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诊疗规范标准[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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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规范

血液透析规范

血液透析规范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设置肾病内科的二级以上医院可以设置血液透析室,并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血液透析室是利用血液透析的方式,对因相关疾病导致慢性肾功能衰竭或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进行肾脏替代治疗的场所。

通过血液透析治疗达到清除体内代谢废物,排出体内多余的水分,纠正电解质和酸碱失衡,部分或完全恢复肾功能。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加强对血液透析室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医院应当加强血液透析室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包括透析治疗区、水处理区、治疗区、候诊区、接诊区、库房和患者更衣室等基本功能区域。

各功能区域应当合理布局,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清洁区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区、水处理区和库房等。

第八条透析治疗区由若干透析单元组成。

每个透析单元由一台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床(椅)间距不小于0.8米。

第九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4个以上透析单元。

第十条水处理区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 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

第十一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护士站,护士站应当便于对患者实施观察及技术操作。

第十二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抢救基本设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双路供电系统和通风设备。

第十三条血液透析室应当满足透析患者,配备足够数量、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不少于6个月的透析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

第十四条独立建制的血液透析室应当至少配备3名执业医师,并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设置在相关科室内的血液透析室,其医师可由相关科室统一安排,应当有至少1名主治医师负责血液透析室的日常工作。

血液透析操作规范

血液透析操作规范

血液透析操作规范血液透析是一种通过机械和人工方法去除体内废物和多余液体的治疗方法,广泛用于慢性肾衰竭患者。

1.患者评估和监测在进行血液透析前,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病史、身体检查、实验室检查等,以确定透析方案和监测指标。

透析中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血压、体重、呼吸、心率、血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以及透析过程中的体征和症状,如头痛、呕吐、低血压等。

2.透析器选择和准备透析器的选择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透析需求来确定。

透析器在使用前需要先进行清洗和灭菌处理。

透析器安装后,应检查连接件是否牢固,并排除气泡。

3.血流通路建立和护理血液透析需要建立静脉通路,常见的包括动静脉内瘘、动静脉外瘘和中心静脉导管等。

在建立通路时要遵循无菌原则,保持通路畅通和无渗漏。

透析过程中,需要密切观察通路的情况,及时处理并预防感染和导管相关并发症。

4.血液透析方案和时间透析方案的制定应根据患者的肾功能、水电解负荷及其他病因进行调整。

透析时间一般为每周3次,每次4-6小时。

对于特殊病情,可考虑增加透析频次或时间。

5.透析液配置和监测透析液的配置应符合要求,并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高低容量透析,并监测透析液的渗透浓度、pH值、电导率、温度等。

6.透析中的并发症处理透析过程中可能出现低血压、心律失常、抽搐等并发症,需要及时处理。

对于低血压需要调整透析机的血液流速和超滤率,考虑给予升压药物。

对于心律失常和抽搐,需要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和护理措施。

7.透析后护理和观察透析后需要观察患者的状况,包括恢复时间、血压和心率的变化、尿量和颜色等。

同时进行相关检查,如血常规、电解质、肝功能等,以及对患者进行适当的给药和护理。

血液透析操作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医护人员应熟悉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减少患者并发症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和预防相关问题的发生。

同时,还需要教育和指导患者和家属,提高他们的透析自理能力,以促进治疗效果的提高和患者生活质量的改善。

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与管理规范-2019年

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与管理规范-2019年
加强血液透析患者的信息管理。
二、质量管理
12、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维护患 者合法权益。
13、严格按照血液透析质量控制标准,建立透析液和透析用水 质量监测制度,定期进行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的监测,确保透析 液和透析用水的质量和安全。
1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医疗设备、医 疗耗材、消毒器械和医疗用品等。
卫生计生委2016版标准
血液透析中心管理
血液透析中心基本标准 血液透析中心管理规范
国卫医发[2016]67号
3213
具体要求
1、设置血液透析中心等医疗机构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 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 要作用。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 生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 顺利开展。
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对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进行血液透 析治疗的医疗机构,;
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置的血液透析部门。
一、机构管理
1、血液透析中心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国家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医院感染的预 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的安全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⑸.加强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⑹.对血液透析中心的病历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
血液透析病例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 时性;
⑺.对设置的药剂、检验和消毒供应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 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机占地面积的1.5倍。 治疗室等其他面积和设置能够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配备污物和污水处理设施和
设备,满足污物和污水的消毒和无害化的要求

