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劳动法学第九章笔记
自考“劳动法”笔记

自考“劳动法”笔记1、劳动法在广义上,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7.5通过,自1995.1.1日起施行。
2、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包括:⑴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⑵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⑶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⑷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⑸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3、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基于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4、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⑴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⑵劳动者有享受“职业技术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⑶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的原则;⑷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的原则;⑸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ZYB-B高压渣油泵参与权利的原则;⑹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⑺“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的原则。
5、我国劳动法的作用:⑴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⑵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⑶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6、劳动法的体系是劳动法律规范的逻辑排列,劳动法学的体系则是以劳动法为基础而进行科学分析和理论概括地排列,其内容不局限于劳动法。
7、我国职业培训制度包括齿轮泵KCB-200二大类:一类是就业前的职业培训,它又可以分为初次就业前的培训和再就业(转业)前的培训两种;另一类是在职职业培训。
8、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赖以存在的基础是雇佣劳动,雇佣劳动关系的一方是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另一方是自由劳动者。
9、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第一个限制工作日长度的法律,一般认ZYB齿轮渣油泵为这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的开端。
人力资源自考劳动法笔记

人力资源自考劳动法笔记人力资源自考劳动法笔记劳动法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和社会公正与稳定的重要法律体系之一。
对于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工作的人士来说,理解劳动法规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主要介绍笔者在学习人力资源自考劳动法课程时所做的笔记,以便帮助其他人力资源从业者掌握劳动法规,从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一、基本概念1.劳动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2.劳动合同:指双方约定劳动条件,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
3.用人单位:指成立依法注册登记并经营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4.劳动者:指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人员,包括职工和其他劳动者。
5.工资: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的报酬。
二、用工合同的签订与变更1.合同的建立:用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用工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工资及其支付期限、社会保险等内容。
2.合同的变更:变更用工合同应当经劳动者同意,并应当在变更前告知劳动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备案并通知工会或者职工代表。
三、用工合同的解除1.合同的解除:用工合同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在协商解除用工合同时应当考虑到劳动者的个人意愿和实际需要,采取协商的方式解除。
2.解除用工合同需要符合下列规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因劳动者自身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教育和调整,仍无法胜任工作的;(3)因本人身体条件或者职业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没有其他工作可安排的;(4)因企业经营、管理需要进行裁减人员的;(5)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3.解除用工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连续工作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四、劳动保护1.工作时间: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天,不超过44小时每周,超过应当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笔记(法律专业自考)

第一章劳动法:狭义得指由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法律,即1994..7.5通过,1995.1.1施行的劳动法。
劳动法上的劳动特征: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为基于契约关系;为有偿的;为职业的;为在于从属的关系。
劳动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国际劳工公约、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其它。
(简答)劳工法的功能: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5、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关系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简答、论述)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
5、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劳动关系的种类:1、以用人点位的性质划分,可分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2、以劳动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国内劳动关系和涉外劳动关系。
3、以劳动关系表现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
(选择题)其他社会关系:劳动行政关系、劳动服务关系、劳动团体关系和处理劳动争议关系劳动法的起源:现代意义劳动法起源于19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1、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并扩大了使用范围;2、增加了改善劳动条件的一些规定;3、出现了工资保障法律;4、有了承认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5、出现了社会保险法;6、出现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2020自考0332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自考必考重点自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速成笔记

0332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前两章样本, 完整版11页)笔记依据教材《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杨燕绥主编,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笔记依据目录第一篇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第一章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二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基本原理第三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科学第四章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沿革第二篇劳动和社会保障契约第五章劳动合同法第六章集体协议第七章社会合作协议第三篇劳工标准第八章最低工资和薪酬权益法第九章劳动保护法第四篇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第十章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第十一章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第十二章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第十三章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第十四章住房保障法律制度第十五章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第五篇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治第十六章劳动和社保障行政执法第十七章劳动和社会保障争议处理法第一章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一节公民、劳动和社会保障公民对国家的第一需要是基本生活的安全保障,公民应有的最基本权利是劳动权和基本生活保障权。
劳动权和保障权属于社会法范畴。
一、公民乌■劳钏(一)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劳3劳动产生劳动力,劳动力即人的劳动能力。
它具有如下明显特征并引起相应的社会问题:⑴劳动力与劳动者不可分割。
⑵ 劳动力是生产要素。
具有商品属性;劳动力是特殊商品。
(三)劳动者1. 劳动者的定义劳新法意义&勺劳遍者指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
2.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相应义务,具体内容包括:(1)国家的义务和责任。
国家负有保障公民劳动权的义务和责任,其具体内容包括: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自考劳动法笔记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广义上的劳动法,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以及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法以及与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执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的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
劳动法上劳动须具备备下列条件:(1)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2)基于契约关系(3)为有偿的(4)为职业的(5)为在于从属关系。
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渊源是指劳动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
我国劳动法渊源按其效力层次与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宪法,是我国劳动立法的基础和最高法律依据(2)法律,《社会保险法》(3)行政法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4)部门规章《最低工资规定》(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6)国际劳工公约(7)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8)其他劳动法的功能:(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商户的家庭成员之间,基于共同劳动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等等都不是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均不受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与劳动过程之中(3劳动关系间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5)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的劳动关系(2)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3)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4)社会团体的劳动关系五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等性质的劳动关系,仍不属于我国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自考劳动法笔记全面

