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土地登记相关知识

土地估价土地登记相关知识

导语:我国城镇国有土地的配置方式已趋多样化,有土地出让、作价入股、授权经营、国有土地租赁和行政划拨等多种形式。行政划拨范围正在逐步缩小,市场配置范围逐步扩大。市场配置的基础是土地资产的量化,而量化的基本手段是估价。

(一)土地登记的概念

土地登记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权利人对于土地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二)土地登记的特点

1.统一性

土地登记既然是对土地权利的公示,其最主要的是要公示两个内容:一是每宗地的土地权属状况;二是相邻地的相互关系。在我国,目前主要是按行政区划分管辖区的。

2.唯一性

3.完整性和连续性

4.强制性

5.可信性

凡经土地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他项权利都能保证真实可靠,具有很强的公信力。

例题:土地登记的特点[ ]

A.统一性

B.多样性

C.完整性和连续性

D.强制性

答案:A、C、D、E

分析:土地登记的特点

(三)土地登记的基本原则

1.依法原则

2.申请原则

土地权利人要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即提出登记的申请。由于土地登记是受国家强制力支持的行政管理措施,

所以,不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非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对于逾期不申请登记的权利人还要给予处罚。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都要由土地权利人和义务人提出申请,并经审查合格后受理登记,申请方式有权利人单独申请和权利人与义务人共同申请两种。

初始土地登记通常要用单独申请的方式,变更土地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则通常采用共同申请的方式。

3.审查原则

土地登记规定的审查有三个层次:一是初审,由土地登记工作人员负责;二是审核,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三是批准,由政府负责人负责。不经过审查的土地权利不能登记。

4.公示原则

土地登记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确认和保护地产的合法权益,对于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十分严肃而又至关重要的。

(四)土地登记的种类

土地登记按其不同特点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

1.初始土地登记

初始土地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在同一时间内对一定范围(一般是县或市)的全部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及他项权利进行集中、统一的登记。因此,又可称为土地总登记。

2.变更土地登记

变更土地登记是日常土地登记,是对已经进行初始土地登记的任一宗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及相关内容发变化而进行的相应的变更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是土地登记机关对个别宗地土地权属、用途等变化进行的及时登记,是随时的、经常性的。

(五)土地登记的内容

我国土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土地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及其权利合法性证明。权利合法性证明主要是权属性质和权属来源。

1.土地权利主体

土地权利主体,即权利的归属,指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登记权利主体,主要登记权利人姓名、通讯地址,若权利人为单位的,还包括法人代表、单位性质等。

(1)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相当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者。

(2)集体土地所有者只能是农民集体。

称为农民集体有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有确定的形式和组织机构,如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第二,应当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民法》,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公民和法人;此外,个人合伙联营组织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第三,集体成员应为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农村土地所有者有三种形式:村农民集体所有、乡农民集体所有或两个村以上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集体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集体土地使用者一般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单位或个人成员,除非因联营、人股或按协议的使用者除外。

(4)他项权利者。土地他项权利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他项权利者必须是与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有着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邻里关系、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等。

2.土地权利客体

(1)权属界址及其面积。宗地的坐落、界址点的坐标、界址线、四至及相邻宗地权利人,表达了权利主体的权属范围。权属界址清楚无争议,是确认土地权属,土地注册登记的重要条件。

(2)土地用途和等级。土地用途和等级反映了土地的使用价值和价格,反映了土地的收益水平。

(3)地上附着物的登记。

3.土地权属来源

土地权属来源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是进行土地登记,确认土地权属的必要条件。在土地登记时,土地登记机关收集土地权利人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判定权属性质及其合法性是土地登记的首要内容。

例题:判断题: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是进行土地登记,确认土地权属的必要条件( r)

分析:土地权属来源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是进行土地登记,确认土地权属的必要条件。

(六)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土地基本法,体现我国地权及地权制度法律内容散见于宪法、民法、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及国家土地管理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规章文件中。

(七)土地登记机关与土地登记申请

1.土地登记机关

土地登记机关即指土地登记执行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土地登记发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这就决定了土地登记机关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我国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土地登记内容及行政区域特点,一般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为基本登记机关较为妥当。土地登记的具体执行,一般是土地管理部门内设置的地籍处、科、股等。随着土地登记制度的日益完善,土地登记业务工作将从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划分出来,设立隶属于土地部门,公开对外受理土地登记事宜的专职机构。

