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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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车室管理规章制度

铁路行车室管理规章制度

铁路行车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铁路行车室管理,保证列车安全运行,确保乘客及货物安全和顺利运输,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工1.铁路行车室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协调铁路行车室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行车室管理培训。

2.值班长:负责日常行车室管理工作,安排值班人员工作,监督行车室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行车室运行人员:负责监控和管理列车运行情况,确保列车正点发车,满足运输需求。

第三章值班制度1.行车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分为早班、中班和晚班,每个班次班长应按时到岗,并与接班人员完成交接工作。

2.值班长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并做好班组人员考勤工作。

3.每个值班班组应配备必要的人员,确保行车室运行平稳有序。

第四章安全管理1.行车室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紧急停车按钮、防火器材等,确保行车室内安全管理得到有效实施。

2.行车室人员应每天例行检查安全设施,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行车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列车运行记录,及时处理列车故障。

第五章服务质量1.行车室人员应热情周到地为乘客提供服务,确保列车环境整洁,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2.行车室人员应耐心解答乘客疑问,协助乘客办理票务手续,维护列车秩序。

3.行车室人员应及时处理乘客投诉,认真办理客运服务质量检查,积极改善服务质量。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1.行车室人员应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及时应对紧急情况,确保列车安全疏散。

2.行车室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突发事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确保乘客安全。

3.行车室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章审核检查1.铁路行车室主任应定期对行车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2.行车室应配备专职对行车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行车室应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定期自查,确保行车室管理达到规定标准。

浅谈铁路行车公寓安全风险管理(最新版)

浅谈铁路行车公寓安全风险管理(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浅谈铁路行车公寓安全风险管理(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浅谈铁路行车公寓安全风险管理(最新版)“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安全是铁路运输的生命线和命脉,行车公寓虽然履行的只是运输辅助职能,但安全同样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

因此,我们要深刻吸取“7?23”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确保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继续强化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理。

一、对行车公寓安全风险的识别、估计和评价常言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行车公寓在铁路安全运输所占的比例微不足道,但安全风险却时时处处都存在。

大风险:叫班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劳动人身安全、站接车安全等,这些问题都是不容小觑的,一旦发生大的安全事故,就有很可能会影响到铁路运输。

小风险:是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多数是由于不能坚持标准化作业程序造成,小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不会影响运输安全,但是忽略小风险,长期干惯了、看惯了,不加以管理和改进,多个小风险累加的后果就有可能引发大事故。

二、构建行车公寓安全风险控制体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路构建安全风险控制体系,把消除安全风险作为实施安全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

加强对安全风险的全面分析、科学研判,科学制定管控措施,着眼于大处、着手于小处,定制度、抓日常、盯关键,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理。

一是要增强广大职工保安全的风险意识,形成全员共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铁路房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铁路房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铁路房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房屋的安全管理,确保铁路房屋的安全运行和使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铁路房屋的设计、施工、维护、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铁路房屋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各级铁路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铁路房屋的安全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

第五条铁路房屋的设计、施工、维护、管理和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铁路房屋的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铁路房屋的设计、施工、维护、管理和使用单位应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各级铁路主管部门应妥善处理铁路房屋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各级铁路主管部门应定期对铁路房屋进行安全监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条对于铁路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第二章铁路房屋的设计第十一条铁路房屋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保证房屋的结构牢固,设施齐全,通风、采光等设施齐全。

第十二条铁路房屋的设计单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方案论证,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铁路房屋的设计应根据不同用途和功能,合理设置出入口、通道、疏散通道等设施。

第十四条铁路房屋的设计单位应对建筑结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对于复杂结构、特殊用途的铁路房屋,在设计时应进行模拟分析和可靠性评估。

第十六条铁路房屋的设计报告应详细描述设计思路、参数和标准,并由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铁路房屋的设计方案应经相关专业机构评审,符合规定方可施工。

