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损推定全损案件实施细则
车辆事故全损标准

车辆事故全损标准是指在交通事故中,车辆受损程度达到以下几个方面时,保险公司可以认定车辆全损:
1. 车辆损失:车辆受损严重,修理费用高于或等于车辆的实际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选择赔偿实际价值或推定全损。
2. 车辆残值:事故后车辆的残值低于车辆的实际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依据车辆残值来确定赔偿金额。
3. 修复成本:车辆修复所需的费用高于或等于车辆的实际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车主选择全损赔偿或承担修复费用。
4. 保险公司权益:当车辆受损程度达到一定标准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修理费用,并可以要求车主签署全损协议。
全损标准的具体认定因保险公司和合同条款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会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车辆受损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全损标准。
此外,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车辆受损程度以及相关证据来判断保险公司是否承担全损赔偿责任。
以上述案例为例,法院认为保险合同中关于推定全损的约定不能剥夺投保人选择进行修理的权利。
根据评估,车辆修理费用低于投保车辆的保险价值,故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照车辆损失险约定,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修理费用。
最终判决支持了投保人的诉讼请求。
车辆构成全损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车辆全损是指在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中,车辆损失严重,无法修复或者修复成本超过车辆价值的情况。
车辆全损是车辆保险合同中常见的保险责任之一。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车辆全损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车辆全损的定义、构成要件、认定标准以及赔偿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车辆全损的定义车辆全损是指车辆在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中,损失严重,无法修复或者修复成本超过车辆价值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车辆全损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车辆遭受事故后,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超过车辆价值;2. 车辆遭受事故后,虽能修复,但修复后的车辆性能、安全性等无法达到原车辆的标准;3. 车辆遭受事故后,维修费用超过车辆价值。
三、车辆全损的构成要件1. 事故原因:车辆全损的构成要件之一是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包括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等。
2. 损失程度:车辆全损的构成要件之二是损失程度。
损失程度达到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超过车辆价值。
3. 修复成本:车辆全损的构成要件之三是修复成本。
修复成本包括维修、更换零部件、检测、评估等费用。
4. 车辆价值:车辆全损的构成要件之四是车辆价值。
车辆价值是指车辆在事故发生时的市场价值。
四、车辆全损的认定标准1. 技术鉴定:车辆全损的认定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鉴定。
鉴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权威性。
2. 损失评估:损失评估是对车辆损失程度的评估。
评估应考虑车辆受损情况、修复成本、车辆价值等因素。
3. 事故原因调查:事故原因调查是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为认定车辆全损提供依据。
4. 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合同中对于车辆全损的认定标准有明确规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车辆全损的赔偿处理1. 报案:车辆全损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事故证明、损失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
2. 保险公司核实:保险公司收到报案后,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修复成本等进行核实。
3. 确定赔偿金额:根据核实结果,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金额。
保险全损标准

保险全损标准
车辆全损的标准是被保险车辆的整体损毁或严重受损。
车辆的实际修复费用达到或超过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百分之80时,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同意,视为保险车辆推定全损,保险人按保险车辆全部损失的规定进行赔偿。
车辆全损的赔偿分两种情况:
1.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应当按照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额;
2.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该车的实际价值时,则应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额。
在投保的过程中,不能按照该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格进行投保,而是需要根据购车的实际价格来计算保费。
因为在计算车辆全损理赔金时,保险公司是以当时汽车的实际价值来计算赔偿,如果以新车购置的价格进行投保,会使自己白白多付相当一部分的保费。
