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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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操作流程

TIPS操作流程

“全国版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操作说明前言名词缩写1)“TIPS”即“全国版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2)“三方协议”即“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协议书”。

1.三方协议签订与终止1.1.前提条件纳税人状态必须为“正常”,且“纳税人登记-纳税人附表登记信息”中纳税人的“申报方式”必须为“因特网远程电子申报”(代码为20),“税款缴纳方式”必须为“联网自动扣款”(代码为02)。

1.2.操作流程1.2.1.三方协议保存及打印“三方协议保存及打印”部分的操作流程如下:1)进入津税系统“税银联网-缴税账户管理-缴税账户登记”功能;2)选择纳税人类型,输入纳税人编号并回车,列出该纳税人的名称、状态、管理机关、申报方式等信息,“委托协议书编号”、“委托协议签订日期”等为空;3)点击“保存账户信息”按钮,系统会自动为该纳税人生成“委托协议书编号”,同时增加“打印协议书”和“打印协办函”按钮,如图1-1所示;图 1-1 保存账户信息并自动生成委托协议书编号4)点击“打印协议书”和“打印协办函”按钮可以打印纳税人办理网上报税使用的“三方协议”及“制作CA证书协办函”(各一份)。

1.2.2.三方协议验签“三方协议保存及打印”部分的操作流程如下:1)进入津税系统“税银联网-缴税账户管理-缴税账户登记”功能;2)选择纳税人类型,输入纳税人编号并回车,列出该纳税人的名称、状态、管理机关、申报方式、“委托协议书编号”、“委托协议签订日期”等信息;3)选择该纳税人的开户行、银行分理处和清算行,录入银行账号、开户行行号和缴款单位名称,全部录入完成后再次点击“保存账户信息”按钮,出现“账号验签”按钮,如图1-2所示;图 1-2 保存账户信息后增加“账号验签”按钮如果录入不完整,则点击“保存账户信息”按钮后不会出现“账号验签”按钮,如图1-3所示;图 1-3 录入信息不完整,不会出现“账号验签”按钮4)如果地税局与国库TIPS中心连接正常,且地税、商业银行和国库三方账户登记信息一致,则点击“账号验签”后一分钟左右即可出现“验签成功”的对话框,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否则会弹出错误类型对话框;5)三方协议签订完成后,进入“纳税人登记-纳税人附表登记信息-开户行”功能,增加签订的开户行信息,并将“账号类型”项设置为“远程账号”,“是否缴税账号”设置为“是”。

财税库银流程

财税库银流程

商业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产品柜面操作流程一、签约(一)对公客户(国税)1、客户持国税局税务登记证在开户银行填写《委托代缴税款协议》(一式三联),填写内容:乙方名称(对公账户名称)、纳税人名称(对公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对公账户名称)、对公账号、征收机关名称、征收机关代码(可在812334-征收机关代码)查询、税务登记证号码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填写完整、右下角乙方处加盖单位公章,支行在审核录入完成后加盖支行条章。

2、柜员审核后通过综合前端“812303-三方协议签约”菜单录入,其中:征收机关代码、税务证编号、纳税人名称、客户类型选择对公或对私、签约账号(对公22位账号)。

3、录入完成后打印两联管理凭证,打印完毕加盖业务清讫章。

4、管理凭证第一联和委托代缴税款协议第一联由综合柜员按顺序踏号后放入当日扫描不勾对凭证中。

5、管理凭证第二联和委托代缴税款协议第二、三联交于客户。

(二)对私客户(国税)1、客户持身份证和国税局税务登记证在银行填写《委托代缴税款协议》(一式三联),填写内容:乙方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账户名称(银行卡持有人名称)、纳税人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账户名称、身份证号码和借记卡卡号、征收机关名称、征收机关代码(可在812334菜单中查询)、税务登记证号码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填写完整,右下角乙方签章,支行在审核录入完成后加盖支行条章。

2、柜员审核后通过综合前端“812303-三方协议签约”菜单录入,其中:征收机关代码、税务证编号、纳税人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客户类型选对私、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3、交易成功后打印两联管理凭证,打印完毕加盖业务清讫章。

4、管理凭证第一联和委托代缴税款协议第一联由综合柜员按顺序踏号后放入当日扫描不勾对凭证中。

5、管理凭证第二联和委托代缴税款协议第二、三联交于客户。

(三)对公账户(地税)1、客户先到地税局领取国库横向联网三方协议书,然后再持地税局税务登记证和国库横向联网三方协议书到开户银行办理签税业务。

154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操作规程

154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操作规程

1 目的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的操作,确保税收收入及时入库, ,制定了本规程。

