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过程控制及申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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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质量申诉的处理制度

检测质量申诉的处理制度

检测质量申诉的处理制度前言在产品质量检测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误判或漏检情况,这时候消费者需要通过申诉来进行处理。

一个完善的检测质量申诉处理制度可以有效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企业声誉。

申诉的条件申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发现产品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要求企业对产品进行重新检测或退换货的一种行为。

消费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提出申诉:1.申诉必须是在正常使用期内发现的;2.申诉必须是产品质量或者安全问题;3.消费者必须提供有效的购买凭证。

只有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诉才能被受理。

如果消费者无法提供有效的购买凭证,申诉将无法受理。

申诉处理流程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申诉处理制度,为消费者提供快速、公正、有效的申诉处理服务,相关的申诉处理流程如下:1. 提交申诉消费者在发现产品存在质量或者安全问题后,应当第一时间向销售商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有效的购买凭证。

申诉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信息:1.产品的型号,规格和生产日期;2.产品出现的质量或者安全问题描述;3.消费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和地址。

2. 受理申诉并调查核实销售商收到申诉后,应当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并将申诉信息传达到质检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质检部门应当对涉及的产品进行重新测试,检查是否存在问题。

在核实申诉后,企业应当及时向消费者作出处理决定。

3. 处理结果通知企业应当对处理结果进行书面通知,告知消费者是否存在产品质量或者安全问题,并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处理,例如重新检测、更换产品或者退款等。

如果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次提出申诉,或诉诸法律手段。

申诉处理的注意事项为了让申诉能够顺利进行,避免因为操作不当导致的申诉无效,企业在申诉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及时处理企业应当在收到申诉后及时受理,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消费者处理结果,避免虚假申诉或者消费者投诉的扩大化。

2. 准确记录企业应当对申诉的过程进行记录,以备后续使用。

记录中应当包括受理时间、处理人员、处理结果等信息,以便于后续的跟进。

IATF16949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含表格)

IATF16949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含表格)

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IATF16949/ISO9001-2015)1.0目的规范检验和试验,防止未经检验和试验及不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加工和交付。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产品的入库检验和试验、过程控制中的检验和试验及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

3.0职责3.1 技质部是检验和试验的管理部门。

负责编制检验指导书,负责生产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对产品的合格与否进行判断。

3.2 生产车间负责实施生产过程的自检、互检,保证不合格的产品不转序,并配合处理不合格品。

4.0管理程序4.1 进货验证(检验):4.1.1 采购回来的原材料、外协加工模具进厂后,由质检人员根据原材料技术要求或与供方签订的供货合同进行验证。

对原材料的验证结果记录在《进料检验报告》中。

4.1.2进货验证内容包括:a.供货方是否为合格供方;b.原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该批供货产品的合格证明书,必要时要求提供检测数据和检验报告;c.外观检查,包括产品的包装量、数量、商标、品牌、规格型号;4.1.3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或由生产车间投放生产。

如验证不合格,应通知采购人员联系处理。

4.2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分为首检、自检、巡检、工序完工检验4.2.1首(末)件检验4.2.1.1在如下情况时应进行首检,防止工序因素的变化导致成批的报废:a.每批加工的首件;b.调整或改进工艺后加工的首件;c.设备维修或工装更换维修后加工的首件;4.2.1.2首检由质检员进行,质检员应将检验合格的首件产品上作出标识,并保留到该批产品完工。

首件检验未经合格,不得继续加工或作业。

首件检验应填写《工序检验记录》。

4.2.2自检操作人员在正常生产时,应按规定的检查频次、检查项目对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检,将有缺陷的不合格品挑出,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2.3巡回检验4.2.3.1正常情况下,质检员按关键工序抽检所有产品,发现问题,应尽快分析原因,及时指导作业者或联系有关人员加以纠正,问题严重时,应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要求其改进。

水质检测中实验室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5篇

水质检测中实验室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5篇

水质检测中实验室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5篇第一篇:水质检测中实验室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水质检测中实验室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摘要]在水的综合利用过程中因为最终目标的差别,对于水质的基本要求也会存在差别。

