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标准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8•【字号】黔府办发[2011]57号•【施行日期】2011.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1]57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精神,健全完善我省孤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最需要呵护的群体。
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关心下一代成长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健全完善我省孤儿保障体系和制度,全面落实孤儿保障措施,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与其他少年儿童一样健康成长、快乐生活、全面发展。
二、拓宽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一)亲属抚养。
依照法律法规,强化孤儿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依法抚养孤儿的法律责任,积极鼓励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友担任孤儿监护人,最大限度维系孤儿原有的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
没有前述监护人的,孤儿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孤儿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孤儿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孤儿合法权益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二)机构养育。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2010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2010
201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了《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该标准旨在规范儿童福利院的新建工程项目。
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儿童福利院的新建工程项目。
2. 建筑规模及项目构成:儿童福利院的建设项目应根据其服务对象、功能和规模进行合理划分。
项目构成包括业务用房、生活用房、康复用房、教育用房等。
3. 选址及规划布局:儿童福利院应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地段。
规划布局应满足功能分区明确、人流物流便捷、环境舒适的要求。
4. 房屋建筑面积指标:根据儿童福利院的服务对象和功能,规定了各类用房的建筑面积指标。
5. 建筑标准:儿童福利院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标准的要求,确保建筑安全、舒适、环保。
6. 建筑设备:儿童福利院的建设项目应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建筑设备,包括消防、通风、照明、给排水、通讯等设施。
7. 附录:本建设标准还包括各类儿童福利院功能用房详表、主要名词解释等附录内容。
总之,这些建设标准为儿童福利院的建设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要求,旨在为广大儿童提供良好的生活、康复和教育环境。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4•【字号】黔府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发〔2021〕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21年8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条件及面积标准第三章规划管控第四章申请审批程序第五章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第六章宅基地退出、调整和使用第七章附则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住宅建设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用于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宅、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是指农村村民在新增宅基地或原有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个人住房的行为。
第四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依法将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领导,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建立宅基地管理信息化平台,健全宅基地管理体系,规范开展宅基地监管。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根据“一户一宅”用地需求,单列宅基地用地计划,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1. 前言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长期外出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陪伴儿童成长的情况下,留守在家中的儿童。
为了确保存守儿童得到良好的关爱和教育,供应一个稳定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订立本管理制度。
2. 目标2.1 确保存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
2.2 供应全面关怀和教育,促进留守儿童全面发展。
2.3 维护留守儿童的权益,保障其生活福利。
2.4 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的和谐、稳定、安全的工作氛围。
3. 组织架构3.1 留守儿童之家建立独立的管理机构,由一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构成管理团队。
3.2 负责人负责具体管理留守儿童之家的各项事务,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协调。
4. 留守儿童管理4.1 留守儿童入住 4.1.1 通过调查和评估,确定符合留守儿童之家入住条件的儿童。
4.1.2 与儿童的监护人签订入住协议,并确保监护人理解和同意留守儿童之家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规定。
4.1.3 对入住的留守儿童进行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健康情形和个人情况。
4.2 留守儿童日常生活 4.2.1 供应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持秩序乾净。
4.2.2 供应健康饮食,并依据儿童的特殊需求订立饮食计划。