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卫生部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医疗服务需求,做好血液透析室设置规划,严格实行血液透析室执业登记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进行指导和检查,加强血液透析治疗的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

第五条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范,制定并落实血液透析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血液透析室医源性感染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有效地开展。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血液透析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对血液透析室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对血液透析室的医疗质量、医源性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三)对血液透析室的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四)对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五)对血液透析室发生的医源性感染进行调查,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血液透析室应当设负责人全面负责血液透析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由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二级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血液透析室负责人必须具备透析专业知识和血液透析工作经验。

第八条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护理组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和血液透析室的日常管理。

血液透析诊疗规范标准[详]

血液透析诊疗规范标准[详]

血液透析诊疗规范[适应症](1)急性肾功能衰竭:①无尿或少尿2天(48h)以上.伴有高血压、水中毒、肺水肿、脑水肿之一者;②BUN≥35.7mmoI/L(100mg/dl)或每日升高>10.7mmoI/L(30mg/dl);③ScY≥530.4μmol/L;④高钾血症.K+≥6.5mmoI/L;⑤代谢性酸中毒.CO2—CP≤13 mmoI/L.纠正无效。

(2)慢性肾功能衰竭:①Scr≥844μmol/L(10mg/dl); ②BUN≥35.7mmoI/L(100mg/dl); ③Ccr≤5Ml/min。

并伴有下列情况者:①出现心力衰竭或尿毒症性心包炎;②难以控制的高磷血症.临床及X线检查发现软组织钙化;③严重的电解质紊乱或代谢性酸中毒.如K+≥6.5mmoI/L.CO2—CP≤13 mmoI/L;④明显的水钠潴留.如高度浮肿和较高的血压;⑤严重的尿毒症症状.如恶心、呕吐、乏力等。

(3)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毒物能够通过透析膜而被析出且毒物剂量不大与毒物作用速度不太快的可进行透析.应争取在服毒后8—16小时以内进行.以下情况应行紧急透析;①经常规方法处理后.病情仍恶化.如出现昏迷.反射迟钝或消失.呼吸暂停.难治性低血压等;②已知进入体内的毒物或测知血液中毒物浓度已达致死剂量;③正常排泄毒物的脏器因有原发疾病或已受毒物损害而功能明显减退;④合并肺部或其他感染。

(4)其他:①难治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急性肺水肿的急救;②肝胆疾病.如肝功能衰竭、肝硬化顽固性腹水、完全性梗阻性黄疸患者的术前准备;③水电解质紊乱.如各种原因稀释性低钠血症与高钾血症;④精神分裂症;⑤牛皮癣。

[禁忌症]1、休克或低血压(血压低于80mmHg)2、严重心肌病变导致的肺水肿、心力衰竭。

3、严重心律失常。

4、严重出血倾向或脑出血。

5、晚期恶性肿瘤。

6、极度衰竭患者。

7、精神病不合作患者或家属及本人不同意血透者。

[操作程序]一、透前准备1、个人仪容仪表准备:衣帽整洁.淡妆上岗.精神饱满.仪表端庄。

(完整版)血液透析术评分标准

(完整版)血液透析术评分标准

(完整版)血液透析术评分标准血液透析术评分标准(完整版)引言血液透析术评分标准是用于评估患者在接受血液透析治疗时的情况和效果的工具。

该评分标准基于不同指标的评估,旨在帮助医生和护理人员确定患者的治疗进展和健康状况。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血液透析术评分标准的各个指标和评分方法。

指标一: 血清肌酐浓度血清肌酐浓度是衡量肾功能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患者的血清肌酐浓度,将其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A级:血清肌酐浓度≤1.5 mg/dL- B级:血清肌酐浓度1.6-2.5 mg/dL- C级:血清肌酐浓度2.6-3.5 mg/dL- D级:血清肌酐浓度>3.5 mg/dL指标二: 透析时长透析时长是衡量透析治疗效果的关键指标之一。

