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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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法的演变和发展趋势

论行政法的演变和发展趋势

论行政法的演变和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的进步,行政法的演变和发展趋势也在不断发展。

行政法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它包含着许多不同主题的规定,条法规定了行政机构及其负责人要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行政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行政法对行政机构和负责人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行政法从最初的法律到现在的行政法律,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在第一阶段,即最初的法律时期,在没有专门的行政法前,国家或政权的法律规范才是国家事务的依据,这些法律的规定只是一般性的,不具有具体的行政性质。

第二阶段是政府法的出现,它明确了政府的职责,政府职能的权限和职责,以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第三阶段,是现代行政法的出现,它完善了以前法律规定的行政结构,赋予行政结构及其负责人更丰富的权力,更严格地规定行政机构及其负责人要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行政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使行政法具有越来越强的说服力。

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法也在不断变化。

首先,行政规章的发展使国家的主权受到有效的保护,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的需要制定合理的政策;其次,行政法的发展使行政机构及其负责人拥有越来越强大的权力,使行政管理更加科学、有效和规范;此外,行政机构和行政官员受到了更加严格的监督,以确保行政管理的透明化;此外,行政法的发展还促进了行政审查和检查体系的完善,以针对行政管理违规行为的及时查处。

在未来,行政法的发展将会有所改变。

由于新的技术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行政法的角色和职能将要改变。

此外,国际社会的发展对国家的行政法也会产生影响,国家行政机构将要重新审视自身的行政法律,以保持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

另外,我国发展中的法治理念也会影响行政法的发展。

行政法律规定将要更加充分地反映法治理念,以保障公民的法律权利,维护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行政法的发展历程有三个阶段,未来的发展将会有一定的变化。

新的技术和社会环境的要求,以及法治理念的发展,都会对行政法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国家应当及时调整行政法律,以保证行政机构及其负责人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行政活动的有效性和效率,同时维护公民的法律权利,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和依法行政的意义

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和依法行政的意义

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和依法行政的意义简言之,就是要以法律作为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

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

行政法作为调整行政关系这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部门法,可以规范管理相对人的行为,制止、纠正和惩行政违法行为,保证行政管理的有效和社会的有序,更重要的是它能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行使,使国家行政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防止行政权失控、法外行政或行政失范现象的发生。

在当代国家行政职能不断扩大,行政权日益膨胀的情况下,各法治国家都十分注重以行政法来规范政府行为,防范行政侵权,正是从这意义只有国家将行政法称之为权法。

政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它本应是人民的、社会的权力,但它又是同人民大众分离的;执行这种权力的人本应是社会的“公仆”,但却很容易异化为社会的“主人”。

因此,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

行政法应强调对行政权的控制作用,行政法在内容上必须以防止行政专横,强调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利益不受非法行政行为侵犯为目标。

所以说,行政法的主要职能是控权,价值体现是控权。

由于我国有着的封建专制的影响,缺乏法治传统,在体制下行政权又不适当地强化,行政权几乎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政府行为不规范问题严重,这些现象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建设。

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强行政法制建设,而行政法治建设的目标,就是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行政,这对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依法行政的基本涵义,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有相关行政法规的授权,并严格执法以实现公平、公正、有序的社会良性运行秩序。

依法行政的关键是要正确解决行政机关的权力和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关系,从而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有机地、合理地统一起来。

而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走过一条曲折的道路。

过去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赋予国家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权力。

而公共权力的无限扩张,导致公民私域的狭窄,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受到极大的压抑。

行政法的名词解释

行政法的名词解释

行政法的名词解释名词解释1行政法: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的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关系:经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行政主体因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行政关系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4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行政法律部门特有的,统率、指导一切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法律原理或准则。

5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P23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权、追究违法行为和实施行政救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P246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P377行政职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时拥有和行使的具体的国家行政权,即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

P698行政职责:就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所必须承担的义务。

P80 9行政机关:是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10中央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和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的总称。

11地方行政机关: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由该行政区人民代表机关产生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12国务院派出机关:13公务员:指依法定的方式和法定的程序任用并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14行政职务关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管理者在享有和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形成的关系。

行政法论文

行政法论文

行政法论文--社会公共行政与行政法行政分为私行政和公行政,公共行政即指与私行政相对的公行政。

公共行政这一术语开始时仅表示国家行政,但随着时代发展,其内涵已得到大大扩展。

现在,公共行政已普遍被承认包括国家公共行政和社会公共行政两方面的内容。

政府公共行政是指政府根据法律规定所实施的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社会公共行政则是指社会性的公共组织对一定领域内的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

随着行政权社会化趋势的加强,社会公共行政引起了人们普遍的关注,不同学科的学者对此作了程度不一的探讨。

对于行政法学界而言,社会公共行政这一领域具有巨大的冲击性,将会使原有的行政法理论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

