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09法学一班

何英

200902201132

根据普遍的刑法学理论,刑法犯罪概念的逻辑起点是,先有刑法、后有犯罪,刑事违法性是其本质属性,罪刑法定主义成为刑法与刑罚的基本原则。刑法学研究的犯罪是:个体违反了现有刑法而产生的犯罪。

一、犯罪学犯罪概念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不仅包括个体行为违反刑律而产生的犯罪形式,也包括国家为了保护一定历史阶段的核心利益,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这种形式。后一种形式产生的犯罪,由于是现行刑法所没有规定的,因此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特征。其本质特征是价值否定性。

(一)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实质上属于价值范畴。

犯罪是什么?要清晰、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古今中外的神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生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等,从各自的学术传统出发,作出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这个问题在犯罪学领域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犯罪学作为一门学问诞生起,就一直受这个问题所困惑。应当说犯罪学诞生之初,是依附于刑法学的,以刑法规范定义的犯罪,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其形成原因及其防治对策。但随着犯罪学的发展,人们发现有很多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但又严重触犯了社会需要,需要纳入犯罪的范畴,而这与刑法罪行法定主义原则相违背。学者们逐步意识到刑法学的犯罪与犯罪学的犯罪有明显的区别。近年来一些国内犯罪学者提倡价值无涉,认为犯罪是一种价值中立的社会事实从犯罪学脱离刑法霸语权的角度,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这个观点也值得商榷。举例说,某人杀了人,这是一个社会事实,但这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战士在战场杀了敌人、警察杀了绑架人质的歹徒,我们评价他是英雄。只有杀了我们的人,触犯了社会利益时,我们才说他是罪犯。因此价值无涉的观点也没有揭示出犯罪的实质。那么犯罪学研究的犯罪实质究竟是什么?这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有密切联系。学科的性质一般可分为研究事实问题的学科、研究价值问题的学科、研究实践问题的学科。事实问题即是怎样的问题,包括现象、原因、性质;价值问题即应怎样的问题,包括价值评价、价值设想、价值取向;实践问题即要怎样的问,包括主体行动“能够怎样、最好怎样、决定怎样”。按这样的学科性质划分标准分析,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犯罪问题不仅仅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要怎样处理的实践问题,也不纯粹为是怎样之类的问题。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本质上应当归属于价值问题。犯罪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犯罪学的出现至少已有两百年的历史,但由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问题,犯罪学的基础概念、研究对象与范围、学科体系等学科基质至今都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学术理论。近年来,

在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指导下,我国犯罪学在自身发展的逻辑和社会需求的交汇点上焕发出勃勃生机,呈现出现代新科学的三大趋势:走向复杂性与非线形、走向极端与本原、走向综合和统一。新科学与传统科学相比有一个重要特征,她把价值看作科学理性中的重要因素,因而使科学除了逻辑理性、数学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外又增加了价值理性,在方法论上除了逻辑分析、数学分析、实证分析之外更加重视价值分析方法。马克思主义是具有前瞻性的科学,一贯使用价值分析方法来指导理论与实践。我们可以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价值理论来分析犯罪的范畴问题。马克思说:“价值这个普遍性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这就是说,价值反映的是人与他人或事物、主体与客体的一种需要关系。在价值关系中,人既可以是主体,也可以是客体。人作为价值客体,通过劳动创造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来满足自身和他人、集团、社会的需要,对社会作出贡献。这就是人的社会价值,是个人与社会一种相互的肯定关系。当然人的实践活动也可能对社会不仅没有贡献,甚至是反动的,阻碍社会发展,这时人与社会之间是一种相互的否定关系,而犯罪学研究的犯罪正是后一种现象。因此说犯罪问题实质上属于价值范畴。

(二)从犯罪的起源、发展、消亡分析犯罪的价值属性

1、犯罪的起源:阶级价值评价

犯罪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原始社会没有犯罪。人是群体动物,人与社会并存。为了共同的需要,人与人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缔结一系列社会规范——习俗、禁忌、宗教、道德、法律、制度。社会规范抽样于每个个人的需要,客观上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存在矛盾,这对矛盾产生了个人的偏差行为。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自然环境极其恶劣,人类为了生存共同生产劳动,平均分配社会财富,没有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严重冲突。虽然那时已出现个人需要触犯社会需要的情况,但人们只把它当作氏族内部的偏差行为。犯罪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提高,出现了剩余财富,人开始有了私有财产,人个需要有了发展的可能。氏族内部一些人利用特权、宗教、禁忌首先破坏了公平原则,获取了大量财富,原来平等的氏族土崩瓦解,逐渐出现了剥削意识,氏族社会开始分层,最后产生了两个利益需要直接对立的阶级——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从本身的利益出发,制定了法律规范,对触犯其利益的行为,不再视为可以宽容的偏差行为,而贴上犯罪的标签。

2、犯罪的发展:历史不同的价值取向

从发展的角度考察,犯罪现象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具有运动的固有特征。特别是犯罪定义本身随着历史发展也在不断变化。根据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学说和方法,犯罪可以这样表述:“犯罪是违背了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规范,应该受到国家机器这个专镇工具镇压的行为”。统治阶级的意志反映统治阶级的需要,需要本身是一个不断运动发展的过程,它具有无限性、丰富性、带社会属性的个体性等特点。由于定义犯罪的指标本身是运动的,所以犯罪本身具有动态性的特征。随着历史不同阶段不同的价值取向,而发展变化。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历史上不同的社会制度形态,犯罪具有质的不同,奴隶主的需要与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需要是不同的,特别是剥削阶级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犯罪的内涵更是截然不同;二、在同一社会制度形态内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犯罪的内涵也有差别,一个很

明显的例子就是我国刑法中对投机倒把罪的规定。新刑法废止了投机倒把罪,原来的投机倒把行为,有的不再定义为犯罪,有的细化为新罪名。以上表明,由于各个历史阶段不同的价值取向,导致了犯罪现象的发展和变化。

3、犯罪的消亡:共产主义价值理想与实践

从社会发展的宏观规律看,犯罪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是社会不和谐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不具有社会的必然性,也不是不可避免的。随着社会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阶段发展,社会越来越和谐,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减少,犯罪就会随之下降,直至彻底根除。原始社会没有犯罪,犯罪是阶级社会的产物。犯罪现象在阶级社会经历了一个充分发展的过程,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新中国成立后,法律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这与阶级社会有本质的区别,阶级矛盾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各种社会矛盾有了调和的可能性,犯罪率随之下降。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变革时期,社会还不够和谐,各种社会矛盾仍比较突出,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当社会向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共产主义阶段发展,社会和谐程度越来越高并达到一定程度,犯罪现象就能被彻底根除。共产主义价值理想与追求的具体实践,是根除犯罪的唯一途径。

