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考察学习汇报正式版_1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调查汇报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调查汇报一、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状况当前全区被征地农民的状况从土地占用的情况看,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部分失地。
集中在等工程周边。
主要特点是大多为带状占地,占地面积相对不大,对失地农民的生活有一定影响。
通过土地调整等措施对农民的生产生活影响不大。
二是全部失地。
主要集中在片区、片区以及正在开工建设的非遗园。
两个片区涉及失地农民3.1万多人。
其中:16至6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人员2.1万人,16周岁以下5500多人,60周岁以上4200多人。
主要特点是土地全部被征用,失地农民没有了生产资料,也失去了生活的来源,这是目前亟待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的群体。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整体推进缓慢,主要原因:一是资金筹集困难。
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应由征地者、集体、个人共同分担。
由于被征地农民人员多,社保资金数额大,加剧了人多地少的矛盾,出现了僧多粥少的现象,让社保资金一次性到位,也增加了筹资难度和财政负担。
同时,土地的分期征用也增加了一次性社保资金到位的难度。
二是征地补偿标准相对偏低。
土地征收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等。
一方面,在征地过程中虽然对一些补偿标准采取了法定征地补偿的最高限,但部分资金落实不到位。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补偿标准达不到经济发展的水平。
三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需进一步完善。
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讲,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应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再就业优惠政策、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土地被征用后,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城镇失业居民的优惠待遇,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和就业服务体系,但目前缺乏与之相应的政策。
同时,现有政策对于全部失地农民的保障水平偏低,难以维系被征地农民的正常生活。
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研报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先后出台多个文件,要求各地严格落实。
省市分别在2007年、2019年下发专题文件对辖区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给予政策扶持。
可以说,在这方面,政府是下了很大决心的,那么最重要的落实还是在基层。
要落实,不折不扣的落实,就一定会面临一些具体的实际情况,而对于我们县来说,由于经济基础条件薄弱,财政困难,地方上筹措资金十分有限,多靠中央省市转移支付或财政补助,所以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如何应对现实困难,争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利益最大化,就需要基层摸清情况,掌握需求,因地制宜,提供科学准确的第一手资料,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安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研的通知〉的通知》(安劳社办发〔2019〕8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我县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努力实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失地而降低的长远保障目标,对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调研。
一、基本情况镇坪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大巴山北翼。
地处东经109°11′—109°38′,北纬31°42′—32°13′,东与湖北省竹溪县接壤,南与重庆市巫溪县、城口县毗邻,西北与本省平利县连界,南北长57公里,东西宽43公里,总面积1503平方公里。
全县辖6乡4镇,总人口5.8万人,农业人口近5万人,(近年来城镇人口增幅较大),县内无大工业企业,1 / 4属山区农业县。
1、据统计,截止2019年底累计被征地农民人数628人,其中,规划区以内116人,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民总数512人。
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研报告(精简篇)

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研报告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调研报告目前,我市正在加快双转移、建设富庶文明大西关的战略攻关。
近几年,我区为了进一步提升工业品位,打造具有一定规模的石材基地,征地开发成为我区的一个中心工作,但是随着征地工作的推进,问题随之而来。
为了让我区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建设幸福城市,确保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创造我街和谐稳定的生活、投资环境,解决在征地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逼在眉睫。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我街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努力实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失地而降低的长远保障目标,对我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调研。
一、基本情况安塘街位于XX区东南部,距XX市区16公里,广梧高速、324国道、夏小线、三茂铁路云腰支线穿境而过,交通便利。
全街下辖14个村(居)委会,总面积82.5平方公里,总人口2.3万人。
安塘街的经济以石材特色产业和城郊型农业为主。
2016年,全街实现地方生产总值5.4亿元,工业总产值23亿元,农业总产值2.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235元,实现工商税收入库3655万元。
1、随着近几年我街石材等产业的高速发展,据统计,截止2016年6月累计被征地农民人数1100人。
2、被征地农民60周岁以上人数136人,享受新农保人数136人,参保率100%。
3、养老保险待遇情况:被征地农民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由征地时单列计提的养老保障资金支付。
被征地农民增加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55元。
列入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被征地农民按新农保规定每人每月再增加新农保基础养老金55元,达到110元。
