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详细范本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监管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就某项目达成预售协议,为确保预售款的安全、透明和合理使用,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丙方作为预售款的监管方,特此签订本监管协议书。
第一条监管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预售款的监管方式、监管期限、监管责任及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监管账户1. 甲方应在丙方指定的银行开设预售款专用账户,用于接收乙方支付的预售款项。
2. 丙方负责对预售款专用账户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第三条监管期限监管期限自乙方支付第一笔预售款之日起至甲方完成项目交付且乙方确认无异议之日止。
第四条监管责任1. 丙方负责监督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预售款,不得挪用或用于其他用途。
2. 甲方应定期向丙方提供预售款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接受丙方的审计。
第五条资金使用甲方使用预售款应符合以下条件:1. 仅限于项目开发、建设及相关费用支出。
2. 每次使用预售款前,应向丙方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并经丙方审核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使用预售款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甲方:[卖方姓名/公司名称]
乙方:[买方姓名/公司名称]
一、背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作为商品房的卖方,乙方作为商品房的买方,双方就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事宜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二、交纳预售款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和时间,将预售款汇入指定的监管账户,以确保预售款的安全。
三、监管账户
1.甲方应在乙方签订购房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监管账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并确保该账户为专门用于监管预售款的账户。
四、监管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收取的预售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开户证明、预售款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管机构
1.乙方和甲方共同委托[监管机构名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进行
预售款的监管。
2.[监管机构名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规则,及时对实际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管,并向乙方出具监管证明。
六、监管证明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监管机构名称]出具的监管证明,证明预售款的安全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预售款支付完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太原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监管机构):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 。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
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丙方(购房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
鉴于:甲方为太原市某新建商品房的开发商,计划通过预售方式筹集资金,以完成该项目的建设。
乙方作为资金监管方,负责对该项目的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
丙方为该项目的购房人,希望通过购房预售协议的签订,确保预售款项的合理使用并按时交付房屋。
基于此,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资金监管的目的为了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购房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开发商按时完成建设工程,三方同意对预售资金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资金的使用专款专用。
二、预售资金的来源与金额1. 预售资金来源:甲方通过销售新建商品房获取的购房款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购房人的首付款、按揭贷款等款项。
2. 预售资金的总金额:根据房屋的销售价格及购房人支付的款项,总金额会有所不同。
每笔预售款项应当按照购房人支付的实际金额转入乙方监管账户。
三、预售资金的监管账户乙方将为本项目专门开设一个监管账户,该账户专门用于存放由购房人支付的预售款项。
该账户的基本信息如下: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 。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房者):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商品房的开发商,乙方为商品房的购房者,双方就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账户设立1.1 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收取乙方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
1.2 监管账户的开户行、账号、户名等信息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条预售款支付2.1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预售款支付至监管账户。
2.2 乙方支付预售款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监管账户管理3.1 甲方应保证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专款专用,仅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
3.2 甲方不得将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侵占。
3.3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条监管账户资金使用4.1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4.2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事先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乙方书面同意。
4.3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保留相应的财务凭证,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挪用、侵占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2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预售款,应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文本,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第一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银行机构)乙方:(房地产开发商)丙方:(工程监理单位)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土地证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号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湖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协议的终止本协议项下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根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乙方提出的资金账户撤销申请,经协议三方一致书面同意,资金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方可解除监管,同时本协议终止。
乙方应当及时将预售资金监管撤销情况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名称)地址:(开发商地址)乙方:(购房者姓名)地址:(购房者地址)鉴于甲方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公平的购房环境,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预售款监管的目的和原则1.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安全,明确预售款的使用规范和管理,本协议依法规定预售款的监管方式。
2. 本协议的签署并不影响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及时收取和使用预售款。
3. 本协议的签署并不免除乙方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预售款的义务。
第二条预售款监管的方式1.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由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监管。
2. 第三方监管机构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按照乙方的指令或双方约定的规则支付、划拨预售款。
3. 第三方监管机构应确保预售款账户的独立性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预售款的划拨条件1. 甲方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等,向乙方证明开发商的资质和项目的合法性。
2. 甲方应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约定,并提供相应的验收证明,以确保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第三方监管机构按照约定的支付规则将预售款划拨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与验收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及时完成开发项目,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交付通知后,及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验收,并签署相关的交付、验收文件。
3. 乙方如对交付的物业存在质量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照约定提供相关文件或不能按时完成开发项目,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支付预售款或未按时签署交付、验收文件,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预售款监管协议书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
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预售款监管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1甲方(开发商)乙方(金融机构):丙方(工程监理机构):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兴建项目预售款的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取得位于深圳市区路,地块编号为,土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证》号为号,兴建房地产项目,现已具备预售条件,拟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出预售申请,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预售款之监管机构,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之工程监理机构。
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同意:1、本项目预售楼款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
甲方在乙方须设立专门帐户。
