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湍镇中心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是指针对小学学生中表现优秀、具备领导能力的学生进行选拔和任用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和发展学生的领导才能,促进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班级管理,以及促进学校的良好组织运行。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通常由学校制定和执行,具体的选拔流程和标准可能会因学校而异。
一般来说,学生可以通过申请或被老师、同学提名的方式参与干部选拔。
选拔过程中常会涉及面试、考察和评估等环节,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成绩、品德表现、领导潜力等。
干部选拔的结果将由学校根据评委的综合评估决定,一般会公布在学校内部。
被选中的学生将会接受干部任用,并承担相应的职责和权力。
常见的小学干部职位包括班级班长、学生会干部、团支部干部等,其具体职责包括组织班级或学生会活动、协助老师管理班级秩序、帮助同学解决问题等。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实施对于学校的组织管理和学生的成长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选拔优秀的学生进行干部任用,可以激励学生提升自身素质和表现,培养他们的领导能力和责任感。
同时,干部任用也可以促进班级的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班级凝聚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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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干部任用标准

**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为加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队伍管理,规范中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选拔任用中小学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二、中小学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具有五年以上教学实践并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
(四)初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五)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
(六)应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七)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坚持正常工作;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干部管理
(一)学校中层干部由学校党总支考察任用。
(二)在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采取直接选拔任用的方式产生人选。
(三)学校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
新任用的领导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四)学校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
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以连续任用。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一、引言在小学的管理中,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培养培优秀的学生干部,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为了保证选拔任用的公开、公正、公平,制定了下面的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各年级主任、班主任、三个优秀教师代表、一个家长代表、优秀学生代表组成。
2. 选拔评估小组由各年级主任、经验丰富的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
三、选拔条件1. 学习成绩优秀候选人在班级中表现出优秀的学习成绩,成绩稳定并能保持在年级前列。
2. 品德表现良好候选人要有良好的品德,做到守时守纪、遵守校规校纪,为人正直、诚实,能够以身作则。
3. 课外活动积极参与候选人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外活动,并在其所负责的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
4. 班级团结协作候选人在班级中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善于协调班级内部关系。
四、评估方式1. 学校成绩评估通过对候选人的学习成绩进行评估,根据成绩在年级中的排名确定其学习成绩优秀与否。
2. 综合素质评估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综合评估,考察候选人的品德、能力、责任心等综合素质。
3. 个人陈述评估候选人在个人陈述中介绍自己的优势、特长和对学校工作的贡献,经评估小组进行评估。
五、选拔流程1. 申请报名候选人进行申请报名,并提交个人简历、班级活动经验和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2. 初步筛选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面试选拔候选人参加面试,由选拔评估小组进行面试,考察其口头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4. 终审委员会对面试结果进行终审,评选出优秀的学生干部候选人。
5. 公示公示选拔结果,并对未被选中的候选人提供反馈和指导。
6. 任用根据选拔结果,正式任用候选人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并向全校师生宣布。
六、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设立专人负责监督选拔任用过程,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和公平。
2. 评估机制对选任的学生干部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小学学校干部选拔规章制度

小学学校干部选拔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团队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干部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选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综合能力的学生,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二章干部岗位设置第三条学校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干部职务,学生会主席作为学校的最高领导人。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干部职务由教师推荐学生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能力强的学生担任。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需为本校中学年级学生,其他干部职务不受年级限制。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干部职务设学生会、宣传部、组织部、生活部、体育部等职务。
第七条干部任免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名,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八条干部由学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干部任期一年,到期后如表现优异可续聘。
第十条干部在履行职责中出现违纪、失职、玩忽职守等情况,将受到追究责任的处理。
第三章干部选拔程序第十一条干部选拔分为推荐、初选、面试、考察、公示、任命等环节。
第十二条推荐阶段,由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成绩等因素,推荐适合担任干部职务的学生。
第十三条初选阶段,根据推荐结果,进行初选,初选合格的学生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四条面试阶段,对初选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了解其综合能力和适应能力。
第十五条考察阶段,选取几名学生担任干部,进行一定时期的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六条公示阶段,将干部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学校师生监督。
第十七条任命阶段,通过学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干部。
第四章干部选拔评定标准第十八条干部选拔评定标准包括政治素质、品德操守、学习成绩、能力水平、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第十九条政治素质包括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
第二十条品德操守包括诚实守信、团结友爱、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等方面。
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具体事项如下:一、选拔职位和职数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1名(中层正职)(一年试用期为中层副职)。
二、选拔方式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
即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说与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学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区教育局审批。
三、选拔对象的条件和要求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与政策水平,在学校建设和改革发展中做出相应实绩。
2.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本职,敢于担当,有胜任相关中层岗位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
3.公道正派,以身作则,师德师风高尚,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干部群众公认度高。
4.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高级职称或市级骨干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3周岁。
5.学校在岗有编(含备案制)教职工,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四、选拔程序与步骤1.宣传发动。
在校园网和学校橱窗公开选拔职位、职数与选拔条件,明确选拔程序与方法,使全体教职工认识到选拔的意义,积极参与选拔活动。
2.公开报名。
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竞聘人员需填写《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
3.资格审查。
根据竞聘条件,学校组织进行资格审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参加竞聘人选。
4.竞聘演说与民主测评。
竞聘者向教代会发表竞聘演说,教代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所有参与竞聘者“同意”率达到参会人数的70%以上方可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5.组织考察。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条件、民主测评、竞聘演说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综合考核意见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填写《学校中层干部拟任人选情况表》,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6.任职前公示。
中心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