二、政策规定止2016年我街未出台专门文件,严格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认为现征用土地补偿费标准偏低。
现时的征地补偿标准都已经制定一段时间了,但在近几年我国物价不断上涨,蔬菜等农产品经济效益较高的经济作物扩种比例大,而且我区果树种植在农村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每亩耕地产值有了很大的提高。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调查汇报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调查汇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调查汇报一、背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利用的不断扩大,农村的被征地现象越来越普遍。
被征地农民由于失去了土地,无法继续从事农业经营,生活和社会保障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进行了保障与补偿。
二、调查目的为了了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状况,我们进行了一次实地调查。
通过调查,我们的目的是搜集更多的信息,分析被征地农民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而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有关建议。
三、调查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全国的几个被征地农民进行了访问,并针对下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1、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信息。
2、被征地农民对政府社会保障政策的了解程度和参与情况。
3、被征地农民的收入和生活保障状况,是否有参保等情况。
4、被征地农民对社会保障政策的呼声和期望。
四、调查结果1、调查样本覆盖全国五个省市的被征地农民,共计1000人。
其中,男性占比48.5%,女性占比51.5%。
2、被征地农民对社会保障政策了解程度较低,只有16%的人了解政策,其中有30%的人参与过政策实施。
3、被征地农民的平均收入为每月3000元左右,其中65%的人没有参保,无法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由于缺乏收入来源,许多人生活十分困难。
4、被征地农民需要更多的政府关注和支持,17%的人反映只有政府关注才能解决问题,30%的人期望得到政府的更多支持和补贴。
此外,被征地农民也希望得到更多的教育、培训和就业机会。
五、建议与思考我们认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在社会保障方面,政府应该加强政策的宣传和普及,让被征地农民更好地了解社会保障政策,并鼓励他们参与社会保障。
同时,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对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保障力度。
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生计和生活问题,政府也应该多关注他们的培训和就业,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提高收入水平。
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相关情况的汇报提纲-汇报材料.doc

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相关情况的汇报提纲-汇报材料按照上级要求,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定、执行等相关情况;当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相关情况,汇报如下:**被征地农民参保情况第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执行依据。
**被征地农民依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社联字【2009】1号文件《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之前并没有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保的相关政策。
自2014年10月1日以起执行**人社联字【2014】11号《关于调整**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
第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执行时间、筹集办法、缴费标准。
自2009年1月1日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按照被征地农民、村集体和政府分别承担40%、20%、40%的办法筹集;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按照征地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0%*13年*12个月计算。
自2014年10月1日以起执行**人社联字【2014】11号文件,原规定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按比例分别由财政、村集体、农民承担办法不再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按照测算额度全额存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执行标准按照城镇低保标准执行。
第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审批程序。
人社部门不参与征地审批,社保局根据镇政府及村上提供的相关材料,依据《**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参保,不符合的材料退回。
第五,被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市网上公示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计算。
被征地农民除享受社会保障政策外,还享受政府补贴。
第六,被征地农民征地后,户籍性质未发生变化,如个人口粮田全部被征,本人可自愿转为城镇户籍。
第七,****在未来五年内还没有进级制度,各部门的职能还未明确、为整合,暂时无法预测。
XX年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拆迁工作也日益繁重。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了解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我们对XX年进行了调研。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相结合的方式,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
我们对XX省和XX市的被征地农民进行了抽样调查,并通过与当地政府、农民代表和专家的深入交流,获取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三、调研结果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根据调查数据,XX省和XX市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相对完善。
被征地农民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福利,政府也提供一定的补偿金和安置费用。
但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农民并不完全了解这些政策,相关宣传工作还需加强。