2.土地登记申请

土地登记申请的提出,申请人为个人的,应由本人直接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单位的,应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提出。土地登记申请可以代理。

按照《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申请人在办理初始土地登记申请时,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物权属证明。地上物权属证明主要是房屋产权证明。

二、初始土地登记的程序

初始土地登记工作可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是初始土地登记的前期工作。包括组织准备、行政准备和业务准备三部分。

2.申报初始土地登记

它包括通告、申请、审查、收件四项具体工作。

3.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分为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

4.权属审核

权属审核分初审、审核、公告、批准四个阶段。

5.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包括:注册、缮证、通知、验证和发证五项工作。

例题:土地权属审核是初始土地登记最基本的环节,分为( )几个阶段

A.初审

B.审核

C.公告

D.批准

答案:A B C D

分析:权属审核分初审、审核、公告、批准四个阶段。

三、土地代理登记

土地登记申请代理,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申报期间,土地登记申请人不能亲自申请土地登记时,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设置土地登记申请代理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①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可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土地登记申请本身是一种法律行为。

②土地登记申请具有复杂性。

③因社会需要,社会分工日密,设置代理人可减少登记人员与民众间的沟通的盲点与不必要的困扰。

④少数土地登记申请人不能亲自实施土地登记申请行为。如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土地使用者。

1.代理登记类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登记申请代理可采用三种方式: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2.代理登记手续

例题:土地代理登记类型包括( )

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

C.指定代理。

D.协助代理。

答案:A B C

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登记申请代理可采用三种方式: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四、变更土地登记

1、变更土地登记与初始土地登记相比有以下几特点

(1)分散性和个别性; (2)经常性和及时性;

(3)连带性。由于一宗地的变更,会涉及周围众多宗地的变化,当一宗地进行变更登记时,则相邻宗地土地登记资料中的四至说明等相关内容必须随之变更。

2.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

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与初始土地登记的程序基础是一样的,即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变更地籍调查—审核—换发或更改±地证书或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五个阶段。

变更土地登记一般涉及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四种类型。

土地估价第四部分

第四部分土地估价方法 一、土地估价的概念 二、土地估价的原则 三、收益还原法 四、市场比较法 五、成本逼近法 六、剩余法 七、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八、路线价法 土地估价的概念 土地估价就是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原则、理论和方法,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属性,按地产的质量、登记及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一般收益状况,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预期收益和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对土地收益的影响,综合评定出某块土地或多块土地在某一权力状态下及某一时点的价格的过程。 土地估价的原则 土地估价适用原则的分析 1.替代原则 土地估价中的替代原则可概括如下: (1)土地价格水平是由具有相同性质的替代性土地的价格所决定的; (2)土地价格水平是由最了解市场行情的买卖者按市场的交易案例相互比较后所决定的价格; (3)土地价格可通过比较地块的条件及使用价值来确定。 2.预期收益原则 商品的价格是由反映该商品将来的总收益所决定的。因此,土地的价格也受预期收益形成因素的变动所左右。 3.最有效使用原则 最有效使用原则应当以预测原理和变动原理为基础,就过去、现在以至将来作长远的考虑后予以确定。 4.报酬递增、递减原则 边际效益递增递减原理,是指增加各生产要素的单位投入量时,纯收益随之

