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我们知道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种,著作权是收到法律的保护,相信不少⼈也有所了解,但是你们详细了解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吗?接下来就跟着店铺⼩编⼀起去看看,相信看过下⽂你会有详细的了解。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字作品:⽂字作品是指以语⾔⽂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述作品:⼝述作品是指以⼝头语⾔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三、⾳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乐作品:⾳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台演出的完整的戏,⽽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
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字或其他⽅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技、顶技、⾛索、空中飞⼈、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彩或其他⽅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或其他⽅式构成的平⾯或者⽴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五、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种艺术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定记录介质上,由⼀系列的伴⾳或⽆伴⾳的画⾯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七、⼯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产绘制的⼯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意图等作品。
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二、著作权的特征1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
2 著作权是自动产生无须国家的授权程序。
3 著作权在内容上同时具备财产权和人身权两种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独创性——独立完成没有抄袭别人,类似无所谓)(某种有形形式复制——能够固定在载体上)二、作品的构成要件(一)作品的积极要件,即必须具备的要件1 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2 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
3 作品必须能够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二)作品的消极要件,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 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
注意只能是违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才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包括违反了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委规章在内。
例如专门或者主要是宣传色情和暴力的作品、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行为的作品等等,即为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而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2 属于下列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这些文件就是要公开给大众,让大众自由利用的,所以不赋予其著作权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译文是指“官方正式译文”,而不是学者自己或者某个机构自己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的翻译,若是这些译文,则仍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许可不得利用。
(2)时事新闻。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时事新闻本身,而不能是有关时事新闻的著作,也不能是有关某项时事新闻所进行的评论等。
所谓时事新闻是指纯事实性的陈述,不包含个人创作因素在内的报道。
对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时事新闻——仅新闻本身,新闻评论则受保护)(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作品的具体类型(了解)四、作品的分类(一)原作品与演绎作品(演绎作品——依据原作品进行再创作)1 翻译作品。
著作权客体是什么

著作权客体是什么我们都知道,著作权归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客体,即著作权所保护的对象,一般是指作品,具有独创性,并能复制的智力成果。
那么,著作权的客体有哪些呢?客体的范围是什么呢?下面,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著作权法》客体范围(一)著作权客体的定义与特征著作权客体,即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特征:1、独创性。
也叫原创性,是首要条件。
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表现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即不是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的作品。
2、可复制性。
是能以某种物质复制形式表现的智力创作成果。
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
这里不排除对未被有形载体固定的口头作品的保护。
著作权作品是作者的思想表现形式。
即单纯的思想或情感本身而不具有文学、艺术等客观表现形式的,不能成为著作权客体。
(二)著作权客体的种类1、文字作品,是指以文字、数字、符号等创作的作品。
范围极为广泛,因其创作最普遍、数量最多、运用领域最广,故世界各国一般将其列入第一类作品进行保护。
2、口述作品,亦称口头作品,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纯复制性的摄影作品(如翻拍文件、书刊等)因不具备独创性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另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也是著作权的客体。
二、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分为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和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1、违背一般法律原则的作品;2、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作品;3、故意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
浙江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招考聘用编外人员强化练习卷(二)

浙江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招考聘用编外人员强化练习卷(二)1、单选题下列完全属于著作权保护客体的一组是_____。
A : 民歌、历法、即兴演说B : 地图、公式、传说故事C : 爵士乐、流行歌曲、时事新闻D : 空中飞人、民间杂耍、法庭辩论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又称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A 选项中历法不属于著作权保护客体;B 选项^91考试网式不属于著作权保护客体;C 项中时事新闻不属于著作权保护客体;D 选项全部属于著作权保护客体,其中,空中飞人、民间杂耍属于著作权保护客体中杂技艺术作品类,法庭辩论属于著作权保护客体中口述作品类。
故选 D。
第 1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2、单选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应由_____。
A : 审批机关行使B : 检察机关行使C : 公安机关行使D : 监察机关行使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_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故本题答案选 C。
