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梯新检规安全保护装置要求及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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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标准、新检规介绍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新标准、新检规介绍

资料性附录
·新增附录F“梯级和踏板动载扭转试验示例”
·
• 新增附录J“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和 楼层板表面防滑性能的确定”(参考DIN 51130)
• 新增附录K“对鞋类等物体在围裙板表面滑动 性能的确定”(参考DIN 51131)
二、标准主要内容介绍
重大危险清单介绍
机械危险
1、与维修人员的相关风险
·和GB 16899-1997相比数量上增加20个
术语和定义
·术语数量:30个 ·和GB 16899-1997相比数量上增加21个 ·以“最大输送能力”取代“理论输送能力” ·以“名义速度”取代“额定速度” ·新增“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可编程电子安全
相关系统(PESSRAE)” ·新增“安全完整性等级(SIL)”理念 ·提出了“自动人行道是机器,即使在非运行状态下, 也不能当作固定楼梯或通道使用”的要求
前言
·列出了推荐性内容的条款及附录
·列出了与GB 16899-1997的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列出了与EN 115-1:2008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列出了编辑性修改的内容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数量:42个
·和EN115-1相比数量上减少1个,将EN 19931-1用GB 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对应,并 列入“参考文献”
合以下规: a)自动扶梯,不应大于30m;b)自动 人行道,不应大于40m。”
4、电气器件的装配错误 ·与GB16899-1997相同
5、静电现象 • 新增5.11.7“应采取适当措施来释放静电
(例如:静电刷)。”
6、外界对电气设备的影响 ·与GB16899-1997相同
7、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正常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电磁 辐射

自动扶梯的结构、安全要求与检验范文

自动扶梯的结构、安全要求与检验范文

自动扶梯的结构、安全要求与检验范文自动扶梯是一种便利人们垂直移动的交通工具,广泛应用于商场、写字楼和地铁等公共场所。

为了确保自动扶梯的安全运行,必须对其结构和性能进行严格检验。

本文将介绍自动扶梯的结构、安全要求和检验范围,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自动扶梯。

一、自动扶梯的结构自动扶梯由扶梯车、扶梯链、扶梯台、扶手和电动机等部分组成。

1. 扶梯车:扶梯车是自动扶梯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一组平行的扶梯板和梯级组成。

扶梯车通过链条或齿轮传动,以循环的方式往返运行。

2. 扶梯链:扶梯链是连接扶梯车和驱动装置的重要部分,需要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3. 扶梯台:扶梯台位于扶梯的两端,用于方便乘客上下扶梯。

扶梯台应具备防滑和防乱踩等安全措施。

4. 扶手:扶手位于扶梯车两侧,方便乘客在行驶过程中抓住扶稳。

扶手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舒适性。

5. 电动机:电动机是驱动自动扶梯运行的动力源。

电动机应具备足够的功率和稳定性,以确保自动扶梯的正常运行。

二、自动扶梯的安全要求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自动扶梯需要满足以下安全要求:1. 扶梯车表面应具备防滑和耐磨的特性,以防止乘客滑倒或跌倒。

2. 扶梯的速度和加速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以避免对乘客造成不适或危险。

3. 扶梯车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或防护玻璃,以防止乘客掉落或挤压。

4. 扶手应具备防滑、防夹和防护功能,以保护乘客的安全。

5. 扶梯上方应设置防护罩或天花板,以防止乘客被物体击中。

6. 扶梯应设置急停按钮和紧急照明设备,以应对突发情况和停电。

7. 扶梯应具备自动检测和故障诊断功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故障问题。

8. 扶梯应定期进行维护和巡检,确保各项安全设备的正常工作。

三、自动扶梯的检验范围自动扶梯的检验范围包括以下项目:1. 结构检验:包括扶梯车、扶梯链、扶梯台和扶手等结构部件的检验,主要检查其材料、强度和稳定性等性能。

2. 电气检验:包括电动机、控制系统和安全设备等电气部件的检验,主要检查其电气连接、绝缘和可靠性等性能。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细则(新检规)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验细则(新检规)

标题定期检验细则版次修改次数1.目的为了确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检验工作质量,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监督与定期检验行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并对《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新检规》)未阐述清晰的检验方法加以补充,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规定的检验方法不排除采用更先进的、精度更高的检验方法。

当需采用与本细则不同的检验方法时,按《检测方法确定与应用程序》执行。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3.检验依据3.1《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4.检验前准备事项4.1 受理检验申请后,检验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检验任务情况、检验人员的持证情况、技术水平等安排检验任务。

对重要的、复杂的、改造的和新机型设备的检验等需要制订检验方案的,还应指定人员制订检验方案。

4.2 检验人员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及时查阅资料,熟悉有关情况及其他事项。

4.3 实施现场检验前,检验人员应检查确认检验仪器、原始记录、个体防护用品已准备妥当。

4.4 检验用仪器应符合以下要求:a. 主要检验仪器及其精度要求符合《新检规》规定。

b. 主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见各自操作规程。

5.检验工序及流程图、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5.1 检验工序5.1.1检验员到达受检单位后,应确认受检电梯是否符合《新检规》规定的检验条件,符合条件方可实施检验。