第三章铁路房屋的施工第十八条铁路房屋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合理组织施工作业。

第十九条铁路房屋的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建立安全施工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新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部分变化梳理

新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部分变化梳理

二、行车组织主要变化

12.增加营业站、非营业站的分类。
第235条 车站应设有配线,并办理列车接发、会 让和客货运业务。
车站按技术作业分为编组站、区段站、中间 站,按业务性质分为 营业站、非营业站 ,营业站 分为客运站、货运站、客货运站。

二、行车组织主要变化

13.适应目前集中操纵道岔清扫车务、电务各半的实际情况, 规定:集中操纵道岔的清扫分工由铁路局规定。
半自动闭塞发车进路通知书
第 号 1. 在列车头部越过发车进路信号机的情况下,准 许第 次列车由 线发车。 2.在 发车进路信号机故障的情况下,准许第 次列车越过该发车进路信号机。
站(站名印)车站值班员(签名) 年 月 日填发
二、行车组织主要变化


6.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速度。
一是自动闭塞区段监督器上不能确认第一个闭塞分区空闲、 自动闭塞区段通过信号机显示停车信号(包括显示不明或灯光 熄灭)、引导接车、担当救援时在接近被救援列车或车列2 km, 动车组及其他列车运行速度均最高不超过20 km/h。 二是退行时,动车组及其他列车运行速度均不超过15 km/h。 三是在自动闭塞区间,遇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臵发 生故障以及按隔离模式运行时,动车组列车运行速度不超过 40km/h,其他列车为不超过20km/h。 四是动车组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须返回后方站,在动车 组列车运行方向前端操作时,运行速度不超过40km/h。

二、行车组织主要变化


16.增加了《铁路车辆编组隔离表》(附件10)。
第250条 装载危险、易燃等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的 隔离限制,按《铁路车辆编组隔离表》(附件10)执 行。编挂超限货物车辆或特种车辆时,按国家及铁路 总公司有关规定或临时指示办理。

铁路行车规章制度管理条例

铁路行车规章制度管理条例

铁路行车规章制度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铁路行车,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效率,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行车活动。

第三条铁路行车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运输为本、规章严明、技术先进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行车规章制度应当与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相适应。

第五条铁路行车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应当经相关部门审议、批准、公布。

第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行车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和责任人,保证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行车人员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车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九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保障行车人员的劳动权益,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十条行车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行车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障铁路运输安全。

第二章行车规章制度管理第十一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制定行车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行车规章制度应当包括列车运行、车辆检修、信号通信、安全防护、事故处理等内容,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十三条行车规章制度应当经过专业人员审查核准,并报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行车规章制度应当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修订,保证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五条行车规章制度应当公布于列车上,并向行车人员进行培训和解释。

第十六条行车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行车规章制度,确保列车安全、稳定、准点到达目的地。

第十七条行车规章制度的违反者,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行车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应当对行车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行车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开展交流,推进行车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

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第二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行车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列车运行的监控和控制。

铁路行车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行车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行车公寓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寓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行车公寓的运营管理、使用、维护和保养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责任1. 铁路行车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铁路行车公寓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公寓内安全。

3. 公寓内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安全(1)公寓内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严禁使用过期、破损、不合格的设备。

(3)确保消防设施、应急照明、通风设备等完好有效。

2. 人员安全(1)公寓内人员必须遵守公寓规章制度,不得随意改变房间布局,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

(2)公寓内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3)公寓内人员不得在楼道、公共区域吸烟、使用明火。

3. 防火安全(1)公寓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电暖器等。

(2)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3)公寓内人员离开房间时,应关闭电源、水源,确保安全。

4. 应急处置(1)公寓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备。

(2)公寓管理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流程,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监督检查1. 铁路行车公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寓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铁路行车公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寓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由铁路行车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为示例性文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铁路行车公寓员工管理制度

铁路行车公寓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行车公寓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公寓运营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行车公寓全体员工。

