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论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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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制度、模式与方向的研究

关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制度、模式与方向的研究

关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制度、模式与方向的研究杨文慧山西省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的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城市建设中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这样迫使城市建设要占用大量的农村土地,造成大规模的失地农民的出现,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当前有关部门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就业安置按照目前我国城市的发展速度,在未来的20年内,城市建设需要占用的农村土地将会增加5000万亩,造成很多农民没有土地可以耕种,失地农民的数量会超过8000万。

作为农民来讲,土地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没有了土地农民的生活问题就无法保障,这成为了城市发展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1.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我国宪法中对土地的所有权有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

这样就导致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大量的农村的土地被占用,失地农民的数量不断上涨。

而且由于在失地农民的安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导致失地农民既不能像一般农民那样倚赖土地生存,也不能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完善的社会保障。

主要的原因在与我国广大的农民没有很高的法律意识。

在失去土地之后不能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采取相对暴力的抵抗行为或者是顺从,这样就并导致了农民既失去了又没有办法享受社会保障,在遇到大的灾难或者是病害中往往束手无策。

2.失地农民再就业率低。

对于我国的农民来讲,土地是其生存发展的唯一保障。

很多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之后,往往获得的是一定数额的补偿款,而没有为农民安排照新的工作岗位,也没有对农民进行相应的培训,使他们在失去土地之后可以有一技之长,能够保障自身的生活需要。

所以在失去土地之后,一部分农民就会选择外出打工,但是由于没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往往从事的都是劳动强度大,工资低的工作,另外一些农民就只能靠征地赔偿款来维持生活,当赔偿款用完之后他们的生活又没有保障了。

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探讨

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探讨

19 9 0年代 以来 , 随着 我 国工 业 化 和城 市 化进
方法 就是 一次 性货 币安 置方 式 。 由于征用 补偿 标 准过 低 , 被征用 的土 地 并 未 获 得 与 之价 值 相 应 的 经 济补偿 , 导致 村 级 机 构 缺 乏 对 本 村 失地 农 民的 养老 、 抚恤 等 基 本 保 障 的 资金 投入 。从 当前 我 国 失地 农 民社会 保 障 体 系 来 看 , 要存 在 以下 两 个 主
诸 多 社 会 矛 盾 。 因 此 , 立 和 完 善 我 国 失 地 农 民 建
( 失地农 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窄 , 一) 保障水平低 20 07年 1 月 2 1 9日, 劳动 和社会 保 障部 首 次 发布 的< 近年来 我 国社 会保 险基 本 情况 = 》 显示 , 目
前 中国城 镇参 加企 业基 本 养老保 险 的覆盖 率达 到
既不是 农 民 , 也不 是一 般 的市 民 , 不 同于 失业 的 更
到 目前 为 止 , 一些 较 发达 的地 区开 始初 步 除
建立 农村 社会 保 障 制度 的试 点外 , 大 多 数 农村 绝
还没 有建 立社 会保 障制 度 。农村 社会 保 障的形 式 主要 是农 村社 会 救 济 , 有 少 数 地方 实 行 了农 村 只
工 人 。失地 农 民成 为 “ 上班 无 岗 、 田无地 、低保 种 无 份 ” “ 无 ” 员 , 为 新 的弱 势 群 体 。虽 然 的 三 人 成
各 地 已经尝 试 着 建 立 失 地 农 民的社 会 保 障体 系 ,
社会 养老 保 险及合 作 医疗保 险 。据 国家统 计局 数 据 , 止 20 截 0 6年 年 底 , 匾参 加 农 村社 会 养 老保 全 险 的人数 为 57 34万人 , 有 35万农 民领 取 养 老 共 5

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鲍海君吴次芳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土地将大量被征用,大量农民将成为失地农民。

现行的征地安置标准过低且方式单一,导致大量失地农民转化为城市贫民,其结果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

妥善安置失地农民,是我国社会发展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以征地补偿安置费和土地转用后的增值收益为主要资金来源,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将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可行方案。

