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内部风险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范文(4篇)

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范文(4篇)

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工作,保护基金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基金。

第三条基金风险控制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规范、有效、公正、公开。

第四条基金公司及相关人员应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原则,履行好风险控制管理职责,不得利用基金运作谋取不正当收益。

第五条法律法规是基金风险控制管理的基础,本制度是对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具体实施,基金公司及相关人员应严格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风险控制管理职责第六条基金公司应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管理相关制度,监督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基金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好风险控制管理职责,建立风险控制管理岗位和专业队伍,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分析、评估、控制和报告基金的风险状况。

第八条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岗位的职责是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岗位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风险评估模型和工具、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等工作,参与基金投资决策,监控和评估基金的风险情况。

第九条基金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参与各种与风险控制管理相关的培训、考试和资格认证,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十条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管理绩效考核机制,根据比较基准、风险调整收益等指标,评估基金风险控制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风险评估和控制第十一条基金公司应制定和完善基金的投资业务风险评估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期货、衍生品、私募股权、另类投资等业务的风险评估制度。

第十二条基金公司应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风格,制定和完善风险控制指标和风险测量模型,实时监控基金投资的风险状况。

第十三条基金公司应根据基金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风险限额,并在投资决策时严格控制风险。

第十四条基金公司应建立基金投资组合的实时风险监控体系,对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进行定期和临时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基金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公司的内部控制,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基金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金公司的所有业务、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金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相适应,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基金公司设立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内部控制工作。

第五条内部控制委员会下设以下部门:1.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实施和监督。

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 合规部门: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相关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三章内部控制制度第六条基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内部控制大纲: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2.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

3. 部门业务规章: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第四章内部控制执行与监督第七条基金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当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私募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及风控制度全套(通用于股权与证券类)

私募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及风控制度全套(通用于股权与证券类)

私募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及风控制度全套(通用于股权与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及风控制度全套(通用于股权与证券类)概述为了规范私募基金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确保私募基金的安全运作和合规性,我们制定了一套全面、细致的内控制度及风控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股权和证券类私募基金,旨在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规范操作流程,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一、内控制度1.1 组织结构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批和监督执行内控制度。

委员会由总经理、财务总监、风控总监、投资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1.2 部门职责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投资部、研究部、财务部、风控部、合规部等,确保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相互制约。

1.3 操作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包括投资决策、资金募集、投资执行、投后管理、退出等环节,确保各环节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

1.4 信息披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确保私募基金的运作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地告知投资者和管理部门。

二、风控制度2.1 风险识别与评估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对私募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类,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2.2 风险控制措施针对各类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投资分散、止损设定、风险敞口限制等。

2.3 风险监测与报告设立风险监测部门,定期对私募基金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并向管理委员会报告。

2.4 应急计划制定应急计划,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私募基金的安全运作。

三、制度实施与监督3.1 培训与宣导对员工进行内控和风控制度的培训,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并遵守相关制度。

3.2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各部门和员工的合规性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3 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严格遵守内控和风控制度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

四、投资者保护4.1 信息披露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运作情况、风险状况等信息。

4.2 风险揭示向投资者揭示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确保投资者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摘要: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是为了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维护基金市场稳定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本文主要介绍了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的背景、目的和内容,以及其在基金业中的作用和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基金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提升基金运作效率和安全性。

一、背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基金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各种风险,例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这些风险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下降甚至损失,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增强基金市场稳定性,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应运而生。

二、目的1.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的首要目标是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权益,确保他们的投资安全和回报稳定。

2.维护基金市场稳定:通过规范基金管理行为和强化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可以维护基金市场的稳定,减少风险传导和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三、内容1.风险管理流程:包括风险识别、测量、监测和控制等环节,确保对各类风险进行全面而有效的管理。

2.投资限制:制定严格的投资限制和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过程中的行为,降低风险。

3.投资者适当性与风险警示: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向投资者提供适当的风险提示和警示。

4.内控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构和制度,包括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5.风险管理工具:基金管理人应使用适当的风险管理工具,如衍生品、风险对冲等,降低风险暴露度。

6.风险评估与监测:监测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并及时评估影响因素,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基金运作的稳定性。

四、作用和重要意义1.提升基金运作效率: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制度可以规范基金管理人的行为,提高运作效率,降低运作风险。

2.增强基金安全性:通过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建立,减少潜在风险的暴露,并及时应对风险事件,增强基金运作的安全性。

