、王引、刘琼、张文建、朱晓彤、余深尉、贾金焕。

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机关党委。

主任:丁贤明成员:钟微、林思晓、汤平明、郑若洪。

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良云副组长:郑生明、刘小红、史丹青、翁国荣、林光明、林芳。

常务副组长:潘忠杰成员:丁贤明、潘玉宁、陈直华、张文建、周钦、黄建忠、郑堃、徐启根、刘琼、王引、贾金焕、陈祖培、吴家水、刘改华、方韶玲。

局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机关党委。

主任:丁贤明成员:潘玉宁、余深尉、汤平明。

三、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林良云常务副组长:史丹青副组长:郑生明、刘小红、翁国荣、林光明、潘忠杰、林芳。

成员:潘玉宁、丁贤明、陈直华、黄建忠、钟薇、徐启根、周钦、郑堃、王引、刘琼、张文建、朱晓彤、余深尉、贾金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惩防体系建设日常工作。

主任:贾金焕成员:刘汉生、刘改华、林思晓、方韶玲。

四、效能建设(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林良云常务副组长:史丹青副组长:郑生明、刘小红、翁国荣、林光明、潘忠杰、林芳。

成员:潘玉宁、丁贤明、陈直华、黄建忠、钟薇、徐启根、周钦、郑堃、王引、刘琼、张文建、朱晓彤、余深尉、贾金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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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沙党发[2011]?号
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机关各部委:
为进一步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我委精神文明建设工
作的领导,由于人员变动,经党委研究决定,调整我委精神文
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隽华
副组长:唐兴武、景兆珍
成 员:张广军、韩进军、潘玉顺、张志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潘玉顺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审议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对制度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审议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的统一组织实施;
4、 负责审议决定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和
责任人的表彰、奖励或处罚。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协商、联络和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
创建活动,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材料搜集,督促创建工
作的落实。

2011年11月10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领导小组 通知
抄 送:市文明办。
中卫市沙坡头区工作委员会 2011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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