第三条铁路行车公寓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行业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铁路行车公寓设立公寓管理部,负责公寓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寓管理部职责:(一)制定公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公寓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三)负责公寓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四)负责公寓的安全、消防、卫生等工作;(五)负责公寓的财务管理;(六)负责公寓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六条公寓其他部门职责:(一)客房部:负责客房的预订、分配、退房等工作,确保客房整洁、舒适;(二)餐饮部:负责餐饮服务的供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美味;(三)前台部:负责旅客接待、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四)安保部: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七条公寓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进行招聘。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应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文化、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标准等。

第九条员工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四章岗位职责与考核第十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岗位职责:(一)客房部:负责客房的预订、分配、退房等工作,保持客房整洁、舒适;(二)餐饮部:负责餐饮服务的供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美味;(三)前台部:负责旅客接待、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四)安保部: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员工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第五章奖惩与晋升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铁路行车公寓叫班服务方案

铁路行车公寓叫班服务方案

铁路行车公寓叫班服务方案铁路行车公寓叫班服务方案一、概述铁路行车公寓叫班服务方案是为了提高铁路行车公寓管理的安全、便捷和舒适性,确保行车员的正常休息和行车任务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项服务方案。

二、目标1. 提供高质量的叫班服务,确保行车员能够准时起床、参与行车任务。

2. 提供安静、整洁的公寓环境,满足行车员的休息需求。

3. 提供方便快捷的通讯渠道,保证行车员和工作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和正常工作。

三、服务内容1. 班车服务:为行车员提供24小时的班车服务,确保行车员能够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 电话叫醒服务:按照行车员的需要,在指定的时间通过电话叫醒行车员,确保行车员能够按时起床。

3. 环境服务:定期对公寓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公寓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4. 休息设施服务:为行车员提供舒适的床铺、卫生间等休息设施,确保行车员的休息品质。

5. 设备维护服务:对公寓内的设备、家具等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6. 备品备件服务:及时提供行车员所需的备品备件,如床单、毛巾等,确保行车员的需求得到满足。

7. 通讯服务:为行车员提供24小时的通讯服务,包括电话、互联网等,保证行车员和工作人员之间的畅通沟通。

8. 客户服务:设立客服中心,提供24小时的咨询、投诉受理等服务,确保行车员的权益得到保护。

四、服务流程1. 行车员抵达公寓后,前台工作人员会为行车员分配房间,并提供必要的导航和使用说明。

2. 行车员可以通过前台预订班车服务,选择适合自己出行时间的班车。

3. 行车员需要提供准确的起床时间,工作人员会按照要求通过电话叫醒。

4. 行车员可以通过客服中心随时咨询、投诉等,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问题并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5. 公寓设备需要维修或更换时,行车员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

6. 入住期间,行车员需要保持公寓的整洁和卫生,遵守公寓规章制度。

7. 行车员退房时,需将公寓内的设备、物品等归还或整理好,并与前台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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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
铁运[1999]111号
发布日期:1999-9-1
执行日期:1999-9-1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章接待范围
第四章设施设备
第五章管理工作
第六章工作质量
第七章住寓管理
第八章共管共建
第九章附则
现公布《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请认真组织落实。

原《铁路乘务员公寓管理办法》(铁劳〔1995〕28号)同时废止。

铁路行车公寓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车公寓的管理和建设,更好地为铁路运输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行车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是专为执行铁路运输任务的行车乘务人员提供食宿等服务的生产性设施,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寓要始终坚持为运输安全生产、为乘务人员服务的宗旨,不断完善设施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为乘务人员创造和提供安静、舒适、清洁、方便的食宿条件,使乘务人员精力充沛地投入运输安全生产中。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铁路局对公寓实行专业化管理,制定公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实施监督、协调、检查、指导。

第五条跨局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道部批准;局管内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路局批准,并报部备案。