2 范围2.1 本规程明确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管理的职责、工作程序等内容和要求。

2.2 本规程适用于本行办理横向联网业务的操作。

3 术语与定义3.1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税务、国库、银行等单位的联网系统,实现税款征缴、入库、退库、更正、对账等全流程的网络化、电子化,是一个满足信息化社会发展需要的信息交换系统。

3.2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税是指参与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地区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含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以下简称国库)等联网单位,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对账等业务以及信息共享的管理。

3.3 “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为TIPS系统):为更好地适应财税体制改革的发展需要,各地财政、税务、国库部门在原来运用计算机处理本部门业务的基础上陆续开发了横向联网软件,以实现税票信息的电子化处理。

为合理配置和节约资源,逐步统一和规范各地财税库横向联网工作,并使其朝着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方向健康发展。

为此,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开发了全国统一的“国库信息处理系统”。

4 职责4.1 会计结算部负责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4.2 各分支行综合结算部(财务会计部)负责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指导和管理。

4.3 各分支行负责按规定办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

4.4 异地分行会计部门负责按照当地人行、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制定符合管理要求的制度,报总行会计结算部审核;负责分行辖内横向联网业务的指导和管理;负责横向联网业务的账务核对及款项统一划转工作。

5 工作程序5.1 业务分类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可分为自缴入库方式和划缴入库方式,一般采用划缴入库方式,不具备划缴入库条件的,采用自缴入库方式。

5.2 业务办理5.2.1 自缴入库业务办理农村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等缴纳小额现金税款以及纳税人持纸质缴款书以现金或转账方式自行到商业银行缴纳税款的情况可采取自缴入库方式。

财税库银业务操作规程

财税库银业务操作规程

X X银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操作规程修订1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以下简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前台业务操作,保障系统业务处理准确、及时、稳定和高效,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财税库银业务,是指本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依托人民银行的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系统),在税务、国库、银行之间实现实时划缴税款、定时批量划缴税款、电子对账等业务。

第三条TIPS系统是指依托已有的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网络平台和清算渠道,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通过税务、商业银行的接口,进行税务、国库、银行信息交换和业务处理,并对信息实行集中存储和管理的系统。

第四条本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以及共享信息的过程。

税务机关是电子缴款书、电子退库书、电子更正通知书、电子免抵调通知书的发起者,应当对已发出的电子凭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五条总行运营管理部清算组负责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资金清算和日终对账工作,各分行计财部配合管理、协调分行财税库银相关工作。

分行计财部需指定专人负责财税库银业务。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清算部门、各分(支)行营业网点。

2第二章业务操作2.1第七条财税库银税款清算账户的开立清算机构通过“1601—对公活期开户”交易开立财税库银税款清算账户,货币种类为人民币(01),科目代号为“231510—待结算财政款项”,账户序号为:0001,账户名称为“待结算财政款项(财税库银)”或者根据当地税务要求设置账户名称,通存不通兑,不计息,用于清算地市级国库划缴资金。

2.2第八条三方协议的建立各分(支)行负责本网点客户三方协议签订、协议状态查询及打印代扣税款凭证。

三方协议建立和删除只能在开户行操作!前台业务人员使用(3857—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三方协议管理)交易建立委托关系,依次输入操作类型“0-建立”,账户代号、取款方式、密码(个人客户取款方式为1时必输)、缴款单位名称(根据账号回显)、三方协议书号、征收机关代码、纳税人编码及清算行支付行号(总行清算行号)。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流程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流程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流程概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是指通过财政系统、税务系统、银行系统之间的联网接口,实现企业和个人通过电子方式缴纳各种税款的业务流程。

这种新型的缴税方式,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电子支付渠道,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缴税的过程,提高了缴税的效率。

本文将介绍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的流程,详细阐述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方式完成缴税,并且简要介绍相关的安全措施。

业务流程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 准备工作在进行电子缴税之前,纳税人需要完成一些准备工作:•注册: 纳税人需要在税务系统中注册一个账户,并获得纳税人识别号(TIN)和密码。

•绑定银行账户: 纳税人需要在税务系统中绑定自己的银行账户,以便完成缴税款项的支付。

2. 填报税款信息纳税人需要根据税务局发放的纳税通知书,在税务系统中填报相应的税款信息,确认所需缴纳的税费金额和截止日期。

3. 计算并确认税款税务系统会根据纳税人填报的税款信息,自动计算应缴税金额。

纳税人需在系统中核对计算结果,并确认无误后,可以继续下一步。

4. 选择支付方式在缴税界面上,纳税人可以选择支付方式。

目前常见的支付方式有:•网银支付: 纳税人可以通过链接到自己的网上银行账户,直接从银行账户中扣款支付税款。

•第三方支付: 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银行柜面: 如果不方便使用网银或第三方支付,纳税人可以选择到银行柜面进行缴款。