标题定期检验细则版次修改次数5.1.2.1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持电梯检验员或者以上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并应当向申请检验的受检单位出示检验资格标识。

5.1.2.2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且遵守施工现场或者使用单位明示的安全管理规定。

5.1.2.3检验现场应整洁,不应有影响设备检验的物品、设施和与检验无关的人员,并在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内容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内容

附件2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2〕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经商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产品供应执行的标准版本(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供需双方于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不含)之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及供货,但迟后(最迟2011年10月29日前)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的,可以按照1997版GB1689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二)扶梯供需双方于2011年7月29日(含)之后签订电梯供货、安装或改造正式合同的,如合同中约定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版本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没有约定执行标准的版本,也可以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不含)之后的,必须按照新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三)符合以上要求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的项目,由扶梯制造、安装或者改造单位填写《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报告扶梯安装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

各地质监部门可对备案的合同项目进行抽查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

二、关于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和制造许可(一)凡取得扶梯项目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尽快约请电梯型式试验机构,进行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

附件 21 防护挡板2 扶手带外缘距离3 防夹装置4 使用须知5 制停距离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当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 0.30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 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 。

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 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 25mm。

在自动扶梯的围裙板上应当装设围裙板防夹装置。

(1)由刚性和柔性部件 ( 例如:毛刷、橡胶型材 ) 组成;(2)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最小为 33mm,最大为 50mm;(3)刚性部件应有 18mm到 25mm的水平突出,柔性部件的水平突出应为最小 15mm,最大 30mm;(4)在倾斜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离应在 25mm和 30mm之间;(5)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 25mm和 55mm之间;(6)刚性部件的下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 25°的倾斜角,其上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 25°倾斜角;(7)围裙板防夹装置的末端部分应当逐渐缩减并与围裙板平滑相连。

围裙板防夹装置的端点应当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 ( 梯级侧 ) 不小于 50mm,最大 150mm的位置。

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当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① 应拉住小孩;② 应抱住宠物;③ 握住扶手带;④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 ( 无坡度自动人行道除外 ) 。

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1)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名义速度制停距离范围0.50m/s 0.20 ~1.00m0.65m/s 0.30~1.30m0.75m/s 0.40~1.50m(2)空载和有载水平运行或者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人行道:名义速度制停距离范围0.50m/s 0.20 ~ 1.00m0.65m/s 0.30 ~ 1.30m0.75m/s 0.40 ~ 1.50m1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质检特函, 2012? 28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6899-2011,2011 年 7 月 29 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 年 7 月31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TSG T7005-2012,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经商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产品供应执行的标准版本( 一 )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供需双方于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实施日期 2011 年 7 月 29 日(不含)之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及供货,但迟后(最迟2011 年 10月 29 日前)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的,可以按照1997 版 GB1689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 T7005-2012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 T7005-2012

二、附件A主要内容介绍
几个附件的概况
附件A 解读与提示
附件B、C、D提示
附件的概况 本检规共有四个附件:
附件A: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内容、要求与方法
附件B: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报告 (格式) 附件C: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告 (格式) 附件D: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格式)
• 三、部分条款的解读
• 1、第五条:本条要求在开始施工前申请监督检验,是因为目前 附件A的1.1~1.3为“停止点”项目,审查不合格不能进行后续 工作,如果相关企业不注意这项要求,今后反而会影响施工进度 和工作效率,甚至收到罚单。 定期检验时间的要求源于《条例》相应规定,但文字描述上 略有区别,无“合格”二字,这是新版检规检验工作定位所决定 的,今后相应标志名称也计划进行调整。提前1个月是为留出检 验及可能出现的整改时间,保证在法规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更 换新的标志。不少使用单位担心因此而使下次检验日期不断前移, 而随着标志调整,下次检验日期拟填写到“月”,这样该顾虑也 就不存在了。
1 技术资料
(5)变更设计证 明文件:使用单位 提出,经整机制造 单位同意。
1 技术资料 (6)安装质量 证明文件:安装 合同编号、安装 许可证编号、产 品出厂编号、主 要技术参数,安 装单位公章或者 检验合格章,竣 工日期。 02版检规无此 项要求。
• 2、第六条、本条强调了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当完成的质量保证工 作,概括明确了施工和维护保养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强调土建工 程施工单位进行检查是因为其关系后续工程质量。 ◇强调由施工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主要是为了强化企业的责 任意识,同时,检验人员不可能全方位具备甄别相关文件、资料 真伪的能力和精力,这样要求也是对检验人员的合理免责。 第七条: 本条对施工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提供 的技术资料和配合工作进行了明确,需要注意要求“提交复印件 备存”,既是今后检查检验工作质量的必备资料,也是对检验机 构合理免责提供见证材料。