(三)价值属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

一些传统理论认为犯罪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危害性,但正如一些反对这种观点的专家所认为的那样,社会危害程度始终是一个量差的问题,一个人盗窃400元是违法,盗窃500元是犯罪,如仅仅从社会危害性来讲,400元与500元之间只是量不同而已,量变是事物变化的根据,但并不是事物的新质。那么犯罪的新质是什么?近来一些专家认为,犯罪的本质是应受刑罚处罚性,这也存在一个逻辑问题,因为刑罚是对个体犯罪后的一种处罚措施,先有犯罪再有处罚措施,我们不宜用以后出现的事物来作以前发生的事物的本质定义,这是一个常识。我们可以认为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一个特征,要将它列为最本质的特征,还是有本末倒置之嫌。从前面第(一)、(二)部分论述可以看出,犯罪问题实质上属于价值范畴,犯罪具有价值属性,那价值属性是否为犯罪的本质属性呢?在盗窃400元的违法与盗窃500元的犯罪之间,我们看到,除了社会危害性量的递增以外,社会价值容忍性发生了质的变化,社会主流价值不能容忍500元的盗窃行为,而将它视为犯罪行为,用刑罚予以处罚。因此说,虽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重要特征,但价值否定性才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价值属性才是犯罪的本质属性。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有利于我国犯罪学科学定义犯罪。

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是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观点,是十六届六中全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当前形势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对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

文化的前进方向,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犯罪学从诞生伊始,就一直笼罩在刑法霸语权之下,缺乏学科的独立性,在理论研究中,对于犯罪这一决定学科之立足根本的核心概念,犯罪学还没有形成自己的定义,沿用的仍然是刑法学的犯罪定义,以致无法形成科学、全面、系统的犯罪学理论和学科体系。犯罪问题的实质属于价值问题,科学的犯罪定义需要使用价值范畴的概念。《决定》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为评价是非、荣辱、善恶、好坏提供了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为定义犯罪提供了新的视角:犯罪是严重触犯社会需要,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烈否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刑法学犯罪概念与犯罪学犯罪概念的统一

从前面两部分的论述可以看出,犯罪学研究的犯罪包含了刑法学研究的犯罪,从理论上来讲,犯罪学的犯罪概念应当覆盖刑法学犯罪概念。根据普遍刑法学理论,犯罪概念的本质属性是刑事违法性,而犯罪学犯罪概念不能以刑事违法作为出发点,其研究的犯罪包含了现行刑法没有规定,却因被社会核心价值否定,需要通过犯罪化进行处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她的本质属性是价值否定性。

这两者是否可以统一呢?《犯罪概念新理论——事实价值与实践的统一》一文作了一些尝试: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烈否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这个犯罪概念概括了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价值否定性、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性。需要注意的是,从犯罪学的视野看,应受刑罚处罚包含两层涵义:一是应受现有刑法规定的刑罚处罚(覆盖刑法上的犯罪概念),二是应受未来刑事立法规定的刑罚处罚。

价值否定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缺一不可的基本特征。其中,价值否定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反映了犯罪与社会各个阶层利益冲突的关系,说明了国家要将一定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以刑罚惩罚的理由,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事实特征,反映了犯罪与各种事实构成的关系。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揭示了犯罪与刑法规范的关系。价值立场是评价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根据,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价值否定的事实基础,应受刑罚惩罚是追求价值理想的具体实践。因此,犯罪的科学、完整和简约的定义应当是“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被社会核心价值观强烈否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09法学一班

何英

200902201132

犯罪学案例分析【VIP专享】

西充县一男青年董某,教唆三名未成年人张某、王某、李 某(其中王某、李某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持刀抢劫,最终锒铛入 狱。近日,西充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 5年,并处罚金3000元,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6月11日13时许,董某与张某、王某、李某三名 学生在西充县纪信广场旁文庙附近玩耍,见到被害人丁某孤身 一人,于是教唆三人对其实施抢劫,而自己在一旁帮忙望风。 三人将丁某打伤,强行搜身,抢走27元现金,并将抢得的钱财 当场交给董某,后几人用于共同生活开支。 2012年6月17日,董某与李某在某网吧门口耍,见被害 人郭某一人,便上前将其拦住,逼令交钱。郭某不肯交出钱财, 董某便教唆李某:“要不给他一刀”,郭某在威胁下被迫交出3 元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张某以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 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张某因不满十八周岁,系初犯,积 极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 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淳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强奸案。15岁少年迷恋黄色网络,心生模 仿色情画面的念头,对年仅12岁幼女实施强奸,未成年被告人阿健(化名)被依法判 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宣判后表示服从判决,该判决已生效。 15岁的阿健是淳化县某镇学生,平时迷恋网络,特别是黄色网站。据阿健供述,他 为了上网浏览黄色网页,将平时父母给他的吃饭钱节省下来,在晚上老师查完宿舍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浅论现代社会犯罪