2.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社会保障政策的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问题。
调查数据显示,一些被征地农民在享受社会保障权益时遇到困难,如报销医疗费用不便、养老保险待遇低等。
这主要是因为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信息不对称、操作繁琐等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机制。
3.政府部门的支持力度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能给予被征地农民一定的帮助,但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仍存在不足。
调研中发现,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是重视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关注度较低。
政府需要加强监管和协调,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四、调研建议基于以上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政策宣传。
完善宣传渠道,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知情率,让农民了解社会保障政策的具体内容。
2.简化操作流程。
改进社会保障的操作方式,降低农民获得社会保障权益的门槛,提高操作的便利性。
3.完善政策执行机制。
加强政策的监管力度,确保社会保障政策能够有效落地,提高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水平。
4.重视农民利益保护。
政府要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的监管,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条件。
五、总结XX年关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调研显示,社会保障政策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总体来说,政府在这方面的支持力度还是相对较大的。
XX年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XX年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XX年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祁阳县地处湖南省南部、永州北大门,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陶铸同志的故乡、国家认定的革命老区。
现辖19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552个行政村,总面积2538平方公里,总人口108万、其中农业人口87万。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为更好地掌握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祁阳县人社局在分管副局长黄长清同志的带领下,深入重点乡镇和重点村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详细了解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对策,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现状根据湘政办发〔20xx〕35号和永政发〔20xx〕26号文件规定,我县于20xx年初制定出台了《祁阳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祁政发〔20xx〕5号),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目前已有14个镇(街道办)、112个村的11498名被征地农民,纳入了生活保障范围。
今年,根据湘政办发〔20xx〕31号)和永政办发〔20xx〕12号文件精神,我县在广泛调研和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祁阳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祁政办发〔XX〕1号) 和《祁阳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祁政办函〔XX〕13号)两个文件,全面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推动了新老政策有序衔接,确保了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明确了认定标准。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认定标准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因县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而导致完全失地或户人均耕地低于亩(含本数);二是具有本县常住户籍,户口在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三是在征地时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16周岁以上(以签订征地协议日期为基准日)的在册农业人口。
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查研究报告_调查报告.doc

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查研究报告_调查报告检查研究报告为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市领导的要求,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赴苏州、昆山、张家港、嘉兴等地,对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检查研究。
我现在将我的研究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第一,近年来,随着农村地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乡镇工业园区的建设,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许多农民失去了土地,进入了城市。
由于农村原有的征地方式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许多农民失去了土地,变得贫困,由此引发了诸多矛盾。
苏州、嘉兴、昆山、张家港在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确立了以土地换保障的理念来协调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成效显著。
(一)昆山市的主要做法:根据被征用土地的性质,实行“369”法逐年补偿农民,即每亩口粮地的标准补偿为900元,每亩自留地的标准补偿为600元,每亩责任地的标准补偿为300元,每亩土地的年补偿为100元,农民不再就业。
同时,将所有被征地农民纳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从根本上解决后顾之忧。
(2)张家港市的主要做法:按地域划分确保失地农民的安置,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确保按年龄组在集镇内安置失地人员,所需费用统一在征地费中支付。
对未成年人(不满16周岁),按人均5000元缴纳安置费;剩余劳动力(男16-40岁,女16-30岁)每人支付安置费1万元,其中男40-45岁、女30-35岁的医疗费用增加5000元投入社会保障,每月支付20元医疗费用。
