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文件

合集下载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前通知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省级预算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前通知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省级预算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前通知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省级预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7.12.18•【字号】川财投〔2017〕233号•【施行日期】2017.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前通知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省级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7〕233号有关市(州)及扩权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按照省领导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8年涉地资金安排建议的请示》(川财投函〔2017〕65号)上的批示精神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7〕707号),根据国土资源厅《关于2017年-2018年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建议的函》(川国土资函〔2017〕670号)确定的项目方案,现将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支出预算提前通知你们(详见附表)。

有关要求如下:一、本批次项目预算已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可直接作为招投标控制价。

市(州)、县(市、区)不再进行招投标控制价评审。

二、各地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目标考核,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各地要严格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督促参建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有效。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和财务监管,及时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本项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列“2200110—国土整治”,经济科目列“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附件: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支出预算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12月18日。

川国土资发[2007]53号

川国土资发[2007]53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7]53号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已经2007年第五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请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

附件: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二○○七年五月十一日附件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1 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合理确定项目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投资水平,提高项目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1.2 适用范围1.2.1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范围内开展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1.2.2 本标准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引用方法、要点、注意事项。

为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项目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1.2.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局部地区或单项工程已达到本标准要求的,不宜新增相应的工程措施,应保持现状或局部优化改进,项目区其余地区或单项工程按本标准执行。

1.3 基本原则1.3.1 因地制宜原则以自然、社会经济、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工程建设实践经验为基础,合理划定工程类型区,考虑生产、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根据各区域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方向和限制性因素,结合土地开发整理的建设目标,确定不同区域内的工程模式、体系和建设等级。

1.3.2 科学性原则尊重科学,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基础,兼顾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做到技术先进、规划设计合理、安全适用。

1.3.3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土地资源持续利用为前提,节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使土地利用类型、结构、空间分布与自然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1.3.4 集中成片、综合整治原则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

1.4 术语1.4.1 工程类型区engineering type area体现土地开发整理地域差异和工程组合特征的单元。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发文字号】川国土资发[2011]35号【发布部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发布日期】2011.04.25【实施日期】2011.04.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1〕35号)各市(州)、县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的要求,我们制订了《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已经2011年3月29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请各地按照《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并如期完成我省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的要求,为保证我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及指导原则(一)目的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及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精神,为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和《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指导各地规范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有必要开展各级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引导资金,规范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环境治理,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抓手作用。

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整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和资金管理。

1.3 土地整治项目应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综合整治、保护生态、确保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

二、项目申报与审批2.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2.2 土地整治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效益分析等。

2.3 土地整治项目审批流程: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报市(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4 项目审批通过后,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土地整治项目任务书。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3.1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主体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3.2 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照项目任务书和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

3.3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签证等制度。

3.4 项目实施主体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项目实施过程。

四、项目验收与评价4.1 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后,应进行项目验收。

验收工作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州)、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参与。

4.2 项目验收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质量、项目效益、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

4.3 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并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评价。

五、资金管理5.1 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市(州)、县(市、区)财政配套资金、社会资金等。

5.2 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5.3 项目实施主体应按照项目任务书和合同约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9.17•【字号】川自然资发〔2020〕46号•【施行日期】202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46号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管控(一)加快规划编制。

市县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编制实施,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明确县域村庄分类。

加快推进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结合村庄类型的划分,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发展潜力、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统筹谋划县域村庄空间布局,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

有条件的村要结合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作为指导村庄各项建设的详细规划。

村规划要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明确管控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

(二)强化规划管控。

已有村规划的,要严格落实。

未编制村规划的,应根据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统筹考虑宅基地规模和布局,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等未来规划做好衔接。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充分利用老宅基地等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空闲地和非耕地,鼓励占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禁止在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危险区内新建农村村民住房。

二、保障计划指标(三)开展住宅用地需求调查。

市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汇报,成立机构、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开展农村村民(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住宅建设用地需求调查,建立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台账,据实提出次年用地需求。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1.05•【字号】川自然资规〔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1号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已经自然资源厅2021年第25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1月5日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入库第四章项目优选和立项第五章项目实施第六章项目验收第七章项目信息报备和档案管理第八章项目监管第九章责任追究第十章奖惩激励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是指为满足人类生产、生活和生态的功能需要,对未利用、低效和闲置利用、损毁和退化土地进行综合治理的活动,是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修复、耕地提质改造的统称。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具有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的土地整治活动。

项目利用财政筹措安排资金,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组织实施验收,分为省级投资项目、市级投资项目和县级投资项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2001年5月29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省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非法出让土地、大量土地收益流失和被挤占挪用等现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收益流失,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管理,严禁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招标、拍卖出让,依法一律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禁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由规划部门提供具体地块的用地指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提供地块(二)严格限制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有两者以上竞标的均应采用招标拍卖方式提供。

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总面积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严格按照地价评估、集体审核、结果公开的程序加强土地出让价格管理。

