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受保护作品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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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分类的标准是什么

作品分类的标准是什么

作品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在实践中,我们很多⼈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于作品分类的标准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

那么接下来,店铺⼩编整理了⼀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起来了解了解关于作品分类的标准是什么。

作品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多种分类。

在各国著作权⽴法和理论中,作品通常可以有以下⼏种分类⽅法:1.在确定著作权客体时,根据作品的传达媒体的不同,以伯尔尼公约为例,将作品分为:⽂学作品,⼝述作品,⾳乐作品,话剧和⾳乐剧作品,舞蹈作品和哑剧作品,电影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实⽤艺术作品,有关地理、地形、建筑和科学的⽰例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和模型。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受保护的作品时,采⽤了与上述⼤体相同的分类⽅法。

2.在确定著作权归属时,根据作品的创作或发表的情况,将作品分为个⼈作品,合作作品,假名作品,隐名作品,作者不明的作品,职务作品,法⼈作品,委托作品,编辑作品,电影作品,等等。

3.在确定著作权主从地位时,根据作品与其他作品是否存在派⽣关系,将作品分为原始作品和演绎作品。

由于演绎作品是基于原始作品产⽣的,各国法律都确认⼀项著作权原则: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不影响原始作品的著作权。

4.四、在确定限制著作权的范围时,按照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状态,将作品分为已发表的作品和未发表的作品。

在⼤多数情况下,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限制规定仅适⽤于已发表的作品,⽽不适⽤于未发表的作品。

《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种类有哪些?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共有九类:即以下列形式创作的⽂学、艺术和⾃然科学、社会科学、⼯程技术等作品:(1)⽂字作品;(2)⼝述作品;(3)⾳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7)⼯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知识产权大题及答案(部分)

知识产权大题及答案(部分)

知识产权法学习题集第一编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同步测试题与参考答案3、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归属关系、利用关系和交换关系。

(2)简述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参考答案:知识产权法是私法、国内法、强行法。

4、论述题试述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的原则;促进社会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同步测试题与参考答案】5、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相同点和区别参考答案:相同点:二者都是民事权利;都是对世权、支配权;都具有法定性。

区别:控制权、使用权、处分权的内容不同;保护对象不同;可否分地域取得和行使不同;权能可否授予多人行使不同;有些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时间性,物权无法定时间性;有些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权利,物权仅是财产权。

(2)简述知识产权的权能参考答案:控制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

(3)简述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信息必须具备的条件参考答案:①必须与人们的智力活动有关;②必须具有财产价值;③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

(4)如何理解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参考答案:分地域取得指同一信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同时在不同的国家分别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

①需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只在批准授权的国家或地区受保护。

②不需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只能按该国法律受到保护。

6、论述题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参考答案:(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信息;(2)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3)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4)知识产权的权能可分别授予多人行使;(5)对法定时间性等“特点”的评析。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步测试题与参考答案】4、简答题简述侵害知识产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参考答案:①行为人实施了侵害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②权利人有财产损失;③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权利人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行为人有过错。

著作权

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概述一、著作权的概念二、著作权的特征1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而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

2 著作权是自动产生无须国家的授权程序。

3 著作权在内容上同时具备财产权和人身权两种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独创性——独立完成没有抄袭别人,类似无所谓)(某种有形形式复制——能够固定在载体上)二、作品的构成要件(一)作品的积极要件,即必须具备的要件1 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2 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

3 作品必须能够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二)作品的消极要件,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1 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

注意只能是违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才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包括违反了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委规章在内。

例如专门或者主要是宣传色情和暴力的作品、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行为的作品等等,即为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而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2 属于下列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

这些文件就是要公开给大众,让大众自由利用的,所以不赋予其著作权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译文是指“官方正式译文”,而不是学者自己或者某个机构自己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的翻译,若是这些译文,则仍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许可不得利用。

(2)时事新闻。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时事新闻本身,而不能是有关时事新闻的著作,也不能是有关某项时事新闻所进行的评论等。

所谓时事新闻是指纯事实性的陈述,不包含个人创作因素在内的报道。

对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时事新闻——仅新闻本身,新闻评论则受保护)(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作品的具体类型(了解)四、作品的分类(一)原作品与演绎作品(演绎作品——依据原作品进行再创作)1 翻译作品。

著作权法释义

著作权法释义

著作权法释义
著作权法是一种具有较高实务性的法律,其中规定了著作权和著作权保护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著作及其衍生权。

本文通过对著作权法的解释,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著作权法的概念和内容。

著作权法的定义
著作权法是指政府通过立法,给予某人或组织保护作品或衍生作品的法律。

根据联合国国际版权公约,著作权法包括版权、衍生权、发行权、改编权、演绎权、放映权、广播权等。

著作权法保护范围
著作权法对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范围十分广泛,它主要保护以下方面的权益:
第一,著作权法保护作者个人的著作权,即作者在文字、音乐、图像、影像、色彩、表演及其他形式的文献、设计等方面的创作权益。

第二,著作权法保护出版社,表演者、电影、录音、网络和其他媒体的发行权和播放权(如放映、直播、复制和转播)。

第三,著作权法保护衍生权,即版权保护的作品所基于的新作品、改编作品、修改作品或其他相关作品的权利,包括口头解释或翻译等。

著作权法的保护方式
为了保护著作权,政府通过以下基本方式对著作作者的权利进行保护:
首先,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在发表其著作作品之前,其权利将自动受到版权保护。