第六条各级领导要把公寓工作作为行车安全和运输
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经常深入公寓调查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接待范围
第七条按图定交路执行运输任务的机车乘务员(含指导司机)、客运乘务员(含乘警、检车员)、运转车长等行车乘务人员。

第八条在满足图定交路的行车乘务人员食宿的情况下,可接待机械保温车乘务员、出入厂架修过路的机车乘务员以及其它执行行车任务的有关人员。

第四章设施设备
第九条公寓应具备完善、配套的设施设备,满足运输生产和乘务人员食、宿、浴、娱的需要,实现公寓标准化(铁路行车公寓设备备品配置标准详见附件)。

第十条要根据运输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寓的配置和规模,以满足运输需要。

新建、扩建公寓用房和建筑的设计标准要严格执行《铁路房屋建筑设计标准》(TB10011-98),并根据地区需要安装空调和采暖设施,采暖与空调的设置应符合《铁路房屋暖通空调设计标准》(TB10056-98)的规定。

公寓主管部门要参与新建、扩建公寓的设计审查。

第十一条加强空调、锅炉、洗涤、炊事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作,保养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公寓环境要绿化、美化,实现庭院化。

第五章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搞好公寓职工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管理办法,做到管理有规定,作业有程序,工作有标准,质量有考核,实行标准化管理。

继续开展标准化公寓创建活动。

第十五条推行现代化管理,运用方针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公寓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加强财务和财产管理,保证公寓费用的合理使用,搞好成本控制。

第十七条逐步推行公寓内部清算制度,严格执行《铁路跨局乘务员公寓内部清算暂行办法》(铁财函〔1995〕341号)。

第六章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服务质量
1.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持证上岗,做到着装整洁,态度和蔼,仪容文雅,服务周到,文明礼貌。

2.工作人员熟知本岗位作业标准和作业程序,严格执行作业程序和岗位责任制,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3.设备、备品、卧具保持完整无缺,清洁卫生,摆放有序。

4.公寓实行昼夜服务,不间断供应饭菜、开水、热水,开放浴室,保持室内温度适宜。

学习室、电视室、文娱室、阅览室接时开放,管理有序。

第十九条饭菜供应质量
1.根据乘务员的需要,结合季节和地区特点,经常调剂饭菜花样品种,以单炒菜为主,实行营养配餐,做到品种多、质量高,并有方便携带食品。

2.食品加工符合操作规程和烹饪工艺,饭菜成品达到色、香、味、型俱佳。

3.加强成本核算制度,降低成本,做到价格合理,收支平衡,经济结果公开。

第二十条卫生工作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认真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杜绝食物中毒。

接受辖区内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

2.炊具、灶具、工作案台以及炊事机械设备及时清洗清扫,餐饮用具及时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3.室内外保持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无灰尘、无垃圾、无积水、无异味。

4.卧具实行一人一换制度。

第二十一条安全叫班
1.值(叫)班工作人员熟悉接待范围、列车车次,交路及房间、床位运用情况;值班室应有不同方向、不同性质的入寓登记簿。

2.值班员准确接受派班计划,作好记录,并及时输入微机叫班机,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主动与派班单位联系,机务派班室、车务乘务室(无派班和乘务室的由本地区车站)应及时准确地将派班计划通知公寓值班室,实行一车次一通知。

3.值班员根据派班计划,实行一派一叫,严格执行一叫、二签、三催、四复查的叫班制度,确保叫班准确无误,并做到叫班录音清楚,语言规范,登记齐全、准确。

4.严格值(叫)班对口交接,做到交接清楚、记录准确、互相签字。

第七章住寓管理
第二十二条住寓人员凭乘务报单或有效证件办理住
寓手续,按值班员的安排住宿,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床位。