确定土地协议出让价格、招标拍卖底价等土地使用权价格,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研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协议出让价格应综合考虑征地拆迁费用、土地开发费用、银行利息及土地纯收益等基本因素和市场地价水平评估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70%,且政府收取的出让金最低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20%。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优化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112号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优化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112号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优化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优化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112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问题整改,进一步减少建设用地报件材料,优化报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简化报批材料(一)取消部分上报材料取消原城市(乡镇)批次建设用地报件中需要上报的建设用地项目表、土地利用现状图。

取消原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件中需要上报的建设项目位置示意图和平面布置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建设用地单位用地申请表。

取消原报件中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上报请示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说明。

(二)规范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查并自行存档的材料原城市(乡镇)批次建设用地报件材料中的征收土地情况调查汇总表、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林业部门颁发的林地审核同意书、耕地占补平衡验收证、征收土地告知书、征收土地调查结果确认书、听证告知相关材料等7件材料,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负责逐项审查和存档,并将相关审查情况在向省人民政府的请示中予以明确。

原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件材料中的征收土地情况调查汇总表、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林业部门颁发的林地审核同意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或说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备案登记表、征收土地告知书、征收土地调查结果确认书、听证告知相关材料、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核文件等10件材料,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的要求负责逐项审查和存档,并将相关审查情况在向省人民政府的请示中予以明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发…2011‟35 号各市(州)、县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的要求,我们制订了《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已经2011年3月29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请各地按照《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落实保障措施,加强宣传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并如期完成我省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

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的要求,为保证我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及指导原则(二)目的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及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精神,为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和《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指导各地规范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有必要开展各级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引导资金,规范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村环境治理,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抓手作用。

(二)指导原则一要依法依规科学规划。

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和《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任务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或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二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三要上下结合相互协调。

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任务。

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必须做到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并与四川省农村土地土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四要专家领衔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

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听证、公示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总体要求(一)规划定位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性规划,是落实上级规划要求和指导下级规划编制的衔接性规划,是统筹区域内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金土地工程”的行动计划,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体系本轮规划包括国家、省、市(州)、县(市、区)、乡(镇)五级。

乡(镇)级规划根据需要编制。

(三)规划期限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提出2015年阶段性目标。

三、目标任务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农用地整治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并重,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

(一)规划目标1. 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

2. 有序开展、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

逐步完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显著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二)规划主要任务1.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

全面总结、客观评价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金土地工程”实施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成功做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2.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

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其节约土地的规模和分布等。

3.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围绕中央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4.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

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规模和重点区域布局,合理预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5.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

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粮食产能核心区和战略后备区建设、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6.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综合运用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7.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

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同步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实现规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四、技术准备(一)基础资料收集根据规划需解决的问题和完成的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调查收集以下基本资料:自然条件:主要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自然灾害等资料。

资源条件:主要包括土地资源、耕地后备资源、城乡建设用地、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资料。

经济社会条件:主要包括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农业统计、农用地分等、区域交通、农田水利、民风民俗、历史文化资源等资料。

生态环境状况:主要包括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土地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及生态环境评估、监测等资料。

有关规划、标准及调查: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农业、林业、牧业、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旅游、文化等部门规划、标准及调查资料等。

(二)规划基数确定规划数据应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数据,再按土地规划分类转换,形成规划基数。

(三)基础图件准备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的基础上,结合同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及近期土地利用的变化,编绘规划基期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规划工作底图。

根据土地整治规划要求选择和收集其他有关基础图件。

五、编制程序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组织准备。

建立由政府负责,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参加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协调重大问题、落实编制经费等。

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设立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规划编制具体工作。

(二)调查分析。

以县为单元,收集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相关规划及标准等基础资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核实和补充调查,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条件和潜力,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

(三)拟定方案。

在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与相关规划相协调,提出土地整治规划方案,并与上级规划相衔接。

(四)协调论证。

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

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确定规划方案,完善规划成果。

(五)评审报批。

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

规划成果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批。

六、规划成果要求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规划附件、规划数据库和专题研究组成。

(一)规划文本。

要求目标任务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

规划文本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前言:规划目的、任务、依据、范围和期限等;2.规划背景:区域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上一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规划期内土地整治面临的新机遇与挑战等;3.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4.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各类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及分级等;5.规划战略与目标:土地整治战略、总体目标、主要调控指标、乡镇土地整治安排、规划期内应遵循的基本政策导向等;6.土地整治布局:整治分区与整治重点区域等;县级规划要体现项目的布局和时序安排。

7.农地保护与绿色空间格局构建:阐明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策略,提出生态安全格局建设方向以及生态功能区内土地整治的要点;8.镇村体系空间布局优化:阐明城乡建设用地布局、镇村体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整治模式等;9.基本农田整备空间安排:包括基本农田整备区的范围、规模、整治目标及措施等;10.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排:提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的规模、布局和结构等;11.土地整治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分别阐明交通、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空间布局及有关建设标准;12.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分别阐明土地整治重点工程与重点项目类型、范围、规模等;13.规划投资与筹资分析:阐明土地整治的投资规模、筹资能力及渠道;14.近期规划:提出近期土地整治内容及要点;15.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阐明实施规划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技术措施;16.规划实施效益影响评价:阐明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17.文本附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