基金内控制度

基金内控制度

基金内控制度基金内控制度是指为确保基金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安全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风险,规范基金公司内部管理和业务操作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基金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基金公司的稳定运作和发展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些关于基金内控制度的参考内容。

1. 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目标是基金内控制度的核心,包括风险管理、业务运作的合规性、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等方面的目标。

基金公司应制定明确的控制目标,并确保其与公司整体战略和发展目标的一致性。

2. 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应从公司最高管理层到各级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建立起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分工。

例如,设立内部控制部门,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建立内部监控和审计机制等。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内控审批流程,确保每一项业务和决策都经过合规审批。

3. 风险管理措施基金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等各个环节。

例如,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监测和报告机制,对各类风险进行细致、全面的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基金公司在面对各类风险时能够及时应对和防范。

4. 内部控制流程基金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流程,确保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

例如,制定交易控制制度,明确各类交易的权限和限制,加强对交易的内部审核和核对等。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5. 内部控制培训和教育基金公司应定期开展内部控制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能够全面理解和遵守内控制度的要求。

6. 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估基金公司应建立内部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定期的内控自评和内部审计等。

通过内部监督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内控效能。

7. 内部控制制度的持续改进基金公司应定期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根据经验教训和市场变化,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还应积极借鉴行业和国际经验,学习先进的内控制度,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基金财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基金财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基金财务安全,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基金产品及其管理、运营、销售等相关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基金财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应对和报告等环节的职责,确保基金财务安全。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核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财务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风险管理部,负责日常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财务安全风险管理,形成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格局。

第三章风险识别与评估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机制,定期对基金财务风险进行全面识别。

第八条风险识别应涵盖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等。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第十条风险评估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第四章风险监控与应对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监控机制,对风险进行持续监控。

第十二条风险监控应重点关注风险等级较高、影响较大的风险。

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风险应对措施,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风险应对措施应包括风险规避、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控制等。

第五章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向财务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风险状况。

第十六条风险报告应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应对和报告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七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基金财务风险信息。

第六章风险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导致财务风险发生或扩大的责任人员进行追究。

第十九条风险责任追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旨在全面覆盖基金财务安全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基金财务安全,为投资者创造稳定、可靠的收益。

基金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基金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基金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基金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基金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投资部、风控部、市场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1.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各项业务,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2.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收支管理,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报表,制定财务风险控制措施。

3. 投资部:负责基金的资产配置和投资运作,制定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市场分析和研究。

4. 风控部:负责监测基金资产风险,设定风控指标和监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市场风险。

5. 市场部:负责基金产品的销售和推广,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

三、管理职责1. 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管理政策,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

2. 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推动公司的战略目标实现,对公司的风险控制和内部管控负有直接责任。

3.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职部门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制定部门发展计划和工作目标,监督部门员工的工作执行。

四、内部审计基金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风险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检查,定期提交审计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整改情况。

五、内部控制基金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制度规范、流程审批、内部风险预警等控制环节,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避免企业内部风险。

1. 制度规范:公司针对各项业务活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业务流程和管理程序。

2. 流程审批:公司设立审批流程,要求各项交易和决策活动必须经过合规审批流程,确保合规操作和审核制度。

3. 内部风险预警: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利用风险预警工具监测市场风险,及时应对风险事件,保障公司的安全稳健经营。

六、信息披露基金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布公司财务报表、基金业绩表现和公司经营情况,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基金内部管理制度

基金内部管理制度

基金内部管理制度概述基金内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基金管理公司运作顺畅、规范和透明,保护投资者利益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涵盖了基金公司内部各个环节和职能部门的运作方式、流程和责任分工等内容,旨在提升基金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并有效防范潜在风险。

一、机构设立和法定资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具体法规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公司的法定资本应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以确保公司具备稳定的资金实力和运作能力。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应健全合理,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清晰。

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并规定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应明确员工的职责和岗位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考核机制,以确保各职能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合规与风控公司应确保所有操作与管理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的合规制度。

合规部门应负责监督公司的合规事务,并及时更新和完善合规制度。

此外,风险管理是基金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应建立风险控制体系,制定风险管理规定,确保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

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利益和投资者的权益,防止欺诈、错误和滥用公司资产等行为的发生。

公司应配备专业的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团队,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识别以及解决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五、信息披露与保密基金管理公司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重要信息,并确保投资者均能公平地获得相关信息。