第二十三条公寓要保持肃静,不准在公寓有喧哗、打闹、吵架、饮酒、随地吐痰、乱扔脏物等不文明行为;不准私带客人进寓和留宿;不准在住宿房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准将易燃、易爆、有污浊异味等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住寓人员要爱护公寓的设备备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八章共管共建
第二十五条公寓要成立由公寓、驻寓单位、房建、水电、公安、卫生防疫及与公寓工作有直接联系的单位共同组成的共管共建委员会。

共管共建委员会要制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沟通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公寓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努力,切实把公寓建成两个文明阵地。

各驻寓单位应派得力干部驻寓,教育乘务员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组织乘务员学习政治、技术、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乘务员出乘前休息制度。

房建、水电部门要定期对公寓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抢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计划、财务部门要把新建、扩建公寓,公寓空调、锅炉等大型设施设备维修及时纳入计划,保证公寓正常的经费开支。

公安部门要主动配合公寓整顿治安秩序,定期检查消防、防火、防盗工作,保证公寓秩序良好。

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在公寓开展“建家”活动,指导帮助公寓搞好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建立图书点。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铁路局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附件:铁路行车公寓设备备品配置标准
1.房间设备、备品
住宿房间
1.1.1机车乘务员、运转车长的住宿房间设2-3张单人床,客运乘务员的住宿房间设3-4张单人床。

1.1.2按床位配备:床垫、被褥、床单、枕巾、枕芯、被罩、拖鞋;按地区需要配备:毛毯、毛巾被、蚊帐、凉席、枕席;各房间应配备桌、椅(机车乘务员房间可配沙发、茶几)、热水瓶、烟灰缸、脸盆、墙壁挂衣板、窗帘及更衣柜,根据地区需要配备电扇。

值班室
设工作台、靠背椅、微机联网口叫班机、录音专用电话、钟表、应急照明灯具、手电等。

电视室、学习室、文娱室、阅览室
1.3.1配备彩电、棋类桌、阅览桌、书报架、图书柜及椅子,有条件的可设乒乓球台或台球台。

1.3.2公寓应有报纸、图书、杂志。

根据地区需要配备空调、取暖设备。

2.食堂
厨房
根据需要配备炉灶、工作台、冰柜、烤箱(柜)、保鲜柜、蒸箱、消毒箱(柜)及必备的炊事机械。

2.1.2应设有排水、排气、排烟、防暑、防蝇、防寒设施设备。

2.1.3有生熟分开加工的设施设备,有洗菜、洗餐具的洗刷消毒池,洗手池和管道疏通设备。

2.1.4对少数民族应设专用炊餐灶具。

2.1.5有存放成品、半成品的货架、盆、筐等容器和纱帘、纱罩等用具。

配备够用的衡器。

餐厅
2.2.1餐厅应配够用的餐桌椅(凳),有洗手池和开水桶。

2.2.2设有通风、降温、防寒、防蝇等设施。

食堂仓库
2.3.1主、副食库分开设置。

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潮、防鼠、防虫设施。

2.3.2副食库有加盖的缸、桶、盆、货架,有完整准确的大、小衡器。

3.浴室
洗浴间应有够用的淋浴喷头,有良好的通风、排气、排水、照明设施,蒸汽管路有防烫装置。

更衣间配够用的更衣箱、座椅,有穿衣镜。

4.厕所
设水冲式大、小便池,有洗手池。

厕所与盥洗室分设。

5.盥洗室
应设冷、热水管,有照面镜、洗脸池、洗墩布池和污物箱。

每层楼设开水炉(器)。

6.洗涤、烘干室
配有保证卧具一人一换的洗涤烘干设施及相应容量的设备。

洗涤室配卧具整理台、缝纫机及存放架。

7.环境
院内要有绿地面积,道路硬化,设有集中垃圾箱。

院内房舍间要有连廊或走廊。

院内通道有适用的照明设备。

公共场所设有痰盂和垃圾桶。

8.财务室、各仓库有防盗设施。

9.按规定配备消防、安全设施。

10.地面平整,盥洗室、厕所、浴室、厨房地面防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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