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11临床科室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中医药局•【公布日期】2009.09.15•【字号】苏中医政[2009]52号•【施行日期】2009.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工作的通知(苏中医政〔2009〕52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疗机构:根据省中医药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中医政〔2009〕4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和程序请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各地、各单位请于2009年10月20日前将确定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候选名单及《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附件1)、《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汇总后报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
原则上各市报送指导老师人选不超过10人。
二、为保证师承工作的实施效果,突出科学研究的引领作用,我局将继承人的继承学习列入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管理。
每位继承人要针对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制定研究计划,自定课题名称(继承人与指导老师为课题负责人),并按照课题申报要求填写《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
项目结束后,继承人要按照《江苏省中医药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课题经费从继承人专项补助经费中列支,不再另外资助。
三、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遵循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律,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的重要途径和举措,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临床科室人才培养规划范文

临床科室人才培养规划篇一:医院“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和培养实施办法为加强我院人才的培养,建设医院临床教育、科研和管理队伍的后备人才库,促进队伍的建设,现设立医院“人才培养计划”,以促进医院的发展。
“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培养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重点加强各重点专科、领先专科、新兴专科等的建设,由本人申报或科室推荐申报,医务科组织专家评议和审定。
“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工作每年举行一次,每批选拔名额为20名,并就其中优秀者(5名)推荐参加医院“优秀青年医生”的评审。
一、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工作责任感,能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满1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学历毕业工作满4年,具有中专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5年的在职临床工作人员。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全面的业务能力。
4、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选拔程序1、本人申请、科室推荐,填写《医院人才培养计划推荐表》。
2、“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采用申报者自荐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及主管科室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评议,然后由“人才培养计划”评议小组审定批准,报院务、党委会通过。
3、入选“人才培养计划”者在院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医务科公布“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名单。
三、资助经费1、入选“人才培养计划”者培养期为两年,最高资助额为1万元人民币,并以第一年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经费资助的依据。
2、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培养人才而开展有关培训、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国内进修等,采取“实报实销制”。
四、组织管理1、医务科成立“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培养和实施评议小组,形成以医务科为操作机构,其他职能处室参与和协调的综合考评体系,全面负责“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培养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某医院学科带头人、继承人选拔管理及激励机制

xx中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及奖励机制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培养高素质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提高医疗、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一、涵义界定学科带头人:知识渊博,富于创造性思维和开拓意识,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组织、团结和带动学科梯队为学科发展共同奋斗,在县级内外学术界享有一定声誉的学者。
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高超的判断力,能不断自我完善和实现知识更新;学风严谨正派,有科学奉献精神,在医疗、教学、科研队伍中起核心作用。
二、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1、热爱医疗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治学严谨,善于教书育人,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组织能力强,办事公正,愿为学科建设孜孜不倦努力工作,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内的在职职工;2、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临床医疗技能优秀,有驾驭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的能力。
同时能熟练、系统地讲授本学科专业课,教学考核优秀;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富于创新精神,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较深的了解和一定的见解,能及时提出本学科的研究方向与课题;较强的外语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能熟练运用到医疗、教学、科研环节中;4、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高职称的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人员;5、在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实践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四项中的两项:①近三年来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国内须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的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著3篇以上。
②主编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或主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一部。
③获得省、厅级科研成果或地市级科研成果三等以上奖励,或在科技开发中做出过较大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本人排名为前三名人员。
④近三年来主持立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累计研究经费达5万元以上。
三、学科带头人名额设置学科带头人按临床科室(专业)选拔,每科室(专业)学科带头人为1~2人。
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

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
摘要:
1.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的定义与作用
2.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的选拔与培养
3.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的职责与挑战
4.我国对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的政策支持
5.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对医疗科研发展的重要性
正文:
一、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的定义与作用
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医疗机构中,具备一定学术影响力、科研能力和管理潜力的优秀人才。
他们承担着推动医疗科研发展、提升科室学术水平和培养新一代医学人才的重要任务,是医疗行业未来发展的关键力量。
二、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的选拔与培养
1.选拔: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的选拔通常由医疗机构的人力资源部门和学术委员会共同负责,选拔标准包括学术成果、科研能力、团队协作、领导力等。
2.培养:医疗机构通常通过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为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提供专业技能、管理知识和科研能力的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的职责与挑战
1.职责: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需要承担科研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与合作、科室学术发展规划等工作。
2.挑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面临着科研竞争激
烈、资源分配不均、时间与精力分配等问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应对挑战。
四、我国对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的政策支持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人才培养,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支持科室后备学术带头人的发展,包括科研经费支持、人才计划、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医院学科发展的总体目标,培养和选拔一批具有较强学术竞争力的学术骨干,为今后申报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领军人才计划提供强力支撑,医院特设立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第二条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是我院人才培养工程的重要环节,是构筑院学科人才高地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完成医院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的基础。
