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和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和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 2、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3、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

市和县级市、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

2、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3、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

4、承办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保障

监察案件;

5、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因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

6、指导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职责。

市和县级市、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业务上受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聘任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

(二)劳动保障监察员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员执行监察公务时,行使下列职权:

1、依法进入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2、了解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3、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对用人单位不能立即提供的,可以下达劳动保障巡察询问通知书;

4、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

劳动保障监察员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保守在检查工作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3、为举报人员保密。

(三)劳动保障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1、制定履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和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和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 2、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3、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 市和县级市、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 2、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3、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 4、承办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保障

监察案件; 5、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因劳动保障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 6、指导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职责。 市和县级市、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业务上受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聘任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 (二)劳动保障监察员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员执行监察公务时,行使下列职权: 1、依法进入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2、了解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3、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对用人单位不能立即提供的,可以下达劳动保障巡察询问通知书; 4、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 劳动保障监察员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保守在检查工作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3、为举报人员保密。 (三)劳动保障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1、制定履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重要性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重要性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调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和大要案专查等执法方式,可以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化解企业的违法用工等损害劳动者权益问题,保障劳动者在职业介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权益的落实。 一个国家制度的诞生,就会催生出相应的监督制度,不然其制度就不能有序的实施开展下去。所以,既然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普遍的,那么自然也会有劳动保障监督制度。它的重要性你是否了解呢?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劳动保障监察制度重要性。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监察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劳动保障监察制度重要性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保障劳动法律法规实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投诉调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和大要案专查等执法方式,可以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化解企业的违法用工等损害劳动者权益问题,保障劳动者在职业介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权益的落实。未来应该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试点的基础上,形成常态化的对用人单位的全面动态监管,实现对劳动争议的早期预防和及时介入。

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职能

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职能 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是国家劳动保障行政监察机构,其职能涉及劳动关系监察、劳动合同监察、社会保险监察、工资支付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等方面。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职能。 一、劳动关系监察 劳动关系监察是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最基本的职能之一。劳动关系监察涉及以下方面: 1. 社会保险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主要负责监督企业的社会保险情况,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监督重点是企业是否参保、缴费是否及时以及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率是否合规。 2. 薪资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还要核查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包括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否与政策规定相符等。 3. 劳动合同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还要核查企业是否合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及时履行合同义务。 以上三个方面都涉及到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职能范围,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往往会从这些角度来进行监察工作,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监察 劳动合同监察是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另一项职能。在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监控下,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及终止等工作,着重监察劳动合同的以下方面: 1. 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主要是针对企 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予以监察,如企业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否提供完善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群体的安全等。 2. 劳动合同审查情况:劳动合同是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书面具体内容是维护职工权益的证明。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在维护职工权益的同时,要确认企业的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 3. 工资标准和支付情况:工资标准和支付情况是企业用 人的重要考量,在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等条件设置合理的标准之外,还需要确认企业是否按照标准足额发放工资。 三、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比较独特的职能。作为国家劳动行政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劳动争议的仲裁,涉及到以下方面: 1. 仲裁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受理 与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等环节进行监督。

劳动监察的职责和权力的具体规定

劳动监察的职责和权力的具体规定劳动监察是指国家机关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劳动监察的职责和 权力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本文将对劳动监察的职责和 权力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劳动监察的职责 1. 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劳动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 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保障职工的劳动条件和权益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监督和检查劳动者是否依法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等。 2. 审核劳动争议 劳动监察机关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机构,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发生争议时,劳动监察机关可以受理并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 劳动监察机关可以将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处理。 3. 执法检查 为了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落实,劳动监察机关有权进行执法检查。他 们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抽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情况、工 时制度等方面的资料,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4. 接受举报和投诉 劳动监察机关接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举报和投诉,对违法行为进行 调查并进行处理。同时,他们还要保护举报人和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防止因举报而受到打击报复。 二、劳动监察的权力 1. 进入用人单位的场所 劳动监察机关可以进入用人单位的场所进行检查,包括生产车间、办 公室、职工宿舍等地。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或阻碍劳动监察机关的工作。 2. 获取资料和证据

劳动监察机关有权获取用人单位的相关资料和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资料和证据。 3. 调查取证 劳动监察机关可以调查取证,包括讯问相关人员、采集现场照片和录音等。用人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劳动监察机关的工作,不得隐瞒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4. 停产停工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严重的安全事故、违法违规行为,劳动监察机关有权决定停产停工,以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服从并积极整改,直到劳动监察机关解除停产停工的决定。 5. 处理违法行为 当劳动监察机关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他们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工、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同时,他们还可以上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总之,劳动监察机关在维护劳动法律法规执行、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方面具有重要的职责和权力。他们的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劳动监察机关的监督,确保他们依法履行职责,不滥用权力,为广大劳动者的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劳动局工作人员在劳动保障监察中的职责和要求

劳动局工作人员在劳动保障监察中的职责和 要求 劳动保障监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而劳动局工作人员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执行者,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要求。本文将从劳动局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劳动局工作人员的职责 1. 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 劳动局工作人员要深入了解国家关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相结合,确保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他们需要及时掌握和解读国家的劳动政策,指导并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2. 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局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职业危害防护等进行检查和监督。他们需要依法执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解决劳动争议,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 3. 劳动关系调解 劳动局工作人员在劳动保障监察中,需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他们负责协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推动双方

