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厂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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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厂管理制度大全3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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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工厂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一、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二、待遇三、人员培训制度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1、卫生管理规定2、电话管理规定3、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4、员工就餐制度5、食堂管理制度6、员工宿舍管理制度7、工厂警卫人员值勤准则8、值班室管理制度第三章财务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二、物料物流管理制度。

第四章工厂安全管理准则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七章材料管理制度一、计划工作的分类二、材料计划的审批三、材料的采购四、材料的保管五、材料的发放与领取六、材料的使用七、退料、补料和换料八、补料九、材料报废第八章仓库管理制度一、仓库日常管理二、入库管理三、出库管理四、报表及其他管理附件 1 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附件 2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附件 3 资金催收管理办法附件 4 业务内部结算办法附件 5 机械设备维护细则总则一、为维护本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厂管理规章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苏州润澳家具厂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遵守。

三、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苏州润地利集团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集团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执行。

四、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苏州集团综合办办所有。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一、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第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三)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四)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五)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六)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二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向厂办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综合办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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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厂管理制度大全(值得参考)2009-05-15温馨提示:你还可以点击下面链接,免费浏览下载家具管理资料,资料很多,要有耐心:)家具工厂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一、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二、待遇三、人员培训制度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1、卫生管理规定2、电话管理规定3、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4、员工就餐制度5、食堂管理制度6、员工宿舍管理制度7、工厂警卫人员值勤准则8、值班室管理制度第三章财务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二、物料物流管理制度第四章工厂安全管理准则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七章材料管理制度一、计划工作的分类二、材料计划的审批三、材料的采购四、材料的保管五、材料的发放与领取六、材料的使用七、退料、补料和换料八、补料九、材料报废第八章仓库管理制度一、仓库日常管理二、入库管理三、出库管理四、报表及其他管理附件 1 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附件2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附件3 资金催收管理办法附件4 业务内部结算办法附件5 机械设备维护细则总则一、为维护本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厂管理规章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苏州润澳家具厂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遵守。

三、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苏州润地利集团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集团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执行。

四、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苏州集团综合办办所有。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一、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第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三)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四)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五)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六)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二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向厂办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综合办办理辞职手续。

家具厂规章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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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厂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具厂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员工权益,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具厂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第三条家具厂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四条家具厂规章制度由公司领导起草并由员工大会通过。

第五条家具厂规章制度每年定期审查、修订,并及时告知全体员工。

第六条家具厂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公司各部门负责监督。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七条家具厂生产车间必须保持整洁,设备完好,操作规范。

第八条家具厂生产车间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使用无资质人员操作设备。

第九条家具厂生产车间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禁止违章操作。

第十条家具厂生产车间必须定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一条家具厂生产车间必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交货时间。

第十二条家具厂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标准生产,不得偷工减料。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家具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第十四条家具厂产品质量问题由质检部门负责处理,严格追责。

第十五条家具厂产品质量不合格必须退货返修或重新生产。

第十六条家具厂产品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七条家具厂产品质量问题责任人员必须接受惩罚,不得推卸责任。

第十八条家具厂产品质量问题影响公司信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家具厂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安全培训,做好自我保护。

第二十条家具厂生产车间必须配备防护设备,保障员工安全。

第二十一条家具厂生产车间禁止私拉电线、私插插头,保证用电安全。

第二十二条家具厂生产车间禁止吸烟、酗酒,保证工作环境清洁。

第二十三条家具厂员工必须督促同事保持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二十四条家具厂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纪律,不得违反。

第二十五条家具厂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二十六条家具厂员工必须着装整洁,不得穿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规定服装。

第二十七条家具厂员工不得擅自使用公司设备,不得私自借用公司物品。

家具厂规章制度5篇

家具厂规章制度5篇

家具厂规章制度5篇家具厂规章制度1一、雇佣:1、雇佣同各主管提出经生产主管批准,同人事部门办理实施手续。

2、凡应聘人员必须满18周岁。

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其它证件才准应聘。

经人事面试查证,用人单位面试合格后,以实际技术来录取并办理入厂试用手续。

3、新进人员应接受本公司的试用一个星期,如不合格无薪辞退,如合格根据个人职级和各方面表现来定。

二、离职:(1)当然解职(2)辞职(3)自动离职(4)解雇1、凡员工身体残疾或心志丧失,不能胜职者为当然解职。

2、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职员提前一个半月,并填写辞职申请书,交部门主管同意再转上级批准。