赡养人员(男性46岁以上,女性36岁以上)按人均30,000元的标准参保,并存入社保局专门账户。
他们有权在60岁之前每月领取180元,在60岁之后死亡之前每月领取160元。
二是在偏远乡镇实行按年补偿,农民与乡镇政府签订协议,向农民支付每年不少于800元/亩的土地收益。
(3)苏州和嘉兴的主要做法:苏州的做法与嘉兴相同,主要是针对不同年龄段的被征地者实施不同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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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就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考察学习汇报正式版就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考察学习汇报正式版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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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学习汇报为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保证,根据市领导的要求,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五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及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赴苏州、昆山、张家港及嘉兴考察学习,现将考察学习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近年来,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乡镇工业园区的兴建,农村土地大量被征用,许多农民失去土地进入城市,由于原有的农村征用土地办法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造成不少农民失去土地后致贫,引发大量矛盾。
苏州、嘉兴及昆山、张家港四地在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建立用“土地换保障”的思路来统筹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昆山的主要做法:按征用土地的性质实行“三六九”办法逐年对农民实行补偿,即口粮地每亩补偿900元,自留地每亩600元,责任地每亩300元的标准补偿给农民,每年每亩补偿100元给村级组织,对农民不再进行就业安置;同时对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来从根本上解决后顾之忧。
(二)张家港的主要做法:以地域划分来进行被征地农民的保障安置,主要两种做法:一是在集镇范围内对被征地人员的保障安置按年龄段进行,所需费用在征地费中统一支付。
对未成年人(低于16周岁),按人均5000元付给安置费;对剩余劳动力(男为16周岁至40周岁,女为16周岁至30周岁)按人均1万元付给安置费,其中男40周岁至45周岁,女30周岁至35周岁之间增加5000元医疗费投入社保,每月发20元医疗费给本人;对保养人员(男46周岁以上,女36周岁以上)按人均3万元标准投保在社保局专户存储,60周岁之前按月享受180元/月,60周岁之后按月享受160元/月直至死亡。
二是在偏僻乡镇实行逐年补偿的办法,由农民与镇政府签订协议,按每年不低于800元/亩的作为土地的收益付给农民。
(三)苏州、嘉兴的主要做法:苏州的做法与嘉兴一致,主要是针对被征地人员的不同年龄段实行不同的保障措施。
具体为:一是在征地时达到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户口“农转非”,并为其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障统筹费,从次月开始按月发放养老金,目前为每月398元;二是在征地时男 45—60周岁、女 35—5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户口“农转非”,并为其一次性缴纳15 年养老保险统筹资金,到退休年龄后按月发放养老金,退休前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和医疗包干费(每月为160+20元的医疗保险费);三是在征地时男16—45周岁、女16—35周岁的被征地人员,按其在农村劳动年限(16周岁起算)每满一年缴一年的养老保险统筹费,最高不超过15年,并一次性发给自谋职业费8000元,由本人自谋职业,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去年以来,苏州全市上下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要前提来抓,并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考察学习中我们发现苏州在全市上下形成全面发展农村养老保险的势头,初步形成自身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一)昆山的主要做法:一是在全市形成城乡统一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
建立以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一致的保险模式,以“低水平、广覆盖、有保障”为目标,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并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相互衔接的保险格局。
二是建立了财政补贴及老年农民的社会养老制度。
首先,对所有老年农民不需要缴纳一分钱,无门槛进入养老,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00元,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领取等基础养老金130元。
大年龄农民(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不需要补缴,从现在起只要每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到养老年龄就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其次,实行市、镇两级财政补贴,对纯农民实行市、镇两级的养老保险费补贴制度;第三,充分体现广覆盖,对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所有农民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并把城镇未参加保险且无收入的居民也纳人享受基础养老金范围。
三是建立城乡“捆绑式”的养老保险方式。
为推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通过对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捆绑式”操作,即家庭人员全部参保,老人才能直接享受养老的模式,促进了全社会人员积极参保的意识,形成了农保与社保相互促进、相互联动的可喜局面。
(二)张家港的主要做法:今年初张家港对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进行改革,把所有的乡镇企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围,并设置二年半的过渡期,同时对有土地的农民实行建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小统筹大帐户”的模式,即农民及政府的补助90%进入个人帐户,10%进入统筹帐户,缴费比例及基数参照上年农民纯收入来确定,并对年龄较大的农民(对男年满45周岁至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至55周岁从事农业劳动)进行补助,个人与各级财政各承担50%,养老金的待遇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除以120计发,随着经济状况条件逐步改善,逐步提高农民养老金待遇水平。