浅论现代社会犯罪 内容摘要: 回首人类发展的历程,转眼间我们已经迈入了二十一世纪。人类的各项事业都在不断进步:科技、教育、文化……但我们同时也看到了人类的另一面也在“进步”着——犯罪。时代在不断发展,而犯罪,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无疑都处在最多样最丰富的阶段,尤其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情况也就变得更为复杂。如何更有效的预防犯罪,降低犯罪率便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本文将从不同角度针对犯罪以及如何降低犯罪率进行论述,希望从中能够得到一些启示,以便我们更好的解决犯罪问题。 关键词:现代社会,犯罪,犯罪现象,犯罪原因, 一、犯罪概念:对于犯罪的概念,各学科之间与各学派之间有着不同的定义, 针对本文所要论述的内容,我想从两个方面对犯罪的概念进行论述。 1.刑法学上的犯罪概念: 在刑法学里,犯罪的概念就是要解决“什么是犯罪”的问题,主要讲犯罪构成。乔治·P·弗莱彻在其著作中指出:“犯罪是被描述为已经实施违法行为或者错误的行为。”1意大利学者贝卡里亚则指出:“有些犯罪直接地毁伤社会或社会的代表;有些犯罪从生命、财产或名誉上侵犯公民的个人安全; 还有一些犯罪则属于同公共利益要求每个公民应做的和不应做的事情相违背的行为。任何不包含在上述限度之内的行为,都不能被称为是犯罪,或是以犯罪论处。”2总之,外国学者对于犯罪概念的表述多种多样,如大致归纳,通常一般分为三种: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和混合概念。犯罪的形式概念主要是把犯罪定义为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的实质概念论述最科学的就是马克思。他认为:“犯罪——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 1[美]乔治·P·弗莱彻著《刑法的基本概念》,王世洲主译与校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意]切萨雷·贝卡里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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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09法学一班 何英 200902201132 根据普遍的刑法学理论,刑法犯罪概念的逻辑起点是,先有刑法、后有犯罪,刑事违法性是其本质属性,罪刑法定主义成为刑法与刑罚的基本原则。刑法学研究的犯罪是:个体违反了现有刑法而产生的犯罪。 一、犯罪学犯罪概念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不仅包括个体行为违反刑律而产生的犯罪形式,也包括国家为了保护一定历史阶段的核心利益,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这种形式。后一种形式产生的犯罪,由于是现行刑法所没有规定的,因此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特征。其本质特征是价值否定性。 (一)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实质上属于价值范畴。 犯罪是什么?要清晰、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古今中外的神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生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等,从各自的学术传统出发,作出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这个问题在犯罪学领域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犯罪学作为一门学问诞生起,就一直受这个问题所困惑。应当说犯罪学诞生之初,是依附于刑法学的,以刑法规范定义的犯罪,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其形成原因及其防治对策。但随着犯罪学的发展,人们发现有很多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但又严重触犯了社会需要,需要纳入犯罪的范畴,而这与刑法罪行法定主义原则相违背。学者们逐步意识到刑法学的犯罪与犯罪学的犯罪有明显的区别。近年来一些国内犯罪学者提倡价值无涉,认为犯罪是一种价值中立的社会事实从犯罪学脱离刑法霸语权的角度,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这个观点也值得商榷。举例说,某人杀了人,这是一个社会事实,但这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战士在战场杀了敌人、警察杀了绑架人质的歹徒,我们评价他是英雄。只有杀了我们的人,触犯了社会利益时,我们才说他是罪犯。因此价值无涉的观点也没有揭示出犯罪的实质。那么犯罪学研究的犯罪实质究竟是什么?这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有密切联系。学科的性质一般可分为研究事实问题的学科、研究价值问题的学科、研究实践问题的学科。事实问题即是怎样的问题,包括现象、原因、性质;价值问题即应怎样的问题,包括价值评价、价值设想、价值取向;实践问题即要怎样的问,包括主体行动“能够怎样、最好怎样、决定怎样”。按这样的学科性质划分标准分析,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犯罪问题不仅仅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要怎样处理的实践问题,也不纯粹为是怎样之类的问题。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本质上应当归属于价值问题。犯罪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犯罪学的出现至少已有两百年的历史,但由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问题,犯罪学的基础概念、研究对象与范围、学科体系等学科基质至今都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学术理论。近年来,

00235犯罪学(一)2018年10月真题及答案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犯罪学(一) 试卷 (课程代码00235) 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更真题资料请咨询Q或微信28225803。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狭义犯罪学又被称为 A.犯罪现象学 B.犯罪原因学 C.犯罪预防学 D.犯罪对策学 2.从知识结构上看,犯罪学是一门 A.综合性学科 B.边缘性学科 C.单一性学科 D.独立性学科 3.刑事古典学派中,提出功利主义理论的学者是 A.边沁 B.费尔巴哈 C.贝卡利亚 D.迪尔凯姆 4.犯罪学的鼻祖是 A.达尔文 B.龙勃罗梭 C.加罗法洛 D.李斯特 5.下列选项中属于菲利犯罪预防思想的是 A.社会防卫措施 B.刑罚制裁 C.报应刑论 D.制定国际法典 6.当代犯罪学研究中,犯罪对策的核心内容是 A.心理预防 B.治安预防 C.社会预防 D.刑罚预防 7.先秦时期提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观点的思想家是 A.孔子 B.墨子 C.韩非 D.商鞅 8.新中国犯罪学研究起步于 A.建国初期 B.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期 C.文革时期 D.改革开放初期 9.与其他方法论的研究者相比,思辨方法论的研究者更经常采用 A.调查研究 B.实验研究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一、名词解释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目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出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和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主张以愚民政策来预防犯罪的是:(B) A、孔子 B、老子 C、韩非子 D、荀子 2、根据犯罪现象的地位,犯罪现象可分为(AB)

A、主犯罪现象 B、副犯罪现象 C、常规犯罪现象 D、随机犯罪现象 3、按照犯罪形成的特点,犯罪行为可分为:(ABD) A、蓄谋性犯罪行为 B、突发性犯罪行为 C、无罪过犯罪行为 D、连带性犯罪行为 4、犯罪行为形成的过程一般包括:(ABC) A、犯罪决意 B、犯罪实施 C、犯罪准备 D、犯罪处理 5、被害人和犯罪人的基本互动模式有:(ABCD) A、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 B、冲突模式 C、被害人催化模式 D、斯德哥尔摩模式 6、犯罪场包括:(ABCD) A、时间因素 B、空间因素 C、侵犯对象因素 D、社会控制疏漏 7、犯罪自然原因的特性包括:(ABD) A、原生性 B、间接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8、下列属于犯罪社会原因的特性有:(ABC) A、决定性 B、普遍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9、犯罪心理矫治的中心环节是:(C) A、改善生活态度 B、培养健全的意识结构 C、消除思想障碍 D、改善生活习惯 10、犯罪学研究的两种基本方法论是:(AC) A、系统论 B、整体论 C、因果论 D、环境论 三、判断题 1、20世纪以来,随着女权的伸张,妇女地位的提高,妇女犯罪率明