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包括披露原则、披露渠道和披露内容等。

此外,公司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和公司内部敏感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六、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公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制度,明确投资策略和限制,并制定投资决策流程。

投资部门应严格按照投资决策制度进行投资操作,确保投资决策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交易执行应快速高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客户利益最大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金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一、项目投资管理办法一部较完善的基金管理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有利于提高投资后的管理及增值服务水平,规范公司及其管理的股权并购基金投资决策程序,保障公司及投资人资产的安全与增值,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基本定义及其他说明、机构及职责划分规定、长期项目投资及其管理、短期项目投资及其管理、投资资料管理等。

(一) 总则部分1. 主要规定该规则制定依据。

该办法的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际创业投资业的通行做法。

2. 公司及其管理的股权并购基金的项目投资的基本内容:1) 词语定义及说明A 所谓项目投资,包括以各种方式进行的长期项目投资和短期项目投资的股权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以股权或债权方式进行的项目投资。

所谓长期项目投资,是指投资期限在1年以上,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投资于(资源类)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VC企业,在设定的持股时间内采取多种变现方式撤出投资并获得增值的投资行为。

普通股,优先股等都属于该投资方式。

所谓短期项目投资,是指投资期限在1年以内,以国债现货及国债回购、新股认购或以机构投资者身份参与短期资金拆借、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可转股债投资、新股配售等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运作的投资行为。

(尽可能少进行短期投资)B 管理公司之股权投资事业部(以下简称“股权投资事业部”)进行投资,并提供投资资金,博雅基金管理公司为资金的受托方,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并购基金与博雅基金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并购基金按照约定向博雅基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由事业部按比例向基金管理公司提取管理佣金),获取委托资金的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作为受托方,(股权投资事业部是经基金管理公司决策批准的投资项目的具体执行人。

)基金管理公司是投资项目的管理主体及决策人,他对项目的选择、立项、初审、审慎调查、拟投资项目的执行及已投资项目的管理等各种投资活动进行直接负责,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所管理项目的投资金额获取相应的管理费,并按投资项目的增值获取相应的分红。

2) 项目跟进通常会鼓励股权投资事业部投资经理个人与公司、并购基金或投资人共同投资;对早期项目而言,原则上还规定投资经理必须要按比例与公司、并购基金及投资人共同投资。

3)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一般规定由投资经理或投资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担任,应当独立承担项目的投资,而助理投资经理则规定必须与投资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不得单独承担项目的投资。

4) 投资资金的分配为了确保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者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一般规定要对长期投资资金与短期投资资金进行合理分配。

5) 投资标准的规定标的的投资价格应当合理,所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具有发展潜力,优先选择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论证、鉴定的项目。

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要有完整、务实、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管理队伍,产权明晰,财务管理规范。

6) 投资限制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与总裁同意;不得投资于非并购基金(PE-Buyout)领域;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不得从事未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与总裁授权的其他业务;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母基金股本的25%。

不得投资或参与国有股权相关项目不得与政府建立商业关系7)投资原则一般包括如下原则: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优先选择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力求投资项目的成长性、增值性。

(目前仅限于国家高新技术新能源领域)(二) 机构及职责划分规定1. 制定、修改投资策略与投资政策;对拟投资的长期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审,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已投资项目进行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对已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并组织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2. 包括:对业务部门提交的短期项目投资建议方案进行评审,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并对已投资的短期项目进行检查。

3. 包括:对业务部门提交的投资撤出变现方案进行评审,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撤资的决定。

4. 作为项目立项的审批机构和投资项目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各业务总部及所组建的股权投资事业部职责。

1) 制定部门或基金管理公司立项标准与立项程序,报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批准实施;2) 对投资经理经筛选后提交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3) 组织项目的审慎调查工作,对上报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的项目进行初审;4) 对投资经理提交的投资撤出变现方案进行初审,将经初审通过的方案提交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变现决策小组评审;5) 对已投资的长期投资项目提供管理与增值服务;6) 跟踪短期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7) 按照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短期投资决策小组和投资变现决策小组批准的方案,组织项目投资或投资撤出变现的具体运作。

5. 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的职责1) 安排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短期投资决策小组会议和投资变现决策小组的评审会议;2) 对投资经理提交的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的项目进行预审;3) 受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并参与对已投资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4) 起草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短期投资决策小组和投资变现决策小组评审会决议及需进一步审慎调研的问题通知书;5) 管理项目资料和会议文件;6) 召集项目听证会;7) 对基金管理公司拟进行的投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参与项目的商务谈判。

