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教研室制度
【教研】温医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教研室工作条例

【关键字】教研温医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教研室工作条例一、临床教研室是按临床课程设立的教学工作基层组织。
教研室以学科名称命名,原则上一门课程设置一个教研室。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和学科特点,一个教研室可以承担多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临床教研室的设置原则上与临床科室相统一。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可设置组合临床科室的庞大教研室(如外科学、内科学)、临床科室内的小型教研室(如精神病学)以及跨临床科室的教研室(如诊断学、临床流行病学)。
三、临床教研室由临床教师(医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组成。
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临床科室范围的医师均属相应教研室的教学人员。
四、临床教研室设主任一人,全面负责教研室管理工作。
根据教学需要,可设副主任若干人,协助主任工作。
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原则上由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兼任。
教研室主任统一协调相关临床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的人员安排。
临床教研室设兼职教学秘书一名,协助主任、副主任处理日常教学的管理事务。
组合临床科室的庞大教研室,须在各临床科室中设置兼职的教学干事,协调本科室的教学工作。
五、临床教研室行政上隶属附属第一医院领导。
教学工作上接受第一临床医学院的分配、指导与检查。
教研室必须抓好政治思想工作,团结全体医务人员,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教学积极性,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六、临床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制订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实验、见习、实习手册;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和教学进度表安排,高质量的实施课堂讲学、课间见习、毕业实习等教学活动以及相应的考核、考查、考试;开展教学理论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探索提高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效果的新方法,开设和编写相应医学科技发展和医学教育改革的新课程、新教材;根据教学需要,设置教学实验室,配备必要的实验设施。
教学活动中要体现素质教育,融合政治思想教育、教书育人。
七、临床教研室必须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
根据临床教学工作的需要,制订师资培训计划。
医院临床教研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临床教研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教学质量,促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医院成立临床教研室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临床教研室管理制度,统筹协调、监督管理临床教研室工作。
2. 临床教研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具体实施临床教研室工作。
3. 临床教研室下设教学小组,负责具体的教学工作。
三、职责与任务1. 临床教研室负责制定临床教学计划,组织实施临床教学工作。
2. 临床教研室负责对临床教师进行培训、考核、评价,提高临床教师的教学水平。
3. 临床教研室负责组织临床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确保临床教学质量。
4. 临床教研室负责组织临床实习学生的临床技能培训、考核,提高实习学生的临床操作能力。
5. 临床教研室负责开展临床教学研究,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
四、教学管理1. 临床教学计划(1)临床教研室应根据教学大纲、课程设置、实习基地情况,制定临床教学计划。
(2)临床教学计划应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考核方式等。
2. 临床教师管理(1)临床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学资质和临床技能。
(2)临床教研室应定期对临床教师进行教学培训、考核,提高教学水平。
3. 临床实习管理(1)临床教研室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确保实习学生安全、有序地进行实习。
(2)临床教研室应定期对实习学生进行临床技能考核,提高实习学生的临床操作能力。
4. 临床教学质量评估(1)临床教研室应定期对临床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2)临床教研室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五、奖惩与监督1. 临床教研室对在临床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临床教研室对违反教学纪律、影响教学质量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警告或处分。
3. 临床教研室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临床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临床教研室工作制度

医院临床教研室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任务1.目的:建立健全医院临床教研室工作制度,规范临床教研的组织管理,提升医院临床教研水平。
2.任务:负责教研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临床医疗技术培训、学术会议组织、研究项目和成果的管理。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设立临床教研室,由研究院下设,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2.主任负责整个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完成教研工作。
3.教研室下设若干课题组,负责不同的临床教研方向,每个课题组设组长一名。
4.组长负责组织和管理课题组的工作,负责课题的立项和进展情况的汇报。
三、工作制度1.教研计划制定:每年初制定教研计划,明确教研的方向和目标,落实到各个课题组,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临床医疗技术培训:定期组织临床医疗技术培训,提升临床医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学术会议组织:组织举办学术讲座、研讨会和学术交流会等活动,为临床教师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
4.研究项目管理:负责医院内外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和实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评估。
5.研究成果管理:负责医院教研室相关研究成果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及时向上级机构报送。
6.人员管理:教研室负责医院临床教学工作人员和科研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1.统一规范:教研室制定统一规范的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考核标准,确保工作的规范和严谨。
2.知识更新:教研室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和继续教育,及时了解最新的临床研究成果和医疗技术进展。
3.集体协作:教研室鼓励课题组之间的合作和共享资源,提高教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上下学习:教研室鼓励临床医生和科研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促进教研和临床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5.绩效评估:教研室定期对教研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激励的依据。
五、工作效果和考核1.工作效果:教研室的工作效果以临床教研水平的提升和学术成果的增加为标志。
2.考核方式:教研室定期进行工作考核,根据教研计划的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数量、临床医疗技术培训的效果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医院教研室规章制度