推定全损的赔偿方法

推定全损的赔偿方法随着交通事故的频发,车辆全损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一定的赔偿方法来进行处理。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推定全损的赔偿方法。
一、车辆全损的定义车辆全损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的修复费用超过了车辆的市场价值。
一般来说,如果车辆的修复费用达到或超过车辆市场价值的70%以上,保险公司就会将此车辆认定为全损车辆。
二、市场价值的评估在确定车辆是否全损之前,首先需要对车辆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市场价值评估是根据车辆品牌、型号、车龄、行驶里程、车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的。
保险公司通常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全损车辆的赔偿方法1. 车辆残值回购保险公司通常会将全损车辆的残值作为一种赔偿方式。
残值是指车辆经过事故后剩余的价值,通常会以一定比例从车辆市场价值中扣除。
保险公司会将车辆的残值回购,然后将回购款项支付给车主。
2. 车辆置换在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提供车辆置换的服务。
即将全损车辆的市场价值作为抵扣款,用于购买新车或二手车。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车主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出行。
3. 车辆修复尽管车辆的修复费用超过了市场价值的70%,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车主可能会选择修复车辆。
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修复费用和车辆市场价值的差额进行赔偿。
4. 车辆拍卖对于一些无法修复的全损车辆,保险公司可能会选择将其进行拍卖。
拍卖的收入将作为车主的赔偿款。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委托专业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以确保拍卖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全损车辆赔偿的注意事项1. 及时报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会派出定损员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以便尽快确定车辆的损失程度和赔偿方式。
2. 保留相关证据车主在处理全损车辆赔偿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如事故照片、维修报告、车辆购置发票等。
这些证据可以为车主提供更有利的赔偿条件。
3. 了解保险条款在购买车辆保险时,车主应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包括对全损车辆赔偿的具体规定。
车辆事故推定全损依据

车辆事故推定全损依据车辆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中,由于车辆驾驶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在车辆事故中,有些车辆受到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被认定为全损车。
那么,推定车辆为全损车的依据有哪些呢?一、车辆事故发生后的初步评估在车辆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和交警会进行初步的事故评估。
这一评估主要是通过观察车辆的受损情况、车辆是否能够正常行驶以及事故的严重程度等来判断车辆是否为全损车。
如果车辆受损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无法满足安全行驶的要求,就会被认定为全损车。
二、车辆维修评估报告在车辆事故发生后,车主通常会将车辆送往维修厂进行维修。
维修厂会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并出具维修评估报告。
这份报告会详细记录车辆受损情况、维修方案以及维修费用等信息。
如果维修评估报告显示车辆的修复费用超过车辆的市场价值,或者修复后的车辆无法达到安全行驶的标准,就会被认定为全损车。
三、保险公司的评估标准在车辆事故中,车主通常会购买车辆保险。
保险公司会根据一定的评估标准来判断车辆是否为全损车。
这些评估标准通常包括车辆市场价值、修复费用、事故严重程度等因素。
如果车辆的修复费用超过车辆的市场价值的一定比例,或者车辆的事故严重程度达到一定标准,保险公司就会认定车辆为全损车。
四、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国,车辆事故的认定和处理通常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车辆事故认定主要是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证人陈述、交通技术鉴定和相关证据等来进行判断。
如果车辆事故造成车辆严重受损,无法修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会被认定为全损车。
五、车辆损坏程度的判断车辆事故发生后,可以通过观察车辆的受损情况来判断车辆是否为全损车。
一般来说,如果车辆发生火灾、爆炸,或者车辆发生严重碰撞导致车身变形等情况,就可以初步判断车辆为全损车。
另外,如果车辆发生水浸、被盗抢等情况,也可能会导致车辆被认定为全损车。
总结起来,推定车辆为全损车的依据主要包括车辆事故发生后的初步评估、车辆维修评估报告、保险公司的评估标准、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车辆损坏程度的判断等。
保险事故货物推定全损的原则

保险事故货物推定全损的原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保险事故货物推定全损的原则在保险行业中,货物险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保险产品,为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在货物运输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事故,而货物推定全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概念。
本文将探讨保险事故货物推定全损的原则。