增加;但达到某一数值以后,如继续追加投资,其纯收益不再会与追加的投资成比例增加。在任何给定的条件下,土地、劳动力、资金、管理水平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最优组合,超过一定限度,每一要素的继续增加,其收益却不会相应成比例增加。 5.需求与供需原则 由于土地具有地理位置的固定性、不增性、个别性等自然特性,使价值独占性较强,需要与供给都局限于局部地区,供给量有限,竞争主要是在需求方面进行。因此,土地不能仅根据均衡法则来决定价格。 6.竞争和超额利润原则 土地因为具有不动性、不增性、个别性等特点,属刚性需求。近几年来,土地市场需求旺盛,竞争较为激烈,地价也不断上涨,但土地开发所带来的也是巨大的超额利润。 7.贡献原则 贡献原则是关于部分收益递增递减原则的应用,也是收益还原法和剩余法估价的基础。就土地部分的贡献而言,由于地价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之前优先支付的,故土地的贡献具有优先性和特殊性,评估时应特别考虑。 8.变动原则 土地的价格是各种地价形成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而这些价格形成因素经常处于变动之中,所以土地价格是在这些因素相互作用及其组合的变动过程中形成的。 9.协调原则 土地总是处于一定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之中,必须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因此,在土地估价时,一定要认真分析土地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判断其是否协调,这关系到该地块的收益量的价格。 收益还原法 1、收益还原法的定义和原理 是在估算土地在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还原率,将评估对象在未来每年的纯收益折算为评估时日收益总和的一种方法。 来自土地的收益相对于土地使用者而言,称为土地收益;而相对于土地所有者而

土地估价原则

土地估价原则 一、土地估价的内涵 土地估价是指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原则、理论和方法,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特性,按土地的质量、等级及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一般收益状况,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预期收益和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对土地收益的影响,综合评定出某块土地或多块土地在某一权利状态下及某一时点的价格的过程。 从土地估价的概念可以看出土地估价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一)土地估价必须依据土地估价的原理和方法 土地虽然像商品一样可以交易,但由于它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因此不具商业价值,其价格受到经济、社会和自然等许多因素的影响,有别于一般商品的价格。这就决定了土地估价具有自己独特的理论和方法;只有遵循土地估价的原则,依据土地估价理论,正确选择土地估价的方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土地价格的影响,才能正确评估出土地价格。 (二)土地估价必须依据充足的土地市场资料 土地价格的形成最终取决于土地交易双方。也就是说,土地价格形成于市场,不充分掌握土地市场的交易情况,不了解土地的供求情况,不把握土地市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也就不能评估出公正、客观、合理的土地价格。 (三)土地估价必须考虑政府土地政策的影响 政府的城镇规划对地价可产生巨大影响。同一块土地,规划可使之一夜之间身价百倍,也可以使之无人问津。如果不考虑政府的政策,地价评估结果很难称得上公正、合理。 (四)土地估价要充分了解估价对象地块的各种权利状况 同样一块土地,不同的权利,其价格可能相差很大。因此在地价评估之前,必须通过查阅土地登记资料进行现场勘察,弄清评估对象土地的各种权利状况。 (五)土地估价所评估出的地价是该地块某一时点的价格 因为地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也在不断涨落和变化。如果不明确所评估的价格是哪个时点的价格,那么所评估出的价格就毫无意义。 二、土地估价原则

土地估价实务与基础

土地估价实务与基础 土地估价是指根据土地的特征、用途、位置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通过一系列的评估方法和技术,对土地进行估价的过程。土地估价是不动产估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土地的买卖、租赁、担保等交易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将介绍土地估价的实务与基础知识。 一、土地估价实务 1. 土地估价的目的和应用 土地估价的目的是确定土地的市场价值,为土地交易提供参考依据。土地估价的应用范围广泛,包括土地出让、土地租赁、土地抵押、土地担保等。不同的应用场景需要考虑不同的因素,因此在进行土地估价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和技术。 2. 土地估价的方法和技术 土地估价的方法和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是最常用的土地估价方法,通过比较相似土地的交易价格,确定待估价土地的市场价值。收益法是基于土地的收益潜力进行估价,主要适用于商业用地和投资用地的估价。成本法是根据土地的重建成本进行估价,适用于特殊用途土地的估价。

3. 土地估价的要素 土地估价的要素包括土地的位置、用途、面积、形状、周边环境等。土地的位置是影响土地估价的重要因素,地理位置优越的土地通常价值更高。土地的用途也会影响其估价,不同用途的土地有不同的市场需求和价值。土地的面积和形状也会对其估价产生影响,通常情况下,面积越大、形状越规则的土地价值越高。周边环境包括交通、教育、商业等设施的配套情况,也会对土地估价产生影响。 二、土地估价基础知识 1. 土地估价的法律法规 土地估价是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的。我国土地估价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不动产估价师法》、《房地产估价通用原则》等。在进行土地估价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估价结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土地估价的数据来源 土地估价需要依赖大量的数据,包括土地市场数据、地价数据、用地政策数据等。这些数据可以通过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土地市场交易信息平台、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数据等渠道获取。在进行土地估价时,需要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整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土地估价报告审核要点和优化措施