2、同意为《预售款监管协议书》中的乙方(即本项目的预售款监管机构),共同履行《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的'权利和义务。
并同意本项目的预售款专门帐户,帐户名称:。
3、预售款应当专款专用,由丙方根据本项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实际进度,书面通知乙方向甲方划款,未经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直接向甲方划拨工程款。
三、本项目预售款的监管期限,从预售款进入在乙方设立的专门帐户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结算完毕止,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乙方和丙方监管不当,造成购房人损失的,应当与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一份,具同样法律效力,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2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预售款监管协议书2甲方:银行乙方:开发企业丙方:石嘴山市茂源房地产交易中心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管理,维护预售人和预购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预售款用于项目开发,使项目按计划建设完成,为使乙方按期归还甲方贷款,保证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管理,规范商品房预收款使用行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的有关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对商品房项目的预售款实行监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通用3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通用3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篇1甲方(开发企业):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甲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建筑物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坐落________________,拟预售________楼________栋________号,拟预售面积________万平米。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全部购房款,全部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名称(开发企业名称+建筑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严格监管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预售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并监督甲方预售资金入账情况。
乙方发现甲方预售资金未按时、足额存入专用账户的,将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甲方按照项目用款计划中确定的用款节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
专用账户内资金超出剩余工程建设节点用款额度后,甲方可向乙方申请支取超出部分的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或偿还开发贷款。
如甲方以该预售项目向乙方申请并使用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则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资金在转出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转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封闭管理账户。
该项目完成初始登记前,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重点监管额度的5%。
四、甲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时,应向乙方提交以下材料:(一)地下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二)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一、二分之一、三分之二节点,提交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相应层数的《主体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三)主体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四)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提交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章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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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编号:字号
市房地产管理所监制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甲方(监管银行):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乙方(开发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XX 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项目
(一)乙方以方式取得位于,土地证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二)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为。
(三)在上述地块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第二条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方式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的专款专用,以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如期完工,同时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甲方对乙方开发销售的上述项目商品房预售款收存、拨付及使用进行管理。
(一)乙方在该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需到甲方开立项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户。
(二)乙方销售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含购房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房款)必须全部存入在甲方开立的预售款监管专户中:户名、开户行、账号。
(三)乙方预售商品房,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0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交商品房预售款报表,在报表中必须列
明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售总合同款及目前已存入预售款监管专户商品房预售款额。
(四)乙方在甲方开设有贷款专户的,在其所监管的预售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未经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不允许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
第三条商品房预售款项监管内容
(一)甲方办理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业务时,要求乙方提供如下材料进行登记: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二)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投资计划、施工计划、用款计划、施工合同书、工程施工项目监理报告和商品房预(销)售登记总表等项目资料。
(三)甲方对乙方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范围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商品房预售款(含购房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房款)的收存、拨付及使用。
(四)乙方在甲方设立项目专户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预售款在项目竣工前,只能用于本项目的建设投资,其中包括购买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五)甲方对乙方项目专户资金具有监控权,使用专户资金须经甲方专管员审核确认与该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及约定付款计划相符并签批后方可支取。
对符合条件的开支项目,甲方要予以及时审批支付,不得无故拖办。
第四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效时限从本协议签订时起该开发项目预售的第一笔房款起至预售款专用账户注销时止。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所需资料。
(一)乙方支用土建、施工工程款时,需提供有施工单位付款申请,监理公司同意支付意见,乙方支款凭证等附件,甲方才能支付。
(二)乙方支用购建材或设备款时,在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中要有乙方采购材料的条款,并需提供与工程进度实用数相符的采购材料清单,乙方支款凭证等附件,甲方才能支付。
(三)乙方使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报建费及缴纳税费时,支款凭证中收款单位及用途必须与预售项目所支费用内容相符。
(四)首次拨款后,每次申请拨款时还应提交上一次申请用款事项的相关支付财务票据。
第六条双方责任事项
(一)乙方应将预售款(含购房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
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房款)全额存入监管账户。
(二)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对本协议项目的预售款回笼和使用情况、施工现场工程进度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每月定期向甲方提供项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最新投资计划情况;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销)售登记总表》预售款收款凭证、预售款收支明细帐、银行帐等财务资料,并向甲方提供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便利,同时,乙方授权甲方有权将上述资料根据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提供该局监督检查或备案。
(三)乙方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甲方应为其公司向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实出具前次预售款监管情况证明(收支账款说明)。
(四)乙方在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如需要甲方配合出具相关存款证明,甲方应在核实预售款确已存入监管专户中后,应给予积极配合。
(五)乙方未将全部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的,甲方有权提请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乙方采取相应的行政查处措施,同时在乙方将全部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前,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对于监管账户中已有资金的一切支取行为。
(六)乙方如出现有向甲方提供虚假支款证明套取专户资金等情况,甲方有权提请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乙方
采取相应的行政查处措施,乙方应当立即自筹资金返还套取的资金,在所套取的资金未返还前,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对于监管账户中已有资金的一切支取行为。
(七)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交付使用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注销监管账户,在办理结算手续后,甲方注销其预售款专用账户。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项,以《XX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