而正确的水质分析和检测是确保水质质量的基础所在,更是保证水综合利用的核心。

在水污染较为严重,组成成分较为复杂时,为了保证水质监测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必须对水质检测结果进行严格控制,在此基础上水质检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水质检测;实验室;检测结果;质量控制中图分类号:X832-4;G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6-0216-01水质检测水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生命的源泉。

而水质的优劣又与人们的生命安全关系密切,因此受到人们更多的重视。

社会在发展,科学在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因此对水质的要求也不断被提高,想要获得优质的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也是判断水质优劣的重要参考。

饮用水安全主要是根据人体健康所设定的标准,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指标,而工业用水则是考虑该水质是否会损害容器等。

水质检测包括对其色度、浑浊度、化学需氧量、细菌指数等的汇总。

1.1 水质检测技术分析水质检测有固定的技术及方法。

一般会根据不同的原理制定出不同的检测方法,常用的方法包括物理和化学两大类,更为细致的是化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等等。

化学法的利用率比较高,因为它的检测速度较快,对检测的要求相对宽泛,操作便捷,上手容易。

1.2 水质检测的目的和意义微生物在自然界中无处不在,想要在自然界中找到绝对纯净的水是不可能的,水质检测就是对水中污染物的含量和种类进行检测,并根据其污染的变化趋势对水质污染进行控制的过程。

水质检测的范围较广,包括天然水以及受到污染的水源。

水质检测包括对水质中悬浮物等含量的测定以及对其含毒物质的测定。

这些检测对我们的生活有着重要作用,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并对地表水的?体评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处理客户申诉和投诉处理程序

处理客户申诉和投诉处理程序

处理客户申诉和投诉处理程序1 目的用户对检验工作有异议而提出申诉和投诉时,切实保护用户的切身利益,正确、合理处理用户申诉和投诉。

2 范围适用于用户对检验报告结果的申诉和检验工作质量方针、政策提出的投诉。

3 编写依据本中心《质量手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 职责4.1申诉和投诉受理由办公室负责。

4.2 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核处理结果,批准纠正措施。

4.3 办公室向用户发放申诉和投诉处理结果。

5 分类用户对检验工作的申诉和投诉可分为a. 对检验报告的申诉;b. 对获得检验报告的及时性、服务态度、公正性等的投诉;c. 对检验工作方针、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符合性的投诉。

6 工作程序6.1 对检验报告的申诉6.1.1 办公室负责申诉处理,一般情况下,对检验报告的申诉的有效期为15天(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算起,包括节假日),超过申诉有效期的申诉本中心不予受理。

如遇特殊情况,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适当延长。

其他申诉不受此限。

6.1.2 办公室接到用户申诉后,对在有效申诉期内的申诉应进行分类登记,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6.1.3 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办公室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科室、检验室主任,对申诉涉及的报告的原始记录中检测仪器、检测方法、测试环境,数据统计、处理,结论判断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审核。

如确认无误,办公室应发一份确认原检验报告正确有效的文件给报告持有者,并办理登记手续。

6.1.4 若经审核后发现,确因原始记录、数据处理、结论判断等环节出现差错而导致检测结论错误的,应责成检验科室重新出具正确的检验报告,办公室应发一份声明原检验报告报废的有效文件,连同新检验报告交给原报告持有者,并收回已作废报告,同时办理登记手续。

6.1.5 若经审核后发现原测试条件、检测仪器、检测方法错误,应责成检验科室进行复验或复检(无备用样或已检样品不具检验价值时,与抱怨者协商,重新抽样复检),并重新出具检验报告,一切检测费用由我中心承担。

过程控制与试验检测

过程控制与试验检测

过程控制与试验检测
工业制造过程控制和试验检测是工业制造业中重要的一环,贯彻这一
控制和检测能确保制造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可重复性和精确性。

工业制造过程控制主要包括设计、机械、电气、控制和检测几个方面,其中设计决定产品的外观,机械决定产品的装配与加工,电气控制产品的
运行,控制确保产品性能符合标准,而检测则可以完成对每一个产品的定
性和定量检验。