土地估价报告审核要点和优化措施 摘要:开展土地估价业务,做好估价报告内部审核工作是控制土地估价成果质量的重要手段。估价报告是估价业务的核心成果,也是行业监管部门重点抽查的对象,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评估机构的信用评价及核心竞争力,故评估行业必须重视相关质量审核控制工作的规范开展,由于土地估价报告审核的专业性,有必要就审核工作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梳理研究,进而优化整体工作质量,提升审核工作的有效性及可靠性。 关键词:土地估价报告;审核要点;质量控制 1土地估价报告审核要点 1.1关注是否违反评审标准中定性部分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估价报告 报告形式合规性:确保土地估价报告的形式符合法律法规,检查报告中估价师和评估机构的签字盖章都完整无缺,杜绝使用财务章或其他非法章来代替估价师和评估机构的签字和盖章,评估师必须是备案函名单中的执业人员并确保已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基准地价成果年限:重点审核基准地价相关成果距估价报告估价期日是否超出了六年,若超出的原则上不能采用,若无法避免需要选用的,报告中要披露地方政府以及主管部门书面要求选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意见或说明,未有以上意见或证明的,也可以省级或以上土地估价师协会专家论证形成明确的结论和使用建议作为证明,且在报告里重点提示说明,并对期日影响系数进行客观合理调整。估价报告附件对应增加地方政府、专家论证结论意见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估价方法:应严格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至少选取至少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估价方法进行评估,若只选用一种估价方法的,需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提供证明资料,操作难度大,谨慎采用。 鉴证性土地估价报告,定性类评审结果有两类,即不合格与和合格,以上

土地估价方法

土地估价方法 一、介绍土地估价方法的重要性及应用背景 土地估价是指对土地进行评估、估价,确定其市场价值的过程。在房地产交易中,土地估价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只有正确评估了土地的市场价值,才能确保买卖双方的合理利益得到保障。因此,掌握土地估价方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影响土地估价的因素 1. 土地位置:同一城市内不同位置的土地价格可能相差很大。 2. 土地用途:不同用途的土地价格也会有所不同。 3. 土地面积:通常来说,面积越大价格越高。 4. 周边环境:包括交通便利程度、商业配套设施等。 5. 土地性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制土地价格也会不同。 三、常见的土地估价方法

1. 比较法 比较法是最为常见和普遍使用的一种方法。它通过对周边类似物业进行对比分析,来确定该块土地当前市场价值。在运用比较法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相近物业作为参照标准; (2)对比物业要具有可比性; (3)对比物业的交易价格要真实可靠。 2. 收益法 收益法是一种通过预测土地未来的收益来确定其市场价值的方法。它将土地看作是一种投资,通过计算未来的收益和成本,来确定该土地的市场价值。在运用收益法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预测未来的租金和物业增值空间; (2)考虑到各种成本因素,如税费、维护费用等;

(3)预测未来现金流量。 3. 成本法 成本法是一种通过确定建造或重建该块土地所需花费,再加上适当利润后得出该土地市场价值的方法。在运用成本法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考虑到建造或重建所需材料、劳动力等成本; (2)考虑到建造或重建所需时间和风险; (3)考虑到适当利润。 4. 折现法 折现法是一种将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至当前时点,并加上适当利润得出该块土地市场价值的方法。在运用折现法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预测未来现金流量; (2)选择适当的折现率; (3)考虑到适当利润。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土地估价是一项重要的物业服务,它不仅涉及经济效益的分析,而且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土地估价应遵循估价理论与估价实务,以实现准确而可靠的估价效果。 一、土地估价理论 土地估价理论要求估价专家熟悉影响土地价值的因素,以便更好地掌握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并熟悉估价方法及其适用范围,以保证估价的精确性和有效性。土地估价理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场价值法 这是最常用的估价方法,根据考察市场上面积、用途、位置相同的土地价格,推算出待估土地价格。有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正,以确定估价价格。 2.益法 根据土地的潜在收益和当前市场投资收益综合分析,以测算土地的市场价格。 3.较法 比较法基于其它同类土地的价格进行推算,根据与待估土地有关的因素,如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市政设施等,推算出其价格。 4.唇法 润唇法是把土地分割成多个小块,对每一块小土地做独立估价,最后综合地价单价。 5.资法