第三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且没有得到过本计划资助的在医院在职员工均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本计划以项目形式申报,采用个人申请,专家评审考核,院部审定公布的方式进行遴选。
第五条本计划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以自由选题形式开展的学科前沿探索和多学科交叉研究项目。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优秀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做出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者;或掌握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能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关键技术并对医院学术地位的提高做出突出贡献者。
第七条申请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曾经或正在承担国家或市部级重点课题的负责人;2、获得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3、曾经或正在承担国家、市部级人才培养计划者;4、某项医疗技术处于市内领先水平的医疗技术人员或优秀留学归国人员;5、其他特别优秀的学科人才。
第八条医疗、医技系列申报者一般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护理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九条申请者应是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0周岁。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十条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每年申报评选一次。
第十一条医院科教处受理申请并组织专家对申请者及其项目进行考核评审,经经院部审定批准后,正式列入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的申请者将予以公布。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二条列入医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的人员将获得专项经费资助8万元/年,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经费按年度拨款,专款专用;获得资助者由院部与受资助者签订合同,由医院科教处对资助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中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西安北方中医皮肤病医院重点专科(专病、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一、目标和任务(一)为了加强医院专科队伍建设,突出中医特色,发挥中医优势,促进中医事业和医院自身发展,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西北地区龙头作用的重点专科带头人队伍,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竞争实力,特制订本方案。
(二)“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培养期限为5年。
在培养期内应达到的总体目标为:有能力主持重点专科工作,能使本专科综合实力及中医药特色逐年提升。
(三)“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各科室推荐申报,医院组织专家评审,报院委会批准后审定。
(四)“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培养主要在本院专科科室。
(五)每名专科带头人配备1到2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或操作、独立临床实践、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继承人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二、选拔条件(一)重点专科带头人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良好的专科带头人素质(科学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心胸开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2、在本重点专科队伍中有较强的技术操作能力。
3、在选拔原则上为本科以上学历;4、中医理论知识深厚,工作中能体现中医特色技术,同行公认的突出成绩,在本科工作中成绩突出。
5、具有发展潜力,能掌握本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对本专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注重学术梯队建设,具有带领本专科团队的能力。
(二)继承人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获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满2年;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选拔程序(一)由所在科室依据选拔条件并结合本单位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出推荐名单,并提供近几年来反映其学术水平和成果的论文或主持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由医务科审核及签署意见并上报。
继承人由科室及专科带头人推荐上报。
中医院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专科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金三角乃至北疆地区为龙头的重点专科带头人队伍,以进一步提升医院的学术水平和竞争实力,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培养期限为5年。
在培养期内应达到的总体目标为:有能力主持重点专科工作,能使本专科综合实力及中医药特色逐年提升。
第三条“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公正、择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各科室推荐申报,医院组织专家评审,报卫生局批准后审定。
第四条“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培养限定在自治区、地区、市级专科科室。
第五条每名专科带头人配备1到2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或操作、独立临床实践、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继承人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第二章选拔条件第六条重点专科带头人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良好的专科带头人素质(科学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心胸开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2、在本重点专科队伍中有较强的技术操作能力。
3、在选拔原则上为本科以上学历;4、中医理论知识深厚,工作中能体现中医特色技术,同行公认的突出成绩,在本科工作中成绩突出。
5、具有发展潜力,能掌握本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对本专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注重学术梯队建设,具有带领本专科团队的能力。
第七条继承人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获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满2年;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三章选拔程序第八条由所在科室依据选拔条件并结合本单位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出推荐名单,并提供近几年来反映其学术水平和成果的论文或主持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上述材料由医务科审核及签署意见并上报。
继承人由科室及专科带头人推荐上报。
第九条医院医务科将组织有关专家及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议,医院最后审定、公示、正式发文。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篇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做好学科梯队的建设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从医院发展和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
在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中,要引入激励机制,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考核,实行优先培养,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申请条件(一)申请者应是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0周岁。
在本院工龄连续满3年以上,在临床第一线工作。
(二)优秀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做出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或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省、市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者;或掌握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并对医院学术地位的提高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申请者必须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为医院做贡献的奉献精神。
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曾经或正在承担市、区级及以上重点课题的负责人;2、获得市、区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3、曾经或正在承担市、区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者;4、某项医疗技术处于市、区内领先水平的医疗技术人员;5、其他特别优秀的学科人才。
(四)医疗、医技系列申报者一般应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若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历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与评审(一)遂宁市船山区妇幼保健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每年申报评选一次。
(二)医院人事科受理申请,由医务科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最后经医院审核批准后,正式列入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四、管理与考核(一)列入医院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的人员如有科研需要,将获得专项经费资助5万元/年,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经费按拨款,专款专用;获得资助者由医院与受资助者签订合同,由医院人事科对资助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暂行办法