一、货物推定全损的定义货物推定全损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货物毁损或丢失,无法继续使用或修复,同时货物的实际价值已达到或超过货物的全额保险价值,即被认定为全损。
货物推定全损是保险公司对货物损失进行理赔的依据,也是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的重要原则。
1. 实货价值原则货物推定全损的原则之一是实货价值原则。
根据实货价值原则,货物推定全损的条件是货物的实际价值已达到或超过货物的全额保险价值。
实货价值是指货物在发生事故前的实际市场价值,通常是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
一般情况下,实货价值是根据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会按照实货价值来确定货物是否推定全损。
2. 不可修复原则货物推定全损的原则之二是不可修复原则。
在货物发生事故后,如果货物的毁损程度达到了无法修复的程度,即无法修复成原样或无法继续使用,那么就可以被推定为全损。
在确定货物是否可以修复时,需要考虑货物的种类、损坏程度、修复成本等因素,如果修复成本超过了货物的实际价值,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不可修复,从而推定为全损。
3. 理性原则货物推定全损的原则之三是理性原则。
在处理货物全损赔偿时,保险公司需要遵循理性原则,即在理赔过程中要合理、公正地判断货物的损失程度和价值,不能过高或过低评估货物的价值。
只有按照理性原则进行理赔,才能有效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提高保险公司的信誉度。
四、结语第二篇示例:保险事故货物推定全损的原则是在货物遭受事故或损坏后,保险公司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条款来判断货物是否全损,从而确定理赔金额。
保险事故货物推定全损的原则通常遵循以下几个方面:1. 货物受损程度货物受损程度是判断货物是否全损的关键因素之一。
推定全损的赔偿方法

推定全损的赔偿方法推定全损的赔偿1. 什么是推定全损?推定全损是指车辆在事故中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维修费用过高,被判定为全损的情况。
在保险理赔中,推定全损也意味着车主可以获得全损赔偿。
2. 推定全损的赔偿方法有哪些?2.1. 市场价值赔偿市场价值赔偿是目前较为常见的全损赔偿方式。
保险公司根据车辆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具体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车辆新车购置价与使用年限的比例来确定赔偿金额。
2.2. 折旧价值赔偿折旧价值赔偿是较为保守的一种赔偿方式。
保险公司会根据车辆的年限、已行驶里程以及车况等因素来计算折旧值,然后将车辆的市场价值减去折旧值进行赔偿。
2.3. 交通部门评估赔偿有些地区的交通部门会对全损车辆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通常是根据车辆型号、车况以及当地市场价格等综合因素来确定的。
2.4. 第三方评估赔偿除了交通部门评估外,车主也可以选择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损车辆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赔偿依据,通常较为客观和公正。
2.5. 车险条款赔偿有些车险条款会规定推定全损的赔偿方式,例如按照车辆新车购置价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或者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当地市场价值等来确定赔偿金额。
3.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赔偿方式?3.1. 考虑车辆价值如果你的车辆价值较高,可以选择市场价值赔偿或者交通部门评估赔偿,以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
3.2. 考虑车辆情况如果你的车辆已经使用多年,或者有较高的里程数,那么折旧价值赔偿可能更适合你,因为这种方式会根据车辆的实际状况进行折旧计算。
3.3. 考虑评估机构信誉如果你选择第三方评估赔偿,建议选择有良好信誉和口碑的评估机构,以确保赔偿金额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4. 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无论选择哪种赔偿方式,都应该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关于全损赔偿的条款,了解赔偿的具体规定和限制,以免发生纠纷或者赔付不足的情况。
结论在面临车辆全损时,选择适合自己的赔偿方式非常重要。
通过了解各种赔偿方式的特点和适用情况,车主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保险理赔中获得合理的赔偿金额。
车辆推定全损理赔协议书范本

车辆推定全损理赔协议书范本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乙方为其所有的车辆(以下简称“标的车辆”)向甲方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保单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的标的车辆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地点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标的车辆严重损坏。
3.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标的车辆推定为全损,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进行理赔。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标的车辆推定全损理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车辆推定全损的确认1. 甲乙双方确认,标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已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超过车辆实际价值,故推定为全损。