投资法是把土地的经营收益作为估价的依据,通过把土地估价的收益率改变,计算出一组估价结果,由此推断出土地的估价价格。 二、土地估价实务 土地估价实务是根据估价理论在实际估价中的运用,包括土地考察、影响因素分析、估价原则判断、数据处理、估价结论等步骤。 1、土地考察 土地考察是估价实务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待估土地的形势、规划、政策、构造、地貌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调查的过程,以便对待估土地进行准确的评估。 2、影响因素分析 影响因素是指市场价值、收益率、地理位置等因素,它们对于土地价格形成有重要影响。影响因素分析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工作,要求土地估价师综合运用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地质学和地理学等学科的知识,以确定影响土地价格的各类因素。 3、估价原则判断 估价原则不仅存在于估价理论中,同时也是估价实务中的重要依据。估价原则要求估价师在进行估价活动时,必须秉承客观、公正和专业的原则,以确保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是估价实务中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数据的采集、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等。数据处理要求对数据的来源及真实性进行充分审查,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土地评估程序及注意事项

土地评估程序及注意事项 【摘要】按照事先制定好的科学、严谨、全面的估价程度开展估价工作,不仅可以保障估价工作的质量,而且可以避免顾此失彼、疏忽遗漏,提高估价工作效率,本文着重论述土地评估程序以及所需注意的事项。 【关键词】土地评估;程序;注意事项 0 前言 土地估价是随着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的,是一项对实操性和技术性都要求很高的行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估价已成为推动我国土地市场建设的重要力量,而土地估价师也已成为目前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而设置的六类资产评估专业资格之一,它不但要求我们拥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也要求我们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作为服务机构,我们应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在保证评估质量的前提下,还要讲究时效,因此在估价前必须有良好的组织和工作计划,以事半功倍,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联系我们在实际估价中的流程,土地估价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接受估价委托,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在获取一宗估价业务时,要与委托方进行协商,明确本次评估的估价对象、评估目的、评估收费标准、费用支付方式、报告交付日期等,进而签订评估委托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免产生争议。 2 拟定估价作业计划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拟采用的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 2)针对估价对象、估价目的、拟采用的估价方法等,确定需搜集的估价资料及其来源渠道; 3)预计需要的时间、人力和经费。根据估价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由哪些估价师及人员来参加,看是否需要聘请其它专业领域的专家来协助; 4)估价作业步骤和时间进度安排。针对这个项目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时间、人员、经费等作出具体安排,以便控制进度、协调合作。 3 资料收集与实地查勘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讲义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讲义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讲义 第一部分:土地估价基础 1. 土地估价简介 a. 定义:土地估价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原理,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和测量的过程。 b. 目的:确定土地交易、征收和开发等活动中的公正价值,为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提供依据。 2. 土地估价方法 a. 市场比较法:通过比较已售出的相似土地的价格来推断估价对象的价值。 b. 收益法:根据土地的收益潜力和预期收益来确定其价值。 c. 成本法:以土地开发或建设所需的成本为基础,考虑折旧和时机因素确定土地价值。 3. 影响土地价值的因素

a.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对土地价值有重大影响,如交通便利性、自然环境等。 b. 地块面积:土地面积决定了其开发潜力和用途。 c. 规划用途:土地所规划的用途对其价值也有直接影响。 第二部分:土地估价实务 1. 数据收集与调查 a. 基础数据:包括土地权利、土地面积、用途规划、历史交易价格等。 b. 市场调研:了解当地土地市场的供求状况、成交价格和潜在影响因素。 2. 估价方法应用 a. 市场比较法:收集并比较类似土地的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合理推断。 b. 收益法:分析土地的未来收益潜力,并计算预期收益。 c. 成本法:综合考虑土地开发和建设所需的成本,进行合理折旧计算。 3. 估价报告编写 a. 报告结构:包括背景介绍、数据分析、估价方法和结果、风险