(三)苏州的主要做法:今年,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对苏州各辖市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规范,在全市形成相对统一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框架,其重点是:一是形成全市统一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框架,全市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方法都向全市统一;二是建立了一个体系的养老保险制度,全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向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过渡,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原则上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上一年平均月缴费基数的50%确定,缴费比例与当地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相一致,今后随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调整作相应的调整;三是建立了纯农业劳动者的筹资机制。
为鼓励农村劳动者参加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对未进入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单位工作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民及被征地农民实行市、镇两级补助的办法;四是建立低水平的老年农村居民的补贴制度,来进一步转变农村居民的养老观念。
三、考察学习后的几点启示一是当地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极为重视。
通过对苏州、昆山、张家港及嘉兴四地考察学习,各地对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视程度已经提高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上来,当地市委市政府不仅把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向社会公开承诺,而且还从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在建立纯农业劳动者的财政补贴制度的同时,还给老年农村居民发放养老金。
以昆山为例,20xx年用于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为8100万元,用于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中对农民的补贴及发放老年居民的养老金为6000万元。
二是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了新的认识。
考察学习中,苏州、昆山、张家港及嘉兴四地的有关负责同志在介绍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时时流露着对农民的负责之心、关怀之情溢于言表,普遍认为建国以来,广大的农民为工业化的发展及城市化的建设作出巨大的牺牲,现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是把原来农民作出的贡献用社会保障的方法来补偿农民,并不是对农民的福利、恩赐,这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工业反哺农业的必然要求,更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体现,也是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保证。
三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首先是农民的收入水平得到了提高。
以昆山为例,实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以后,农民人均收入增加近300元,增收超过5%;其次是提高了社会文明程度。
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推行过程中,许多农民怀着既为自己上保险,又给父母尽孝心的想法参加养老保险,提高了广大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意识的同时,又促进了家庭和睦;第三是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让农民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为农民解决失去土地后养老的后顾之忧,让农民从千百年来传统的养儿防老转变到参加养老保险防老的观念上来,不仅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而且还有利于农村城市化进程。
四是对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具有借鉴作用。
无论从人均GDP,还是财政收入来看,我市与苏州还有较大差距,但与嘉兴相比应该是差不多,而且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我市属于经济发达地区,20xx 年我市已达到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
即农业在GDP中的比重逐年下降,20xx年农业占GDP总量的6.5%,农村人口老龄化率为12%,人均GDP接近2700美元,已超过西方国家普遍建立农村保障制度的基本经济条件。
在被征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昆山的征地初始成本最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成本逐步在增加,必须依靠强有力的财政来支撑,一旦财政出现变化就会有风险,昆山的做法实质是政府租用土地;嘉兴的征地成本初始成本最高,用于每亩地约为4.2万元,但因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水平较高(人均约398元/月),体现了政府的社会责任,社会矛盾较少。
苏州、张家港与嘉兴相类似,但保障水平较嘉兴低。
因而,我市在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时,可以借鉴嘉兴的做法,但标准可以降低。
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苏州主要是制订全市的农村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政策为全市作指导,实际操作主要是昆山、张家港,两地做法上又有不同,昆山是建立全覆盖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一致保险模式,只要未参加保险的全部纳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而且市、镇两级财政给予60%的补助,个只需缴纳40%的费用,同时对老年农村居民发放100-130元的基础养老金,体现了政府对农民的补偿,优点是方便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体现社会共济与个人责任相结合,并且形成一定的增长机制,有利于农村城市化进程,有利于最终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统一;而张家港的农民养老保险还是采用纯积累的养老保险模式,但也对老年农民的进行财政补助,个人与财政各承担一半的保险费,优点体现个人责任,但缺乏社会共济,没有正常的增长机制,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比较困难,不利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