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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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设备、车辆等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折旧、借出、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所有部门及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入账第五条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六条购置新固定资产的,应当在入库之前,按照规定进行验收,并在固定资产台账中填写详细信息,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入账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入账,并在资产台账中留有购置发票等相关凭证。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修第八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预定使用计划和使用规程进行使用,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时间,合理使用固定资产,保护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价值。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十条对于经常需要外借的固定资产,应当建立外借管理制度,明确外借流程、责任和要求。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出售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在达到规定年限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处理应当在台账和财务账目中有明确记录和凭证。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出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和程序,出售所得的收益应当用于原购置资产或者其他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五章资产台账和盘点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详细完整的资产台账,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并定期对资产台账进行核对和更新。

第十四条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及时发现并解决固定资产的盘亏和报废问题,保证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考核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和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二篇)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二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二)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和保值增值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产分类1. 固定资产的分类(1) 房屋及建筑物:指企业所拥有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厂房、办公楼及其他建筑物。

(2) 机械设备:指企业用于生产、制造和加工的各种设备,包括生产线、工作台、机床等。

(3) 运输工具:指企业使用的各种运输工具,包括货车、轿车、摩托车等。

(4) 电子设备:指企业用于信息处理和数据存储的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

(5) 办公设备:指企业办公室使用的各种设备,包括桌子、椅子、文件柜等。

2. 资产使用权的划分(1) 自有资产:指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企业对其具有完全的使用权。

(2) 租赁资产:指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取的固定资产,企业对其有一定的使用权。

(3) 共有资产:指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共同使用的固定资产,对资产的使用权由各方共同决定。

第三章资产管理流程1. 资产购置(1) 资产购置审批:对于固定资产的购置,应进行审批流程,确保购置的资产符合企业的需求,并通过合理的采购方式进行购置。

(2) 资产验收:在固定资产购置后,应进行资产验收工作,核对所购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等信息,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资产台账中。

2. 资产调拨和处置(1) 资产调拨:当企业内部需要调拨资产时,应通过资产调拨审批程序进行调拨操作,并记录相关的调拨信息。

(2) 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年限或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及时进行资产处置,包括出售、报废等方式,并将处置结果记录在资产台账中。

3. 资产盘点(1) 资产盘点周期:企业应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资产盘点程序:资产盘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编制资产盘点计划、实施盘点工作、核对盘点结果等环节。

第四章资产台账管理1. 资产台账的建立(1) 资产台账的编制: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编制资产台账,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篇)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各类固定资产。

2. 对于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应按照租赁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三、资产登记1. 新购固定资产的登记1.1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详细记录每一项新购固定资产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价格、负责人等信息。

1.2 对于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资产验收,并录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1.3 固定资产登记信息的正确性和及时更新是保证固定资产管理有效的基础,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更新。

2. 存量资产的登记2.1 对于已有的固定资产,企业应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确保资产登记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2 已购固定资产的登记信息应与实际资产进行核对,如有出入应及时修改和更新登记信息。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1. 资产使用1.1 固定资产应按照其设计和规格进行正确使用,不得超负荷或滥用。

1.2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1.3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确保正确操作和使用资产。

2. 资产维护2.1 企业应建立定期保养和维修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在需要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2 资产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保养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五、报废与处置1. 资产报废1.1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或发生故障无法继续使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

1.2 负责人应编制资产报废申请,并提交报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将资产进行标识和封存。

2. 资产处置2.1 被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置,包括转让、捐赠、报废处理等。

202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2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2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浪费和损失,保护国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当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效果监控、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是指本单位用于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医疗等活动,其财产价值长期在本单位内使用、租赁或者融资租赁给他人使用的资产,并按国家规定属于固定资产的。

第五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应当将资产折旧计提、盘点、更新和淘汰报废等工作纳入本单位财务预算管理体系,统一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规定。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主要包括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登记、清查盘点、使用、维护、保管、调拨和变卖报废等环节。

具体管理办法由本单位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制定,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八条本规定的有关术语定义:(一)固定资产:本单位所使用的生产工具、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仪器仪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

(二)资产购置:本单位新购置的固定资产。

(三)验收入库:本单位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前进行的检查验收,并入固定资产总账。