医院教研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教研室的管理,提升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教研室是医院内负责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机构,是医院专家学者的学术交流和研究平台。
第三条医院教研室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开展医院内部的学术交流活动、科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和推进、医疗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等。
第四条医院教研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遵循科学、严谨、务实的原则,推动医院教育教学和科研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教研室人员管理第五条医院教研室的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教学科研人员。
教研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教学研究能力。
第六条教研室主任由医院院长任命,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组织。
副主任由主任推荐并经院长批准任命。
第七条教研室人员应定期参加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开展科研项目,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第八条教研室人员应积极参与医院内部的教学培训活动,为新员工和实习生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
第九条教研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教研室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第十条教研室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或篡改数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三章教研室管理第十一条教研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和流程,确保教研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教研例会,总结工作经验、交流研究成果、讨论科研方向,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第十三条教研室应建立科研项目档案和学术成果库,及时记录和汇总科研成果,形成教研室的学术品牌和特色。
第十四条教研室应加强与医院其他科室和外部学术机构的合作交流,促进学科交叉和共同研究,提高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第十五条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教学督导和评估,评估教研人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成果,推动教研工作的持续发展和提升。
第四章教研室设备管理第十六条教研室应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和清理等各项事宜。
临床护理教研室规章制度

临床护理教研室规章制度一、室的概述临床护理教研室是为了提高临床护理人员的教育水平,提高技能而设立的研究机构。
本教研室下设多个课程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儿科、内科、外科、心内科、神经科等。
二、室的组织1.室主任临床护理教研室设主任一人,主持教研室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协调各项事务。
2.室委员会临床护理教研室设立室委员会,由主任带领,委员会成员由教研室所辖课程领域的学科带头人组成。
3.教师队伍临床护理教研室每年通过评选或招聘等方式,选出若干名具有丰富护理亲身经验和教学经验的临床护理教师,担任教研室的教学科研任务以及学生指导工作,每年度均需进行考核。
三、室的任务1.临床护理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为临床护理学生提供实践教学,并通过教研室提高护理工作者的实践水平。
2.临床护理教研室开设课程的教学内容应融合实践教学和理论知识,力求实践和理论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3.临床护理教研室应对学生的实践教学进行安排,安排标准应为每个学生每年至少1次。
4.临床护理教研室应提供实验设施,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和安全。
四、室的管理1.教研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不开放。
2.临床护理教研室的实验设施应经过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并进行随时的监控和检查。
3.室内禁止吸烟、饮食、乱扔垃圾等行为。
4.进入教研室前,需刷卡签到,并遵守教研室规定。
5.进入教研室的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打电话。
6.使用教研室所提供的设备和工具时,需认真操作,不得私自更改或拆卸。
五、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2.制定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临床护理教研室所有。
医院临床教研室工作制度