根据患者每次透析的时长,将其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A级:透析时长≥4小时- B级:透析时长3-4小时- C级:透析时长2-3小时- D级:透析时长<2小时指标三: 血红蛋白水平血红蛋白水平是评估患者贫血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患者的血红蛋白水平,将其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A级:血红蛋白水平≥11 g/dL- B级:血红蛋白水平9-11 g/dL- C级:血红蛋白水平7-9 g/dL- D级:血红蛋白水平<7 g/dL指标四: 透析充分性透析充分性是评估透析治疗有效性的关键指标之一。

根据患者的透析充分性,将其分为以下几个等级:- A级:透析充分性≥65%- B级:透析充分性50-65%- C级:透析充分性35-50%- D级:透析充分性<35%总结血液透析术评分标准是一个综合评估患者在血液透析治疗中的状态和效果的工具。

通过对血清肌酐浓度、透析时长、血红蛋白水平和透析充分性等指标的评估,可以更好地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和治疗进展。

医生和护理人员可以根据评分结果来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以提高患者在血液透析中的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血液透析准则操作规程SOP

血液透析准则操作规程SOP

血液透析准则操作规程SOP1. 引言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血液透析操作流程,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2. 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医务人员。

3. 术前准备- 评估患者的透析适应症和禁忌症。

- 检查透析设备的完好性和功能。

- 准备透析液和透析器。

4. 透析操作步骤4.1. 透析设备设置- 将透析器连接到透析机并设置合适的透析模式。

- 检查透析器的渗漏情况。

4.2. 患者准备- 清洁透析入口部位,使用消毒剂消毒。

- 使用无菌手套和无菌操作技术。

4.3. 透析开始- 注入透析液,根据患者需要调整速度。

- 监测透析机的运行情况和透析过程中各项指标。

4.4. 透析过程中注意事项- 定期检查患者的生命体征,特别是血压、心率和体温。

- 观察患者是否有不适症状或并发症发生。

- 保持透析机和设备的清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4.5. 透析结束- 逐渐减少透析液的注入速度。

- 关闭透析机和透析器。

- 清洁和消毒透析入口部位。

5. 废弃物处理- 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将废弃的透析器和透析液等物品分类处理。

6. 记录和报告- 每次透析治疗都要详细记录透析机的参数、患者的生命体征和透析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 如有异常情况或并发症发生,及时报告医生或上级。

7. 操作规程的质控- 定期进行操作规程的评审和更新。

- 培训医务人员,确保其熟悉并遵守操作规程。

8. 附则- 本操作规程的具体实施细节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 如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应咨询医生或技术人员。

以上是血液透析准则操作规程SOP的内容。

通过遵守该操作规程,能够保证血液透析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

浙江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标准[详]

浙江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标准[详]

血液透析技术管理规范为了规范血液透析治疗的管理,保证治疗的质量和病人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基本要求。

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液灌流等技术参照本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开展血液透析治疗的单位必须是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

(二)血液透析长期血管通路(包括长期性中心静脉导管和各种动静脉内瘘)建立手术必须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并具有内科、外科、放射科、检验科等基本功能科室,能够独立完成基本诊疗项目,具有处理内外科常见疾病和内外科急症能力。

(三)血液透析室( 中心)应具备透析治疗间、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应有符合规格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及抢救的基本设备;必须建立并执行感染控制措施、透析液及透析用水的质量检测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设备检查及维修制度及病历档案管理制度。

1.血液透析室(中心)的分区及要求血液透析室(中心)按实际需要合理布局,必需具备基本功能区,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

(1)透析治疗间①透析治疗间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III类环境,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

具备空气消毒装置、空调等。

保持空气清新,必要时应当使用换气扇。

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②一台透析机与一张床(或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

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废透析液排水接口,中心供液系统要有透析液接口。

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

③透析治疗间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

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在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病人体内。

④有操作用的治疗车(内含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内含必备抢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简易呼吸器)。