一、引言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或社区为改善和提高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提供的社会服务及其措施 ,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实行的是高补贴、高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即有了城市户口就可享有就业机会及养老、医疗等一系列社会保险与粮食、副食品、住房等补贴 。

而农村实行的是以群众互助和国家救济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城市。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土地福利性均分的原则下,把土地作为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主要手段,并通过土地政策努力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土地的福利绩效足以抵消其效率损失,从而为家庭经济的发展及其保障功能奠定了基础,为农民的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提供了制度安排。

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土地将大量被征用,大量农民将成为失地农民,并且将生活在相对陌生的城市里。

要由农村意识转化为城市意识,由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和行为转化为市民的生活、生产方式和行为,需要一个较长的磨合期和适应期 。

在这一期间,失地农民由于对城市生活的不适应,大都会表现出对生活前景的彷徨、焦虑,甚至失去信心。

同时,由于农民失去了土地这一生产资料,解决今后的生存、发展问题将成为矛盾的焦点,其结果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发展。

遗憾的是:对于我国社会发展中的这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在产生了大量失地农民的今天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拟探讨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问题,以引起更多的人来关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制度保障

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制度保障

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制度保障温乐平【摘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本的内容.现行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诸多弊病,诸如享受养老金水平太低、政府补贴太少、资金筹措途径单一、超龄人员和贫困人员未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等.为此,政府应当积极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土地立法,完善征地制度,以使失地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制度待遇和社会福利.【期刊名称】《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0(041)004【总页数】5页(P91-94,109)【关键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作者】温乐平【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南昌,33002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23.89失地农民是市场经济改革与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产物,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规模的扩张必然导致大量的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

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生存基础和养老依靠。

本文以江西省为例。

江西省地处中国中部,人口密集,以农业为主,属于欠发达地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各级政府征用大量的农地,造成失地农民人数急剧增加。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也随之突现,并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尤其是养老保险问题,是今后政府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4-2009年江西省 73个市、县、区先后颁布了关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暂行)条例,本文将之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相对照,着重以比较的视角来探讨江西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旨在解决现实问题和完善制度建设。

随着城市化的深入发展以及人口老龄化与家庭规模的缩小,农民的养老模式必然由家庭养老保障转向以个人为主的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失地农民是率先一批进入以社会养老保障为主的农民群体。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基本内容,对于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基本权益、促进市场经济改革和城市化的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而深远的社会意义。

新时期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现状对策论文

新时期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现状对策论文

新时期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制度现状分析及对策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本在农民生活中一直扮演着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双重角色的土地被大幅征用,由此产生了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

本文着力于通过失地农民在权益保障出现的问题,进而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对策。

关键词: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制度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2-0-02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不断向城市外延的农村延伸,而在这过程中亟需大量土地,由此造成农民集体用地经由征用转为国家建设用地,许多的农民从土地中剥离出来,失地农民的数量不断攀升,这样造成许多的农民被剥夺了居住权,当然城市化推进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广大的农民只是希望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征地的程序和标准以及对待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问题上,一些地方政府所采取的举措能否更人性化,并能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土地征用、安置失地农民的关系。

一、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概况随着高考不断扩招,大学新区的大规模建设尤其是大学城、大学湾等项目的上马必然使得大量的城郊农村土地被国家征用,由此成为社会关注的新焦点。

以福州大学城为例,总规划用地l221.07hm2,其中占用农民耕地大约645.33hm2。

因大学城建设征地受影响的上街镇失地农民,据统计共有27666人。

因征地失业的农民现在就业率占50%,由政府组织的劳动服务中介起到很大作用,大学城范围内的各大高校,从事保洁、保安等后勤工作有1000多名失地农民另外还有给从事根雕、木雕等工艺品加工的农民批地且介绍买家,5000人左右;被聘请到外地人在当地所承包经营的基地里从事花卉种植养护1500左右。