3、未按公司辞职规定的自动要求离厂者,以请假逾期一星期,不返厂者为自动离职并不发放薪金。

4、违反公司各项规则条例者,应给予开除解雇,凡解雇者须扣除当月工资的50%及废除所有应得之福利。

6、凡是离职人员均要办理移交手续,准许后方可离厂。

7、当天结算工资,必须当天搬离宿舍,并到人事开放行条。

三、出入:上班时间有特殊事情需要外出者,事先写好申请同部门主管同意,交生产主管批准,在到门卫室登记才许离去。

2、员工携带物品(行李)要经值班门卫检查后凭放行条才准出厂。

3、上班时间员工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要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告之保安,放能进入。

4、上班时间非特殊事由不准在大门会客。

5、下班时间或未上班员工除特殊事由外,不能私自进入车间。

6、员工晚上外出不能超过12:00点,员工凡在厂外发生任何事情由本人负责,工厂概不负责。

四、考勤:1、上班时间只准提前10分钟,不允许迟到早退,凡是迟到者必须到办公室签卡,不允许连续打卡。

2、凡代打卡者,一经查实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二人各罚款50元。

3、未到下班时间到打卡钟等待打卡下班者,员工每次罚款50元,职员罚款100元。

(注只限前三名)4、因公事外出未曾打卡者,须经其部门主管拿到办公室签卡。

5、忘记打卡者,当天到办公室签卡,但该月签卡三次者扣该月津贴。

家具厂管理规章制度

家具厂管理规章制度

家具厂管理规章制度
1. 考勤制度:员工必须按时出勤,迟到早退应事先请假并经过批准,违反者将受到相
应的纪律处分。

2. 工作时间: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严禁擅自离岗或加班。

3. 装备使用:员工必须妥善使用工作装备,并保持其干净整洁。

不得私自占用或损坏
公司的设备。

4. 安全规定: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同时使用个人防护设备,确保工作场所
的安全和健康。

5. 保密协议:员工必须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竞争
对手或第三方。

6. 禁止偷窃:员工严禁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发现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7. 纪律处分: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经查实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级或解雇等。

8. 休假制度:员工有权享受法定的带薪休假,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经过批准。

9. 工作纪律:员工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按照上级的安排和指示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调
离岗位或进行其他非工作相关的活动。

10. 行为规范:员工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司的行为规范,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抵触的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家具厂管理规章制度,具体制度还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家具制造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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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制造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具制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促进行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具制造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家具制造生产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家具制造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利用资源,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产品质量和环保水平。

第四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做好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

第五条家具制造企业应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第六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七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减少污染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八条家具制造企业应设立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生产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第九条生产部门应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产品按时完成,减少库存压力。

第十条生产部门应制定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工艺流程和操作要求。

第十一条生产部门应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生产部门应做好原材料的采购和储存工作,保证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

第十三条生产部门应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十五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

第十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及时处理不合格品,保证合格产品出厂。

第十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质量评估,查找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做好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留存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二十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家具制造业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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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制造业生产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具制造业的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家具制造业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家具制造企业的生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依法组织生产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环境。

第五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生产技能和素质。

第六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生产安全。

第二章生产组织管理第七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生产组织结构,明确生产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合理分工,明确生产任务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计划和调度制度,保证生产进度和商品交货期。

第十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建立成本管理制度,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章生产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购置具备生产要求的生产设备,保证生产效率和质量。

第十三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延长设备的寿命。

第十四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建立设备维修、更换和报废制度,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指导生产人员正确操作设备。

第四章原材料及辅料管理第十六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原材料及辅料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和辅料的质量。

第十七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原材料及辅料的仓储管理制度,保证原材料和辅料的储存安全。

第十八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原材料及辅料的使用计划制度,做好物料供应。

第十九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原材料及辅料的质量检验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二十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遵循节约用原材料和辅料的原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工艺管理第二十一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建立产品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指导工人操作。

第二十二条家具制造企业应当控制工艺流程中的各项参数,保证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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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厂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具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家具厂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

第三条家具厂管理制度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四条家具厂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违反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条家具厂管理制度由厂长及管理团队负责修订和完善,并向全体员工宣传和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家具厂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第七条厂长是家具厂的最高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和决策。

第八条家具厂设置生产部、质检部、物流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九条家具厂建立健全员工参与管理的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公司决策。

第十条家具厂建立员工奖惩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表彰,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家具厂实行生产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产品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家具厂设置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进度,满足订单需求。

第十三条家具厂建立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场所和设备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家具厂建立生产自检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五条家具厂建立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保证原材料的供应和质量。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家具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质检等环节。

第十七条家具厂设立质检部门,负责对生产产品进行检测和把关,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八条家具厂建立退货换货管理制度,对于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及时处理和售后服务。

第十九条家具厂建立质量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质量考核,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家具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

