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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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物权法名词解释

法大物权法名词解释

1.☆占有:人对于物管领控制的事实。

2.☆体素:占有的要素之一,即对物的管领与控制。

3.☆心素:占有的要素之一,即占有的意思。

4.☆有权占有:指有本权的占有,凡对物享有占有的物权、债权、监护权等,均为有权占有。

5.☆无权占有:指欠缺本权的占有。

6.☆善意占有:无权占有之一,指占有人不知道爱也不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占有的权利。

相反,无权占有人虔诚地相信自己享有占有的权利。

7.☆而已占有:无权占有之一,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力,或者虽非明知但仍有所怀疑所形成的占有。

8.☆直接占有:指占有人直接对物进行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

9.☆间接占有:指虽未直接占有某物,但根据一定的法律关系(占有媒介关系)而对于直接占有人享有返还占有请求权,从而间接管领和和控制该物。

10.☆自主占有:指不以享有所有权为前提的,以据为己有的意思而占有。

11.☆他主占有:指不以据为己有的意思而占有。

12.☆自己占有:指占有人自己对物进行管领和控制。

辅助占有之外的占有均为自己占有。

13.☆辅助占有:指基于雇佣、学徒等类似从属关系,受雇主的“指示”而事实上管领控制某物。

14.☆单独占有:指一人对物为占有。

15.☆共同占有:指数人对同一物为占有。

分为重复共同占有和统一共同占有。

16.☆重复共同占有:指各共同占有人在不妨害其他共同占有人的情况下,可以各自单独管领某物。

17.☆统一共同占有:指全体共同占有人对占有物有一个管领力,仅得结合全体占有人,为共同的管领。

18.☆占有状态的变更:一定民事事实的发生,使得占有的状态由A种状态变更为B种状态。

19.☆必要费用:指维持占有物的存在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如保管费、饲养费、治疗费、修理费等。

20.☆有益费用:指因利用或改良占有物而支出,且增加占有物价值的费用,如房屋装修费。

21.☆奢侈费用,指并非管理或保存占有物所必须支出,亦不能增加占有物价值而支出的费用,如给占有的狗割双眼皮的费用。

22.☆占有返还请求权:又称为占有回复请求权,指占有被侵夺的,占有人有权请求侵夺人及其继受人回复其占有,返还占有物。

文律师解读《民法典》(一百零二)占有

文律师解读《民法典》(一百零二)占有

⽂律师解读《民法典》(⼀百零⼆)占有《民法典》第四百五⼗⼋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有权占有法律适⽤的规定。

导致占有发⽣的法律关系多种多样:⼀种是有权占有,主要指基于合同等债的关系⽽产⽣的占有,如根据运输或者保管合同,承运⼈或者保管⼈对托运或者寄存货物发⽣的占有;另⼀种是⽆权占有,主要发⽣在占有⼈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占有⽆正当法律关系,或者原法律关系被撤销或⽆效时占有⼈对占有物的占有,包括误将他⼈之物认为⼰有或者借⽤他⼈之物到期不还等。

以上两种占有发⽣的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法律后果的处理不外乎两类情形:其⼀是在占有过程中,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收益以及损害赔偿责任该如何确定;其⼆是当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遭到第三⽅侵夺或者妨害时,占有⼈能够⾏使哪些权利保护⾃⼰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占有。

 ⾸先来看第⼀个问题,占有过程中,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收益以及损害赔偿责任该如何确定。

对这⼀问题的回答,因有权占有和⽆权占有的区别⽽存在差别。

对于因合同等债的关系⽽产⽣的占有,本法明确规定,有关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关于⽆权占有情形下,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收益及损害赔偿责任等,本法第459条⾄第461条做了具体规定,⽆权占有是本编规定的重点。

其次,被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夺的,该如何处理?对这⼀问题的回答,不因有权占有和⽆权占有的区别⽽有不同,它们都可适⽤本法第462条的规定,即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为,占有⼈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夺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四百五⼗九条:“占有⼈因使⽤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权法-占有

物权法-占有

2005- 甲遗失一部相机, (2005-3-7)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 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 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 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 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戊。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B。
法律上的结合关系占有的观念化第二十章占有?二占有的分类?一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依据占有是否具有本权所作的划分占有有权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第242条第243条第244条第二十章占有?二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依据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而作的划分?三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依据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标的物而作的划分?四自己占有和辅助占有?依据占有人是否亲自占有标的物而作的划分基于特定的从属关系第二十章占有?三占有的效力?一权利推定?二状态推定?四无权占有人与占有物返还请求人之间的关系?物权法第242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07-3-94)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 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 的是: A.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王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小王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D.小王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AC。依据《继承法》第33条,小王继承时,应当承受 王某对于丁某的债务,由此,丁某相对于小王而言属 于有权占有人。
(2007-3-95)如杜某向丁某、叶某请求返还房屋,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杜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杜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杜某无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D.杜某有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BC。王某相对于杜某属于无权占有人。依据《合同 法》第229条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叶某在 法律地位上属于杜某房屋的承租人,属于有权占有人。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62):无权占有人与权利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62):无权占有人与权利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关法条《物权法》第241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第242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43条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244条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險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偻损失。