4.2.3 定期组织儿童参加身体磨练和文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
4.2.4 组织儿童参观教育,开拓视野,拓宽知识面。
4.3 留守儿童教育 4.3.1 订立并执行教育计划,满足儿童的学习需求,供应合适的学习资源。
4.3.2 鼓舞儿童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其综合素养。
4.3.3 定期开展学习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儿童的学习问题。
4.3.4 建立家庭作业制度,监督儿童完成学习任务,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
4.4 留守儿童心理健康 4.4.1 重视儿童心理健康教育,供应心理咨询和支持。
4.4.2 建立儿童情感表达机制,留守儿童可以自由表达情感和想法。
4.4.3 关注儿童的情绪变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涉和疏导。
贵州省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标准(试行)

有仪器设备
配备3台以上计算机(带视频和话筒)并上网、亲情电话2部,配备46英寸电视机一台,有数码摄像机1部,数码相机1部。
能上网的学校要配备1-2台计算机(带视频和话筒),亲情电话1部,配备32英寸电视机一台,有数码相机1部。
附件1:
贵州省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标准(试行)
项目
内容
一类
(初中、中心小学)
二类
村级小学
硬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件
建
设
五有
有活动场地
有能满足留守儿童活动的1大间和1小间功能教室,设立亲情话吧、视频室、心理咨询处、活动室、阅览室等,总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桌凳齐全,不少于40座;有室外活动场地,能满足留守儿童开展室内外文体活动需要。
有文体器材
有书柜2-3个,有不少于800册的儿童少年图书,有不少于8种期刊或报纸,有棋类、球类等不少于8种文体器材,每种不少于10件,满足留守儿童少年的文化娱乐需求。
有书柜1-2个,有不少于400册的儿童少年图书,有不少于4种的期刊或报纸,有棋类、球类等不少于4种文体器材,每种不少于6件,基本满足留守儿童少年的文化娱乐需求。
有宣传阵地
有“留守儿童之家”标牌;有图文并茂、生动活泼、能反映留守儿童之家工作情况的宣传栏,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机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活动安排及活动图片等。
有 “留守儿童之家”标牌;有图文并茂、生动活泼、能反映留守儿童之家工作情况的宣传栏,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机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活动安排及活动图片等。
留守儿童之家各项制度

留守儿童之家各项制度留守儿童之家各项制度1为促进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大手拉小手”爱心结缘活动,每一名教职工结队帮扶一两名留守儿童。
为切实提高帮扶成效,特制定帮扶制度:1、每名教职工要详细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深入家庭了解家庭经济、人口、留守儿童父母和第二监护人的详细资料。
2、每周至少要和留守儿童谈心一次,了解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上是否有困难,并要积极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3、帮扶人员要熟记自己帮扶的留守儿童家长、现监护人的'联系电话,保证随时能联系帮扶对象的家人,每周要为留守儿童提供条件,和其父母通话一次。
每月帮扶人员至少要和帮扶对象的父母通话一次,向其通报其子女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4、谈心、通话情况要有记录,每周上交教务处备查。
5、帮扶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要从学习、生活、情感上帮扶留守学生,确保自己所帮扶的留守学生生活上有人照料、行为上有人管教、学习上有人辅导、心灵上有人抚慰,学习安心,生活舒心,情感温馨。
留守儿童之家各项制度21、每周举行一次集体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对留守儿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
2、充分运用团队活动和班委会两大活动阵地,对留守儿童进行“五爱”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
3、坚持不懈的开展文体活动,定期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4、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培养留守儿童的实际操作能力及创新能力。
5、组织留守儿童参加社会服务、信息服务活动,以提高“留守儿童”实际生存意识。
6、积极组织各种形式文跃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的.多彩生活。
7、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课,提高孩子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聘请专业心理老师给学生定期上心理辅导课,每月一次恳谈会,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9、根据学校实际,每周利用课余时间定期开展以下活动:每天安排一定时间让学生看看电视,了解国内外大事,增长知识和见闻;周一开放图书阅览室,周二开放留守儿童之家,周三开放电脑室,周四开展文体等活动,周五开展交流活动。
村 儿童之家 管理制度

村儿童之家管理制度一、总则村儿童之家是为了帮助农村贫困家庭的儿童获得基本教育和生活照料而设立的公益性机构。
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村儿童之家的运作,维护儿童的权益和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而制订的。
二、基本要求1. 村儿童之家的管理工作应与当地村级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方针政策。
2. 村儿童之家的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对儿童能够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爱心。
3. 村儿童之家应保证儿童的安全和卫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生活环境。
4. 村儿童之家应建立健全的日常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组织机构村儿童之家设立机构如下:1. 核心管理团队:由一名主任和几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整个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2. 教育教学科:由专业教师组成,负责儿童的教育和学习管理。
3. 生活服务科:负责提供儿童的食宿和生活照料。
4. 安全管理科:负责保障儿童的安全和卫生。
5. 心理健康服务科:负责儿童的心理健康和发展。
四、工作流程1. 招生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招生工作,宣传村儿童之家的理念和政策,吸引贫困家庭儿童报名参加。