医院临床教研室工作制度医院临床教研室作为医院内部重要的教学、科研机构,其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医院临床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组织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绩效考核、培训和交流等方面对医院临床教研室的工作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组织机构二、工作内容1.教学工作:负责医院内部临床专业学科的教学工作,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组织临床轮转,做好学生的考核和评价工作,推动研究生培养。
2.科研工作:依托医院的临床资源,开展与临床相关的科研项目。
制定科研计划,指导医务人员进行科学研究,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临床指导:为医院医务人员提供临床工作指导和技术培训,解决临床中的难题,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技术水平和科学素养。
4.组织学术交流:组织召开医院内部和外部的学术交流会议和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学术报告和讲座,促进学科交流与合作。
三、工作流程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初,临床教研室根据医院的发展需求和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报院内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2.招募人员:根据工作计划,教研室主任和组长负责招募并选拔合格的教研人员。
3.工作分配:根据小组成员的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将工作任务合理分配。
4.工作落实:教研人员按照工作计划和分配的任务,开展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5.工作总结和评价:每年末,教研室主任和组长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绩效考核五、培训和交流总之,医院临床教研室的工作制度对于提高医院临床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组织机构、规范工作内容、流程和方法,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教研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可以不断提高医院临床教研室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医院的发展和医疗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持。
临床护理教研室工作制度

临床护理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在院领导的领导下,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教学工作,工作要认真负责、切合实际,求真求实,创造一个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研环境。
三、教研室对教学计划的具体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每半年进行一次教学自查工作,每次有所侧重,解决实际问题,进行评估、总结。
四、教研室与各临床科室要紧密联系,积极开展护理教学工作,为护理教学的发展与创新打好坚实的基础,从而促进医院护理事业发展,促进医院整个事业的发展。
五、教学秘书负责对教研室进行卫生清理,及时关门、关灯、关窗。
六、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配、留教研室的钥匙。
临床教研室工作制度