评估等部分。 b. 报告要求:报告应准确清晰、客观可靠,并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 土地估价是一个重要的评估过程,为土地的合理管理和资源利用提供了决策依据。通过掌握土地估价基础和实务,我们能够更好地评估土地的价值,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发展。

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工作实施细则

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与执业登记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负责全国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工作。包括:核准土地估价师初始执业登记申请、跨省转移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编发执业登记号码、制作执业土地估价师印鉴,统计公布全国执业土地估价师信息等工作。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各地协会)负责本行政辖区执业土地估价师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信息公布、辖区区内转移登记、跨辖区转移登记的核实及汇总报送。 第四条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公布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信息。 第二章初始登记 第五条土地估价师进入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执业应进行执业登记。 申请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二)满足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已从业的土地估价师5年累计参加不少于100学时的继续教育活动; (三)专职在一家土地估价中介机构中从事土地评估业务; (四)身体健康、能满足开展土地评估业务需要,年龄不超过65周岁; 第六条2006年(含)以后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执业登记的人员除应满足初始执业登记的基本条件外,还需通过实践考核,专业实践期内每年参加不少于

20学时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七条2006年以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非执业土地估价师进入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应满足第五条的要求,予以登记。 第八条连续两年列入中估协专家库名单的非执业土地估价师,转入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执业的可直接申请执业登记。 第九条申请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不具备土地估价师初始执业登记基本条件的; (三)被认定终身禁入土地评估行业的; (四)因受刑事处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五)在土地评估、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受行政处罚,自被行政处罚之日起不满2年的; (六)在申报登记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严重违反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 (七)2006年(含)以后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未按规定完成实践考核的; (八)现任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具有其他固定职业的人员; (九)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十条执业登记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土地估价师执业登记申请表》; (二)登记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复印件; (三)登记申请人与所在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能有效证明登记申请人在土地估价中介机构专职从业的重要证明材料,包括:社会人才交流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 第十一条土地估价师初始执业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土地估价服务

土地估价服务 土地估价服务是一项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服务,旨在确定土地的价值 和价值影响因素,为土地开发、交易和投资活动提供参考。本文将介 绍土地估价服务的概念、流程和重要性,并探讨其在不同场景下的应用。 一、概念 土地估价服务是通过专业评估师对土地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和评估,综合考虑土地本身特征、地理位置、用途限制、市场需求等因素,以 及其他相关条件,确定土地的价格。土地估价服务是房地产行业中重 要的咨询服务之一,为土地开发、购买、拍卖等活动提供决策依据。 二、流程 土地估价服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资料收集:评估师需要收集与土地相关的资料,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土地规划用途、土地规模、土地地形等信息。 2.现地勘察:评估师需要实地勘察土地,了解土地的地理位置、周 边环境、附近设施等情况,并进行详细记录。 3.数据分析:评估师需要分析土地市场的供需情况,考虑土地用途 限制、开发潜力、地理位置优劣等因素,并结合历史交易数据和市场 走势进行综合分析。

4.估价计算:评估师根据收集和分析的数据,运用专业的估价方法 和模型,计算出土地的估价。 5.报告编制:评估师将估价结果编制成报告,详细陈述估价的过程、方法和结果,并提供专业建议。 三、重要性 土地估价服务对于不同主体具有重要意义: 1.开发商和投资者:土地估价服务为开发商和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帮助他们合理评估土地价值,确定土地项目的可行性,并避免投资风险。 2.政府部门:土地估价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土地征收和拍卖的参考,确保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 3.金融机构:土地估价服务对于金融机构提供抵押贷款、信贷评估 等服务时起到关键作用,帮助他们评估土地价值,制定相应风险措施。 四、应用场景 土地估价服务广泛应用于各种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开发:土地估价服务帮助开发商确定土地的潜在价值和最适 宜的用途,为土地开发项目提供决策支持。 2.土地购买与出售:土地估价服务为买方和卖方提供公正的土地估价,促进土地交易的顺利进行。