犯罪学论文设计

犯罪学论文设计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论家庭教育与犯罪预防的关系摘要: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我国整体犯罪呈现增长的状态。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12月21日发表的《社会蓝皮书——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透露,2009年一到十月,公安机关共立案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立案444万多起,比前一年同期上升%,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说经济危机、贫富差异过大等等,但这其中,家庭教育也同样是不容忽略的一个重要因素,家庭作为人们最早接受教育的场所,对人们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自然对犯罪预防也启到关键作用。 关键词:犯罪家庭教育犯罪预防 中国社会科学院2009年12月21日发表的《社会蓝皮书——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透露,2009年一到十月,公安机关共立案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立案444万多起,比前一年同期上升%,其中杀人、强奸、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都有上升,其中纵火案件上升%,强奸案上升 %,盗窃和抢劫案件上升了16%,从中可以看出我国整体犯罪率的处于上升状态,与此同时我们中国现在青少年犯罪更是呈现令人担忧的增长趋势,并且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也逐渐增多。有关专家分析,中国青少年人口总量由低谷开始爬升,将进入一个稳步上升期。介于这种情况,我们不得不把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提出来,因为对于涉世还不深的青少年以及未成年来说,他们主要接触的就是自己的家庭,于是这些犯罪行为当然主要也是受到了不良家庭教育的影响。 我国着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总结其毕生教育经验后指出:“人生最重要的习惯、倾向、态度等多半在六岁以前养成。幼儿期是人格陶冶最重要的时期。”而对这一时期的儿童来说,家庭是主要的生活空间,家庭教育是他们所接受的最主要的教育形式。因此,儿童的早期教育是其智育、德育培养的奠基石,对其未来的成长过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就同样对犯罪预防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这些影响对犯罪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家庭教育会通过“行为暗示”影响一个人对社会公德、好与坏的评价方面的认知,对一个人的价值观影响巨大。 父母的言行举止,待人接物,生活方式甚至动作姿势,对于孩子的思想作风、生活习惯,都有很大的影响,孩子们无时无刻不在模仿。如果父母在这方面做得好,孩子看得见,学得着,久而久之,潜移默化,就会受到良好的影响,促使孩

犯罪学论述题

答: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可以划分为两大模式: (1)被害人与犯罪人无关联模式。在这一模式中,被害人在被害之前与犯罪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在犯罪发生过程中被害人对犯罪人的行为也没有任何积极的影响。这里所说的被害人与犯罪人没有关系,是指静态而言的,并不等于说被害人没有与犯罪人发生互动。在这种模式中,被害人毫无责任。 (2)被害人与犯罪人有关联模式。在这一模式中,被害人对犯罪的发生起了不同程度的诱发作用,死且与犯罪人曾经有过较久或较多的社会互动关系。它包括四种情况:被害人的可责性小于犯罪人;被害人的可责性等于犯罪人;被害人的可责性大于犯罪人;完全有责性被害人。 2、试论犯罪人在行为学方面的特征。 答:行为理论的基本设想,是几乎人类所有行为都是学来的。他的基本原则是行为受其后果制约。行为理论认为,犯罪按照和其他行为同样的原则而被学习和实行。任何足以强化犯罪行为的获得和实施的环境影响都是犯罪的原因。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的行为包括犯罪行为都是通过学习而获得的。犯罪行为也是通过模仿学来的,人所处的文化背景和个体社会化的进程决定模仿行为。犯罪行为是在同赞成这种行为的人交往而同反对这种行为的人隔离的过程中学会的。只要赞成的观念超过了反对的观念,犯罪行为就会发生。社会理论学代表人班杜拉认为,人并不是生而具有侵犯行为本能,这些机制的运行还取决于适当的刺激并且受到认识的控制。挫折作为一种不悦感受是产生“生理觉醒”的一般条件,这种生理觉醒能够激发不同的行为,对于已经学会用侵犯态度来反映不悦感受的人则最易激发侵犯行为。这一理论还指出了行为学的背景,即人所生存的家庭、亚文化群以及有新闻媒介提供的象征榜样等等。 答:意义:家庭与青少年犯罪有明显的关联,这是因为,青少年犯罪在犯罪总数中占相当大的比例,人的社会化过程的关键阶段是青少年时代,良好的家庭环境教育对一个人的一生正常发展至关重要,因而对犯罪预防具有治本的价值。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生中最早接触的社会环境,这个环境的状况如何对于人的一生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家庭在所有国家中都是影响青少年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媒介,因此,要控制减少犯罪,必须要筑好预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家庭预防。 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提高家长对教育好子女重要意义的认识。青少年犯罪在很大程度上与父母忽视对子女的教育或教育方法不当有关,而这又与家长的不正确认识有关,因此首先要提高家长对教育子女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提高家庭素质。家庭这道防线是否牢固,同每个家庭的素质有着密切关系。家庭素质的优劣,对于下一代的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每一个家庭都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从各个方面提高自己家庭的素质。(三)注意教育内容和方法。须强调如下问题:1不能只重视子女的智力教育而忽视思想品德教育。2要从小抓起。3既不能简单粗暴的打骂训斥,也不能一味的溺爱娇惯。4家长不能脱离实际,按自己的主观愿望去强行要求孩子。5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应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前后一致。6家长要以身作则。(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和有关单位的工作密切配合。青少年不仅生活在家庭中,而且也生活在学校里和社会上。家长应该经常和学校及有关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以取得学校和社会有关单位的配合,共同搞好对下一代的教育工作。 试论家庭预防在预防犯罪中的意义和应注意的问题。 答: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生中最早接触的社会环境,这个环境的状况如何对于人的一生发展有着重要影响。1980年联合国第六界预防犯罪及犯罪处遇大会的有关材料指出:“庭在所有国家中都是影响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媒介”。可见家庭的作用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据有关资料,在我国当前的犯罪中,有70-80%是青少年犯罪;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家庭不重视家庭教育或家庭有缺陷。因此,要控制和减少犯罪,必须要筑好预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即家庭预防。其中尤须注意以下问题: 1、提高家长对教育好子女重要意义的认识。青少年犯罪在很大程度上与父母的教育或教育方法不当有关,而这又与家长的不正确认识有关。因此,要发挥家庭这一道防线的作用,首先,要提高家长对教育子女重要意义的认识。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应当树立“养不教、父母过”的观念,树立教育子女是父母职责的思想,要认识到不能把子女当作私有财产,把教育子女的好坏当作自己家庭的私事,而必须要与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联系起来,既要有当家长的家庭责任感,又要有当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为国家,也为家庭,对孩子的现在和未来切实负起全面教育的责任来。 2、通过家庭素质。家庭这道防线是否牢固,同每个家庭的素质有着密切关系。每个家庭的素质,如婚姻基础、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家庭关系、家长的道德修养、文化程度、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各有差异,这些差异造成了家庭防线牢固程度的不同。总之,家庭素质的优劣,对于下一代的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每一个家庭都应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从各个方面有意识地提高自己家庭的素质,筑好第一道防线。 3、注意教育内容和方法。要发挥家庭在预防犯罪方面的作用,仅正确的认识和高度的重视是不行的,还必须注意教育内容和方法,否则同样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教育内容和方法涉及的面很广,从预防犯罪的角度,须特别强调如下问题:(1)不能只重视子女的智力教育而忽视思想品德教育。所以,从孩子懂事起,父母就应以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思想教育子女,注意孩子个性所健康发展,使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要从小抓起。一个人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往往伴随终生。有问题小时不管,大时想管已为时过晚。所以必须从小抓紧孩子的教育,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微杜渐,这对子女的一生都具有重要影响。 (3)既不能简单粗暴地打骂,也不能一味地溺爱娇惯。首先,不能迷信“棒下出孝子”,动辄打骂训斥。有些家长恨铁不成钢,信奉“不打不成材”,“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成祸害”,虽然有时也可见效一阵子,但终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有的还事与愿违,或是使孩子丧失自尊心、荣誉感,自暴自弃;或者使孩子产生惧怕心理、悲观,甚至造成绝望自杀等一些不良后果。因此,必须坚决拒绝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即便对于犯了错误甚至犯了法的孩子,也不能简单地痛打一顿了事,而必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与有关部门配合,反复地进行说服教育。当然,反对打骂训斥并不意味着不要严格管理。家长必须对之严格管理,全面关心,注意孩子的生活、学习、玩耍、交际往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不可马虎大意。其次,也不能一味地溺爱娇惯孩子。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日益增多,有的家长过于娇惯,结果使孩子养成了自私、高傲、任性,冷漠等不良习性,对家庭、对社会都没有好处。这样的教育方法,明为爱孩子,实则害了孩子。上述是家庭教育两种主要的错误倾向,都须防止。 (4)家长不能脱离实际,按自己主观愿望去强行要求孩子。有的家长急于使自己的孩子“成才”,不顾孩子的兴趣、爱好和本身素质,强迫他们去学习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如强迫孩子练琴、绘画、考大学等。即浪费时间,又扼杀了孩子的潜在能力,甚至还可能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严重的还会诱发违法犯罪。 (5)家长对于子女的教育应积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前后一致。切不可你张我驰,你批评我庇护,今天这样明天那样,结果互相矛盾,前后矛盾,受不到教育效果,有的孩子还利用家长的相互矛盾和前后矛盾,遮掩甚至发展自己的缺点错误,结果走向了反面,甚至违法犯罪。 (6)家长要以身作则。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言一行都被孩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的成长。所以父母一定要给孩子做个好榜样,要求孩子做到的,家长必须首先做到;不准孩子做的,家长一定不做。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使孩子从家长身上学到高尚的道德情操、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而不是相反。 解决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提高家庭教育质量的重要一环,家长需为之努力。 4、家庭教育要与学校教育和有关单位的工作密切配合。青少年不仅生活在家庭中,而且也生活在学校里和社会上。要使家庭具有针对性,收到更好的效果,家长和应经常和学校及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主动到学校和单位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只有如此,才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子女的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以取得学校和社会有关部门的配合,共同搞好对下一代的教育工作。 总之,家庭在预防犯罪方面具有其他力量所不能取代的特殊重要作用。切实发挥家庭在预防犯罪方面的作用,需要亿万个家庭在上述方面进行不懈的努力。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

