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及聘任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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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工作流程

职称申报工作流程

职称申报工作流程一、企业人员申报职称工作流程(一)申报程序1.个人从“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业务专栏-职称评定-表格下载”中下载《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教师打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3份);2.从“河南省职称网-软件下载-个人版-安装-录入高中级评审简表-选择系列、地市、拟报评委会-录入个人信息”打印《评审简表》一式35份;3.将《评审表》、《评审简表》以及所需证明材料一并报工作单位进行初审;4.单位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收集汇总后,从“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业务专栏-职称评定-表格下载”中下载《企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一份一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区)人社部门进行二次审核;5.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将二审合格通过人员材料收集汇总后上报市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高级汇总后需上报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后报送到各系列评委会承办部门;中级直接报市各系列评委会承办部门。

(二)所需材料1.报送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1)以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为呈报单位,报送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年度系列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其中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的《资格审查表》可手写或打印,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3份)。

提交《资格审查表》要求的学历证书(后取学历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职称外语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审验。

经审查合格后,《资格审查表》1份市职改办留存,1份报相应系列评委会,1份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其中《资格审查表》中的“外语考试情况”一栏中须注明考试的年度、等级、考试成绩(考试合格)或免试等情况。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

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8年9月30日前聘任。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聘任管理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聘任管理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聘任管
理制度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聘任工作要遵守国家政策、必备条件,按程序进行申报、考评,按岗位设置聘用。

原则上一年评聘一次。

二、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职务必须具备相应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资历。

三、专业技术人员应申报参加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统一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并由国家颁发相应合格证书。

工程系列、档案系列必须具备申报条件方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四、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要求,申报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或医古文)考试、职称计算机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并由国家颁发相应合格证书。

五、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须具有相应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突出,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六、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要求,需要具备资格合格证、职称外语(或医古文)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必须“三证”齐全,方可申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通过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申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考(评)聘分开的双轨制。

按岗位管理要求,对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符合职称聘任条件要求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科牵头组织进行院内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核,晋升中级职称需要述职。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程序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程序

桐梓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流程一、聘任工作要求(一)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其职数应在核定的单位岗位结构职数范围内,在具备相应岗位聘任条件的人员中开展聘任。

(二)符合黔人社通[2013]86号和黔人社通[2013]334号文件精神的人员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实行即评即聘。

二、聘任工作流程(一)关于《聘任方案》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由用人单位提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方案》(以下简称《聘任方案》)《聘任方案》在草拟后必须经本单位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并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再报主管部门审核。

《聘任方案》必须明确聘任期限,在聘任期限内,本单位任何聘任须严格按该方案执行。

2、主管部门重点审核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核《聘任方案》,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聘任方案》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聘任方案》进行复核后,将符合要求的《聘任方案》批复给用人单位实施。

(二)关于聘任办理1、用人单位在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聘任方案》的批复后,综合考虑岗位情况、任职资格、申请人能力等条件,在聘任职数和结构比例限额内,严格按照批复的《聘任方案》进行操作,最后提出拟聘人员意见,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审批表》,并在本单位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职务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认定后的《拟聘意见》及《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审批表》,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会议纪要》一同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主管部门重点审核用人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批的《聘任方案》进行操作以及拟聘人员是否符合聘任资格,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审批表》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拟聘意见》、《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职务审批表》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会议纪要》及其它所需聘任材料后,对拟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批复,用人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意见,自行行文聘任,其聘任文件须同时抄报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办理流程及相关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办理流程及相关材料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两江新区分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一、服务对象已在我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符合有关职称政策对学历和工作年限等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办理类型及要求(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凡符合条件,全年均可申报)1.资格条件及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以下简称初定)是指对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经批准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需再进行评审。

具体规定如下:(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办理初定手续需提交的材料注:政策依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2.注意事项(1)申报职称初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若所从事的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按规定程序报经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国家教委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中等专业院校毕业生不实行初定,按规定程序报经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通信、计算机、园林、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农业(农林水)等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只能通过国家或我市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能通过初定取得该系列职称。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年9月评审一次,具体材料参考当年的最新政策,以下材料仅供参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以下简称评审)是各级评审委员会在同级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流程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流程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流程
一、申报对象及任职条件:
1、员级:中专见习一年期满。

2、助理级:中专任员级职务满四年:专科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本科见习一年期满。

3、中级:专科、本科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硕士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博士学位获得后。

破格晋升条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4、高级:本科、硕士、博士任中级职务满五年。

破格晋升条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等专业职务晋升,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不再评审。