一行政法为何应介入社会公共行政领域?第一,这是社会公共行政对行政法的需求决定的。

政府公共行政与社会公共行政共同点在于两者都履行公共职能,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但政府公共行政与社会公共行政的区别之一在于它们在公务涉及的范围上有所差异。

一般而言,政府公共行政是以所有公共事务作为管理对象,而社会公共行政只是涉及到一定领域、一定行业的公共管理。

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社会公共行政主体不考虑全社会的公共利益而只顾及本领域、本行业的公共利益。

这时候就需要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对社会公共行政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而这就需要行政法的法律支持。

社会组织进行公共行政需要具有公共权力。

而社会组织的公共权力来源如果不依靠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授予,仅仅依靠社会组织自身的组织性权力(如行政组织成员对行政组织公共权力的认可),其权威性不能确立,其合法性也成问题。

第二,把社会公共行政纳入行政法的调整范围是行政法自身发展的需要。

社会公共行政这一新领域给行政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将会改变行政法的内涵和外延。

现代行政法的内涵和外延与行政法诞生初期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英美法系最早给行政法下定义的是英国法学家奥斯丁,他认为行政法是规定主权行使之限度与方式:君主或主权者直接行使其主权,或其所属之高级行政官吏之行使主权者授予或委托之部分主权。

行政法概论

行政法概论

我国行政许可范围
② 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及直接 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 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又被称为“特许” 。
功能: 分配有限资源 特征:
支付一定费用;
有数量限制;
行政机关有自由裁量权
我国行政许可范围
③ 提供公共服务并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 需确定具备特殊信誉、条件或技能等资格、资质 事项,这类行政许可又被称为“认可”。 功能: 提高从业人员水平或者提高某种技能、信誉 特征:
从性质上看,是一种公务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
从方式上看,是一种单方行为,而不是双方行为
从效果上看,是一种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 的行为。
几种重要的行政行为
1. 行政许可
2. 行政处罚 3. 行政收费
4. 行政强制
1. 行政许可
定义: 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 审查,以颁发特定证照等方式,依法赋予 特定的相对人拥有某种权利,获得从事某 种活动资格的法律行为。
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否则,可延长 十日。 采取统一(联合、集中)办理的,不得超过 四十五日;否则,可延长十五日。 先经下级审查后报上级决定的行政许可,下 级应当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 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等。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 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行政许可决定,所需时 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我国行政许可范围
①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 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 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 的事项,这类许可常称为“普通许可”。
功能:
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行政法概论

行政法概论

1-3 超越抽象的具体生活 “行动是一种最好的表达”


C 制度的改造并不是个体化英雄的事业,而是人 们不断选择和行动的结果。近年来,个体通过行 政诉讼而拓展“公民权利”范畴的个案,例如: 青岛中学生诉教育部的受教育权案、刘燕文诉北 大案、反对歧视的平等权案件、乔占祥诉铁道部 案、以及杜宝良案件等,都表明:通过行动,我 们不仅可以学习,而且可以创造! 关注、参与、行动:JUST DO IT !
行政的特征 1、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
2、行政具有执行性。
3、行政具有法律性。 4、行政具有强制性。
行政的分类
行政
积 极 行 政
消 极 行 政
干 预 行 政
给 付 行 政
负 担 行 政
授 益 行 政
羁 束 行 政
裁 量 行 政
1.国家行政与社会行政。以实施公共行 政的主体为标准,可将公共行政分为国 家行政和社会行政。 国家行政是指国家设立行政机关,直接 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又称为直接行政 。 社会行政是指社会公共机构管理公共事 务的活动。又称为间接行政。

公行政 私行政 国家行政的关系
非国家行政主要指 私行政,即私人企业、组织、 团体的执行管理活动。国家 行政属于公行政,但公行政 并不等于国家行政。公行政 除了国家行政以外,还包括 其他非国家的公共组织的行 政,如公共社团以及公共企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立 学校、研究院所)的行政。
公共行政的几种观点
郭有明,湖北省原副省长。11月27日 涉嫌 严重违纪违法,12月1日,中央已决定免去 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陈安众,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 工会主席。2013年12月6日涉嫌严重违纪违 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育明考研:北京大学行政管理考研冲刺押题笔记(包万超)《行政法与社会科学》 (第四讲)

育明考研:北京大学行政管理考研冲刺押题笔记(包万超)《行政法与社会科学》 (第四讲)

北大行管视频课程+内部资料+最后押题三套卷+公共课阅卷人一对一点评=2500元育明教育包揽2008-2013年北大行管考研状元。

2008年,郭同学398分;2009年,冯同学418分;2010年,葛同学398分;2011年,周同学384分;2012年,王同学402分,2013年,郭同学402分。