(2)治疗室治疗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的对III类环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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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诊疗规范[适应症](1)急性肾功能衰竭:①无尿或少尿2天(48h)以上.伴有高血压、水中毒、肺水肿、脑水肿之一者;②BUN≥35.7mmoI/L(100mg/dl)或每日升高>10.7mmoI/L(30mg/dl);③ScY≥530.4μmol/L;④高钾血症.K+≥6.5mmoI/L;⑤代谢性酸中毒.CO2—CP≤13 mmoI/L.纠正无效。

(2)慢性肾功能衰竭:①Scr≥844μmol/L(10mg/dl); ②BUN≥35.7mmoI/L(100mg/dl); ③Ccr≤5Ml/min。

并伴有下列情况者:①出现心力衰竭或尿毒症性心包炎;②难以控制的高磷血症.临床及X线检查发现软组织钙化;③严重的电解质紊乱或代谢性酸中毒.如K+≥6.5mmoI/L.CO2—CP≤13 mmoI/L;④明显的水钠潴留.如高度浮肿和较高的血压;⑤严重的尿毒症症状.如恶心、呕吐、乏力等。

(3)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毒物能够通过透析膜而被析出且毒物剂量不大与毒物作用速度不太快的可进行透析.应争取在服毒后8—16小时以内进行.以下情况应行紧急透析;①经常规方法处理后.病情仍恶化.如出现昏迷.反射迟钝或消失.呼吸暂停.难治性低血压等;②已知进入体内的毒物或测知血液中毒物浓度已达致死剂量;③正常排泄毒物的脏器因有原发疾病或已受毒物损害而功能明显减退;④合并肺部或其他感染。

(4)其他:①难治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急性肺水肿的急救;②肝胆疾病.如肝功能衰竭、肝硬化顽固性腹水、完全性梗阻性黄疸患者的术前准备;③水电解质紊乱.如各种原因稀释性低钠血症与高钾血症;④精神分裂症;⑤牛皮癣。

[禁忌症]1、休克或低血压(血压低于80mmHg)2、严重心肌病变导致的肺水肿、心力衰竭。

3、严重心律失常。

4、严重出血倾向或脑出血。

5、晚期恶性肿瘤。

6、极度衰竭患者。

7、精神病不合作患者或家属及本人不同意血透者。

[操作程序]一、透前准备1、个人仪容仪表准备:衣帽整洁.淡妆上岗.精神饱满.仪表端庄。

2、透析机准备:戴好手套、口罩.开机自检.并就检查是否插好。

3、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七对:(1)遵医嘱查对透析液类型;(2)查对透析器型号;(3)查对抗凝剂种类;(4)查对患者治疗时间;(5)查对液体质量;(6)查对透析器及A、V脉管道的姓名一致.并核对患者姓名;(7)查对透析器及管道的有效期或消毒日期。

4、透析物品准备:0.9%生理盐水500ml8瓶.50 ml或20 ml空针各一支.12500单位肝素一支.止血带一根.治疗巾一块.16号或14号穿刺针两支.16号无菌针头盒.放置镊子的无菌容器.棉签一包.棉球罐.宽胶布2条粘贴于床头.静脉穿刺消毒物品一套。

5、抗凝剂准备:用50 ml无菌注射器吸取48 ml无菌生理盐水和100mg肝素一支.制备每ml含2mg肝素.或用20mI无菌注射器吸取18mI 无菌生理盐水和100mg肝素1支.每mI含5mg肝素.并连接内瘘穿刺针.同时静脉穿刺冲满肝素盐水备用。

预冲液盐水袋挂在机器的输液架上备用。

二、透析器及透析管路的冲洗1、安装透析管路和透析器(1)透析机自检通过后.打开无菌包装的透析器和透析管道.将透析器静脉端朝上固定在透析机的一侧.将透析管道血泵管路安装在透析机的血泵内.透析管道的动静脉端分别与透析器的动静脉端相连接.并接好监测器。

(2)将透析液水路的供液管与透析器的静脉端透析液接口连接.排液管与透析器的动脉端透析液接口连接。

1、冲洗透析器及透析管道(1)将治疗盘端到患者床旁.用无菌镊子夹取16号针头。

(2)接口消毒:用0.5%碘伏消毒预冲液液体接口.以穿刺点为中心.由里向外滚动签棉旋转360度消毒里外口两遍.将无菌的16C注射针头与透析管路的动脉端相连并插入冲洗盐水瓶内。