临床教研室工作制度◆临床教学研究室(简称临床教研室)是根据临床教学课程设置的教学和研究组织。
临床教研室一般设置在相应的临床科室,教研室设主任(一般由临床科室主任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或教学干事(一般由科副主任和住院总医师兼任)。
临床教研室由分管院长领导,协调管理工作由医教科负责,临床教研室人员由各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教学辅助人员组成。
◆临床教研室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积极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切实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实施,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临床教研室接到教学任务后,根据学院教学计划,拟定教学日历,安排授课人员和时间。
◆做好师资培养,组织新任课教师的试讲、检查教案,组织教学评估,监控教学质量。
督促任课教师要认真研究教学大纲、教材和有关资料,根据学生情况,拟好教案、教案内容、授课题目、讲授内容提要(讲稿)及时间、教学方法、参考资料所需教具(挂图)、用以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的方法和提问的问题、布置课下作业等。
新任课教师须教研室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帮助指导其备课,备课结束后,在教研室内部进行试讲,经教研室主任同意者,方可正式担任授课任务。
◆个人备课结束后,由教研室主任组织集体备课/集思广益,研究讨论教学方法,解决疑难问题,交流教学经验。
每学期至少组织三次以上集体备课:①开学前集体备课:布置本学期的教学任务,确定每位教师的讲课内容和范围,落实到人,避免重复或遗漏。
②学期间集体备课:交流备课情况,讨论和解决教师在备课时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听课情况和学生意见、建议。
③期末时集体备课:总结本学期的教学工作。
◆领导和组织开展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形式、方法上的革新等,提高临床教学效果。
◆组织并实施进修生、实习生的培养工作。
督促各临床教学科室对实习生进行出科考试和综合考评工作,组织理论教学过程中的拟定试题、分析试卷、建立试题库。
◆建立定期听课和考核制度,严格要求授课老师按课时进度安排,保证质量授课,确保教学正常进度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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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临床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临床教学是根据临床教学课程设置的教学和研究组织。
临床教研一般设置在相应的临床科室,教研室设主任(一般由临床科室主任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或教学干事(一般由科副主任和住院总医师兼任)。
临床教研室由分管院长领导,协调管理工作由科教科负责,临床教研室人员由各级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教学辅助人员组成。
二、临床教研室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开展教研工作
(一)根据学院教学计划,拟定教学日历,安排授课人员和时间。
(二)根据教学要求,组织授课人员认真备课和集体备课。
新任课人员授课前,在教研室内安排试验性讲课,经教研室主任同意者,方可正式担任授课任务。
(三)根据医学院下达的见习计划和实习计划,认真制定带教方案,落实带教人员,组织安排实习医生的考核。
实习学生的教学管理规定
一、凡接受实习生的科室,应指定一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带教老师,负责管理,制定实习计划,组织实施完成教学大纲。
二、临床实习生必须参加各级医师、护理查房,结合病员病例进行实践教学,并随时向实习生提问和作必要的解答。
三、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定期安排不同形式的专题、专业讲座和教学查房,每周至少一至二次。
四、实习生必须按时完成住院病员的住院病历和各种观察记录,带教老师应认真检查修改病历并指导学生进行各项技术操作。
五、实习生应严格考勤制度,病、事假三天以内由科批准,三天以上须有所在院校正式函电证明,实习学生本人的请假函电一律不准假。
六、各科室对实习生要严格要求,实习结束时,认真做好实习鉴定,并征求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改进意见。
临床实习学生的教学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是直接负责实习的基层单位,科主任对实习医生的质量负全面责任,各科应指定具有丰富教学和临床经验及较强责任心的高年资医师负责带教工作。
各科医护人员要协同一致,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实习医生的思想和业务学习的指导。
二、各科室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科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
每名实习生以分管5~8张病床为宜,按计划定期转换门诊和病房,安排值夜班和假期值班。
有计划地安排专题讲座,组织病例讨论,保证实习大纲的完成。
三、实习医生每结束一科实习时,该科要负责进行平时考核和出科考试,对他们的工作态度、医疗作风、理论知识、病历质量、技术操作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将其成绩记入实习考核卡片
急诊科临床(见)习带教制度
一、医学院校实(见)习计划下达后,科教科根据计划要求,及时向关科室布置、落实。
二、凡接受实(见)习任务的科室,必须指定人员(一般应为高级职称)负责具体管理,制定带教计划,安排实(见)习带教、考核工作及实(见)习医生的考勤、纪律。
三、根据实习大纲、计划和实际情况,要有计划的安排不同形式的讲座、教学查房和示教手术等,科教科负责安排全院活动,(一般每周1~2次),各科室根据情况安排。
四、带教教师必须要求实(见)习医生跟随自己从事一切医疗活动,实习医生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亲自指导带教。
实习医生不得独立进行医疗活动。
五、带教老师应严格要求实(见)习医生,在学习和生活上关习实(见)习医生。
带教老师对实习医生完成的住院病历和各种医疗文书,应及时、认真的修改。
教学管理规定
教学是教研室的中心任务,为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研室制定如下规定:
1. 教研室全体人员应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坚决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
2. 教研室主任是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应有一名副主任具体分管教学工作,教学秘书负责协调整个教研室的各项教学事务。
3. 教学以教学组为单位进行,坚持教学组例会制度,统一教学要求,组织教员试讲和集体备课。
教学组实行教学组长负责制,教学组长对该教学组
的教学工作负有全权责任。
4.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员在合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设备(如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的同时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
5. 每位主讲教员应认真备课,所讲章节的教案(含电子稿)和教学幻灯片,课后应及时交科室教学秘书归档。
6.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坚持主讲教员试讲制度,每位新任课教员和老,教员讲新课均要在教研室进行试讲。
7. 为了检查和督导教学工作,教研室应坚持科室领导听课制度。
8. 鼓励教员申报各级教学研究课题,积极探索教学改革,以适应军队高素,质医学人才培养的需要。
9. 鼓励教员及时归纳和整理教学研究成果并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凡在全国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教研室予以报销版面费。
教研室教学档案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档案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档案管理服务教研室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平时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
2.教研室指定一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设立专柜保存档案。
3.教研室档案收集的主要内容有:
(1)教研室会议记录;
(2)教师教学日历;
(3)学科教学大纲;
(4)历年考试试卷、试卷分析报告和教学总结材料;
(5)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6)挂图、音像、光盘等教学资料;
(7)教研活动、学术活动的专题性资料;
(8)本教研室的师资培养档案、制度和人员的业务考核材料;
(9)学生的作业、作品和有关成绩。
4.教研室的档案收集和保存要有利于教研室教学、科研的需要。
5.年末教研室主任负责档案的整理、归类,并按规定保存或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