犯罪学

【摘要】女性是家庭的纽带,女性犯罪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长期而巨大的。近年来,女性犯罪的数量不断上升,这对整个社会稳定来说无疑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女性犯罪的发展态势告诉我们女性犯罪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社会问题。本文从女性犯罪的现状、原因、特点等方面进行了简单分析并初步探讨了针对女性犯罪的对策问题,以期能够从一定程度上使人们了解和关注女性犯罪。 【关键词】女性犯罪;女性犯罪的现状;女性犯罪的原因;女性犯罪的特点;女性犯罪的对策 女性犯罪是近年来比较受关注的一个课题,其原因是近年来女性犯罪越来越严重,从而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女性犯罪不仅在数量和比例上逐渐上升,犯罪类型不断扩展,而且女性犯罪低龄化倾向已日趋明显。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女性犯罪进行分析: 一女性犯罪的现状 女性犯罪自古有之,一直以来与男性犯罪相比女性犯罪是极少数的,现在与男性犯罪相比仍是少数的。但是从总体上看,与过去相比女性犯罪数量是逐年增加的。最近女性犯罪又有新的发展趋势。 (一)低龄化发展。从年龄段划分,女性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以中青年居多。但是近年来,在女性犯罪中,幼女犯罪所占的比重在逐年增加。这说明女性犯罪呈现低龄化发展。 (二)高知犯罪上升。女性犯罪人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她们由于认知能力和自控能力较差,所以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犯罪主体的知识水平也不断提高。具有较高知识的女性犯罪多是贪污受贿,诈骗等经济犯罪。高知女性在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用法律约束自己,才能远离犯罪。 二女性犯罪的特征 (一)心理上的特征。由于男女两性在生理发育上存在差异,特别是在青春期以后,这种生理上的差异奠定了男女两性在心理方面存在差异的物质基础。女性心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于男性的特点: 1认知特点。女性的形象思维能力较强因而女性的思维特点偏重于形象性、具体性。犯罪女性常常表现为认识范围狭窄,社会认识系统薄弱,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差;看问题往往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局限性,不能从事物的相互联系中多角度地认识事物。 2情感和意志特征。男女两性由于分泌和植物性神经系统调节的差异,影响到情绪情感的差异。女性情感丰富、情绪稳定性差、情绪情感的起伏性大、多种性质的情绪体验交错刺激,陷入情绪之中,被情绪所左右容易引起内心的强烈冲突和矛盾。女性意志力薄弱且带有明显的情绪色彩,当意志不了情绪的爆发而成为感情的俘虏时,容易在激情状态下实施伤害、杀人等突发性犯罪行为。也正是由于女性的意志受情绪影响大,所以其意志行为常常表现为冲动性、偏激性、无比批判性等特点。 3个性特征。社会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男女两性在个性方面存在差异,这决定了女性犯罪具有不同于男性犯罪的特点。女性的攻击性不如男性,从而女性犯罪手段则常具有非暴力性、间接性特点。众多研究表明,男性与女性相比男性更具有支配欲,而女性则更具有顺从性。有些女性正是由于支配感不强,在遇到挫折和不快时,容易走极端,对生活失去希望和信心,从而产生破罐破摔的消极心理或凭感情用事,实施某些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实施的犯罪行为。一般认为,女性的自信心低于男性,与此相适应她们的自我评价也低于男性,反映到犯罪问题上,女性犯罪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犯罪率上都远远低于男性,这是与女性的自信心差,胆小怕事相关的。女性容易动感情富有同情心,稍微触动便潸然泪下,而这正是产生利他行为的原因。正是由于女性容易产生移情作用,所以,他们常常容易被人利用,上当受骗。女性还具有受暗示性,女性易受他人影响,容易产生从众心理和从众行为。正是