据了解,对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办法大致有以下三种:(一)一次性征地补偿费(按照每人承包承包0.067hm2地计算,扣除补偿安置费,实际上每个农民拿到手的补偿安置费约一万元左右);(二)劳动力的转移;(三)施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分析和思考——以安徽省肥东县为例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分析和思考——以安徽省肥东县为例

现代经济信息49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分析和思考——以安徽省肥东县为例张敬兰 安徽省肥东县委党校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如何有效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当前我国的一个重要课题。

这篇文章以安徽省肥东县为例,通过对肥东县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对策,以期对我国整体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肥东县;对策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25-0492-01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的集体用地大量被征用,大批农民失去土地成为了“失地农民”。

农民失去土地后如何维持基本生活,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医疗、就业等等问题成为征地后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

因此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对城市化建设的顺利发展,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有着重大意义。

一、失地农民的内涵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称之为失地农民. 土地可以为农民提供充足的衣食保障和经济保障,是农民生活和工作的生存基础和重要场所,可以满足农民各方面的社会经济需求。

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后,就失去了农民的最重要的特征,但是他们又不能完全融于城市居民当中,成为一个边缘群体。

农民有了土地,才有收入保障,除了保障自己的生活,还能保障下一代人的生活,一旦失去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活保障。

因此,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对于失地农民来说就显得异常重要。

二、国内外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国内外都采取了很多积极的措施,也取得了有效的成果。

在国外,征用补偿通常分为两部分:土地征用费和土地赔偿费,最重要是他们在征地后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三、肥东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补偿标准较低,补偿方式较单一安徽省的征地补偿标准,是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再根据各市县经济发展状况实际,每两年调整一次。

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

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

关键词 : 失地农民; 失地农 民社会保 障; 养老保 障 当前 , 我国失地农 民的总量已超过 4o 万 , o o 预计到 2 2 年 , 0 0 还会有 4o oo余万人进入失地农 民的行 列( 张时飞 , 0.。如此大规模 的失地农 民陆续涌入社会 , 当前发展经济 、 2 4 0 ) 对 稳定社 会、 消除贫困、 构建
未予充分考虑, 往往是 以最低 代价获得 土地后 , 便将
农 民一推了之。能力素质、 知识技能、 应变能力等因素决定了失地农 民在城市就业中处 于弱势群体 , 再
加上传统观念对农民固有的偏见和歧视, 失地农民很难找到工作而被城市接纳 , 从而成为被农村 和城市 抛弃的现代流民。

值的土地收益分配 中, 地方政府大约获得 6 % 一 0 , 0 7 % 村级集体组织获得 2 % 一 0 , 5 3 % 农民只得到 5 %

1% , 0 并且农民得到的这一部分“ 对农民的长期效益来看就成 了负数” 刘正山 , 0 ) ( 2 5。 0 2 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缺乏 , . 善后处理简单。 目前 , 征用土地大都采用单一的货币安置方式 , 对失地
和谐社会无疑是一个严峻考验 , 这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 必须尽快加 以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失地农民的利益流失与原因分析
在城市化进程中 , 失地农 民的损失是 巨大的, 失去的不仅仅是土地 , 与之相伴的还有天然 的社会保
障、 致富资本 以及一系列的权利和利益。
( ) 一 失地农 民的利 益 流失 分析
3土地征用权乱用 , 民权益得不到保护。一方 面, . 农 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
地征用问题上没有 自主权。《 宪法》 规定 , 国家为 了公共利益需要 , 以依然法律 规定 对土地实行征 “ 可 用 ”但对公共利益界定的依据 和标准 ,土地管理法》 有必要的阐释和界定。事实上 , , 《 没 无论是 为公共

完善杭州市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思考

完善杭州市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思考

第26卷第1期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26,No.12010年1月Jour nal of Gansu Lianhe Unive rsity (Social Sciences)Ja n.2010【收稿日期】2009211211【基金项目】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重点课题“浙江省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障的模式与路径研究”(2009Z 28)成果;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杭州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研究”(C09KS06)成果【作者简介】高君(6—),男,辽宁铁岭人,浙江林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社会保障和三农问题研究。