2. 乙方同意放弃对标的车辆的所有权,并将其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第二条理赔金额的确定1. 甲方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经评估确定标的车辆的全损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甲方同意按照上述金额对乙方进行理赔。
第三条理赔款项的支付1. 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车辆交付1. 乙方应在收到理赔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车辆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交付给甲方。
2. 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标的车辆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以确保甲方的权益。
2. 乙方应保证标的车辆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理赔款项,应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交付标的车辆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应按未交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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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损、推定全损案件实施细则为加强重大案件的过程管控,规范全损、推定全损案件的流程,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全损、推定全损的定义全部损失是指被保险车辆或第三者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已经全车损毁,完全没有修复可能,或出险车辆损失严重、维修成本已远远超过受损车辆的保险金额或实际价值。
推定全损指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其修复费用预计达到或超过出险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车辆)实际价值扣减残值价值后的金额时,按照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车辆)全部损失的规定进行的一种定损方式。
第二条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故车辆(营运、党政机关及部队车辆除外),均通过推定全损方式处理。
一、事故车辆估损达到该车实际价值的50%以上;二、盗抢追回车辆(限已赔付结案且客户不愿接受的车辆);三、虽不符合一、二条规定的范围,但通过推定全损方式处理有利于快速结案、提高事故车利用价值的车辆。
第三条全损、推定全损事故车残值处理操作流程流程图如下所示:.具体操作要求:一、确定损失大案岗人员应根据车辆外观损失及判断间接损发生重大案件后,失项目,在定损系统中录入损失明显,并提交定损单,如提交后流转如提交后流转至核至损失复核,由损失复勘人员确定预估损失金额。
确定预估损失金额后如达到推定由核损人员确定预估损失金额。
损,全损的标准,由大案岗通过邮件上报至分公司大案管理岗。
二、残值评估大案岗人员把事故确定预估损失金额后如达到推定全损的标准,..车残值信息发至第三方合作平台。
各第三方合作平台需在在24小时内反馈报价,取报价最高的金额为事故车残值初定残值报价底价。
三、确定理赔方案根据报价最高的金额确定事故车残值底价后,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预估损失金额确定理赔方案。
如车辆预估损失金额>车辆的实际价值-残值价值,则按推定全损方案处理。
残值委托由底价报价最高的合作单位处理。
并与客户签署《事故车辆赔偿协议书》。
四、勘验车辆及手续、签订拍卖委托合同、车辆保全协助合作残值处理单位对车辆及手续进行勘验,协助客户和合作残值处理单位签订《拍卖委托合同》,车辆由合作单位保全处理。
五、监控事故车辆展示拍卖事故车辆由合作残值处理单位进行展会、拍卖。
分公司大案管理岗需监控事故车辆展示拍卖的进展。
要求合作残值处理单位必需在15日内拍卖完成。
六、事故车辆成交确认、结案支付。
事故车辆经合作残值处理单位拍卖成交,由合作单位向我司发送《成交确认书》,我司需把《成交确认书》上传车险理赔系统,如案件其他损失任务已处理完毕,案件需尽快结案。
如事故车辆流拍,则残值拍卖公司方可以由底价对事故车进行收购,如遇流拍后客户愿意留车维修,且维修金额有利于赔偿结果的,车辆可按维修处理。
事故车拍卖成交的,事故车残值款项直接由拍卖公司支付被保险..人,我司根据事故车实际价值与残值竞价金额,确定赔偿金额。
七、车辆过户合作拍卖公司协助买受人及车主进行过户。
第四条注意事项一、车辆查勘阶段1、确定保险责任。
查勘阶段一定要核实案件性质,确定保险责任。
确定案件无异议、属保险责任的案件车辆才可进入推定全损流程。
2、准确预估车辆维修费用,大案定损人员需在定损系统中录入损失项目明细并提交定损单,由损失复核或核损人员确定预估车辆维修费用,确定后需将定损单退回至大案定损人员平台。
3、查勘后一定和客户及停放修理单位告知确保车辆完整,严禁拆解。
4、积极向被保险人建议推定全损流程处理方案,做好解释工作。
二、提交事故照片与信息1、照片要求:行驶证、正前方、正后方、左侧正面、右侧正面、车辆底盘、车辆内部、档位、车辆标牌、车架号、以及车辆损失部件的照片等。
2、前期通过邮件方式发送信息至合作方。
后期将通过系统对接,实现系统自动信息共享。
三、集中保全1. 保全即对规定范围内的属于保险责任的受损车辆选择固定、安全的停放场地,最大程度规避车辆被买断、产生拆解、施救费及配..件丢失等不必要的额外费用及损失;2. 保全分为“出险后保全”及“拍卖前保全”,对于现场能够判断车辆已达到推定全损的标准且客户同意,尽可能按照“出险后保全”的方式确保标的物的完整性、安全性,向被保险人做好引导和解释工作并填写《事故车辆保全建议书》(见附件1);3. 保全地的选择:优先选择合作拍卖公司的保全场地,其次为与分支公司建立了优良信誉的合作修理单位;4. 保全的费用:合作拍卖公司在当地有保全场地的免费供我司使用;合作维修单位短时间停放协商不予收取费用。
四、与车主协商确定理赔方案1、如确定按推定全损方案处理,需协助车主须与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2、残值金额付款方式。
残值拍卖的成交金额由合作拍卖单位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由合作拍卖单位把残值拍卖款支付给被保险人,为保证车辆顺利过户,合作拍卖单位可能会扣留部分拍卖款做为过户保证金,应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
3、违章及拖欠税费需被保险人处理。
4、协助客户提供车辆所有过户所需资料,并配合完成后期过户手续。
五、拍卖成交后,合作方向我司提供《成交确认书》。