土地估价规范

土地估价规范 土地估价规范是对土地估价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旨在保障土地估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土地估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下面是对土地估价规范的详细介绍。 一、土地估价目的和范围 土地估价是指对土地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的过程,主要用于土地出售、征收、抵押、租赁等交易中的定价决策。土地估价范围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水域用地等各类土地类型。 二、土地估价主要原则 1.科学性原则:土地估价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确保 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客观公正原则:土地估价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排除个人利益和其他非客观因素的干扰。 3.市场化原则:土地估价应基于市场供需关系和价格水平进行,充分反映土地市场价值。 4.综合性原则:土地估价应综合考虑土地的自然条件、地理位置、规划用途、经济效益等多个因素进行评估。 三、土地估价的主要方法 1.比较法:通过对类似土地进行比较,找到市场上类似土地的 销售价格或租赁价格,推断出评估土地的市场价值。 2.收益法:通过分析土地可产生的经济效益,计算土地的净现 值或资本化值,推断出评估土地的市场价值。 3.成本法:通过计算土地使用权的重建成本和土地再开发所需

的补偿成本,推断出评估土地的市场价值。 四、土地估价的程序和要求 1.调查与研究:对估价地块的自然、经济、法律等情况进行调 查与研究,收集必要的数据和资料。 2.估价方法选择:依据估价目的和估价对象的特点选择合适的 估价方法,并进行可行性分析。 3.数据处理与计算:对估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计算,确保 估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结果报告:将估价过程、结果和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提交 相关部门或委托方,确保估价结果的透明性和可信度。 5.结果验证:对估价结果进行验证,与市场交易数据进行比对,修正估价结果,提高估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土地估价的质量控制要求 1.专业素质要求:参与土地估价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 识和技能,熟悉土地估价法规和估价方法。 2.数据来源要求:估价数据应来源于权威机构,经过核实和验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估价过程控制要求:估价过程应符合估价规范,确保各项工 作有序进行,避免违反估价原则和方法。 4.结果合理性要求:土地估价结果应与市场交易数据和其他同 类专业评估结果相符合,并得到相关部门或委托方的认可。 六、土地估价的监督和管理 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土地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相应评估机构的资质认定和执业准入制度。

2020年中国土地登记制度_规章制度_

2020年中国土地登记制度 还在找中国的土地登记制度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中国的土地登记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为建立土地登记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本规则所称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包括抵押权、承租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记以外的土地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必须依照本规则规定,申请土地登记,申请土地登记,申请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授权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拥有或者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应当分宗申请登记,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跨县级行政区使用土地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第六条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土地登记申请;

土地登记法

土地登记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 建立土地登记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 他项权利的登记。 本规则所称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包括抵押权、承 租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 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一定时间内, 对辖区全部土地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 记以外的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 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必须依照 本规则规定,申请土地登记。 申请土地登记,申请者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负责。 第五条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 拥有或者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应当分宗申请登记。 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使用土地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的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 请登记。 第六条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土地登记申请; (二)地籍调查; (三)权属审核; (四)注册登记; (五)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 第七条国家土地管理局主管全国的土地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登记工作。 第二章初始土地登记 第八条初始土地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发布通告。通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土地登记区的划分; (二)土地登记的期限; (三)土地登记收件地点; (四)土地登记申请者应当提交的有关证件; (五)其他事项。 第九条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使用国有土地的个人申请 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及法定代表人申请登记。 集体土地使用权由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及法定代表或者使用集体土地的个人申请登记。 土地他项权利需要单独申请的,由有关权利人申请登记。 第十条土地登记申请者申请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必须向土地管理部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

202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之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自 我提分评估(附答案) 单选题(共30题) 1、下列关于定金与预付款的比较,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两者都具有担保作用 B.定金本身具有证约效力,而交付预付款没有证约效力 C.都具有预先给付的效力 D.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 【答案】 A 2、某甲的外祖父与某乙的父亲是亲兄弟,某丙的外祖母与某丁的祖母是亲姐妹。则()。 A.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 B.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 C.某甲与某乙的婚姻无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有效 D.某甲与某乙的婚姻有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无效 【答案】 A 3、下列各种类型的法人中,具有意思机关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 B.国务院 C.财团法人 D.县人民政府 【答案】 A