2017劳动法复习笔记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次重点)3分第一章中劳动者与培训机构产生的关系。
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符合三个因素中任何一个因素的社会关系均可确其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是指全狭义上的劳动(识记即法典式的劳动法1第二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非重点实施通199人大常委1991劳动法产生的社会基---劳动关系(领会(应用《劳动法原始社会时期现代意义的劳动法产生的社会基础有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识记2广义上的劳动劳动协作关系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农奴与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建主的劳动关系和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劳工法规等3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领会个历史时期的劳动关系有劳动法上的劳动是人们在争取与实劳动权过程中原始社会时期人们进行群体的共同劳动协作关系区别于无偿的劳动性的双方具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种协作关系,不是靠法律调整而是靠长期形成的、人义务劳需要共同遵守的习惯来维持4劳动法的渊源(领会0月论奴隶社会中奴隶主对待努力可以像对待其他任何(行政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宪法产一样,随意转让和买卖女职工劳动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封建制社会农奴虽然有了一定的人身自由但基本部门规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失业保险条例依附在封建主的土地上,受封建主的剥削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为实现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在资本主义的萌芽时期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以上人类社会各个历史一些国家颁布过“劳工法规地(如经济法中。
如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期都不存在现代劳动法产生的基础条件国际地方规国际法律文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世纪初期“工厂立法”的有关情法律解历史上出现的最早的劳动法规,180年英国议是狭义的劳动法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5该法规定了英国纺织1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统一适用于全该法是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21禁1岁岁以下工人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1小时内容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3虽然这些规下工人晚时至翌时之间夜班工作涉及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各个方面的劳动条件仍然很苛刻但就当时来讲英国工厂工作一部全面而系统的法律间1小时1小时情况下,法律对工作时间的限制与劳动关系6劳动法调整对象(识记劳动关可以看作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雇主的剥削劳动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在这两类社会关系中3劳动法产生的原因(领会(选择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1劳动法产生于大工业时期,是“人类理性”的体现劳动能力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识记是指在运72劳动法的产生也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实现社会劳动过程3劳动法的产生,是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关系劳工劳动条件不断恶化8劳动关系的特和种类(领4初期劳动法的特点(识记劳动劳动关系是在社劳动过程所发生的关系)初期的劳动立法,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劳动使用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开始用人单位)初期的劳动立法,适用范围很小。
自学考试劳动法复习笔记

自学考试劳动法复习笔记自学考试是一种比较适合在工作和学习之间平衡的考试方式。
对于想要在职场取得更高的成就的人来说,自学考试是一种非常好的选择。
而劳动法作为一门非常重要的法律课程,也是自学考试中必须要准备的课程之一。
为了能够顺利通过自学考试劳动法这门课程,下面总结了劳动法复习笔记,供大家参考。
一、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规范劳动关系而设立的法律。
而劳动关系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而产生的相互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拥有权利和义务,劳动者同样也有权利和义务。
此外,还有一些常用的法律概念需要掌握: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休息和假期等。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合同。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需要明确劳动报酬、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休息和假期等基本内容。
劳动合同还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年龄限制、工作环境、保险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工作性质等情况制定不同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旦劳动合同生效后,如果需要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应与原劳动合同一起构成完整的劳动合同。
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也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解除。
此外,劳动合同解除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指定期限内向劳动者发放相应的经济补偿。
四、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劳动关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纠纷和争议,而这些问题不能进行调解,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解决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可以选择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来进行解决。
此外,还可以选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五、劳动保护的措施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劳动保护措施。
其中包括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和假期的规定,对劳动场所的卫生、环境和安全进行规定,以及对妇女、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的保护。
同时,还需要对用人单位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赔偿。
自考劳动法笔记全面