需将《成交确认书》和所有合作单位的《报价函》一同上传至车险理赔系统。
..六、过户1、普通车型(车身价50万以内)自拍卖完成后两个月内完成过户。
2、特殊车型、新上市车型、高档车(车身价50万以上)四个月内完成过户。
3、对过户区域有特殊要求的区域,具体过户时限要求由合作拍卖方与被保险人沟通协商确定。
七、退保批单要求针对标的车辆全损案件,在与客户签订赔付协议、明确保险责任终止后,为了防范客户新发生赔案向我司索赔的隐患,要求在全损案件结案后及时向业务部门提出保险责任终止的批单申请,将保单终止。
要求如下:1.标的车辆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签署赔付协议后理赔部门应收回客户保单原件。
2.对于同意签署赔付协议但是声称保单丢失的客户,需要让其签署声明,声明内容包含保单原件丢失、如再索赔保险公司可拒赔的约定。
客户声明书详见附件4:《客户声明书》;第五条全损、推定全损案件车险理赔系统规范录入全损、推定全损案件必需在系统内录入损失项目明细,初步确定损失金额。
全损、推定全损案件需在系统内全损信息栏中,勾选“推定全损”、“实际全损”标识。
并准确录入车辆现值、车辆残值,车辆残值金额. .必需与残值拍卖最终成交金额一致。
如下图所示:推定全损案件审核第六条一、系统规范审核、系统必须录入定损明细。
1准确录入车辆残值、“推定全损”推定全损案件需勾选标识,2、协议价为车辆实际协议价,车辆残值为事故车拍卖的实际成交价格,价值减去拍卖成交价后的金额。
拍卖公司处理”等…3、上报意见需明确有“推定全损”“残值由内容。
二、推定全损必备单证审核 1、所有合作单位反馈的《报价函》、与客户签署《事故车辆赔偿协议书》2 、残值处理单位反馈的《成交确认书》3 、如客户保单丢失需签署《客户声明书》4三、按全损、推定全损方式处理的案件,必须审核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是否合理,标的车辆根据保单信息、车辆购置发票进行确定,. .三者车辆根据购置发票、二手车购置发票、同年款车辆二手车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四、审核已符合推定全损的车辆是否按推定全损方案处理。
如车辆损失金额已达到推定全损的标准,但未按推定全损方案处理。
按车辆损失金额的大小需相关人员邮件审批截图。
1、车辆损失金额<30万:需分公司理赔总审批。
2、车辆损失金额≥30万:需总公司理赔服务部大案管理岗审批。
第七条监督和考核为有效评估事故车残值工作落实效果,以“事故车减损率”和“事故车溢价率”两项指标对各分公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监控,指标定义如下:1、事故车减损率=【预估修理费-(车辆实际价值-车辆残值价值)】/预估修理费*100%,评估采用推定全损方式处理的车辆,推定全损相对于维修方式处理的贡献度,事故车减损率≥10%。
2、事故车残值溢价率=(事故车残值成交价-事故车残值保底价)/事故车残值保底价*100%,评估按推定全损方式处理的车辆,事故车残值竞价的实际效果,事故车残值溢价率≥35%附件1:《事故车辆保全建议书》附件2:《事故车辆赔偿协议书》附件3:《拍卖委托合同》(合作拍卖公司提供)..附件4:《客户声明书》附件1:事故车辆保全建议书尊敬的被保险人:鉴于您的爱车(车辆型号)车牌号为于年月日发生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为便于您在理赔时有更多选择的处理方案,建议将受损车辆作委托保全处理,暂缓拆检,最大程度保障您的权益同时可以避免如下风险:1、选择全损处理时,产生丢件、被恶意换件的可能。
2、选择全损处理时,原托修单位索要高额的拆检费及停车费,这部分在全损赔偿时是保险公司不予承担的。
..3、选择全损处理时,碍于原维修单位的关系等因素而勉强维修,造成车辆严重贬值。
4、如最终选择维修时,可以有更多的维修方案备选,避免出现修换标准不统一时处于“两难”的状态。
我们将为您选择就近的合作维修单位作为您爱车的保全地,如果您最终选择维修时将您的爱车送至您指定的维修单位,如同意请您签字确认。
谢谢支持!被保险人(委托方)签字:保险公司(受托方)签字: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2:事故车辆赔偿协议书甲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乙方: (被保险人)兹有甲方签发的编号为号的保险单承保的乙方车辆于年月日发生保险事故,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就此案赔偿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事故车辆车牌号为,为轿车。
2、乙方同意事故车辆不再修复,乙方车辆甲方按照推定全损处理,乙方同意事故车辆处置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处理该残值的方式为拍卖。
..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将事故车辆过户到拍卖公司买受人的名下,并提供一切该车过户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购置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保险单等), 过户费用与乙方无关;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清点该车所有残值,并提供相关出厂手续;乙方自车辆交接之日,明确车辆的相关权益转让予甲方;3、乙方如设定了抵押权以及其他权利负担或者被司法机关保全的,被保险人在合同签订起7日工作日内解除上述权利负担;4、乙方如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被保险人在合同签订起3日工作日内消除所有违法行为;5、事故车辆车牌归乙方所有,如因乙方车辆有债务纠纷或车架号、发动机号不符等不能正常过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6、鉴于保险标的发生全部损失,根据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保险条款,保险合同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4:客户声明书本人于年月日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签订了车辆(车牌号:,保单号:)赔付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本人同意在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承保的车辆商业险保单项下的所有保险责任终止,但由于本人保单原件丢失,无法交回贵司,若后续发生持保单原件或复印件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再次索赔的,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