北京大学行政管理考研资料:《行政法学》复习指导笔记第四讲法治与法治政府的制度基础一、行政自由裁量权与行政法治原则(一)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是公共行政服从于法治的原则,是公共行政和司法审查中判定行政合法性的基本准则。

各法治国家理解的重点和标准不尽一致,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即要求公共行政在形式和内容上做到合法合理,其标志是存在一个“法律之下的政府”或“法治政府”。

例如,英国强调“越权无效”原则,广义的意思包括四项原则:合法性(Legality),合理性(Rationality)、自然公正原则(Natural Justice)和比例原则(Proportionality)。

美国注重正当程序原则,听证原则和人权原则。

最主要的五项基本原则有:合法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行政权的行使不能跟法律相冲突。

法律保留原则:行政机关行使权力侵害或影响到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时,必须有法律根据。

但更严格的意义上,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所有行使权力的行为(包括行政指导,福利行政等)都必须有法律根据。

合理性原则要求在法律的范围内,思考相关的因素,公平合理地作出决定。

现实中许多行政行为表面上符合合法性原则,但实质上不符合合理性要求,例如根据《食品卫生法》第39条,罚款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都是合法的,但针对某公民的行为处罚了4万元可能违背了合理性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政府不但宣称自己在行使正义,并且必须以看得见的方式行使正义”,法治意义上的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

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是行政行为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其标志是存在一个“阳光政府”。

社会制度有哪些

社会制度有哪些

社会制度有哪些社会制度是指一国或一地区内部建立的组织和规则,用于管理社会生活,并保护公民的权益和福利。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社会制度:1. 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指国家内部的政治组织和运行的规则,包括单一党制、多党制、议会制、总统制等形式。

它通过选举、决策和行政程序来维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 经济制度:经济制度是指调节社会生产、分配和消费的规则和机制。

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和混合经济是最常见的经济制度形式。

经济制度决定资源的配置和财富的分配,对社会的繁荣和公平至关重要。

3. 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指通过法律来管理社会关系和规范行为的体系。

它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不同领域的法律。

法律制度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并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4. 教育制度:教育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的教育组织和规则。

它包括学校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教育等各个层面。

教育制度为人才培养和知识传播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5. 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提供给社会成员的福利服务和保障机制。

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常见的社会保障制度。

它们保障了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健康福祉。

6. 婚姻与家庭制度:婚姻与家庭制度是指规范婚姻和家庭关系的规则和法律。

它涉及到婚姻结构、离婚程序、子女抚养等方面,对保障家庭稳定和个人权益至关重要。

7. 社会管理制度:社会管理制度是指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建立的组织和规则。

它包括公共安全、治安维护、精神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

社会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总之,社会制度是社会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们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共同构建和维护一个健康、稳定和繁荣的社会。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制度会根据历史、文化和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都有助于实现公民权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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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社会管理
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行政法在现代社会的社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行为管理的法律规范体系,其目的在于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职权。

在社会管理中,行政法与其他法律学科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首先,行政法在社会管理中起着监督与制约的作用。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
主体,行使一定的行政权力。

然而,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行政机关若是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就会对社会造成不稳定的因素。

行政法的出现,旨在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进行一定的监督和限制。

行政法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为,明确了其权限和责任。

同时,对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行政法也规定了相应的追究制度,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其次,行政法在社会管理中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社会管理的目标之一是维护
公共利益,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

在面对社会问题和纠纷时,行政机关有时需要采取限制个人权益的行政措施,以维护公共利益的优先性。

行政法在社会管理中约束了行政机关的行为,要求其在依法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

行政机关若是违反行政法的规定,滥用职权或者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就会受到法律的制约和追究,以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第三,行政法在社会管理中促进公民参与和民主监督。

社会管理需要广泛的公
民参与和民主监督,以确保政府的行政决策合理、公正。

行政法强调了行政决策的程序正义和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行政机关有义务进行公众听证、征求意见等程序,以充分反映社会多元利益,避免行政机关随意任性。

行政法的规定使得行政机关必须对公众的意见充分听取,并在法定范围内予以回应。

这种制度安排促进了公民参与和行政决策的透明度,有利于有效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

最后,行政法在社会管理中保障了公共服务的提供。

行政机关是提供公共服务
的主体,在其行政行为中必须确保服务的公平、高效。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服
务标准和责任,明确了公民和组织享有的权利和福利。

行政法的规定使得公民和组织可以依法维权,通过行政救济机制追究行政机关的责任,从而保障了公共服务的提供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行政法与现代社会管理密不可分,它在社会管理中起着监督制约、促进公共利益实现、促进公民参与与民主监督以及保障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行政法的健全与完善,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

因此,在社会管理中,行政法应该得到更加重视和推广,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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