中心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大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队伍治理,规范中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试行方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小学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布、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干部职数和任职条件第三条镇中心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1—2名,中层干部(办公室、工会、中心教研员、总务、教诲、政教、团总支等)7—10名;各小学配备校级领导(校长、书记)1—2名;主任(教诲、财务、辅导员等)2—3名。
第四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一)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和良好的品行;(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三)具有五年以上教学实践并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体会,熟悉中小学教育的差不多规律和特点;(四)初任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初任副校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初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五)具备相应的合格学历;(六)在中学和小学擢升任用的,应分不具有中学一级、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七)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坚持正常工作;(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擢升,擢升担任正校级职务的,应当在校级副职岗位上任职满三年;擢升担任副校级职务的,应当在中层正职岗位上任职满二年。
专门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工作专门需要的能够破格擢升,但要从严把握。
第三章干部治理第六条镇中心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由局党组提名、考察,按干部治理权限任用;镇中心学校中层干部、小学校长由镇中心学校提名,局党组考察任用;小学中层干部,由中心学校考察任用。
第七条在领导干部职位显现空缺时,原则上采取直截了当选拔任用的方式产生人选。
直截了当选拔任用的,第一由中心学校要紧领导向局党组就拟任用人选的情形进行汇报,然后组织考察、民主测评,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局党组,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按干部治理权限任用。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指在小学中,为了选拔出优秀的学生担任各种干部职务,制定并实施的一套选拔任用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责任感,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在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包括了干部的选拔标准、选拔程序、任用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需要明确干部的选拔标准。
一般来说,学校会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品德表现、活动参与等方面进行评定。
学业成绩是基础,品德表现是考察学生的道德素质和道德观念,活动参与是考察学生的积极性和身体素质。
这些评定标准需要量化化,以便能够进行客观评价和比较。
其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需要明确选拔程序。
一般来说,学校会先进行初选,从学生中筛选出初选干部候选人。
然后,干部候选人会参加面试或者答辩,学校依据评委的评审结果,选拔出最终的干部人选。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有相关的评委组成,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再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需要明确任用方式。
一般来说,学校会根据干部的特长和兴趣,将其任用到相应的职务上。
比如,善于组织活动的学生可以任命为班级的组织委员,善于与人沟通的学生可以任命为班级的宣传委员等。
任用方式需要根据学生的个人特长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以确保干部的任用能够发挥其优势和特长。
最后,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需要明确干部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干部在担任职务期间,需要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并且要进行定期的考核。
学校可以根据干部的表现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可以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
同时,学校也应该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进行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干部进行惩罚或者进行辅导,以促进干部能力的提升和发展。
总之,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一套旨在选拔和培养优秀学生担任干部职务的制度。
这个制度需要明确干部的选拔标准、选拔程序、任用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并且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通过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和责任感,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学校名称】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小学干部的作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倡导集体决策、民主评议、能上能下的原则,旨在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学生干部,为学校发展提供积极有效的组织保障。
第三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应注重德育与才能兼重,既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修养,又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第四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应注重全面发展,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表现。
第五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由学校党支部、学校领导班子与各年级组织共同负责,形成合力,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六条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定期公布选拔计划、工作方案,并接受师生与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干部岗位设置第七条学校干部岗位设有学生会主席、团支书、班干部等不同层次的干部岗位,具体情况由学校根据学生数量与学校管理需要进行调整。
第八条干部岗位的职责应明确,任期一般为一学年,高年级可以适当延长。
第九条干部岗位的选拔条件应明确,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制定相应的选拔条件。
第三章干部选拔方式第十条干部选拔应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个人申请、班级推荐、专业评定等。
第十一条干部选拔应建立择优原则,既要考虑学生的个人素质和能力,也要充分考虑学生在班级中的表现和评价。
第十二条干部选拔应注重集体决策,重视教师评价与干部推荐,最终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同意,确定干部名单。
第四章干部任用与管理第十三条干部任用应严格按照干部选拔结果进行,担任干部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责任心。
第十四条干部任用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始前完成,任用期满后,应及时进行评估,合适的可连任,不适合的可调整其他岗位。
第十五条学校应对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其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才能。
第十六条干部任用后,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干部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激励和奖励优秀干部,纠正不足和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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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湍镇中心小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一、干部选拔应遵循的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坚持选用政治立场正确坚定,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异,教学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后备人才;要拓宽视野,任人唯贤。
(二)民主集中、注重实绩的原则。
把考察中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和平时的工作表现作为选拔聘用的重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工作实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聘、择优选用的方法选拔实干、出众的人才。
(三)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
从班子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充分考虑班子成员的年龄、学历、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将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一线年轻教师充实到中层干部中来。
(四)相对稳定、合理交流的原则。
在保持中层干部相对稳定和充分考虑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积极贯彻干部交流政策。
二、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二)资历条件:懂业务,所教学科教学成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学历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申报拟聘职位。
按照《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班子职数配备标准。
(二)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根据拟聘职位申请经教育局核准同意后,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竞聘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推荐职位、推荐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实施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支部)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后,在校内公布。
(三)民主推荐。
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组织。
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参加民主推荐人数一般应达到全体教职工(在编在职)总数的三分之二。
(四)考察。
综合民主推荐结果和现实表现,由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组由学校领导、廉勤委等组成。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
在考察中,要特别注重考察候选人的师德表现与工作实绩。
考察时要与教职工、社区人员等代表座谈,座谈人数不得少于本校教职工人数的60%,谈话对象由考察组随机抽人。
谈话时,同意率应不低于谈话人数的80%,否则被
考察人不得提拔聘用。
民主测评的对像是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测评的人不能少于应参评的三分之二,对测评对象的满意率不能低于80%。
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讨论研究。
根据考察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或党总支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