犯罪学复习题完整版

《犯罪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 1.一般认为,“犯罪学”一词最早是由法国人类学家( C)提出来的(p3) A.加洛法罗 B.菲利 C .保罗·托皮纳尔 D.贝卡利亚 2.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D)(p7) A.犯罪现象 B.犯罪原因 C.犯罪治理 D.犯罪预防 3.犯罪学是一门独立的(A )(p9) A.社会科学 B.人文科学 C.法学学科 D.心理学科 4.从研究的问题上看,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侧重研究(B )(p19) A.社会结构 B.犯罪现象 C.社会规律 D.越轨行为 5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最可靠但也是最困难的手段是( C )(p40) A.发展经济 B.制定法律 C.改善教育 D.奖励美德 6.关于犯罪原因,菲利提出了( B)(p49) A.犯罪二原因论 B. 犯罪三原因论 C. 犯罪四原因论 D. 犯罪五原因论 7.实证派犯罪学将犯罪学的研究从犯罪行为转向了( A)(p51) A.犯罪人 B.犯罪被告人 C.犯罪嫌疑人 D.犯罪被害人 8.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也随之不断(D )(p61) A.消失 B.上升 C.下降 D.发展变化 9.犯罪既危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也危害了公共利益,表明犯罪具有(C) A.阶级性 B.相对性 C.社会性 D.政治性 10.边沁学说的核心是(A )(p41) A."幸福计算"理论 B.性善论 C.社会解组论 D.刑罚个别化理论 11.犯罪行为的运作机制是犯罪人追求犯罪后果的( C)(p114) A.内容体系 B.组织体系 C.实践体系 D.形式体系 12.1939年,美国社会学家塞林提出了著名的() A.亚文化论 B.亚文化群论 C.文化解组论 D.文化冲突论

第二章 犯罪学的历史发展

第二讲西方犯罪学 ●一、18 启蒙运动产物,其诞生标志着人类不再用“超自然的力量”而是用人们本身的因素来解释犯罪行为。代表人物有边沁、费尔巴哈,以贝卡利亚最具代表性。 (一)犯罪原因思想 主要论点:自由意志论 一个人只要达到一定年龄(除精神病人外),都有认识和区分是非善恶的能力,一个人实施犯罪行为完全是其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 (二)犯罪预防思想 1. 法律控制论——外控 只有依靠法律、遵守法律、并在执行法律中贯彻人人平等的原则,才能预防犯罪。 ——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2. 心理强制论——内控 人能区分善恶、分清是非,在权衡利弊之后有选择的本性。一个人知道实施犯罪可以得到快感,同时也知道实施犯罪后受到惩罚的痛苦,权衡利弊后,为免受痛苦可能放弃要实施的犯罪行为。 法律对犯罪行为处罚带来的痛苦要大于实施犯罪所带来的快感,否则不能达到预防作用。——费尔巴哈 ☆古典犯罪学家大多是刑法学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犯罪与刑罚;而实证犯罪学家对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出发点则是犯罪人,试图从人的角度找到人之所以犯罪的原因以及预防人犯罪的对策。 ●二、19 (一)龙勃罗梭 意大利犯罪学家,其代表作《犯罪人论》的出版标志着犯罪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诞生,被尊称为“犯罪学鼻祖”。 在犯罪学史上,没有一个人像龙勃罗梭那么多地受到赞美与攻击。在犯罪学史上,能与龙勃罗梭相提并论的人只有他的同胞、前辈——贝卡里亚。 1. 犯罪人类学理论 (1)天生犯罪人理论 龙勃罗梭对101名意大利人的头骨和1279名意大利罪犯的人体测量和相貌分析作了详细记录和认真对比,提出了惊世骇俗的生来犯罪人说。 A 犯罪者通过许多体格和心理的异常现象区别于非犯罪人。 B 犯罪人是人的变种,一种人类学类型,一种退化现象。

犯罪学论文

论大学生犯罪 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和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目前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状况的主流是好的,但是不难发现一些令人担忧的现象,尤其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趋势在不断加剧,例如近年比较出名的马加爵事件、北京外国语大学在校生罗卡娜因琐事将同学刺死、中国政法大学在校生付成励在课堂上杀死老师、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无不令人震惊。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犯罪大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教育的缺陷和家庭教育方式的失当,还有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以及社会对于弱势群体关注程度的不够等方面的原因。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分析 狄更斯说: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我们生活在一个说不清好坏的年代。一方面我们享受着物质生活的进步, 但是也体会着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后果, 环境污染、价值沦落、腐败盛行、生存压力剧增、安全感低等。但其中最让人担忧的,是近年来, 被视为国家未来的一代--大学生,他们实施的犯罪呈现多发的趋势。虽然没有具体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统计, 但是就目前所能搜集到的资料来看, 在校大学生犯罪已经占刑事犯罪的很大比重, 而且犯罪越来越恶劣。大学生违法犯罪与其他违法犯罪没有本质的区别,可由于其特殊群体的身份,结合近几年大学生犯罪的事件,归纳如下几点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数量逐年增加 我在网上做了一些简单的信息搜索, 整理如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知名青少年法律工作者尚秀云2008年9月在北京透露, 从1987年至今, 共有超过6000名在校大学生在海淀区人民法院被判刑。从最开始的一年一

全国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犯罪学(一)试题

全国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犯罪学(一)试题 课程代码:0023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A.犯罪现象 B.犯罪原因 C.预防犯罪 D.学科建设 2.从研究方法上看,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主要采用() A.事实分析法 B.规范分析法 C.法律论证法 D.犯罪行为结构解析法 3.关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当今大多数犯罪学学者持() A.法学观点 B.心理学观点 C.社会学观点 D.独立的综合性学科观点 4.“犯罪学”这一概念的首次提出者是法国学者() A.孔德 B.托皮纳尔 C.塔尔德 D.加罗法洛 5.现代犯罪学关于犯罪对策的核心内容是() A.犯罪的心理预防 B.犯罪的社会预防 C.犯罪的个体预防 D.犯罪的法律预防 6.在犯罪分类问题上,贝卡利亚认为犯罪行为的真正衡量标准是() A.法律 B.犯罪人的自由意志 C.该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D.刑罚 7.以龙勃罗梭为代表的实证派犯罪学将犯罪学研究实现了从犯罪行为转向() A.被害人 B.刑罚 C.犯罪情境 D.犯罪人 8.20世纪30年代,美国芝加哥学派在对芝加哥地区的犯罪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 A.同心圆说 B.犯罪饱和说 C.犯罪的生物遗传说 D.模仿论 9.依据影响某一结果的一种或几种因素以及它们影响的程度来主观判断抽取样本数的犯罪学抽样方法是() 第 1 页