首先,在设计阶段,最重要的是做出正确的设计,以确保技术性能的
满足。

通过加工和装配完成产品的机械结构,控制加工参数,使产品能够
正确、稳定的运行。

再者,用电气的方式控制机械的起动和停止,并通过
智能控制,使各机械参数保持在稳定的状态,使产品的技术性能仍然满足
设计要求。

其次,检测过程的目的是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要求。

对每一件产品进行
定性和定量检验,决定其是否符合要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相应的处理。

采用X-Ray、热成像仪、汽车诊断仪等检测设备,进行产品结构质量
检测,可检测不良产品,更可检测到潜在的缺陷,从而有效地提高产品的
质量。

最后,进行试验,以评估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全]工地试验室检测工作程序

[全]工地试验室检测工作程序

工地试验室检测工作程序一、检测工作开始前的检查程序1、检测人员对样品进行检查,确认其外观质量及尺寸是否符合相应的规程要求,记录检查情况。

2、检测人员对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如温度、湿度、振动等),记录检查情况。

3、检测人员对测试仪器、设备的准确度是否满足标准要求,是否在计量检定周期内,配件是否齐全,安装是否平稳等进行检查,并记录校准及检查情况。

4、检测人员应对被测件的安装方式、安装位置、联接方式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必要时)。

二、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1、检测工作应严格按检测规程或检测实施细则进行,检测人员必须在熟悉相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从事检测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2、加每项检测工作的人员一般不得少于两人(数据设有自动记录者除外),应由检测人员读数,记录人员复读记录,以防止数据在传递过程中发生差错。

3、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等)而中断试验,应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检测质量不受影响。

⑴对可用其它非用电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项目应立即改用。

⑵对无法改用的应采用备用发电机使检验继续进行。

⑶若遇停水,养护室即改用备用水槽进行温、湿度控制。

⑷对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检验项目质量时,应重新进行该项目的检验。

以上情况均应详细记录备查。

4、因检测仪器、设备故障而中断试验者,可用相同等级满足测试工作要求的代用仪器重新进行检验,无代用仪器、设备者,必须将损坏的仪器、设备修复,重新检定或校验合格后,才能继续试验。

5、因检验工作失误或样品本身原因,造成检验样品损坏,无法得出完整检测数据者,所有检测数据作废,重新抽样试验,必须完成全部检测项目,检验报告以第二次检测数据为准,不允许用两次检测数据拼凑检测报告。

6、检测过程中,如发生检测设备故障、被测件毁坏、人身伤亡等事故时,应保护现场,同时向试验室主任报告,待妥善处理后再进行检验。

7、检测工作结束后,全部检测数据应进行复核,确认无误,才允许对被测件做检后处理。

8、对非破坏性检测样品,要标明“试毕”字样。

申诉投诉与争议控制程序

申诉投诉与争议控制程序

申诉、投诉与争议控制程序1目的1.1为确保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工作的公正、有效,以及普研开展认证工作的公正、准确, 维护认证相关方的权益和普研的信誉,制订本程序。

1.2本规则适用于处理来自受审核组织和普研认证相关人员的申诉、投诉和争议。

2范围2.1本程序适用于与普研认证服务相关或关心普研的组织与个人。

2.2本程序也适用于向普研提出认证申请或已获普研认证的组织的投诉。

3控制要求2.1申诉、投诉与争议的提出与受理2.1.1申诉的提出:申请人或获证组织对对普研就其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所做决定持有疑义时可向普研认证审核事业部提出申诉。

申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出;2)应由申诉人签字和盖章;3)申诉人应是申诉事宜的直接相关方;4)申诉的提出与收到相关决定或处理措施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1.2投诉的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对普研审核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道德、行为、能力,审核公正性,审核有效性以及经普研认证的各类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事项向普研认证审核事业部提出书面投诉意见。

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应提供所投诉事件的详细情况、证明材料;2)投诉的提出应在相关事项发生后6个月内。

3.1.3争议的提出1)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的争议,一般由审核组长与受审核组织按照审核依据协商处理。