6. 其他规定资金财务总部负责对拟投资企业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及投资后的财务跟踪管理。

法律事务室负责起草、审查和保管各类法律文件,处理项目投资及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法律纠纷,根据需求对拟投资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长期项目投资1. 项目收集、筛选投资经理估值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相关信息材料,对项目进行筛选。

2. 立项立项是审慎调查前的一项工作。

对经过筛选,认为具有进行审慎调查价值的项目,投资经理应填写《立项申请报告》,连同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等有关资料,报部门或股权投资事业部立项会审批。

部门或股权投资事业部立项会主要是根据书面材料对项目进行基本判断和初步筛选。

各业务总部部长、股权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及各投资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本部门的立项会,对立项会所评审的项目出具书面的评审意见,并对立项会的评审决定负责,评审意见应列出该项目值得进一步审慎调查的投资价值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表明是否同意对该项目进行审慎调查;同意进行审慎调查的,要列出应重点调查的主要内容。

对未通过立项的项目,投资经理应将资料归档,通知项目方并向项目方提供书面反馈意见,进一步追踪项目的发展;对初审资料不全的,应进一步做好调查搜集工作。

3. 项目听证经过部门初审通过的项目,必要时可召开项目听证会,请项目方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来基金管理公司做项目介绍,并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

项目听证会由投资经理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批准后上报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由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安排审批并召集审批会议,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部门或股权投资事业部下负责人、投资经理出席听证会。

4. 项目审慎调查对经部门或者股权投资事业部立项会批准立项并决定进行审慎调查的项目,由部门或股权投资事业部组成项目小组并指定项目组长,进行项目的审慎调查与评估。

项目组成员是其各自负责的相关内容的审慎调查活动的直接责任人,对其所负责的相关内容的审慎调查活动承担责任,项目组长为项目资料的复核人。

项目组应制作《项目审慎调查方案》报所在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审批。

《项目审慎调查方案》应包括具体调查内容、时间安排和费用预算等。

《项目审慎调查方案》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项目小组成员共同参与项目的审慎调查活动。

项目组成员负责对企业的技术、产品、市场、管理团队及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考察,写出《项目审慎调查报告》;财务核数人员负责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会计工作质量进行审核、判断,写出《财务核数报告》,交由资金财务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其他参与调查的相关人员根据需求出具相应的调查意见。

5. 现场调研(一)在投资方案提交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之前,负责该项目立项的部门或股权投资事业部的负责人必须去拟投资企业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调研,并写出书面调研报告。

(二)拟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及其他情况比较复杂的项目,除部门或股权投资事业部的负责人外,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以及在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分管副总经理也应至少去拟投资企业进行次进行现场调研,并写出书面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现场调研的时间;与企业哪些人员接触、交谈;通过现场调研得出的对该企业的总体印象,包括管理团队的素质及诚信状况、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业务流程的规范性、员工的总体素质、公司气氛、企业的发展前景等。

6. 部门初审经过审慎调查之后,对初步判断基本符合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条件的项目,项目小组应与该企业及其原股东商谈设计投资方案,包括投资方式(增资、股权转让或新设公司)、股权结构、我方入股价格、投资款支付方式、董事或监事席位的分配、特殊条款和保护性措施、投资回撤途径等,投资方案应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投资方案设计完成后,由项目小组撰写《项目投资建议书》,提交部门或股权投资事业部初审,各部门或股权投资事业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经理应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意见,初审意见应包括对项目小组进行的审慎调查是否满意,该项目是否具有投资价值、是否同意该投资方案等内容;对部门初审通过的项目,项目小组应填写《项目上会审批申请表》,连同《商业计划书》、《立项报告》、初审意见、《财务核数报告》、分管副总经理的调研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

7. 项目预审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收到投资经理提交的《项目投资建议书》、《立项报告》、调查方案、初审意见、《财务核数报告》、分管副总经理的调研报告及相关资料后,根据《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对投资经理上报项目初审标准及材料要求指引(试行)》的要求对项目资料进行预审。

预审不合格的,发回项目小组进行补充或修改;预审合格的,发给《项目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列入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项目评审会议程。

8. 项目评审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及评审。

项目评审会议程由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安排,会议由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秘书长主持。

专项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投票方式表决,一人一票,经过半数投资委员同意的项目方得通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