A.配额抽样 B.判断抽样 C.等距抽样 D.随机抽样 10.犯罪学对事物之间具有的相关关系进行统计分析,被称为() A.解释性分析 B.描述性分析 C.横向比较分析 D.纵向比较分析 11.一定时空内的犯罪数与人口总数之比是() A.立案率 B.破案率 C.人犯率 D.犯罪率 12.已经发生并被发现,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未举报或已举报而未予统计的犯罪数是() A.发案数 B.相对暗数 C.绝对暗数 D.恒比数 13.从新中国犯罪发展的过程看,犯罪的大幅度起伏与() A.经济快速发展直接联系 B.自然环境的变迁直接联系 C.人体的生理变化紧密联系 D.社会的大变革、大动荡紧密联系 14.犯罪统计表明,从总体来看,当代中国犯罪人的初犯年龄() A.正在提高 B.正在降低 C.没有变化 D.变化不定 15.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是() A.违法性 B.社会性 C.形式多样性 D.社会危害性 16.欲望在犯罪行为发生机制中起着() A.纽带作用 B.辅助作用 C.核心作用 D.基础作用 17.犯罪行为的运作机制是犯罪人追求犯罪后果的() A.思想体系 B.组织体系 C.实践体系 D.形式体系 18.下列观点中,属于犯罪社会学理论观点的是() A.天生犯罪人论 B.人种论 C.亚文化论 D.差异交往论 19.在犯罪原因系统中,以对具体犯罪事件为中心,在较长时间和较大空间内同犯罪发生存在联系的因素组类是() 第 2 页

浅谈研究被害人的意义

一、被害人的概念;123页 研究犯罪被害人主要研究被害现象、被害人、被害原因、被害补偿、被害预防等方面内容。 二,研究意义。 ⑴二战前的刑事科学完全专注于作为加害人的犯罪人, 但是, 犯罪通常由犯罪者和被害人两方面的存在构成, 因此,当犯罪学只研究犯罪的加害者而忽略犯罪的被害人时, 它是不完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 正在走向成熟的被害人研究, 纠正了过去犯罪学片面的罪犯本位理论, 充实了现代犯罪学对犯罪事件的动态关系研究, 增强了犯罪科学的统合性研究, 促进了犯罪学成为一门完整的学科。 ⑵被害人研究在刑事侦查中的意义。 ①有利于查清犯罪原因,有助于全面认识犯罪的发生过程和深入犯罪原因的研究。 是刑事侦察首要的侦查手段,能提供事情的前后背景、相互联系及侦查方向等信息。在一个未破获的案子中, 犯罪嫌疑人是未知的, 一个准确的被害人分析可以划定嫌疑范围。我们就可以建立起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某种关系链, 进而提供了一个包括熟知的或能接近连锁范围的嫌疑圈, 为刑案的侦破扫除障碍, 做好刑事侦察工作。 ②有利于确定犯罪性质。 ③有利于确定排查范围

④有利于推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惯技和标记 ⑶通过研究完整的被害人情况, 我们能够理解一个犯罪嫌疑人为什么选择这一被害人, 以及怎样选择被害人, 进而更好地预测他们以后犯罪所选择的对象,从而预防犯罪。 被害调查有助于客观准确地评估犯罪水平和趋势,科学揭示犯罪现象。 ⑷有助于刑事诉讼的公正进行。 ①研究被害人诉讼地位的理论基础, 有利于深化刑事诉讼理论,改造刑事诉讼结构, 使被害人的当事人诉讼地位根植于深厚的理论土壤中。 ②保障被告人与保护被害人二者并不是一个矛盾体, 作为犯罪行为的受害者, 被害人的境遇更为值得关注与同情。因此, 被害人学研究有助于刑事诉讼法学真正建构一种利益与价值平衡的诉讼机制。被害人学研究对于刑事诉讼理论的推进意义还在于: 只有刑事诉讼理论研究对于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给予充分的肯定与关注, 刑事诉讼立法才有可能建构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保护被害人的诉讼制度, 刑事诉讼司法才有可能真正落实这种保护被害人的诉讼程序, 从而使得被害人的权利在制度、适用层面得到贯彻与保护。 ⑸有助于完善预防犯罪的对策体系。. 研究犯罪被害人补偿制度的刑事政策上的意义是, 通过对犯罪被害人进行补偿, 回复由于发生犯罪而失衡的法秩序及国民对

犯罪学自考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广义犯罪学:P2指在研究犯罪现象的基础上,探求犯罪发生的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2、犯罪学:P4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的产生及发展、变化的规律,探求犯罪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现象:P4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和。 4、犯罪原因:P5指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各种现象。 5、犯罪对策:P5指运用多种手段,消除和减少犯罪原因,由有效地防止、遏制、减少犯罪的方针、原则、措施及其体系。 6、犯罪组织形式:P84指犯罪群体实施犯罪时人员的构成形式。 7、犯罪方式:P84指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具体方法和手段。 8、犯罪类型结构:P89指按一定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各种有机结合,是整体犯罪现象中不同犯罪类型的比例关系。 9、犯罪后果:P89指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客观事物的变化,一般是指造成的具有危害性的结果。 10、犯罪动态:P90指犯罪现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化情况,一般是指犯罪数量、犯罪率、犯罪结构等方面的变化。 11、犯罪的起伏率:P113指无论犯罪发展的总趋势如何,其在特定社会发展阶段上会出现时起时伏、波浪式发展变化。 12、犯罪的消长率:P114指犯罪的升降主要取决于社会各种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彼此消长。 13、犯罪的辐射率:P116指犯罪的诱因、手段、方式通过各种信息载体的传播而被扩散。 14、犯罪人:P117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危害程度达到了刑事法律规定的事实标准的一切人。 15、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P136是产生犯罪的源泉,它由犯罪人的需要。欲望和客观环境的诱发及刺激因素等构成。 16、犯罪行为的抑制机制:P138它同犯罪行为发生机制、运作机制对犯罪行为的作用方向相反,具有抑制、约束作用。 17、犯罪条件:P147指有利于犯罪产生和发展的因素。 18、犯罪诱因:P148指引发、影响和刺激犯罪人产生犯罪决意的因素,是客观外在的现象。 19、犯罪动力:P156即犯罪发生的内趋力、外诱力及与它们相对应的内控力和外控力等的差力关系的称谓。 20、亚文化:P173是小于主文化的局部文化与特定人群的文化。 21、犯罪根源:P146指犯罪现象在人类社会历史上产生的终极原因。 22、犯罪因素:P148指可能引起犯罪行为产生的一切基本要素。 23、犯罪动机:P208指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在起因,是个人所具有的实施犯罪行为的决意和根据。 24、犯罪被害现象:P228指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犯罪被害人、被害事件所表现出的与犯罪发生有关的外部形态和联系。 25、被害的诱发性:P228指被害人由于自身的刺激行为而招致犯罪人实施犯罪侵害的驱动性。 26、被害的易感性:P228指被害人在犯罪侵害前容易接受犯罪人的诱导,成为犯罪人选择为侵害对象的特性。 27、被害的受容性:P228指被害人在遭到犯罪侵害时表现为一种顺应状态的特性。 28、犯罪预测:P252指利用预测学的原理和技术,根据历史和现实犯罪的形势及影响因素,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犯罪状况、原因、条件、结构及其变化趋势进行科学的测定。 29、犯罪预防:P280指综合多种社会力量,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通过消除或减少诱发犯罪的因素和原因的途径,有效地防止、遏制和减少犯罪的行为体系。