开泵冲洗:设定冲洗流量一般200mI/分左右.超滤量一般为1800—2000mI/H.时间为30分钟左右(全新管道与透析器无须设定超滤量与时间)。

(3)充分冲洗:管路的动、静脉端的各个侧管及肝素管应冲洗三遍以上.泵前不开泵注意连续冲洗.避免液体冲空使透析管道和透析器中产生大量气饱.此过程大约需要15分钟。

透析管道和透析器冲洗完后应在5—10分钟内使用.否则.用前再次冲洗一遍。

三、建立血管通路1、临时性血管通路:包括直接穿刺外周动、静脉.经皮中心静脉插管等。

2、永久性血管通路(动静脉内瘘)(1)临时性血管通路的建立:直接穿刺用内瘘穿刺针分别穿刺外周动、静脉.如桡动脉、足背动脉。

以桡动脉-正中静脉为例:将无菌治疗盘携至床旁.选择穿刺血管.在上臂扎紧止血带.用5%碘伏消毒穿刺部位.消毒方法:以穿刺点为中心.由里向外滚动签棉旋转360度消毒两遍.消毒直径为5cm以上.然后用16号/14内瘘穿刺针穿刺静脉成功后立即给予首量肝素.关闭夹子待用。

然后.术者摸准桡动脉搏动最明显处.在距搏动点0.5—0.6cm的远心端处用16号内瘘穿刺针倾斜15—25°角进行.针尖朝向心端。

动脉穿刺针一旦穿刺成功即有鲜红色血液涌入针管.然后将针尾放低继续向前推进0.5cm。

若观察血流搏动良好.固定好穿刺针备用。

透析结束后用创可贴覆盖患者动静脉穿针眼.拔出穿刺针后迅速用无菌棉球或灭菌纸垫按压穿刺点(压迫部位应距穿刺针尖0.5—1cm处).力度以不渗血为原则.按压15—20min后.用绷带加压包扎好穿刺点.松紧要适宜。

30分钟松解静脉绷带.60分钟后松动脉绷带并注意观察有无出血情况。

(2)永久性血管通路(动静脉内瘘)建立:严格按内瘘穿刺原则或内瘘整体护理计划进行.穿刺及消毒同临时性出血管通路的方法.压迫止血应按每位患者的出凝血时间而定.一般在20分钟左右。

(3)中心静脉置管:可分为股静脉、颈内静脉、锁骨下静脉。

血液透析时.取下双腔脉插管动、静脉腔的肝素帽.用0.5%碘伏消毒双腔静脉插管动、静脉腔口.由里向外滚动签棉旋转360度消毒里外口两遍.然后用5mI空针分别抽出动、静插管腔内可能形成的软血栓和残留肝素约2—3mI.然后经静脉腔给予首量肝素.同时关闭静脉夹待用.连接动脉端与动脉管道.打开动脉夹开始透析。

透析结束后.关闭动脉夹.用止血钳夹住动脉管道并连接100mI无菌生理盐水瓶回血下机。

当血液到达静脉管道出口时.立即用止血钳夹住静脉管道、关闭静脉夹.关闭血泵.结束回血过程后.分别向动静脉导管内注入生理盐水冲洗管腔内的血液.浓肝素(一支肝素+2mI生理盐水)分别按照插管标本量封管。

四、血液透析1、遵医嘱设置透析参数(血流量、脱水总量、透析时间和抗凝剂维持剂量、透析液流量、透析液温度、电导度.(基础钠、治疗钠)。

2、连接管道:连接管道与透析器是否正确.检查是否有松动.各路监测器(漏血、透析液负压、动、静脉压等)是否安装好.患者生命体征检测完后.准备开始血液透析。

3、连接穿刺针:管道动脉端与动脉穿刺针.打开动脉夹、启动血泵(血流量设定为75ml/min左右).将血液引入透析管道。

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预冲液的给入量.一般血压正常的脱水患者.预冲液流经透析器达静脉空气室时.夹住静脉管道同时关泵.连接管道静脉端与静脉穿刺针.然后打开静脉管道和穿刺针上的夹子.并将静脉管道卡入静脉监测器中并固定好管道。