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涉及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终止。
注意劳动者退休或者死亡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4.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应用)/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重点提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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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1、(识)集体协商的概念。
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2、(应)集体协商的意义。
①集体协商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的地位总是处于不平衡的状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处于弱者地位,劳动者合法权益常常会受到侵害。
劳动者联合起来,通过工会或以全体职工的名义与用人单位交涉,即以集体协商的方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带有普遍性的共同利益,是逐步被接受的有效方法,成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②集体协商是实现劳动关系协调的必要手段。
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表现为: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关系密切,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商谈过程,而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的结果。
集体合同的签订明确了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同时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了相对稳定的和平期间,使劳动关系得到协调稳定。
③集体协商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和劳动合同之不足。
通过集体协商订立的集体合同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可以高于劳动立法所规定的保障标准,这就可以起到弥补劳动立法的不足的作用。
同时,集体合同还可以弥补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劳动者个体谈判力量不足的缺憾,起到帮助和救济个体劳动合同的实际效果。
3、(识)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
在我国,法律上将集体协商的代表确定为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
集体协商的代表由工会和企业指派,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其职工方代表由职工民主推举。
每方代表为3至10名,双方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4、(识)集体协商代表的义务。
①外部义务。
指集体协商代表一方当事人在参加协商谈判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的义务。
⑴遵守双方确定的协商规则;
⑵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⑶不得采取过激、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②内部义务。
指集体协商代表对自己所代表的工会或企业所应当承担的义务或应当履行的职责。
⑴应当了解和掌握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⑵应当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⑶应当接受本方人员对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质询。
5、(识)集体协商代表的保护。
《集体合同规定》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领)集体协商的内容。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集体协商的内容主要是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7、(领)集体协商的程序。
①集体协商的提出和协商代表资格的确定;
②进入谈判准备阶段;
③正式进行谈判阶段;(★可暂时中止协商,但中止协商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
④签订集体合同。
8、(识)集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劳动合同、集体契约等。
在我国,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我国现有立法的定义与国际劳工组织定义的最大区别在于集体合同主体的确定上。
集体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①集体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为工会,另一方为用人单位(雇主);
②集体合同的内容侧重于维护职工权益的规定;
③集体合同的订立有严格的程序和形式要求;
④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务合同;
⑤集体合同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效能。
9、(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同属于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在协调稳定劳动关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区别在于:
①主体不同。
集体合同主体比劳动合同主体广泛。
集体合同主体一方是工会、工会团体或职工代表,另一方主体为雇主或雇主团体;而劳动合同主体是特定的,仅限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②内容不同。
集体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是涉及所有劳动者的一般劳动条件、生活待遇、集体谈判的程序及民主管理的方式等;而劳动合同则仅涉及个别劳动者的特殊劳动条件。
③目的不同。
集体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谈判,平衡个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力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稳定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④适用范围不同。
集体合同适用于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则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
⑤效力不同。
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⑥形式要件不同。
签订集体合同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而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法律不排除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同时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保护。
⑦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集体合同纠纷多为利益争议,且涉及范围较广,各国一般采取政府协同劳资各方协凋处理的方式;而劳动合同争议则采用普通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10、(领)集体合同的产生与发展。
英国是最早出现集体协议的国家。
最早进行集体合同立法的国家是新西兰。
1924年,孙中山以大元帅令的方式公布了《工会条例》,确认工人有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有权与雇主或雇主团体缔结协约。
1930年10月28日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团体协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集体合同法。
劳动部于1994年12月5日发布了《集体合同规定》,使集体合同立法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11、(应)集体合同的作用。
①集体合同是确保职工劳动条件与劳动待遇的必要手段。
②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公平与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
③集体合同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
④集体合同是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2、(领)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
按我国劳动法规定,我国签订集体合同的当事人,在已建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业中,一方是代表全体职工的工会,另一方则是企业;在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一方是职工选举的代表,另一方是企业。
13、(识)签订集体合同的原则。
①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要求双方协商要求和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尤其是国家劳动基准法的规定。
②平等、合作原则。
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的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相互尊重,以诚相待,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发,兼顾双方利益,公正地解决分歧问题,促使协议的达成,而不允许采取任何过激的行为。
③实事求是原则。
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切实考虑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生产水平和职工劳动、生活的实际需要,规定的各项内容必须具体可行。
14、(领)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①集体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②讨论并通过集体合同草案;
③签署集体合同与审查备案。
★双方代表在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查意见书后,对其中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条款应进行修改,并于15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重新审查。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15、集体合同的分类。
①按集体合同主体和适用范围不同,可划分为企业集体合同、行业集体合同、区域集体合同和国家集体合同。
②按集体合同内容的不同,或划分为一揽子合同和专门合同。
③按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不同,或划分为自由合同和强制合同。
16、(识)集体合同的内容。
我国集体合同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三个部分:
①劳动标准部分。
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
主要有以下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与休假、保险待遇、生活福利、职业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安全与卫生等。
②过渡性规定,主要包括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措施,以及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办法等。
③集体合同文本本身的规定,包括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限、变更解除条件等。
17、(识)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①双方协商一致;②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合同难以履行。
集体合同终止的条件:
①合同期届满;②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18、(领)集体合同的效力。
①人的效力。
我国劳动法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这里的全体职工应该包括没有参加工会的职工。
)
②时间效力。
集体合同生效的时间有两种做法:一是由当事人约定;二是在当事人约定的基础上,经报送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生效。
集体合同终止有两种情况:一是集体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二是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
★我国《集体合同规定》规定集体合同期限为1至3年。
③空间效力。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现阶段我国集体合同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订立集体合同的各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