完善杭州市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思考高 君(浙江林学院人文学院,浙江杭州 311300)【摘要】完善杭州市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关系到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问题,只有把促进就业、健全再就业培训机制作为可靠基础,把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留足社会保障基金作为重要依托,把妥善安置、法治化土地补偿机制作为基本前提,才能有效解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促进杭州城市化进程与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

【关键词】杭州市;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中图分类号】G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07X(2010)0120016204Thought s of Improving t he B a sic L ivel ihood G uarantee System for Landless Pea sants of H angzhouGA0J un(School of H uma nities ,Z hejia ng Forest University ,H a ngzhou 311300,china )A bstract :The improvement of the ba sic livelihood guar antee system of the Ha ngzho u la ndless peasa nt s is an important is 2sue s related to the p rotection a nd improvement of people ’s livelihood .Only by promoting emplo yment and improving re 2employment training system a s a reliable basi s ,by bringing in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a nd saving enough social sec urity f unds as a relia ble suppo rt ,a nd by proper place ment ,t he legalization of the land compe nsation mecha nism as a ba sic pre 2condition ,ca n we address the problem of the ba sic sec urity livelihood of landle ss pea sants ,which can promote the p rocess of Ha ng Zhou civilization and sustainable ,stable and coor dinated developme nt of the city.K ey w or ds :Hangzhou city ;landless peasant ;the ba sic livelihood gua rantee syste m 失地农民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失去土地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权利后,没有持续稳定就业和社会保障,尚未完成城市化仍然保持农民身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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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论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论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07级金融3班杨波20072106057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农民实行以家庭保障为主,依靠后代供给的养老模式。

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推行,这种模式必然导致后代负担的加重和养老风险的增加。

而对于失地农民来说,丧失了土地这壹最后的保障物无疑将进壹步增大养老的风险。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必将对维护社会稳定、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

笔者认为,能够借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通过地方政府和村集体共同出资,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统筹账户,统筹层次暂以县级为宜;通过个人从安置补助费中列支的资金建立个人账户,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障模式。

同时,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财政部门设立专门从事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的管理机构,单独建账、专款专用,收支俩条线。

首先,要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制度,提高失地农民就业竞争能力。

其次,要为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同时,为确保失地农民困难户的生活保障,于征地总额中确定壹定比例建立被征地农民保障基金。

关键词失地农民政府购地退耕仍林国企房价社会保障随着城镇化建设,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失地农民突出的问题主要体当下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

农民的社会保障没有着落,现有的医疗和养老制度不能解决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再加上失地农民就业受阻,不仅使失地农民生活困难,而且使子女受教育问题成为其面临的新的危机。

特别是新近出现的失地农民的就业环境的恶劣和居住生态环境的变化,这些问题,需要从法律层面建立关于失地农民法律保障措施,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土地征用预测和评估制度,全方位的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

壹、失地农民的现状1、失地农民的就业困难。

从失地农民的实际就业情况来见,客观上存于着就业难的问题。

现代企业需要有壹定的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工人,失地农民大多缺乏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竞争意识,思想观念落后保守,大多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操作简单、收入微薄的工作。

尽管政府于征地之前和企业签订了壹定比例的失地农民用功协议,可是多数农民仍是无法适应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技能的要求,只好下岗。

就业不稳定,缺乏就业政策,再加上金融危机,就业环境受到很大影响,对失地农民更是雪上加霜。

2、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面临困境。

失地农民已经丧失了土地所带来的保障,但却无法享受和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医疗等生活保障问题均是由农民自己解决的,效果往往很不理想。

虽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于不断的改进,可是对于失地和半失地农民来说,现有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仍然解决不了失地农民的医疗问题。

政府尽管也认识到这壹问题,且大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可是由于起点低,大病医疗仅报30%。

