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交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

蕉源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认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下列材料,可申请在我区相对就近的小学和初中就学。
1、上栗县外户口本和流出地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2、县城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3、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务工证明、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就业证明亦可)。
5、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6、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批准书和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7、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8、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9、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申请表。
父母双方一方是经商的不作农民工子女看待。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一)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育服务区域学校报名,如居住地学校接受有困难,由居住地学校受理登记后统一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区务工就业和交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安排其子女就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每年秋季入学报名时间为准,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符合本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应提前1个月内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按照《上栗县教育局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转学。
接受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转入进行登记,并对其转出时的流向予以统计。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根据我县教育资源状况,确定公立、私立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四、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一)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在满足所属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后还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及时予以办理学籍手续。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认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下列材料,可申请在我区相对就近的小学和初中就学.1、敦煌市外户口本和流出地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2、城区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3、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务工证明、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就业证明亦可)。
5、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6、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批准书和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7、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8、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9、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申请表.父母双方一方是经商的不作农民工子女看待。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一)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育服务区域学校报名,如居住地学校接受有困难,由居住地学校受理登记后统一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区务工就业和交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安排其子女就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每年秋季入学报名时间为准,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符合本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应提前1个月内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按照《红花岗区教育局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转学。
接受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转入进行登记,并对其转出时的流向予以统计.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根据我区教育资源状况,确定以下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一)公办学校:遵义第六中学、遵义第七中学、遵义市第九中学、遵义市第十五中学(寄宿制)、遵义市新文小学、遵义市万里小学、遵义市龙门小学、遵义市海风井小学、忠庄中学(寄宿制)、长征中学(寄宿制)、海龙中学(寄宿制)。
2024年成都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及流程

2024年成都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及流程1.根据成都市相关政策,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一定条件。
According to relevant policies in Chengdu, there are certain conditions for the enrollment of migrant children.2.需要提供父母及子女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材料。
Parents and children need to provide identification documents and household registration materials.3.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到当地教育局进行备案登记。
Migrant children need to register at the local education bureau for enrollment.4.教育局会核实随迁子女的身份和家庭情况。
The education bureau will verify the identity and family situation of the migrant children.5.如果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可以获得当地学校的入学资格。
If they meet the requirements, migrant children can obtain the qualification for enrollment in local schools.6.学校会根据入学条件进行审核,确定随迁子女的入学资格。
Schools will review and determine the enrollmenteligibility of migrant children based on the enrollment conditions.7.随迁子女需要进行入学测试或面试。
Migrant children need to take admission tests or interviews.8.入学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能力水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汇报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汇报材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市教育局**市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从深入推进教育公平,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2013今年5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各区要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各校起始年级接收随迁子女人数不得低于去年"的要求。
同时,将今年随迁子女招生政策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设立服务与咨询电话,随时接听群众来电咨询,及时回复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局长信箱、"12345"的各类来信,解释相关政策,化解群众投诉,方便进城务工人员及时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各区也想方设法,在执行省市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满足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
**区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就事先根据去年接纳规模,为随迁子女预留出义务教育学位;**区在公办学位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增加班级、扩大班额保障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区将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公告,通过"电脑派位"的形式化解入学矛盾。
据统计,2013年我市共接纳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5万人,比上年度增加约40001至2逾90%。
**市同。
"2578人,2012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
参加江苏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与江苏籍考生一样,须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符合高考报名资格要求,享受与江苏籍考生同等的录取政策。
我市严格按照省里要求,做好外地考生的报名组织、资格审查、考试实施、招生录取等工作。
对不符合条件的非江苏籍考生,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考生回原籍参加普通高考提供便利条件。
据统计,2013年我市参加普通高考的外省学生有99人,从今年报名情况看,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外省学生将达到473人。
三、深入推进"三同教育"我市早在2003年就提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三同教育",即"同城待遇、同班学习、同步发展"的教育模式。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凭证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凭6证入学
需要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需持以下报名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1、家庭户簿和父母的身份证;
2、父母双方在南宁市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明(有效期一年);
3、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
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
4、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
5、学生原就读学校证明所在地具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
明;
6、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充证明”。
随迁子女入学需要什么材料

随迁子女入学需要什么材料随迁子女入学是一个家庭重要的事情,它关系到孩子的学习和生活。
为了确保顺利入学,家长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以下是随迁子女入学需要的材料清单:1.《随迁子女入学须知》。
这是一份由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提供的入学须知,其中包含了随迁子女入学的政策、流程、要求等信息。
家长需要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 户口本。
随迁子女的户口本是最基本的入学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上的信息应与其他材料一致,以便学校核实学生的身份和家庭情况。
3.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表》。
这是学校提供的入学报名表,家长需要填写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联系方式等,并附上学生的照片。
填写时要认真、准确,确保信息完整无误。
4. 学生身份证。
学生的身份证是入学的必备材料之一,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的身份证信息应与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
5. 照片。
一般情况下,学校会要求提供学生近期的免冠彩色照片,用于学生档案和学生证的制作。
6. 健康证明。
学生的健康证明通常是由学生所在地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适合入学学习。
7. 前学校的学习证明。
如果随迁子女已经在其他学校就读过,需要提供前学校的学习证明,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出勤情况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学校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为学生的入学提供参考。
8. 监护人身份证明。
如果学生的监护人不是父母,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以证明监护关系的合法性。
以上就是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家长在准备材料时,要仔细核对每一项材料,确保完备无误。
同时,也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学校的审核工作。
希望随迁子女能顺利入学,开启美好的学习生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实施方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西佛镇古洞小学2014年9月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加强教育统筹,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就学障碍,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体制机制,在就学制度上保障其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使其能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
(二)实施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家庭户籍薄和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在我校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暂住证。
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四)实施办法1、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纳为主。
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校教育局报名,再由校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校教育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校工作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其子女就学。
3、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对拒收符合规定随迁子女入学和违规收费的学校,校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查处。
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教育公平原则,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留守儿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实施对象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外出务工的台安县户籍的留守儿童。
(三)实施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要充分认识到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扎实做好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解读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解读为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成教发〔2014〕2号,简称《意见》)。
有关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1.《意见》制定的依据是什么?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成府令〔2010〕170号)文件精神,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切实保障在蓉“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成都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成教发〔2014〕2号)。
2.如何界定“进城务工人员”?答:本意见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常住户口不在本市中心城区,即不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而到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二)常住户口在本市中心城区而到本市非中心城区居住务工的人员;(三)常住户口在本市非中心城区跨区(市)县居住务工的人员。
3.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2014年,《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为其子女申请入学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持证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3)截止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3个月的相关证明;(4)截止5月31日,当年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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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砀山县居住证》或《砀山县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须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合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持《砀山县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县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砀山县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县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城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6、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砀城第一小学
201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