此时.在体外建立了血液循环。

4、开始血液透析:当患者各生命体征平稳后.在5—10min内将血流量增至目标设定值.一般为200—300ml/min(首次透析或诱导期血流量通常在150—180ml/min).静脉壶调整好液平面.然后.打开透析时间开关和动静脉监测夹.检查和排除透析器内气泡.检查透析机工作状态.一切正常后.将透析器动脉端朝上固定于透析机的一侧.并再次核对医嘱。

5、结束透析:用创可贴覆盖患者动脉穿刺针眼.关闭血泵.夹住透析管道的动脉端(靠近患者的动脉血路).同时夹住穿刺针上的动脉夹.拔出穿刺针后迅速用灭菌纸垫加压压好穿刺点。

同时将动脉穿刺针插入100ml无菌生理盐水瓶内.准备回血下机;打开止血钳.重新开动血泵(血流量70ml/min左右).将透析管路的血液回输到患者体内。

当血液到达静脉管道出口时.应立即夹住静脉管道、静脉夹.关闭血泵.结束回血过程。

然后.拔出静脉针.止血过程同动脉穿刺点。

测量透后血压和心率.填写透后体重和住院病人透析治疗单。

[充分性标准]1、患者自我感觉良好。

2、适当的肌肉组织(肌酐产生率至少125mmoL/kg·d)3、血压得到良好控制(<140/90mmug)。

4、没有明显的液体负荷(<3%体重=。

5、轻微酸中毒(血HCO3 —≥22mmoL/L)。

6、血清白蛋白≥35g/L。

7、血红蛋白>100g/L.血细胞比容>30%。

8、轻微肾性骨病。

9、周围神经传导速度和脑电图正常。

10、Kt/V≥1.3.URR≥70%.nPCR>1.0g/ckg.d血液灌流诊疗规范[临床应用]1、安眠镇静药中毒(巴比妥类、非巴比妥类、镇静药、安定类等)。

2、有机磷农药中毒(乐果、DDV、1605等)3、灭鼠药中毒(毒鼠强、磷化锌等)。

4、重金属中毒(铅、汞、砷等)。

5、鱼胆中毒、除草剂中毒。

6、各种药物、毒物中毒。

[禁忌症]严重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或其他凝血障碍者禁用。

[操作程序]1、灌流前.应对中毒患者进行洗胃、输液及给予必要的药物治疗。

2、灌流所需材料:5%葡萄糖注射液500ml4500 ml 0.9% 氯化钠注射液1套血液管路(动、静脉管路)穿刺针肝素注射液3、炭肾的肝素化将炭肾动脉端朝上.用专用扳手逆时针拧开小帽.动脉管路先充满0.9%的氯化钠注射液.然后与炭肾动脉端连接.将炭肾翻过来.静脉端朝上.同法拧开小帽.先用500 ml 5%的葡萄糖注射液冲洗.然后用4000 ml内含肝素的0.9%氯化钠注射液(每500 ml氯化钠注射液加20mg 肝素)冲洗.炭肾为湿态时.冲洗速度为200—300ml/min.冲洗时.需用手轻拍及转动炭肾.清除脱落的微粒.同时排除气泡.冲洗时间不少于20分钟.以保证炭肾肝素化。

4、用内含肝素0.9%的氯化钠注射液冲洗2000ml后.将静脉管路与炭肾的静脉端连接.若与透析并用时.将炭肾串联在透析器前。

5、建立临时性动静脉通路.多用动静脉直接穿刺或锁骨下静脉插管。

6、采用全身肝素化的方法.首次剂量按1.0—2.0mg/kg体重.最大剂量2.5mg/kg。

静脉给肝素十分钟后.才能开始血液灌流系统的体外循环.以后每半小时追加肝素5—8mg。

7、因灌流的病种不同.个体对肝素的敏感性及肝素的差异大.最好根据试管法凝血时间调节肝素用量.使体外循环凝血时间保持在45—60分钟.不易发生凝罐。

8、患者如有出血倾向.灌流结束时用鱼精蛋白中和肝素.用量是鱼精蛋白与肝素之比为1:1.使凝血时间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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