5. 支付税款根据选择的支付方式,纳税人需要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支付。

在支付过程中,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验证信息,确保支付的安全性。

6. 缴税完成确认缴税完成后,税务系统会生成缴税凭证并将其发送给纳税人。

同时,纳税人也可以在系统中查询到该缴税记录,并保存或打印凭证作为日后的参考。

安全措施为了保障纳税人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过程中的安全性,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身份验证: 纳税人在注册和登录税务系统时,需要提供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TIN)和密码,以确保身份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办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流程

办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流程

办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流程一、企业到税务机关办理手续时要携带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缴税账户);3、《网络申报纳税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纳税人公章、法人印章);4、《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纳税人公章、法人印章,银行公章、负责人印章)。

二、注意事项为了防止纳税人重复扣缴税款,网上扣款只允许进行一次,如果网上扣款不成功,无论何种原因,纳税人都需要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扣款。

三、时间安排12102140000 210213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纳税人填写)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甲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乙方(纳税人名称):大连ⅹⅹⅹⅹⅹⅹⅹ有限公司(纳税人填写)丙方(纳税人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纳税人填写)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提高税款征收、入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联网电子缴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实时缴税是指:乙方通过甲方使用的“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Ctais)及甲、丙方共同使用的“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以实时划款方式进行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两证收费,下同)的缴纳。

缴税账户是指:乙方在丙方开立的并向甲方备案的用于实时缴税的唯一人民币结算账户。

第二条三方相关信息确认本协议涉及的联网电子缴税相关信息由甲方、乙方、丙方分别在下表中填写,各方需确认涉及本方除甲方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向乙方征收的税款以外,其他情形不适用实时缴税。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依据乙方的税款缴纳申请,通过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向丙方发出划款指令,并由丙方从乙方指定缴税账户划转相应税款。

2.为乙方的申请资料和实时缴税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业务操作规程为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拓宽增存渠道,我行上线运行了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TIPS),实现了税款直接缴入国库,方便了纳税人,丰富了我行服务品种。

为确保税收收入电子缴库业务顺利开展和实施,特制定本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是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国库、商业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电子网络系统办理税收收入征缴入库等业务,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实现税款征缴信息共享的缴库模式。

第二条电子缴库主要采取划缴入库方式。

不具备划缴入库条件的,采取自缴入库方式。

在电子缴库信息发送方式上,电子缴款书等税收收入电子缴库信息由税务机关发送国库,国库转发到纳税人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

第三条划缴入库具体程序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进行审核,并根据纳税申报成功的信息生成电子缴款书,通过横向联网系统,将电子缴款书信息发送国库,国库对电子缴款书信息校验审核无误后转发至纳税人开户银行,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纳税人账户划缴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并将划缴税款成功与否信息发送税务机关;国库按照规定时间将所有电子缴款书明细信息和划缴税款成功与否信息发送财政部门。

第四条采取划缴入库方式的,应当由纳税人与其开户银行事先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并由纳税人将所签协议书面通知税务机关。

第二章划缴税款协议的签约、终止第五条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划缴税款协议流程:(一)纳税人在支行开立一个结算账户作为缴税账户(亦可使用原有结算账户),而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签约手续。

(二)税务人员将纳税人缴税账户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生成并打印纸质划缴税款协议书一式3份(或4份),加盖公章后全部交纳税人。

(三)纳税人在划缴税款协议书上签章后,送交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对协议书有关内容进行确认后,补录相关信息,签章并留存一份,其余退还纳税人。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操作业务流程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操作业务流程

南昌市国家税务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操作业务流程一、协议签订(一)签订对象已在南昌市国家税务局辖属各征收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包括办理了正常停业手续的纳税人。

纯免税企业及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暂不签订三方协议。

(二)签订流程1.纳税人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证》(或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及单位公章等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

2.办税服务厅辅导纳税人填写《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一式三份)及《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一式三份),保证协议书填写整洁、字迹清楚,对有涂改的需重新填写。

签约农行的发放农行专用的协议书。

凡纳税人签约银行为洪都农村商业银行的,其账号如填写为“1068901243101000010005”的,因该账户为洪都农商行的临时通用现金缴款账号,需告知纳税人重新开设账户。

3.办税服务厅将其所填写的两份协议书内容与系统信息及纳税人所提供的存折或卡原件进行核对,确认:(1)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正确;(2)三方协议书号不重复;(3)开户行行号、清算行行号填写正确;(4)缴款单位名称及账号与存折登录信息一致。