这对于几万元的住院费来说是九牛壹毛。

3、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壹个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目前我国土地征用普遍实行政府行为,往往群众利益得不到维护,失地农民的土地使用价值不能得到充分体现,失地农民所得赔偿、补偿不但要解决当前的生活,仍要解决今后的养老问题。

失地农民中只有极少数能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4、失地农民将面临的新问题——子女受教育问题。

由于失去土地,大部分失地农民住于城市边缘。

由于教育资源的配置,失地农民的子女将和城市居民的子女享受相同的教育资源,而这是以高昂的教育费用为前提的。

当今社会发展客观要求高素质人才,因此上大学受高等教育已经成为必然。

失地农民随着而来的子女教育问题是困难重重。

二,我国政府购地实现退耕仍林,现代化、工业化失地农民主要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大量出现的。

根据农业部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统计,从1987年到2001年间全国用于非农建设的占用耕地达3394.6万亩。

按照预测,从2000~2030年占用耕地仍将超过5450万亩。

目前我国被征地农民有4000多万,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用土地转为非农用地,全国每年至少有300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

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仍将会有7000万到8000万的失地农民。

尽管有些地区经济发展很快,农民失地后得到的补偿也比较高,但有关调查显示,46%的失地农民失地后生活水平下降,部分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的群体,由此引发诸多社会矛盾。

几乎所有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均存于征地造成农民失地、失业的问题。

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原因及造成的结果:1、国企高价买地的原因: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就外部原因来见:(1)壹些有利于国企方面的原因目前土地运作资本化现象十分明显,央企、国企、上市房企于积极出手争夺地王的同时往往伴随着资本市场的频频融资,实际上仍是银行资金于支持地王。

国企“强悍”入市,是抬高地价、加快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

壹些国企的主业且不是房地产,但频频制造“地王”,这将加剧市场的泡沫化、非理性程度。

政府应该要规范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国企的投资行为,严控国企资金非理性进入楼市。

此外仍应完善国企投资房地产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严查国企炒楼、炒地行为。

从宪法、土地管理法来见,且没有政府垄断土地交易的规定,但于各地的实际运作中,无壹例外地由政府垄断。

政府应该只是监管,不应该参和到交易环节中。

各地政府之所以垄断土地交易,壹方面是为了监管方便,另壹方面则是为了赚钱土地收益。

政府只能储备公共用途的土地,例如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公益事业所需的土地等,其他用途的土地要从市场来。

如果能够做到土地供应的多元化,不会出现地王频出的现象。

而要做到这壹点,就不得不提到土地改革。

2008年10月19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这个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运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运营。

这个文件的出台被认为是新的土地改革的序幕。

之后,于浙江、成均、重庆等地,土地改革的试点已经开始。

这些试点让很多人报以期望,可是,土地改革的动静虽然很大,但效果且不突出,土地改革的前景也不乐观。

从政治层面上见,农民社保、就业、城市化资金来源等问题难以解决,如果找不到稳妥的办法,会影响到农村的安定,注定了中央不可能把农村的土地放开,未来几年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动。

(2)单壹供应的房地产业截止2009年9月30日,排名前十位的上市房企土地储备已经超过3.02亿平方米。

其中,仅合生创展集团壹家的土地储备就能够供其开发房地产37年。

上市房企之所以热衷囤地,关键原因于于打通了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也就是所谓的“股地联动”。

上市房企就是通过自己的土地储备向股民传达股票仍会涨的信息,然后增发新股进行融资,而新融资的钱能够继续囤地,不断滚雪球。

如果囤地不打压,上市房企囤地的规模将越来越大,房地产行业必将被少数几家房企垄断和操控,结果,必定是房价成倍地上涨。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算了这样壹笔账。

全国目前闲置的房地产用地约1万公顷,占年度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的七分之壹左右。