(四)登记:将已验收入库的固定资产登记在册,形成档案台账。

(五)清查盘点:定期对已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实物与账面数并。

(六)使用:固定资产在本单位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使用,其调拨等均须经批准。

(七)维护:对固定资产进行日常使用维护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八)保管:固定资产在本单位由专人负责保管,加强对重要资产的监管。

(九)调拨:固定资产在本单位主要部门之间调拨或者借调,及时更新资产档案和账务。

(十)变卖报废:固定资产因不再符合使用要求而进行的予以变卖或者报废处理。

第九条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遵循科学、规范、严格、准确的原则。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属固定资产一律实行统一管理,各科室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出售、转让、内部转移或报废时,必须综合科备案,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三条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综合科专人负责,各科室固定资产由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管理的各环节,应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第四条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专业图书、工具书、标本和陈列品等),按固定资产管理;(三)凡白制、捐赠或调拨的财产,符合上述所列的,都必须计价列入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一)房屋及建筑物。

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房屋包括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

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三)通用设备。

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四)文物和陈列品。

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五)图书。

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等。

(六)其它固定资产。

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护固定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对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盘点、维修、报废等环节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制度健全、流程规范;(三)账务清晰、数据准确;(四)物尽其用、保障安全。

第四条公司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由财务部、采购部、技术部、行政部等相关部门组成,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第五条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有形资产。

第六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一)房屋建筑物类:包括生产用的厂房、办公楼、道路、围墙等固定资产;(二)生产设备、设施类:包括生产用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动力设备(及其管道)、通讯设备等固定资产;(三)计算机网络、电脑类:包括系统网络及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数码产品、通信设备等固定资产;(四)办公设备、用具用品类:包括视频音像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移动电话等固定资产,及单位价值高于200元、低于3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第七条固定资产购置需按照公司发展需求和预算规定进行。

各部门如需购置固定资产,应向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八条固定资产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采购质量。

第九条固定资产购置后,由采购部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进行入库登记,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保管第十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与使用。

固定资产保管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的操作规程进行使用,防止固定资产的损坏和浪费。

公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公安机关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安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操作、高效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安机关固定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维护、检查、评估和处置等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安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公安机关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购置、验收、登记、核算、盘点和处置等工作;(二)负责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制定和调整;(三)负责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四)负责固定资产的统计分析和报告;(五)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建设。

第七条公安机关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的直接责任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二)负责固定资产的检查和报告;(三)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申请;(四)负责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配置第八条公安机关固定资产配置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职能、任务和实际需要,遵循节约、实用、高效的原则。

第九条公安机关固定资产配置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固定资产配置项目。

第十条公安机关固定资产配置标准由公安机关财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制定,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责任人和使用要求,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使用。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固定资产维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五章固定资产检查与评估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固定资产检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检查、使用情况检查和财务管理检查。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保证教学、科研、生产、行政办公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