即使未注册版权,也不影响著作权作者享有著
作权。

其次,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要求他人向其许可使用其作品,或要求他人支付或支付使用其作品的报酬,这叫做授权收益权。

最后,政府可以采取行政或司法措施,惩治任何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结论
著作权法是保护作者及其著作的重要法律,旨在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并建立一套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以防止任何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

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

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我们都知道是需要先对其主体进⾏分辨的,在作者完成⾃⼰的作品时,通常会建议他们申请著作权。

这不仅是对他们⾟苦创作的⼀种肯定,也是对作品的保护。

那怎么分辨著作权的主体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的知识,欢迎⼤家阅读!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著作权原始主体是谁著作权⼈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中华⼈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或者⾮法⼈单位。

”(⼀)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然⼈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的独⽴构思,运⽤⾃⼰的技巧和⽅法,直接(包括书⾯的、⼝头的和⽴体的形式表现)反应⾃⼰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

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修改的。

1.被视为作者法⼈和⾮法⼈单位也是著作权原始主体。

2.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和⾮法⼈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就是作者。

(但不能说没有署名的⼈就不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和⾮法⼈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可以继承。

还规定,公民可以⽴遗嘱将个⼈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以外的⼈。

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

”(三)未被视为作者的法⼈和⾮法⼈单位(见《中华⼈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四)国家: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也有⼏种情况:1.作者⾝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偿转让给国家;2.作者通过遗嘱⽅式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他死后赠送给国家;3.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继承⼜⽆⼈受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4.著作权属法⼈或⾮法⼈单位,法⼈或⾮法⼈单位变更、终⽌后,没有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法⼈或者⾮法⼈单位,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著作权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有著作权、专利权等等,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就是著作权人创作的作品,这里的作品指的是包括文字、图像、影视作品、表演作品在内的客体,那么著作权是什么意思?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著作权是什么意思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著作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著作权保护的主体有哪些著作权保护的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第一,著作权保护一般主体,也就是直接的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也就是公民或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第二,著作权保护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的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即为作者。

第三,著作权也保护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即为作者。

第四,著作权还保护外国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进行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第五,著作权还保护特殊的主体,包括国家接受的已故作者遗赠作者的著作权;古籍作品无作者或者作者不明确;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变更或者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在特别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也需要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复习资料

著作权复习资料

第一章 著作权制度概述 一、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与著作权系同一语。

版权。

作者权。

二、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著作权制度的起源 “无传播即无权利”。

著作权法律制度随传播技术的应用与发展而产生并进一步发展。

(二)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 三、我国近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与变革 (一)我国近现代著作权法律制度1910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四、中国现行著作权法渊源 1.《著作权法》及其附属法律2. 其他基本法律3. 司法解释4. 国际条约五、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区别 (一)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 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而所有权的客体是有形物体。

2. 著作权对象利用的特殊性。

所有权只能对有形物体进行物质上的利用,而作品则具有上演、广播、发行等特殊利用方式。

3. 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

对于所有权不能就同一内容数次处分,而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却可以处分多次。

4. 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所有权存续是永久的,只要原物不灭失,所有权就将永远存在。

5. 著作权具有人身依附性,而所有权则表现为单独的财产权性质。

(二)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1.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

著作权是实行自动保护原则,而商标权实行的是注册原则。

2.受保护的条件不同。

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已注册的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

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一定情况下还可能发生交叉关系,即商标设计图案可以作为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也可以构成一件艺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此外,著作权和商标权也可能发生抵触,即未经他人同意以其作品作为商标标志时,则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三)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 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1.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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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字作品:指以文字、数字或书写符号创作的作品。

符号不仅仅指文字,还指速记、电讯、数字、点字等。

有些作品虽然表现为文字符号,但实际上并非文字的组合,而是文字的艺术内涵,如:书法并非文字作品,而是美术作品。

是不是文字作品首先要考虑它的独创性,名字做商标:啊仔。

会议通知、启事、请柬、电话簿,都不受保护。

但如果设计有独到之处,有了独创性而受到保护。

2、口述作品:以口头语言即席创作作品:演说、讲课、辩论等;如前所述(条例2.2)英美法等国家不承认口头作品,因没有表现的载体。

例:陶令不知何处去,桃花园里可耕田。

3、音乐作品;指以符号、数字或其他记号创作以旋律表现其内容的作品:乐谱、交响乐、进行曲、歌曲等。

例:《洪湖》。

2、戏剧:指话剧、歌剧、戏曲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指以连续动作、姿态、表情表现的作品;戏剧、曲艺作品有时也当作文字作品,如:剧本。

6、舞蹈作品:指将赋予美感的一连串的动作、姿势编在一起供一人或多人跳舞的作品;一指舞谱,二指已录制舞蹈音像制品。

7、美术作品:指以线条、颜色创作富有美感形象的作品。

1)纯美术作品(绘画、书法);
2)实用工艺美术:如:戏剧服装、家具以及带有图案的制品等。

美术作品同样有一个独创性的文体:
8、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如人物照片、风景照片、艺术摄影。

艺术摄影的版权问题。

9、电影、电视、录象作品:
10、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工程或产品的外观设计或模型属美术作品,或工业外观设计,不列此类。

11、地图作品:
12、示意图
13、计算机软件
12、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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