第 2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3、单选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立了不少髙新技术产业工业园区,其最不可能的原因是_____。
A :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B :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可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C : 发展髙新技术产业可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D : 发达国家髙新技术产业重心已经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发达国家不可能把髙新技术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此项较明显。
故本题答案选 D。
第 3 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4、单选题 _____的发现是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最好证明,由于它是先被计算出来,而后计算出来的位置得以发现的,因此也被称作“笔尖上的发现”。
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称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作品,是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创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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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1、⽂字作品;2、⼝述作品;3、⾳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7、⼯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10、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以下特征:1,具有独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智⼒成果,⽽不是抄袭剽窃他⼈的。
创作,是⼀种脑⼒劳动、智⼒活动,能直接产⽣⽂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的要求有所不同。
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必须具有新颖性,甚⾄要求必须是⾸创的。
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只要是⾃⼰创作的,是表现⾃⼰思想观念和感情的智⼒成果,该作品的⽔平即使低于已经出现的同类作品的⽔平,但只要⾃⼰创作的,就应认定具有独创性。
2,属于⽂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个⼗分⼴阔的领域,可以容纳所有的智⼒成果,但体⼒劳动的成果不属这⼀领域。
3,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著作权是⼀种⽆形财产权,它的客体(作品)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客体具有⼀定的外在形状、占有特定的空间。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观念的成果,⽽不是这些思想感情、观念的载体。
但是,作品⼜必须附着于⼀定的载体,以⼀定的形的载体固定、记录下来,并且这种形体可以被⼤量复制。
4,作品不违反法律依法被禁⽌出版、传播的作品,即便具有上列三特征,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例如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内容反动或者淫秽下流的作品,⽆论是否符合前三个特性,均不能构成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客体。
认定⼀部作品是合法,除宪法以外,出版法是主要依据其他法律也可以成为依据。
知识产权法 第3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练习题
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 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是指
A.作品 B.艺术 C.知识产权 D.音乐
练习题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符合的条件是()
A.具有显著性 B.具有独创性 C.文艺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D.文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E.可以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练习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实行的登记制度为
A.自愿登记制 B.强制登记制 C.准强制登记制 D.不登记制
练习题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依法有
A.印刷权 B.获得报酬权 C.发表权 D.出版权 E.署名权
练习题
著作人身权包括()
A.署名权 B.发表权 C.修改权 D.发行权 E.保护作品完整权
练习题
下列作品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的是( )
知识产权法
第三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作品的概念
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的类别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 著作权的特别作品包括: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规定的作品。
著作财产权的概念和性质
1.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 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或放弃,并受地域、时间等因素的限制。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知识产权法》教学课件第一章
第二节 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有: (1)官方文件及其官方译文。保护官方作品有违官方 的本意。 (2)时事新闻。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组成的新 闻系客观事实,并非作者所独立创作。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格式和公式。这些已属于 公知、公用领域,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本章思考题
1.如何理解作品的概念? 2.如何理解思想和思想的表达形式?思想和表达二分法在著作权制度中有 何意义? 3.如何理解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谢谢
第一节 作品的概念和分类
(二)作品的分类
《著作权法》第3条在法律意义上对作品进行了分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第一节 作品的概念和分类
(二)作品的分类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 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作品 (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10)著作权的客体
目录
第一节 作品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客体
本章导语
1. 本章教学目的:了解著作权的客体 2. 本章教学要求:了解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和不予保护的客体 3. 本章教学重点、难点:如何判断著作权客体分类的标准
第一节 作品的概念和分类
(一)作品的概念
(1)作品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性创并能以某种 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2)作品是思想的表达。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对思想的表达, 而非思想本身。 (3)作品是对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思想的表达。 (4)作品须具有独创性。著作权法对作品独创性的要求并不 高,远低于专利法对发明的创造性的要求。
论著作权客体之独创性