(一)《物权法》第241条的规范含义(★★)《物权法》第241条的含义是:有权占有依照其所处的法律关系予以调整,不能适用《物权法》第242?244条的规定,因为第242?244条是专门用来调整无权占有的。

有权占有不适用《物权法》(二)无权占有人与权利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物权法》第242?244条调整无权占有人与物的“权利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里的“权利人”,不仅指所有人,还包括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和债权人等(其他有权占有人)。

1.《物权法》第242条:因使用导致占有物损害的责任。

无权占有人对占有物不享有使用的权利。

因无权占有人使用导致占有物损害的,占有人是否承担责任,分三种情况:①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②善意自主占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③善意的他主占有人因超越假想的占有权限导致占有物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否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2.《物权法》第242条:无权占有人的返还责任。

无权占有本身系一种不当得利,且无权占有人对占有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故:①善意占有人与恶意占有人均应向权利人返还原物及孳息(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

②善意占有人有权请求权利人偿付自己支出的必要费用,而恶意占有人无此权利。

所谓“必要费用”,指维持占有物的存在必须支出的费用(如保管费、饲养费、治疗费、修理费等)(见例3和例4)。

物权法名词解释

物权法名词解释

1.登记:将物权变动的事项登记在国家主管机关的登记簿上。

2.交付:转移占有。

3.物权法定主义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4.本权:对标的物不仅有事实上的控制力,而且有权利为依据,该依据之权利,即为本权。

5.占有:自然人或法人对于财产实际上的占有、控制(在人的力量范围内、持续一定时间)6.原始取得: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依据法律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物权。

7.继受取得: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

(创设、转移)8.绝对消灭相对消灭9.抛弃:以消灭物权为目的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10.简易交付: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保管、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11.占有改定: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这样,在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12.指示交付: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13.拟制交付: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

14事实处分:在生产生活中使物的物质形态发生变更或消灭15.法律处分:依照所有人的意志,通过某种民事法律行为对物进行处理。

16.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转让标的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一般可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17.遗失物:所有人遗忘于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18.添附:数个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成一物,或者由所有人以外的人加工而成新物。

19.附合: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分离,若分离会导致毁损该物或者花费较大。

用建筑材料建筑房屋。

分为动产与动产、动产与不动产20.混合: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杂合并,不能识别。

21.加工:在他人物上附加自己有价值的劳动,,是指成为新物。

22.先占:以所有的意思最先占有无主动产23.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是否有本权24.自主占有:以属于自己所有的意思表示的占有。

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

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

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

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

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擎息2、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区房屋归乙公司。

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

张某查看《合作开发协议》和《委托书》后,与丙公司签订《房屋预订合同》,约定:“张某向丙公司预付房款30万元,购买A区房屋一套。

待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关于《房屋预订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A.无效B.对于甲公司而言,丙公司构成无权处分C.对于乙公司而言,丙公司构成有效代理D.对于张某而言,丙公司构威表见代理3、甲以某商铺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抵押权已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未偿还。

甲提前得知乙银行将起诉自己,在乙银行起诉前将该商铺出租给不知情的丙,预收了1年租金。

半年后经乙银行请求,该商铺被法院委托拍卖,由丁竞买取得。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B.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有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C.丁有权请求丙腾退商铺,丙无权要求丁退还剩余租金D.丙有权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4、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

”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锡。

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应自行承担玉锡损失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锡的全部损失C.甲有权请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损害D.洗浴中心和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贵任5、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

第五章 占有

第五章  占有

(五)自主占有、他主占有 1、自主占有:以所有人的意思实施的占有 2、他主占有:以非所有人的意思实施的占有 3、区分意义 (1)他主占有,不适用取得时效 (2)善意、自主占有的他人之物,占有物毁损灭失时,占有人不 承担侵权责任 (3)善意、自主占有的他人之物,占有人可以要求返还必要费用 (六)有瑕疵占有、无瑕疵占有 1、有瑕疵占有:暴力取得、隐蔽维持的占有 2、无瑕疵占有:和平取得、公开维持的占有 3、区分意义——有瑕疵占有,不适用取得时效
一、占有的分类
(一)直接占有、间接占有
1、直接占有:不以他人的占有为媒介,而对物直接实施的占有
占有人————A
2、间接占有:通过“媒介占有人”,而对物实施的占有
(1)以“媒介占有人”的直接占有为前提
(2)间接占有人通过对“媒介占有人”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保
持对物的联系
返还请求权
直接占有
间接占有人——媒介占有人——A
占有 甲 土地使用权 A 侵夺 丙
请求返还
例证3
例证4
请求返还
请求返还
占有 甲
租赁权 出租 A
A 侵夺