若提供的是卡号,则向纳税人再次确认开卡人姓名与填写的缴款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5)缴款账号与系统内已有缴款账号信息一致。

如不一致,在向纳税人确认需更改新的缴款账号后通知税收管理员在系统内更改纳税人的缴款账号信息。

4.办税服务厅人员将审核过的《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加盖公章后, 留存一份,将其余两份《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及三份《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交给纳税人。

5.纳税人将《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留存一份,并持另一份《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及三份《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到开户银行。

6.开户银行将《委托划缴扣款协议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后,留存一份,其余两份交给纳税人。

7.纳税人将《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书》留存一份,并将另一份送回给主管国税机关。

8.办税服务厅将协议书在【银税协议维护】模块中进行录入,并发起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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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征管软件中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基本业务处理流程:首先由系统管理员在【系统初始化】—【收款国库初始化】模块进行初始化操作设置,操作界面包括“收款国库代码”、“选用标志”、“行政区划”、“收款国库代码(国库)”等。

代码维护与国库实际代码要保持一致。

一、三方协议的签署纳税人到管理税务分局签署三方协议信息登记表。

三方协议是指纳税人与银行、税务机关三方签定委托扣款协议。

已签定三方协议成功的纳税人才能进行实时扣款、批量扣款业务。

对已经签定了纸质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需在“纳税人银行扣款资格设置”功能模块进行相应信息维护。

1. 首先在CTAIS系统中,对银行信息进行设置:输入企业税号,带出如下界面,需要注意的是,缴款帐号的选择。

2.再进入银行扣款资格设置,如图:选中第一行企业信息,点击“设置”按钮。

出现对话框:再确定。

出现选择操作环节对话框,确定后,进入如下界面:“三方协议号”、“清算行行号”、“开户行行号”等信息录入项为必录项,“验证标志”信息列,显示三方协议签订验证状态。

根据签订的三方协议书填写完协议号、开户行号等所有内容,保存后,点击“验证”,如果和银行端录入内容一致,会出现图中的验证成功提示。

如果验证不成功,会出现下图界面,协议状态为“未验证成功”。

需要录入人员进行税务端三方协议信息与银行端三方协议信息各要素的比对检查,重新验证。

3.要求:『开户行行号』、『清算行行号』录入的是12位的银行代码;三方协议号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签定纸质协议书中的编号,税务机关、纳税人、银行三方协议上的编号要一致,验证才能通过。

签定纸质三方协议书流程:1)纳税人到管理税务分局领取三方协议书;2)管理税务分局辅导纳税人填写协议内容,并在三方协议书上加盖税务机关印鉴;3)纳税人在每份三方协议书上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协议内容后,由管理税务分局统一提交计划征收科进行初步审核后,送交各商业银行;4)开户银行对协议内容确认无误并填写开户银行行号及清算银行行号后,在三份三方协议上分别签章,同时留存一份,将另外二份交还国税计划征收科;5)计划征收科将三方协议明细进行集中录入,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统一交与会统岗,由会统岗与各银行进行核对,集中验证。

6)验证通过后,在二份协议上签章,税务、纳税人各留存一份协议。

二、实时税款的缴纳签定了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可以进行“实时扣款”业务。

未签定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只能进行“正划”业务,开具纸质税票征收税款。

1. 进入实时扣款开票系统。

当申报结束后,进行税款征收时,或预缴税款时,出现如下界面:点击“是”,则进入下图界面,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出现如图划款成功标志。

保存税票成功后,税票信息自动上解销号:若保存电子税票失败,录入印刷税票号码将电子税票转开纸质缴款书:2.注意事项一、银行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纳税人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实时扣款业务失败。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待纳税人为账户充值后,在【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正划”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二、实时扣款业务已撤销、已冲正、已止付或已作废由于网络不通等问题,税库银系统超过规定时间没有收到国库处理系统返回的扣款响应,税库银系统自动向国库处理系统发起“冲正”业务,实时扣款信息撤销,扣款失败。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待网络不通畅等原因解决后,在【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正划”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三、银行扣款交易处理失败银行未处理该笔税票业务,需要和银行联系拒绝处理原因。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待银行拒绝处理原因解决后,在【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正划”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四、银行扣款其他错误银行扣款返回提示“其他错误”,不明确失败原因。

需要和国库、银行确定错误原因。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待错误因素解决后,在【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正划”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五、与国库通讯超时1.实时扣款业务扣款时,遇到网络通讯问题,系统长时间无响应,无法确定“实时扣款”是否成功。