ⅩⅩ市中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为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以中医、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为龙头,业务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
通过选拔培养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继承人,进一步推动我院医疗、教学、科研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学科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中医事业,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岗,关心病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在群众中起榜样示范作用。
3.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爱院如家,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认真,绩效突出。
4.中医理论基础扎实,治学严谨,技术精湛,注意知识更新,能够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或熟练运用于临床实践。
5.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各类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1.学科带头人条件:(1)热爱中医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医务工作职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与时俱进。
在工作中能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
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
(2)有系统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中医临床工作经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连续五年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发生。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近年内可晋升为副高职称的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人员,对本专业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治疗有独到的方法,疗效显著;对某几种病症的诊疗确有专长,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技术娴熟,被医院同行公认,有较高知名度。
(4)积极开展新技术和科研,发表本专业论文不少于5篇;或获得卫生系统新技术奖项或科技成果奖。
(5)指导带领本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和新技术,在本专业领域整体工作成绩突出。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实施办法
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实施办法(202*年12月修订)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学科建设,充分发挥专科优势,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院、人才强院战略,实现医院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修订本办法。
一、申报学科带头人应具有的条件1、在职在岗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年出勤率在95%以上。
2、有较强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强的影响力,三年内在专业期刊(包括中国科技期刊(医药卫生类)影响因子排序表目录内期刊及《中国民康医学》)公开发表、省级及省级以上重要专业学术会议交流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属于独著或第一作者在重要专业期刊上发表的不少于1篇。
3、担任市级及市级以上各类专业委员会理事或委员以上职务,从事管理工作者需保证在临床工作每月不少于10天。
二、产生程序(一)个人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人到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科办)领取《**市医院学科带头人个人申请表》,填写提交。
一并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近三年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科研成果证书,学术论文、专著以及能证明其能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医院学科办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学科带头人选拔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
如申请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时,资格审查和正式评审时应该申请回避。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资格审查评审一票否决:1.本人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2.作为上级医生,其所管理的医疗工作发生重大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或发生医疗事故的;3.本人索取、收受“红包”或领取开单“回扣”被查证落实的;4.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的。
(三)提交《学科带头人综合材料一览表》及本学科三年发展规划。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市医院学科带头人综合材料一览表》、对本学科三年发展规划及证明材料。
(四)民主测评。
学科办组织医院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责任医师、护士组长、责任药师、责任技师、财务组长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床科室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培养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临床科室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培
养、造就一支具有省、市级领先水平和一定竞争能力的学术
队伍,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 临床科室学术带头人的培养期限为3年。在培
养期内应达到的总体目标为:有能力竞争并主持市级以上重
大科研项目,或在市级以上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一定影响
的论著。科室综合实力达到市级以上临床科室领先水平。
第三条 临床科室学术带头人的选拔、评审,遵循客观、
公正、择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各科室推荐申报,医院临
床科室建设管理委员会评审,报卫生局批准后审定。
第四条 临床科室学术带头人选拔培养限定设有病房的
科室。
第五条 每名临床科室学术带头人配备3名学术继承
人,采取跟师临床或操作、独立临床实践、集中授课等方式
进行继承学习,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
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继承人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第二章 选拔条件
第六条 临床科室学术带头人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
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带头人素质(科学道德高尚,治学严
谨,心胸开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医疗、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高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
3、在选拔当年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
当放宽到50周岁),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学术造诣较深,具有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和在省级
重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著的能力;
5、具有发展潜力,能掌握本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对本科
室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注重学
术梯队建设,具有带领本科室使其综合实力达到市级以上领
先水平的能力。
第七条 继承人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获得主治医师专业技
术职务资格满2年;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三章 选拔程序
第八条 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由所在科室依据选拔条
件,结合本临床科室建设标准和人才培养方向,召开科务会
讨论推荐,候选人填写《医院临床科室人才选拔申报表》(见
附件),并提供近3年来反映其学术水平和成果的论文、主
持完成或承担的科研项目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上报医务
科审核。
第九条 医务科将组织医院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
审,采取个人答辩,专家评议和表决的形式,由医院最后审
定、公示,确定人选。
第四章 激励机制
第十条 临床科室学术带头人资助期限为3年,继承人
资助期限为2年。由医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每年资助
一定培养资金,用于支持医、教、研工作,参加国内外学术
交流、学术培训等。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第十一条 临床科室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在参与职称聘
任及竞争上岗时,可享受优先政策。
第五章 考核与管理
第十二条 对临床科室学术带头及继承人的选拔培养实
行严格的目标考核管理,及淘汰机制。医院组织专家每年一
次对其医教研工作及临床科室建设的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考
核合格者进入下一年度的培养计划;考核不合格者,则终止
资助。
第十三条 临床科室学术带头人及继承人培养期结束,
书写个人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上报医务科,由医院组
织专家对其业绩进行评估,对业绩特别突出者给予特别奖励
和表彰。
第十四条 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临床科室学术带头人
及继承人,医院将撤消资格,终止资助。
1.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 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
3. 调离医院系统者。
4. 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刑律者。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9年8月11日
附件:
医院临床科室人才选拔申报表
科室 年 月 日
申请人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学历 学位 专业
职务 职称 聘任时间
个人工作简历:
获奖、科研学术及兼职情况:
科室讨论意见:
科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医务科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分管院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