为了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学校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土地、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它建筑物;行政办公、后勤生活等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含)以上,教学科研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含)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家具、图书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使用、评估、清查盘点、处置;固定资产的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院(部、处、馆、所、室、中心、医院、集团、公司等)二级管理体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为学校固定资产职能管理部门,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职责是:(一)负责全校固定资产产权的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工作;(二)负责制定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三)负责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计划论证和签订设备、家具合同、验收工作;(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建立使用“资产管理平台”,并确保平台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五)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总账、分户分类账的登记及固定资产清查,统计工作;(六)负责学校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的调剂、调拨、转让、丢失、损坏、报废的审批及处置工作;(七)负责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八)对实施企业化管理的校办产业、经济实体占用的固定资产实行监督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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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使用年限调整
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果需 要调整它的使用年限,应该 录入“使用年限调整”变动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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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经过使用年限调整的固定 资产,在调整的当月就按调 整以后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返回Biblioteka (七)工作总量调整使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 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工作总量 的变动,应该录入“工作总量调 整”变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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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调整以后的工作总量不能小於 已经使用的累计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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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净残值(率)调整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果 需要修改原来预计的净残值或者 净残值率,应该录入“净残值 (率)调整”变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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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调整以后净残值必须小於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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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产类别调整
当企业修改调整固定资产分类方 法的时候,或者因为其它原因要调 整某项资产的所属类别的时候,就 需要调整系统中的资产分类设置。 调整的方法就是录入“类别调整” 变动单。
一、录入工作量
【案例6-7】
月球越野车1月份工作量1000 千米,请输入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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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的输入方法有两种:
方法一、如果本月是最新的未结账的 月份,可以直接输入本月工作量;
方法二、当某些资产的本月工作量和 上月工作量相同的时候,可以选中“本 月工作量”栏,单击窗口左下方的“继 承上月工作量”,资产的本月工作量会 按上月工作量自动填入。
2)本系统内,影响折旧计算的因素
包括:原值变动、累计折旧调整、净残值
(率)调整、折旧方法调整、使用年限调
整、使用状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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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统折旧计算和分配的基本原则(续)
3)本系统发生和折旧计算有关的变 动以后,加速折旧法在变动生效的当期用 净值作为计提原值,用剩余使用年限作为 计提年限计算折旧,以前修改的月折旧额 或者单位折旧的继承值无效;直线法仍旧 用原来的公式计算(原有公式当中已经考 虑了价值变动和年限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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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转移
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为企业内 部调配而发生资产使用部门的变 动,称作“部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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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资产使用部门变动可能会引起对 应折旧科目的变动,要注意检查; 需要的时候要作相应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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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状况变动
未使用的资产调拨给某部门使用,使用 状况从“未使用”变为“在用”;或者 正在使用的资产停用进行大修理,使用 状况从“在用”变为“大修理停用”等 等情况,都属於资产使用状况的变动。 资产使用状况变动,也需要制作变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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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折旧分配表查询
什么时候生成折旧分配表,要根据您在 初始化或者“选项”中选择的折旧分配汇 总周期确定,如果选定的折旧分配汇总周 期是一个月,那么每月计提折旧以后会自 动生成折旧分配表;如果选定的是三个月, 那么只有到三的倍数的期间,也就是第3、 6、9、12期间计提折旧以后才会自动生成 折旧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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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动单管理
变动单管理包括以下四项: 1.查看快捷信息; 2.查看变动单; 3.删除变动单; 4.打印变动单。 这里向大家介绍前面三项。
(一)查看快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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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看变动单
1.查看单张变动单; 2.按发生变动固定资产的所属部门查看; 3.按变动单类型查看; 4.按单项固定资产查看; 5.按固定资产类别查询变动单。
进行折旧方法调整的资产,调整 的当月就按返调回 整以后的折旧方法计
(五)累计折旧调整
资产在使用过程当中,需要补提折 旧或者多提折旧的时候,就要调整 已经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在操作 上就要录入累计折旧调整变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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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累计折旧额调整以后的净 值必须保证大於等於净残值。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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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分配表有部门折旧分配表 和类别折旧分配表两种类型,每 次计提折旧时只能选择其中的一 种来制作记账凭证。
(一) 部门折旧分配表的查询