2. 核对报名:对报名的儿童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3. 入学报道: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知识测试,评估其学习水平和身体状况。
4. 定期考核:对学生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
5. 放假管理:安排寒暑假期间的活动和学习计划,确保儿童有充实的假期生活。
五、安全管理1. 校园安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儿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食品安全:严格审核食品供应商,确保食品安全无虞。
3. 宿舍管理:保持宿舍的整洁卫生,定期更换床上用品。
4. 疫情防控: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六、监督管理1. 村级政府:对村儿童之家的运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社会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公布工作成果和信息。
七、违纪处罚1. 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问责处理。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2010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2010
摘要:
一、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概述
二、儿童福利院建设选址及规划布局
三、儿童福利院房屋建筑面积指标
四、儿童福利院建筑标准
五、儿童福利院建筑设备
正文: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2010 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一项建设标准,旨在规范儿童福利院的建设工程,提高儿童福利院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一、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概述
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2010 规定了儿童福利院建设的选址、规划布局、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建筑设备等方面的内容,适用于儿童福利院的新建工程项目。
二、儿童福利院建设选址及规划布局
儿童福利院建设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环境安静、用地平整的地方,远离污染源、易燃易爆场所和噪声源。
规划布局应合理,满足儿童福利院的使用需求,同时考虑绿化和美化环境。
三、儿童福利院房屋建筑面积指标
儿童福利院房屋建筑面积应根据儿童福利院的类型、规模和功能等因素确
定,确保儿童福利院的房屋建筑面积满足使用需求。
四、儿童福利院建筑标准
儿童福利院建筑标准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建筑材料、建筑施工等方面,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建筑质量和安全。
五、儿童福利院建筑设备
儿童福利院建筑设备包括供电、供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消防等设备,应满足儿童福利院的使用需求,确保儿童福利院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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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贵州省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标准(试行)
项目内容
一类
(初中、中心小学)
二类
村级小学
硬件建设
五有有活动场地
有能满足留守儿童活动的1大
间和1小间功能教室,设立亲
情话吧、视频室、心理咨询处、
活动室、阅览室等,总面积不
少于70平方米;桌凳齐全,不
少于40座;有室外活动场地,
能满足留守儿童开展室内外文
体活动需要。
有能满足留守儿童活动的1
大间功能教室,设立亲情话
吧、活动室、阅览室等,总面
积不少于35平方米;桌凳齐
全,不少于20座;有室外活
动场地,能基本满足留守儿童
开展室内外文体活动需要。
有仪器设备
配备3台以上计算机(带视频
和话筒)并上网、亲情电话2
部,配备46英寸电视机一台,
有数码摄像机1部,数码相机
1部。
能上网的学校要配备1-2台
计算机(带视频和话筒),亲
情电话1部,配备32英寸电
视机一台,有数码相机1部。
有文体器材
有书柜2-3个,有不少于800
册的儿童少年图书,有不少于
8种期刊或报纸,有棋类、球
类等不少于8种文体器材,每
种不少于10件,满足留守儿童
少年的文化娱乐需求。
有书柜1-2个,有不少于400
册的儿童少年图书,有不少于
4种的期刊或报纸,有棋类、
球类等不少于4种文体器材,
每种不少于6件,基本满足留
守儿童少年的文化娱乐需求。
有宣传阵地
有“留守儿童之家”标牌;有
图文并茂、生动活泼、能反映
留守儿童之家工作情况的宣传
栏,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
作机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
活动安排及活动图片等。
有“留守儿童之家”标牌;
有图文并茂、生动活泼、能反
映留守儿童之家工作情况的
宣传栏,内容包括:基本情况、
工作机构、工作计划、工作制
度、活动安排及活动图片等。
有特色项目
有1-2项特色项目,如:手工、
陶艺、绘画、书法、器乐、舞
蹈等,有实施特色项目必须的
器材或设施设备。
有1项特色项目,如:手工、
陶艺、绘画、书法、器乐、舞
蹈等,有实施特色项目必须的
器材或设施设备。
项目内容
一类
(初中、中心小学)
二类
村级小学
软件建设
五全机构健全
建立“留守儿童之家”领导小
组,明确工作人员及职责分
工。
建立“留守儿童之家”领导小
组,明确工作人员及职责分工。
制度齐全
有“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留守少儿学习制度、活动制
度、安全卫生制度、家庭制度、
爱心帮扶结对制度等。
有“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留守儿童学习制度、活动制度、
安全卫生制度、家庭制度、爱
心帮扶结对制度等。
计划周全
有“留守儿童之家”三年规
划、年度计划和活动安排。
有“留守儿童之家”三年规划、
年度计划和活动安排。
队伍健全
有一支具有较强事业责任心、
具备一定教育管护能力、相对
稳定的管理人员和关爱队伍,
确保留守少儿安全、健康成
长。
有一支具有较强事业责任心、
具备一定教育管护能力、相对
稳定的管理人员和关爱队伍,
确保留守儿童安全、健康成长。
资料齐全
有留守少儿纸质档案和电子
档案,有留守少儿成长记录
袋,有亲情电话、亲情视频记
录本,有代理家长结对表,有
留守少儿每月集体生日安排
表、有活动课表(心理教育课、
安全卫生课、学业辅导课、品
德教育课)和体检资料,有留
守少儿兴趣爱好作品,有活动
开展的相关图片、资料等。
有留守儿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
案,有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袋,
有亲情电话记录本,有代理家
长结对表,有留守儿童每月集
体生日安排表和体检资料,有
留守儿童兴趣爱好作品,有活
动开展的相关图片、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