二、需提供的材料(按各专业当年申报材料目录提供)
三、具体程序:
1、申报职称人员应按规定材料目录,提供相应材料,按照要求将材料分册装订,最后装袋,报送市人才中心;
2、市人才交流中心将参评材料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的参评材料,开具委托函,委托相关评委会评审;
3、提交评委会评审,并由省市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公布评审结果;
4、市人才交流中心为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办理资格证书,并发文通知;
5、评审表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存入本人档案,其他材料退还本人。

四、时间安排:
1、职称外语考试一般在当年十一、十二月份报名,第二年三、四月份考试;
2、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一般在当年的六至九月举行;
3、继续教育为经常性短期培训班;
4、报送评审表一般在每年十月底前,十二月份评审结束。

五、办事时效:按当年文件要求时限办理。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流程(★梳理外发版)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流程(★梳理外发版)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基本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材料报送流程梳理如下。

一、单位评审推荐流程:
专家评议(时间最早)→公示(起止时间:评议后的第一个至第5个工作日)→“六公开”监督卡(公示的最后一天)→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落款时间为公示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其中: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评委签字7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监察人员签字2人,以上9人不得为半年度参评人员。

2.公示内容包括:通过系统打印的评审表(正反两面)。

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应由本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签字。

二、材料报送流程:
1.初级职称:
呈报单位→县(区)级人社部门(党群工作部)
三、其它
各系列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各级评审委员会制定,材料的审核把关及特殊情况的处理由各县(区)级首个接收上报材料单位及时沟通上级主管部门予以答复和协调解决。

如工程系列职称:
1.初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县、区级人社部门确定)、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市人社部门)确定,县(区)级人社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2.中级、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工程中级评审委员会(市级单位)、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省级单位)确定,县(区)级对口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流程图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流程图

1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流程图
初次资格认定 ↓
对照条件,个人申请,填写
《南昌市专业技术资格初次
评审认定考核表》一份

个人提供有效相关证件及材
料,用人单位初审并盖章

用人单位报送材料,县人社
局专技科审核(即时即办)


办理时限: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期限为30个工作日,中具体文件执行。

中、高级资格申报评审 ↓ 对照条件,个人申请,到县人社局专技科领取申报材料 ↓ 填写相关表格材料,并装订成册,分原件袋和评审袋 ↓ 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盖章 ↓ 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交县人社局专技科审核(即来即审),审核合格加盖县改办公章 ↓ 县人社局专技科将申报材料收齐并汇总后,按市职改办复审日期按排表,报送市职改办复审。


市职改办复审后,将通过资格复审名单汇总,
未通过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申报单位。


待中(高)级专业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公示
后,及时将通过名单汇总

及时到市人社局领取中高级任职资格证书
县人社局专技科在20个工
作日内发文颁发初级初次认
定资格证书 县人社局专技科领取中高级证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各申报单位
获得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事程序及流程图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事程序及流程图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事程序及流程图2002-08-14 字体显示:大中小浏览次数:145511、办事程序(1)评审组织的组建:高级职务评委库由市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管部门配合市职改领导小组、市公务员局提出组建意见,报省职改领导小组批准建立;中级职务评委库由市各系列主管部门或区职改领导小组提出组建意见,报市职改领导小组、市公务员局批准建立;初级职务评委会由各系列主管部门或区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组建,报市职改办备案。

(2)评审组织的管理:全市高、中级职务评委库统一由市职改办进行管理。

召开评审会议前1—2天,由组织评审的系列主管部门或区人劳局职改办会同市职改办,从评委库随机抽取相应专业和规定人数的评委,作为该次评审会议的组成人员。

(3)评审资格的预审:召开评审会议前,评审办事机构应提前将评审工作计划报省(市)职改办批准(高级职务评审提前2周;中级职务评审提前1周),并由省(市)职改办对拟提交评委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预审,待接到省(市)职改办同意评审的通知书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4)任职资格的确认:我市高、中级评委会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审办事机构应在10天内将评审会议的评审情况和结果报告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市公务员局审批。

(5)委托评审的程序:本市不具备评审条件,需委托到市外评审的,均需由市职改办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方有效。

委托到市外评审的高级职务资格由省公务员局批准确认,中级职务资格仍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市公务员局批准确认。

2、评审程序流程图:3、办事要求以上工作项目由经办人直接审理,结果报处长批准。

处长与责任人组织召开评审会。

4、办事时限10人以内的资格预审和委托评审事宜当日办结;10—30人的资格预审和委托评审事宜3个工作日内办结;30—100人的资格预审和委托评审事宜5个工作日内办结;100人以上的资格预审和委托评审事宜1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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