请注意观摩操作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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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必须保证所有的折旧全部分配, 所以选择部门的时候一定要做到不 能重复,也不能遗漏任何一个部门。
折旧分配表只有在凭证生成以前 才可以操作修改,如选择折旧分配 部门等。
下一张
本系统折旧计算和分配的基本原则(续)
4)当发生原值调整、累计折旧调整、净残 值(率)调整的时候,当月计提的折旧额不变, 下个月按变化以后的值计提折旧。
5)折旧方法调整、使用年限调整、工作总 量调整以后,当月按照调整后的值计算折旧。
6)使用状况调整以后,当月按照调整以前 的数据来判断是不是计提折旧,也就是使用状 况调整在下月开始生效。
返回进行处理。请观摩操作演示
(四)折旧方法调整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在资产使 用过程当中一经采用,一般在当年 一年内不做调整。如果有特殊需要 必须调整的,应该录入折旧方法调 整变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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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属於总提折旧类别的资产,调整 以后的折旧方法不能是“不提折 旧”。
属於不提折旧类别的资产,折旧 方法不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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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折旧清单查询
请注意观摩操作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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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默认情况下,折旧清单中列出的是这 个账套最近一次折旧的计提数据。
日期选择下拉列表中附有“登录”字 样的期间是本次登录的期间;附有“最新” 字样的期间是最近一次计提折旧的期间。
可以在左窗格顶部的下拉列表框中选 择“按部门查询”或者“按类别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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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统折旧计算和分配的基本原则(续)
10)如果“设置”子菜单中“选项”的“折旧信息” 页签当中“当(月初已计提月份=可使用月份-1)时将 折旧全部提足”一项的判断结果为“是”,那么除了采 用工作量法折旧的资产以外,其他折旧法按“本月月折 旧额=净值-净残值”计算最后一个月的折旧额,并且不 能够手工修改;如果“当(月初已计提月份=可使用月份 -1时将折旧全部提足”的判断结果是“否”,那么该月 不提足,并且可以手工修改;但是如果以后各个月按照 公式计算的月折旧率或者折旧额是负数的时候,认为公 式无效,系统设月折旧率=0,月折旧额=净值-净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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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统折旧计算和分配的基本原则(续)
7)本系统采用未来适用法,在各种变动以 后计算折旧的时候,不自动调整以前的累计折 旧;采用追溯适用法的企业只能手工调整累计 折旧。
8)折旧分配:资产发生部门转移和类别调 整以后,当月计提的折旧额分配到变动以后的 部门和类别。
9)报表统计:把当月折旧和计提原值汇总 到变动以后的部门和类别。
会计电算化
主 讲: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节 固定资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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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卡片上,和固定 资产的价值(折旧)计算以 及和报表汇总有关的项目的 调整,称为资产变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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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变动和资产的增加减少,二者在概 念上是不同的。资产的变动是指固定资产 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原值变动、部门转 移、使用状况变动、使用年限调整、折旧 方法调整、净残值(率)调整、工作总量 调整、累计折旧调整、资产类别调整、计 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情况。资产变动不 改变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数量;而资产 的增加减少则是指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在 数量上的变化。
如果计提折旧以后又对账套进行了影响折旧 计算或者折旧分配的操作,那就必须重新计提 折旧,不然的话不允许结账。
如果自定义的折旧方法中月折旧率或者月折 旧额出现负数,系统自动中止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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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统折旧计算和分配的基本原则
1)系统提供的直线折旧法,在计算 折旧的时候总是用净值作为计提原值,用 剩余使用年限作为计提年限,这充分体现 了平均分摊的思想(平均年限法(一)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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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类别折旧分配表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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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会计期间查询折旧分配表
请注意观摩操作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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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小结:
固定资产的折旧,包括计提折 旧、制作凭证、制作折旧清单和 折旧分配表、对账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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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
完成【案例6-7】和【案例6-8】。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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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累计工作量”一栏显示的是包括本次输入工 作量在内的累计工作量。
输入的本期工作量必须保证使累计工作量小 於等於工作总量。
在选择“继承上月工作量”的情况下,如果 上期期末累计工作量加上本期继承值大於工作 总量,系统就不执行继承上月工作量,而是自 动计算:本月工作量=工作总量-上期期末累计 工作量,然后在“本月工作量”栏后面的单元 格内标上星号。用户如果对自动计算的值不满 意,可以手工修改。
1.原值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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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变动单不能修改,只能在当月删 除重做,所以完成变动单录入以后, 一定要仔细检查,确认没有错误以 后再保存。本节后面介绍的各种资 产变动单也一样,不再做重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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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值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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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在原值减少变动单中, 必须保证变动后的净值大 於等於变动后的净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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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调整后类别的折旧计提属性必须 和调整前类别的折旧计提属性相同。 如果两者的折旧计提属性不同,单 击“保存”按钮后,系统会提示 “变动前类别与变动后类别的折旧 计提属性不一致!”同时拒绝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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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的年度终 了,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如果由於市价 持续下跌,或者技术陈旧等原因导致某项固定 资产可以回收的金额低於帐面价值的,应当把 可以回收的金额和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这 项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 单项资产计提。
固定资产卡片上的资产名称、编号、自定义项目 等资产信息的修改,可以直接在卡片上进行。下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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