自动扶梯新检规讲解

自动扶梯新检规讲解

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市场竞争加剧
03
新检规的实施可能引发行业洗牌,部分无法达标的企业将被淘
汰,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对使用单位的影响
维护成本增加
新检规要求更频繁的维护和检查, 可能导致使用单位的维护成本相 应增加。
设备更新需求
使用单位需要按照新检规要求对 现有自动扶梯进行更新或改造, 以满足安全性能要求。
检测标准更加严格
新检规对自动扶梯的各项检测标准进行了修订和 完善,提高了对扶梯的性能和质量要求,以确保 扶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检测流程更加规范
新检规对自动扶梯的检测流程进行了规范和完善 ,明确了检测的步骤和方法,提高了检测的准确 性和可靠性。
02
新检规主要内容解析
设备安全要求
01 02
设备安全要求
新检规对自动扶梯的设备安全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包括对电气系统、 传动系统、制动系统、防护装置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 状态下能够安全运行。
制造材料要求
新检规对自动扶梯的制造材料也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材料必须符合相 关标准和规定,以确保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稳定和安全。
03
警示标识要求
效果评估
经过新检规的应对策略,生产厂商的产品质量得 到了显著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同时提高了客 户满意度。
案例三:某政府机构对新检规的监管措施
政府机构概况
某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自动扶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新检规监管措施
政府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加强新安装自动扶梯的验收、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等。
监管效果
通过实施新检规的监管措施,自动扶梯安全事故率明显下降,公众 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各个扶梯新国标注意事项

各个扶梯新国标注意事项
室外扶梯因增加油水分离器,其底坑深度需在室内扶梯深度基础上加深200mm。
11、大楼施工阶段对扶梯的保护
在大楼施工阶段,用户应协助保护自动扶梯不被脏物进入,并不允许将自动扶梯用作其他用途(如运输材料)。只有在征得迅达同意后才能对自动扶梯增加额外负载。
12、土建洞口的安全措施
a)、扶梯安装之前,所有洞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防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对相邻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b16大于400mm时,也应满足上述要求。
9、吊装孔或吊钩位置
自动扶梯应设吊装孔或吊钩,其位置位于扶梯的中心线上。
10、扶梯底坑
扶梯若有底坑,用户应对其进行防水处理,如为室外型扶梯,底坑应设置排水孔,排水孔应连接建筑物相应的强排水系统,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底坑积水的深度不超过扶梯桁架的底部;
用于安装上述装置的外露紧固件的头部应是非常规型。
7、阻挡装置
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且外盖板宽度b13大于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安装阻挡装置,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为相邻平等布置,且共用外盖板的宽度b14大于125mm时,也应安装这种装置(见图五中2)。该装置应延伸到高度h10(h10=25mm~150mm)。
用于安装上述装置的外露紧固件的头部应是非常规型。
8、防滑装置
当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相邻的墙之间装有接近扶手高度的扶手盖板,且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b15大于300mm时,应在扶手盖板上装设防滑行装置(见图六中3)。该装置应包含固定在扶手盖板上的部件,与扶手带的距离b17不应小于100mm,并且防滑行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应大于1800mm,高度h11不应小于20mm,该装置应无锐角或锐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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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新检规主要变化及示例
八、“安全保护装置”部分
6.8 梯级或踏板的缺失保护B
该项目是本版检规新增的要求。

★(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能够通过装设在驱动站和转向站的装置检测梯级或踏板的缺失,并应在缺口(由梯级或踏板缺失而导致的)从梳齿板位置出现之前停止;
该监测装置应在驱动站和转向站各设置一个(如图1所示),以确保无论设备上行还是下行,因梯级(踏板)缺失而导致的缺口都不会出现在入口处。

驱动站和转向站所设置监测装置的保护功能应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分别进行验证。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图23、梯级或踏板的缺失保护示意图
要求有故障锁定功能。

6.3超速保护装置,6.4非操纵逆转保护、6.5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驱动元件保护、6.7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6.8梯级或踏板的缺失保护、6.12制动器松闸故障保护均需满足故障锁定的要求
故障锁定的要求:
1.需要人工复位
2.即使电源失电或电源恢复,故障锁定应始终保持有效
3.可以通过机械方式锁定(如手动复位的限位开关等)、电气方式锁定(如软件锁定,
储存在EPROM中可失电保存)等方式实现。

图24、梯级或踏板的缺失保护示例
★ 6.9 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B
该项目是本版检规新增的要求。

应当设置扶手带速度监控装置,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时,当扶手带速度偏离梯级、踏板或者胶带实际速度大于-15%且持续时间大于15s时,该装置应当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

6.10 多台连续且无中间出口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保护B
该项目是本版检规新增的要求。

多台连续且无中间出口或中间出口被建筑出口(例如闸门、防火门)阻挡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其中的任意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他各台应当同时停止。

其目的是在一台设备停止运行的情况下,防止乘客因未能及时疏散,造成相互踩踏、挤压等伤害。

★ 6.11 检修盖板和上下盖板开启监控B
该项目是本版检规新增的要求。

检修盖板和楼层板应当配备一个监控装置,当打开桁架区域的检修盖板和(或)移去或打开楼层板时,驱动主机应当不能启动或者立即停止。

★ 6.12 制动器松闸故障保护B
该项目是本版检规新增的要求。

(1)应当设置制动系统监控装置,当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启动后,制动系统没有松闸,驱动主机应当立即停止;
(2)该装置动作后,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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