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他们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商能力,以公正、客观的态度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 4. 劳动教育宣传 劳动局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劳动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他们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讲活动,增加劳动者对劳动权益保护的知识和认识,帮助他们合法维权,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二、劳动局工作人员的要求 1. 专业知识和能力 劳动局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劳动保障监察实践经验,对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具有全面深入的了解。他们要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知识,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动态,掌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技巧,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2. 公正、廉洁和责任心 劳动局工作人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保持工作的公正和廉洁,不受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影响干扰。他们应当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自己的监督执法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公正合理的帮助和服务。 3. 优秀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职责

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职责 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作为劳动保护的主要机构之一,承担着一系列重要的职责和任务。下面就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进行详细阐述。 一、组织制定劳动保护相关政策和法规 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劳动保护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委员会需要通过调研、研究、分析等手段,了解现阶段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现状,制定出适应时代要求的劳动保护政策和法规。 二、监督劳动保护法规的执行 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需要监督和检查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劳动保护法规的执行情况。通过进行现场检查、抽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委员会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协助政府制定劳动保护标准和规范 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可以通过行业调研、技术研究等方式,为政府制定劳动保护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支持和依据。委员会还可以参与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确保标准和规范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指导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 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需要指导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包括政府工作人员、监察人员、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等。通过提供专业

的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使这些从业人员熟悉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养。 五、协调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需要积极协调解决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工资争议、工伤赔偿等。委员会可以通过调解、协商、调查等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者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委员会需要公正、公平、中立地处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宣传劳动保护知识 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负责宣传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劳动者的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委员会可以通过制作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活动、开展媒体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劳动者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参与劳动保护相关研究和国际合作 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需要积极参与劳动保护相关研究和国际合作,了解国内外的最新动态和研究进展。委员会可以通过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共享资源和经验,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委员会还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总结起来,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涵盖了劳动保护政策制定、法规执行监督、标准与规范的制定、相关人员培训、劳动

劳动监察岗位职责

劳动监察岗位职责 劳动监察岗位是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行政执法活动。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负责在本地区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2. 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职业培训等各方面。 3. 受理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举报投诉:接受并处理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投诉和举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4. 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5. 维护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秩序:通过各种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正常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秩序。 6. 协助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帮助解决劳动争议,减少社会矛盾。 7. 参与制定和完善劳动监察相关的规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

提出改进和完善劳动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8. 指导和协调跨地区的劳动监察案件处理:对于跨地区违法案件的处理提供指导和协调,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9.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执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和任务。 劳动监察岗位的工作内容十分关键,它直接关系到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情况。劳动监察员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知识、执法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以确保能够高效、公正地执行劳动监察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职责 1. 引言 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是负责执行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部门。本 文将介绍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工作职责,包括劳动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劳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2. 劳动法规的执行和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执行和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具体 职责如下: •审查劳动合同: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审查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得到保障。 •检查工资支付:中队将会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时支付工资,并确保支付金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

•检查工时和休假制度:中队将会检查用人单位的工时制度 是否合法合规,并确保劳动者得到法定的休假时间。 •监督安全生产:中队将会监督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执法行动:中队拥有执法权限,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检 查和取证,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3. 劳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劳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接收投诉举报:中队将会接收劳动者的投诉举报,并对投 诉内容进行核实和调查。 •调解纠纷:中队将会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纠纷 调解,通过媒体、仲裁或其他方式解决纠纷。

•处理违法行为:对于违法行为和恶意欺诈行为,中队将会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惩处。 •维护公平公正:中队将会维护劳动纠纷处理的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合作,共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具体职责如下: •与劳动部门的合作:中队将与劳动部门进行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的落实和完善。 •与司法机关的合作:中队将与司法机关进行信息共享,提供劳动纠纷调解和处理的依据和支持。 •与工会的合作:中队将与工会进行合作,共同关注劳动者的权益,开展相关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能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能 【篇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及监察事项 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二、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 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 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 家有关部门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 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投诉人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2、投诉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与被投诉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 同等证据材料,并提供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投诉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四、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 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 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五、群众举报、投诉后的办事程序:

劳动监察岗位职责

劳动监察岗位职责 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 第一篇示例: 劳动监察岗位是一个极具责任感和挑战性的职位,其职责是监督和管理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权益,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现代社会中,劳动监察岗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通过严格的监管和有效的执法,才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劳动监察岗位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劳动法规的执行:劳动监察岗位需要深入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并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调查,确保企业和用人单位遵守相关法规,不违法欺压劳动者,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调解劳动纠纷:劳动监察岗位需要及时处理劳动纠纷,通过调解或协商等方式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劳动和谐稳定。 3.检查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劳动监察岗位需要定期检查和评估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4.制定劳动监察计划:劳动监察岗位需要制定并实施劳动监察计划,根据劳动市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监察活动,提高监察效果和管理水平。 5.开展劳动教育和培训:劳动监察岗位需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促进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6.处理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劳动监察岗位需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劳动监察岗位的职责涉及范围广泛,要求责任心强、执行力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监察手段和工具,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 劳动监察岗位是一个重要的职业岗位,其职责是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和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做好劳动监察工作,才能为打造和谐社会,促进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字数达到了要求,请查看修改意见】 第二篇示例: 劳动监察岗位职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务,它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岗位的工作主要是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劳动监察岗位的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2004.11.01 •【文号】国务院令第423号 •【施行日期】2004.12.01 •【效力等级】行政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23号)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经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七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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