第二十一条家具厂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家具厂加强对生产场所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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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你还可以点击下面链接,免费浏览下载家具管理资料,资料很多,要有耐心:)家具工厂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一、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二、待遇三、人员培训制度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1、卫生管理规定2、电话管理规定3、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4、员工就餐制度5、食堂管理制度6、员工宿舍管理制度7、工厂警卫人员值勤准则8、值班室管理制度第三章财务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二、物料物流管理制度第四章工厂安全管理准则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七章材料管理制度一、计划工作的分类二、材料计划的审批三、材料的采购四、材料的保管五、材料的发放与领取六、材料的使用七、退料、补料和换料八、补料九、材料报废第八章仓库管理制度一、仓库日常管理二、入库管理三、出库管理四、报表及其他管理附件1 试用期员工考核规定附件2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附件3 资金催收管理办法附件4 业务内部结算办法附件5 机械设备维护细则总则一、为维护本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厂管理规章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苏州润澳家具厂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遵守。

三、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苏州润地利集团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集团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执行。

四、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苏州集团综合办办所有。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一、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第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三)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四)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五)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六)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二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向厂办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综合办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员工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由综合办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对于不同岗位工作交接手续的办结标准和办结事项,参照相关岗位职责。

)第五条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综合办申请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

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六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公司对辞退员工应持慎重态度。

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综合办核实,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

未经综合办核实和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的,不得辞退。

辞退员工,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者。

第八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综合办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

否则,综合办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协议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在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续签合同的通知,员工需在通知发出后及时到厂办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员工以各种理由拖延至合同期满前一天,仍不提出与工厂续签合同,则合同期满后视为该员工自愿放弃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为其办理合同期满后的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除管理层外的操作工人的雇佣与辞退等手续一律由厂办给予办理。

二、待遇第十四条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

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第十五条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1)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

员工工资每月10日发放。

(2)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六条假期类别:(1)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基础工资200%、假日按日基础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2)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

(3)婚假(本人结婚):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4)产育假:ü女23周岁或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ü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基础工资。

ü产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5)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

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6)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急诊除外),并经主管上级核准。

病假休假时间累计计算,两个半休算一天。

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础工资,具体按如下执行:ü病假在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发放(按现行基础工资标准计算):1年工龄(指参加工作后的工龄,以下同)的发60%,2年工龄发70%,3年工龄发80%,4年工龄发90%,5年工龄发100%;ü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1年工龄发50%,2年工龄发60%,3年工龄发70%,4年工龄发80%,5年工龄发90%;ü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龄不满5年的发50%,工龄5年以上的发80%。

(7)员工申请事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下发放:三天以内扣发当天基础工资;当月累计超过三天,扣发当天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的5%;五天以上,扣当日基础工资和全部考核奖励工资。

三、人员培训制度为提高本厂员工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七条厂务部负责内容:(1)全厂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材料的编撰与修改;(2)全厂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3)各类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及审议;(4)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跟踪、考核;(5)外聘讲师的联系和招待安排;(6)全厂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7)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8)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拟定与执行;(9)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十八条各部门负责内容:a)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b) 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c) 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d) 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e)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十九条培训计划的拟订:各部门依据岗位的需要和市场、生产发展情况,拟定各类人员培训方案,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

厂办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需求,汇编“年度培训计划表”,呈报总经理核签。

各项培训课程提报呈核后,厂办应于定期内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临时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员工培训申请”,呈核后实施。

第二十条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年度培训计划表”和“员工培训申请”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之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部门等。

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厂办统一印刷,以便上课发给学员。

第二十一条各项培训结束时,应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课题负责监考。

第二十二条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厂办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

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各项培训的测验如果缺席,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二十三条培训测验成绩成果报告,作为考核及晋升之参考。

第二十四条培训评估:(1)每项(期)培训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验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报公司综合办。

(2)厂办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分析员工培训反馈的情况,比较培训费用,并做书面报告,报总经理签字后,分送各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第二十五条外派培训:(1)因工作需要外派培训员工,应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呈报厂长签字批准,再经由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外派受训,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考勤手续。

(2)外派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受训之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送厂办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亦应登录于员工培训档案。

(3)如有需要,外派受训人员应将受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并举办讲习会,担任讲师传授有关人员。

(4)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时,应送厂办审核其外派受训之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审核,财务部门不应予付款。

第二十六条各项培训之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培训安排在假期,应提供学员膳食,学员不得另报支加班费。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1、卫生管理规定第一条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第二条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第三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第四条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第五条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第六条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第七条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第八条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

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电话管理规定第一条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

不得打私人市话。

第二条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

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并给予罚款处理。

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邮电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

第三条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3、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第一条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员工识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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