4、下列各种情形中,乙(或乙的继承人)有权请求甲承担侵权责任的是哪一个? A.甲酒后超速行驶,比正常速度提前一个小时来到"龙王愁",遭遇龙卷风,龙卷风的袭击致使车上搭便车的乙死亡 B.甲生日宴会结束后,前来参加宴会的乙虽然烂醉如泥,仍坚持回家。甲规劝无果,因路途遥远,甲只好将自己的摩托车借给乙独自骑回家,乙骑行不远,因醉酒而摔伤 C.甲医院收治患者乙后,虽极尽中国医生之能事,仍不能确诊乙的病情,乙遂告不治。半年后,美国医生Johnson发表的文章石破天惊,原来乙罹患的系一种特殊的感冒,服用板蓝根加红墨水即可治愈 D.甲公司的运油船发生泄漏,引发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前,海岸上的乙海餐厅月纯收益为30万元。污染后,游客因此锐减,乙海餐厅的月纯收入不足3千元 【答案】 B 5、下列()出资形式没有为我国《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 A.劳务 B.土地使用权 C.知识产权 D.单纯不作为 【答案】 D 6、关于继承的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继承基于一定的条件而发生 B.法人、合伙等民事主体可以成为继承权的主体 C.继承的客体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D.继承的后果是引起死者财产权的转移

土地评估相关法规汇总

1、依职权听证应当组织听证: 1) 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 2) 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 3) 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需要组织听证: 1) 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 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依申请听证 报批之前 1) 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的; 2) 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的。作出决定之前 1) 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止违法勘查或者违法开采行为、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 可证等行政处罚的; 2) 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 的; 当事人应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但行政处罚听证的时限为3个工作日。

1、四查清、四对照 查清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对照检查; 查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与规划确定的节约用地挖潜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规划保护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违法用地数量和处理情况,与违法用地的处理要求对照检查。

土地交易相关 1、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 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 让金。 2、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3、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4、划拨土地使用权,除以下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1) 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 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 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 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 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 6、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款规定的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 7、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 日发布公告 8、挂牌出让的,出让公告中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 天。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 日。 9、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详见附件2)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对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60%执行。其中,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或承包经营权人) 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 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30%执行。 10、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中包括:竣工时间、投资总额、投资强度、容积

2023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知识真题

23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基础知识真题 1.土地旳供应可分为_______。 A.弹性供应和元弹性供应; B.国家供应和社会供应; C.自然供应和经济供应; D.划拨和征用 2.土地资源旳总供应受______能提供旳总量限制。 A.地球表层陆地 B.地球表层空间 C.地球表层空气 D.地球总面积。 3.土地关系是指社会发展旳某一阶段上人们在运用土地过程中发所生旳______之间旳关系。 A.人与人 B.人与地 C.地与地 D.土地使用者与所有者 4.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是完全符合马克思

主义旳______理论旳。 A.土地使用 B.地租 C.价值 5.地价税是以______为课征对象。 A.土地 B.地价 C.土地所有者 D.基准地价 6.田赋是以______为课征原则,按年定期征收旳一种土地税。 A.田地面积 B.田地 C.土地收益 D.田上赋税 7.《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是______在1987年4月1日公布旳。 A.国务院 B.农业部

C.国家土地管理局 D.国家税务总局 8.酬劳递减规律所指旳酬劳递减是指______递减。 A.平均酬劳 B.总酬劳 C.边际酬劳 D.临界酬劳 9.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A.均不受限制旳 B.均受一定限制旳 C.所有权不受限制,使用权受一定限制 D.以上答案都不对 10.我国土地制度改革重要是______改革。 A.土地所有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 B.土地所有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 C.土地所有制度 D.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 。>

11.地籍最早是为______而建立旳一种田赋清册或簿册。 A.产权 B.不一样用途 C.征税 D.土地估价 12.地籍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______两部分工作。 A.土地运用现实状况调查 B.土地条件调查 C.地籍测量 13.全国土地运用现实状况分类中一级地类共有______个。 A.10 B.6 C.8 D.7 14.土地权属调查旳内容包括:宗地权属状况调查和______调查,以及土地使用状况调查。 A.界址认定 B.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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