贝卡利亚犯罪学思想述评(论文)

贝卡利亚,作为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物,提到犯罪学就不能不提到他。他通过他的著作——《论犯罪与刑罚》,对欧洲乃至全世界许多国家的犯罪与刑罚的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在犯罪学历史上起了开创新时代的作用。 从犯罪学的角度来看,贝卡利亚的犯罪学思想主要可以分成以下几块:一、犯罪的原因 关于犯罪的原因,贝卡利亚在他的著作中论述较少,但是我们还是可以总结出他对犯罪原因的一些看法。 1.经济原因。从经济层面上来说,很多犯罪是由过大的贫富差距造成的,贝卡利亚在书中借用盗贼和杀人犯的口吻说道:“我应该遵守的算是些什么法律阿!它在我和富人之间设置了一道鸿沟。富人对我一毛不拔,反倒借口让我偿受他们所没有尝试过的痛苦。这是谁制定的法律呀?是富人和权势者。他们对穷人阴陋的茅舍从来不屑一顾,他们眼看着儿童们在哭嚎,妇女们在伤心落泪,却连一块发霉的面包也不肯拿出来。我们要斩断这给多数人造成灾难并为少数懒惰暴君服务的绳索!我们要向这不平等的根源开战!我将重新恢复自然的独立状态,我将以自己的勇敢和辛劳来获取一定时间的自由愉快的生活。也许痛苦和忏悔的一天终究会来临,但那是短暂的,在度过多年的自由和享乐的生活之后,我会有那么一个烦恼之日的。作为少数人之王,我将纠正命运的荒谬,让那些暴君在被他们的奢侈侮辱的还不如他们的马和狗面前,面如土色,失魂落魄。”就是这样一段朴素的语言,娓娓道出了犯罪人的心声。在这之前,大多数人都认为犯罪是犯罪人本身恶的表现,是其个人的反社会性造成的。而贝卡利亚的这段话向世人说明了犯罪人犯罪的真正根源——那就是贫穷。社会的贫富分化,底层劳苦大众痛苦的扩大化和上层社会的冷漠与暴虐,社会现实的严重不平,使穷人们几乎没有通过正当渠道来改变自己生活现状的可能性,只有以自己的“勇敢和辛劳”,即实施犯罪,才能打破原有的社会状态,摆脱现实的痛苦和烦恼,以获取一定时间自由愉快的生活。贝卡利亚又从趋利避害的角度分析道:“一个人如果发现它将在生活于自由之中的本国公民的眼下,在苦役和痛苦之中,度过许多年岁甚至整整一生,成为曾经报复过他们的法律的奴隶,那么,他将这种结局同能够成败未卜的犯罪,同他可能受到的暂时的痛苦进行有益的比较。”也就是说,一旦穷人们

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犯罪学(一)试题

全国200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犯罪学(一)试题 课程代码:00235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 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犯罪学这一概念的首次提出者是法国人类学家( ) A.保罗·托皮纳尔 B.贝卡利亚 C.保罗·费尔巴哈 D.加罗法洛 2.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的基础是( ) A.对犯罪现象的研究 B.对犯罪原因的研究 C.对犯罪对策的研究 D.对犯罪矫治方法的研究 3.犯罪学研究的具体方法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 ) A.技术性 B.客观性 C.综合性 D.复杂性 4.在犯罪学研究中,研究者直接感知、记录研究对象的具体事实资料的方法是( ) A.访谈法 B.问卷法 C.观察法 D.临床诊断法 5.逐渐形成一门独立学科的犯罪学脱胎于( ) A.刑法学 B.社会学 C.统计学 D.生物学 6.提出“自由意志论”的犯罪原因观的是( ) A.实证犯罪学派 B.古典犯罪学派 C.犯罪生物学派 D.犯罪心理学派 7.加罗法洛于《犯罪学》一书中提出了( ) A.犯罪原因三元论 B.天生犯罪人论 C.自然犯罪概念 D.犯罪饱和律 8.菲利在其犯罪原因论的基础上推导出了著名的( ) A.消长律 B.犯罪饱和律 C.辐射律 D.起伏律 9.当代犯罪学研究的特点之一是( ) A.犯罪原因“单元论”成为主流 B.广义犯罪学成为主流 C.注重犯罪的单向研究 D.犯罪社会学研究思路复兴 10.心理分析法主要用于( ) A.研究犯罪动态 B.研究犯罪工具 C.研究犯罪构成 D.解释犯罪原因 11.犯罪既危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又危害了公共利益,表明了犯罪具有( ) A.阶级性 B.相对性 C.社会性 D.动态性 12.已经发生并被发现由于种种原因而未举报或举报了未予统计的犯罪数是( ) A.犯罪率 B.相对暗数 C.绝对暗数 D.明数 13.与犯罪人初犯年龄密切相关的是( ) A.性别 B.犯罪类型 C.再犯的可能性 D.文化程度 14.在犯罪学的初创时期,犯罪学家对犯罪人进行分类,其目的是( )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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