如果按容积率1.2算,这些地能够供应1.2亿平方米的住房面积。

壹边是为拿地不计成本,另壹边却是大量土地闲置,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现象?根本原因就于于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供应太单壹。

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从政府手中买地。

开发商又垄断了房地产开发环节,人们只能从开发商手中买房子。

从土地开发到房地产建设,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和政府、开发商之间存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这些垄断最终导致地价、房价过高。

有统计显示,地方政府50%之上的收入均来自土地收益。

政府控制土地的目标是为了让大多数人有房子住,但当下却离这个目标越来越远。

制度层面上,国土资源部早就出台了壹系列政策来限制开发商囤地,比如闲置超过壹年的土地要征收20%的闲置费,超过俩年没有开发的要无偿收回。

然而全国加于壹起,闲置地被收回的不超过5例,这个制度形同虚设。

土地闲置最大的问题是政府自身造成的,让地方政府打击自己闲置土地的行为,几乎没有可能。

而对于打击开发商囤地,没有哪个地方政府愿意做。

于制度层面,我国仍没有这样的机制来打击囤地。

开发商、地方政府不断炒作土地的稀缺性,抬高地价、房价。

实际上,土地大量闲置,相对房地产需求来说,土地的供应很充足。

从内部原因见:(1)目前很多国企有背景企业战略缺失、创新能力严重匮乏,经理人存于任期制,企业所有人对企业经理人的监管其实缺位,导致经理人于做出企业重大决策上更多的是基于个人考虑而不是企业长远考虑,他们已经没有兴趣也没有动机去进行创新,开发出具有世界壹流水平的产品或模式去谋求长期的利益,而是以短期的判断和短期利益取向的心态来制造地王。

同时,国企自身有其从事的主业,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如果国企要进入壹个新领域,必须要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可是当下的情况是根本没有这样的监管。

不仅如此,国企从银行获得的资金也没有得到银行的有效监管。

这样俩个监管的缺失使得过去很容易进入房地产领域,而这些国企中很多且不熟悉房地产领域,缺少专业的操作和分析。

(2)有些国企拿地不是为了开发房地产卖房,而是为了消化现有的资金,因为从各种渠道得到的资金必须于规定的时间内花出去。

仍有壹些国企则是为了业务调整,准备做房地产,先买块地做起来。

这些原因导致国企拿地不计成本。

这种现象,不仅让民营开发企业深感不安,也让公众更加担忧。

因为,不管是民营开发企业仍是国有开发企业,高价拿地,均不可能低价售房。

换句话说,国有企业大举进军房地产市场,且非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而是也想来获取超高盈利。

三、这种城市化和工业化造成的结果是阻碍社会发展的:第一,银行呆坏账风险加剧。

当前大型国企敢于当地王,壹方面是银行信贷资金源源不断,另壹方面企业判断今后几年房价会上涨。

国企中海地产拍下70亿元地王,房价卖3万元/平方米才能赚钱。

届时房价如果能卖到3万元/平方米或者更高的价格,企业和银行皆大欢喜,如果房价不能达到3万元/平方米,企业无疑将面临巨大风险,银行呆坏账的风险无疑也会加大。

以房地产为代表的资产价格泡沫被认为是中国信贷安全甚至金融安全最大的威胁之壹。

09年以来的信贷迅猛扩张于相当程度上增加了银行呆坏账的风险。

第二,增加了房价调控的难度。

当前中国的房价已经远远脱离大众消费的水平,如果房地产市场不能以广大普通消费者为对象,这样的市场不能持续且良好发展。

当前受金融危机影响,普通消费者工资待遇没有大幅提高,于需求能力没有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房价高企无疑会进壹步加剧供需矛盾。

大型国企凭借资金的优势,勇当地王,无形中抬高了房价,将大大增加调控房价的难度。

第三,民企的生存空间将被进壹步挤压。

资金是企业的稀缺资源,大型国企勇当地王,需要银行资金的支持。

虽然今年央行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可是大量资金仍是源源不断地流向了国企,尤其是大型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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