不允许作废税票或保存税票进行再次扣款。

遇到此种情况只允许点击“转入正划”按钮转开缴款书,进行“正划业务”但是由于网络问题,正划业务也会提示:“正划处理失败!与国库通讯超时”,此时必须点击“保存税票”按钮保存税票为纳税人转开缴款书。

2.直接进行正划业务时,遇到网络通讯问题,出现通讯超时时,税票可以继续保存,也允许作废。

六、原交易状态不明是否扣款成功,征管系统与税库银系统无法明确扣款状态。

不允许作废税票或保存税票进行再次扣款。

业务只允许点击“转入正划”按钮转开缴款书,进行“正划”业务。

七、扣款信息返回时,CTAIS与税库银系统通讯连接失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返回扣款信息至CTAIS系统时,税库银系统与征管系统之间出现了网络通讯问题,连接失败。

CTAIS开票前台提示:点击“确定”按钮后,CTAIS提示:“扣款处理失败!”,没有失败原因。

对于这种情况的业务,不可以作废税票,必须点击“再次扣款”按钮,重新发送扣款指令,确定明确的扣款状态。

若点击“再次扣款”按钮之后提示:证明该张税票已扣款成功,必须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该张税票。

待返回入库流水之后手动补充上解销号,或直接手动上解销号该张税票。

八、该税票已扣款前台出现问题,本张税票已经扣款成功,无法再次扣款。

只可以点击“保存税票”按钮,保存该税票。

此张税票已经扣款成功,CTAIS操作人员需要手动上解该税票。

九、报文间要素关系错由于国库维护问题,遗漏了“征收机关代码”、“预算科目代码”、“预算分配比例代码”、“国库代码”等要素信息。

由业务人员根据提示,确定遗漏要素信息,请求国库补充维护。

1.点击“作废税票”按钮,待国库维护遗漏信息后,重新开具税票;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正划”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十、网络连接失败、税库银系统未启动、连接错误税库银服务器在进行扣款业务时网络中断或连接税库银服务器错误(可能是本地注册表设置错误),导致实时扣款业务失败。

需要信息中心人员进行协助检查。

这种问题多是整个大厅都会出现的问题。

是共性问题而非个体问题。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保存税票,待税库银系统服务正常后,通过【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或正划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或正划。

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正划”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十一、税库银系统未登录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库银前置系统未登陆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无法进行实时扣款或正划业务。

需要省局信息中心人员进行协助检查并登陆国库信息处理系统。

这种问题多是整个大厅都会出现的问题。

出现此种问题,“实时扣款”业务和“正划”业务都会失败。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保存税票,待税库银系统服务正常后,通过【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扣款或正划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扣款或正划。

2.点击“转入正划”按钮,将此张税票转“正划”业务处理,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银行缴款。

“正划”业务失败处理方法当进行“正划”业务操作出现“正划失败”提示时,表示“正划”业务的电子信息没有成功发送至TIPS系统。

但不影响CTAIS正常为纳税人开具缴款书。

1.点击“保存税票”按钮,并为纳税人打印缴款书。

2.当问题解决后,通过【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未成功正划的税票信息,点击“重发”按钮,重新向TIPS系统发送“正划”信息。

3.“正划”业务是否成功,决定下载入库流水的入库信息中是否包括对应税票信息,对应税票是否可以自动入库销号。

【扣款指令重发】操作当出现“实时扣款失败”或“正划失败”情况时,根据如上业务失败常见错误提示及处理方法,允许进行重新扣款操作的税票通过【扣款指令重发】模块查询出失败处理的税票,点击“重发”按钮,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重新发送“实时扣款”或“正划”指令,重新扣款或发送正划税票电子信息。

【扣款指令重发】当实时扣款失败原因为“与国库通讯超时”、“已扣款”、“状态不明”造成扣款失败时,必须转开纸质缴款书进行税款征收。

正划处理失败:表示开具的纸质缴款书的电子信息发送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失败。

当出现“正划处理失败”时,征管系统保存开具的纸质缴款书,不影响对纳税人开具税票。

通过【扣款指令重发】模块发送“正划失败”税票信息,表示重新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发送正划税票电子信息。

三、新办户的管理每月新办的企业户,要求上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各区局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交计划征收科会统岗,由后者审核后分别送交各商业银行。

各开户银行对协议内容确认无误并填写开户银行行号及清算银行行号后,在三份三方协议上分别签章,同时留存一份,将另外二份交还国税计划征收科会统岗。

月底会统岗将三方协议明细进行录入,并验证成功。

以确保企业户在下月征期能成功享用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带来的便利。

四、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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