经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审核组长可做出审核组的相关结论,但应将争议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普研认证审核事业部。

受审核组织也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将争议事项向普研提出。

2)非审核现场发生的争议,相关方应在争议所涉及事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普研认证审核事业部提出。

3.1申诉、投诉与争议的受理普研认证审核事业部接受申诉人的申诉、投诉或争议后应收集与核实相关信息,初步审查申诉材料的有效性,并将申诉的受理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诉人。

3.2申诉、投诉与争议的调查处理3.3. 1普研认证审核事业部根据申诉内容、严重性以及发生的频次与严重程度,组织与申诉对象无利害关系的成员进行研究或组成工作组负责调查。

试验室检测结果异议处理规定

试验室检测结果异议处理规定

精品整理
试验室检测结果异议处理规定
试验室检测结果异议处理规定
⑴委托单位自接到报告之日起,应在十天内将申诉书面材料送本室。

⑵申诉书经室主任审查确认理由充足、则登记编号、责成专业组长进行处理并应在三日内作出答复。

⑶专业组长根据申诉内容,认真核对原始数据,检测报告、并对检测仪器设备、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应将处理意见填入委托试验处理报告单(一式两份)经质量负责人审批后,一份归档、一份发至委托方。

⑷经查核测试方法正确、测试数据无误、仅由于处理不当造成结论错误、应重新填发检测报告予以更正。

⑸经查核检测未按有关规定进行,或仪器设备失准,而导致检测结论错误的应重新安排检测,进行复验时原检测人员应回避。

⑹确因测验结论错误,给委托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消除影响。

委托试验申诉报告见附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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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过程控制及申诉处理
试验检测过程控制
1、试验检测工作开始前的检查。

试验检测人员对受检对象、试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试验检测人员对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查,是否有合格证或准用证,是否超过计量检定周期,并记录检查情况;试验室主任应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试验所依据的标准、规范等是否齐全、正确。

2、试验检测工作中的质量控制。

试验检测工作应在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人员及标准、规范等均符合要求时,方可开始进行试验;完成每项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除仪器具有数据自动记录装置外,测试数据应由试验检测人员记录、自校、互校,防止在数据传递过程中发生差错。

自动记录数据亦要进行校核。

检测数据应记录在“原始记录”表上,试验检测人员签字,必要时请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等)而中断试验检测时,试验检测工作必须重新开始,并将情况记录备查;因试验仪器、设备故障而中断试验检测时,可用同等级的、满足精度要求的代用仪器重新试验。

无代用仪器、设备时,必须将损坏的仪器、设备修复,重新检定或校验合格后,才能开始试验;试验检测过程中,如发生仪器设备故障、检测件毁坏、人身伤害时,应保护现场,同时向试验室主任报告,待妥善处理后再进行试验;现场试验检测时,当环境条件影响仪器、设备原始数据的正确采集时,应停止试验,待环境条件正常后方可恢复工作;试验检测工作结束后的检查。

试验检测工作结束后,应由试验检测人员对试验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并予记录。

事故分析处理
1、试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均属于事故。

委托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记录、试验报告、样品丢失;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试验结论错误;试验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事故发生后,试验室主任应立即召开事故分析会。

根据造成事故的原因和经济损失及当事人的责任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并,同时制定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质量申诉处理
1、试验室接到质量争议后分类登记,交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处理。

2、技术负责人会同试验室主任检查试验检测报告,查阅原始记录、试验仪器、试验方法、试验环境、数据计算、结论判断方法,如确实无误应发一份确定原试验报告正确有效的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

3、因原始记录、数据处理、检测报告、结果判断等环节出现错误而造成误判的,应发一份题为《对于原编号**的试验检测报告更改》的报告。

同时原报告作废,并办理登记手续,对造成错误的直接责任者作相应处理。

4、因原试验条件、试验仪器、试验方法的错误而造成误判的,应重新进行试验,重新发送试验报告。

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避免错误的再次出现。

5、若争议方仍持异议,可由总工程师主持,重新进行试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试验检测。

6、质量争议处理的全部资料均作为技术档案,在处理后一个月内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整理交资料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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