出卖、交付 甲———————乙 所有权 不动产A
占有 买受人债权
出卖
乙 请求返还 所有权
请求返还
登记 丙
请求返还
所有权
(四)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 1、善意占有:占有人相信自己是有权占有的无权占有 2、无权占有:占有人明知自己是无权占有或不能肯定自己是有权 占有的无权占有 3、区分意义 (1)善意占有是动产善意取得的条件 (2)善意占有是时效取得的条件 (3)善意、自主占有是免除占有物毁损灭失之赔偿责任的条件 (4)善意、自主占有是获得占有物必要费用的条件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占有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占有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占有依占有的不同状态,可以将占有分为不同的种类:1、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这是以占有人的意思为标准进行的分类。

自主占有是指以物属于自己所有(所有的意思)的占有;无所有的意思,仅于某种特定关系支配物的意思的占有是他主占有。

自主占有中的"所有的意思',是指具备所有人占有的意思,不必是真正的所有人或者要求其自信为所有人。

因此,所有人对其物的占有为自主占有,盗贼对于盗赃的占有亦为自主占有。

至于他主占有,如典权人对于典物的占有,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占有,质权人对于质物的占有。

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区别的意义在于,作为所有权取得的时效要件的占有和先占要件的占有,应当是自主占有。

另外,在占有物毁损、灭失时,自主占有人与他主占有人的责任范围不同。

2、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这是以占有人在事实上是否占有物为标准进行的分类。

直接占有是指在事实上对物的占有,如居住房屋、穿着衣服,都是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是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于事实上占有物的人(即直接占有人)有返还请求权,因而间接对物管领的占有。

间接占有的特点在于间接占有人与直接占有人间存在特定的法律关系,基于这种法律关系,间接占有人对于直接占有人有返还请求权。

例如,质权人、承租人、保管人基于质权、租赁、保管法律关系,占有标的物,是直接占有人,而享有返还请求权的出质人、出租人、寄托人为间接占有人。

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区别的意义在于这两种占有的取得手段不同,保护方法也不一样。

3、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这是根据进行的占有是否依据本权所做的分类。

所谓本权,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可对物进行占有的权利,如所有权、地上权权、典权、质权、留置权等。

有权占有即指有本权的占有,如地上权人依地上权对土地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如拾得人对于遗失物的占有。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区别的意义在于:无权占有人在本权人请求返还原物时,有返还的义务;另外,作为留置权要件的占有,限于有权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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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的区别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的区别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

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例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

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知自己属于无权占有的,为恶意占有。

那么,到底什么是有权占有?什么是无权占有?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的区别又是什么?有权占有。

指有本权的占有。

换言之,凡是具有占有的物权、债权、亲权等权利,均为有权占有。

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留置权人、质权人的占有为有权占有(本权为物权);借用人、承租人、保管人、运输人、买受人的占有亦属有权占有(本权为债权)。

替孩子保管财产的父母对财产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本权为亲权)。

无权占有。

指欠缺本权的占有。

遗失物拾得人的占有(构成无因管理的除外)、小偷对脏物的占有、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均为无权占有。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区分的意义: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4条规定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以相对人为无权占有人为构成要件,对有权占有人无返还原物请求权。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30条,因侵权行为占有他人动产的,非为合法占有,不成立留置权。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42、243、244条是关于无权占有的规定,对于有权占有不能适用。

(案例中的名字均为化名)
【案例一】二娃将手表借给翠花,翠花擅自质押给不知情的幺妹。

二娃知道后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将手表出售给三娃。

①基于物权取得的有权占有具有绝对性,即对天下所有人均构成有权占有。

②幺妹善意取得手表质权,对手表的占有为有权占有。

③幺妹的有权占有具有绝对性,不仅二娃不能对幺妹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三娃亦不能对幺妹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案例二】二娃将房屋卖给翠花,并且已经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后二娃又将房屋出售给幺妹,且办理了过户登记。

①根据区分原则,二娃、翠花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翠花基于合同债权对房屋的占有为有权占有。

在将房屋出售给幺妹之前,二娃不得对翠花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②翠花基于合同债权的有权占有具有相对性,翠花相对于幺妹则属无权占有,幺妹有权对翠花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因为物权优于债权。

【案例三】二娃将汽车出租给翠花,翠花将车交给幺妹的丈夫修理,翠花欠缴修理费并破产。

①幺妹的丈夫可以善意取得留置权。

②基于留置权,幺妹的丈夫有权对留置的汽车就修理费优先受偿。

③如果留置的汽车价值不足以清偿修理费,幺妹的丈夫无权请求二娃承担修理费,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43条是关于无权占有的规定。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43条规定,善意占有人因维护占有物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请求权利人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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