论著作权客体之独创性一、本文概述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客体即作品,在保护创新、鼓励创作、推动知识传播和科技进步等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而作品的独创性,作为判断一个表达能否构成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核心标准,其理解和适用直接影响着著作权法的实施效果。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著作权客体的独创性问题,通过对独创性概念的界定、历史发展、判断标准以及现实挑战等方面的系统分析,以期为完善我国著作权法相关理论和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本文将首先概述独创性的基本概念,明确其作为著作权法基础的重要性。
接着,通过回顾独创性标准的历史演变,揭示其在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的内涵变化。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探讨独创性的判断标准,包括创作独立性、智力投入以及创造性程度等方面,并尝试提出一套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适应我国国情的独创性判断体系。
本文将关注当前技术发展对独创性标准带来的挑战,如生成内容的著作权问题、网络环境下作品独创性的认定等,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和建议。
通过对著作权客体独创性的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本文旨在为著作权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以促进著作权制度在激励创新、保护创作者权益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独创性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独创性,作为著作权法的核心概念之一,是指作品在创作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个性化和创造性。
这种创造性不仅要求作品是作者独立完成的,而且要求作品在表达上具有某种程度的原创性,即作品的内容或形式不是对已有知识或作品的简单复制,而是融入了作者自己的思考、判断和创造性劳动。
独创性概念的历史发展伴随着著作权法的演进。
在早期,由于知识产权观念尚未深入人心,独创性的要求较为宽松,只要作品不是对已有作品的直接复制,即可被视为具有独创性。
然而,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对独创性的要求也逐渐提高。
现代著作权法不仅要求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完成的,而且还要求作品在表达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创造性。
著作权的客体
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学习目标】1、掌握作品概念和它具备的条件。
2、了解著作权法在实践生活中的应用。
【自主预习】一、填空1、著作权的客体即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的智力成果。
3、作品所涉及的领域包括()领域。
4、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条件有()、()、()二、案例分析1、甲乙均是摄影师。
甲于某风景区拍摄风景照片一张。
乙从未看到过甲的照片,但乙在同一风景地游览时,碰巧在同一拍摄地点,以同样型号的照相机、同类型的胶卷,以同样的取景等拍摄了一张照片,几乎与甲的一样,一般人难以用肉眼辨别出其中存在的微小的差异。
请问乙的照片具有独创性吗?2、一名政治家进行了演讲,在场的近百名记者中只有一名记者用他独有的速记方法准确地记录下了演讲者所说的每一个字。
请问该记者的记录稿是否是他的作品?【课堂探究】1、张继刚和高金荣谁拥有《千手观音》版权?2、作品的特点和它所具备的条件?3、著名电影《五朵金花》的作品标题受著作权法保护吗?【质疑解惑】1、张继刚和高金荣谁拥有《千手观音》版权?2、达芬奇与西班牙画家萨尔瓦多达利的蒙娜丽莎中,后者的作品是否具有创新性?【整理升华】一、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二、著作权法客体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第一,作品产生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二,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种类须符合法律规定。
【巩固提高】1.名词解释(1)作品(2)文字作品(3)口述作品(4)音乐作品(5)戏剧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时事新闻2.单项选择题(1)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A.思想 B.思想的表达 C.创作行为 D.作者的人格(2)下列关于戏剧作品的表述错误的是()。
第二章 著作权 知识产权
藏家撤下该画,但收藏家不同意。画家认为收藏家侵犯
了自己的著作权,故提起诉讼。 • 请问:该收藏家是否侵犯了画家的著作权?为什么?
第三节 著作权的内容
• 著作权的内容指著作权主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民事
权利的统称。 • 大陆法系强调著作人身权的重要性; • 英美法系将著作权理解为一种经济财产权,立法 中仅仅保护著作财产权。 • 我国法律保护的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
二、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1、继承人:主要针对自然人的著作权。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后,其著作财产权利在法 定保护期限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所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可以作为遗产,在公民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承。
–依法继承原始主体著作财产权的继承人,成为著作权
法律关系中的继受主体。
• 我国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一是独立开
发;二是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 软件著作权对象的限制:只保护作品的表
达,不延及作品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 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练习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
是( )
A.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B.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
C.建筑施工图纸
D.法院的判决书
(9)对于相关当事人行为的认定,下类意见中何者正确?
为什么? A、刘某在手稿上扉页上的表示,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 B、王子将手稿出借与孙某,侵犯了刘某的著作权 C、孙某刊印手稿得到了刘子的同意,属合法行为 D、孙某以“内部资料”的形式刊印手稿,不属于发表行为
二、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4、受让人
–创作作品的作者有权向他人转让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利。 –转让著作财产权的具体内容由转受让双方签订的书面 转让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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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一、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
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
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
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
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四、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五、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这是一条弹性条款。
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
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
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是世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化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 其保护办法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