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等级划分与通航条件
航道的等级

国际标准GBJ139-9.中航道等级划分为7个级别.最低级为七级,即通行50吨级船舶的航道尺度标准.六级100t五级300t四级500t三级1000t二级2000t一级5000t1.按航道的等级划分根据《内河通航标准》的规定,我国航道等级由高到低分I、Ⅱ、Ⅲ、Ⅳ、V、Ⅵ、Ⅶ级航道,这7级航道均可称为等级航道。
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可称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将航道划分为以下三种:1)国家航道:构成国家航道网、可通航500吨级以上船舶的内河干线航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常年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内河干线航道;可通航3000吨级以上海船的沿海干线航道;以及对外开放的海港航道和国家指定的重要航道。
2)地方航道:可以常年通航300吨级以下(含不跨省可通航300吨级)船舶的内河航道;可通航3000吨级以下海船的沿海航道、地方沿海中小港口间的短程航道;非对外开放的海港航道;其他属于地方航道主管部门管理的航道。
3)专用航道:由军事、水利电力、林业、水产等部门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行建设和使用的航道。
3.按航道所处地域划分1)内河航道:是河流、湖泊、水库内的航道以及运河和通航渠道的总称。
其中天然的内河航道又可分为山区航道、平原航道、潮汐河口航道和湖区航道等等。
而湖区航道又可进一步分为湖泊航道、河湖两相航道和滨湖航道。
2)沿海航道:沿海航道原则上是指位于海岸线附近,具有一定边界可供海船航行的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1)依通航时间长短可分为:(1)常年通航航道,即可供船舶全年通航的航道,又可称为常年航道;(2)季节通航航道,即只能在一定季节(如非封冻季节)或水位期(如中洪水期或中枯水期)内通航的航道,又可称为季节性航道。
2)依通航限制条件可分为:(1)单行航道,即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供船舶沿一个方向行驶,不得追越或在行进中会让的航道,又可称为单线航道;(2)双行航道,即在同一时间内,允许船舶对驶、并行或追越的航道,又可称为双线航道或双向航道;(3)限制性航道,即由于水面狭窄、断面系数小等原因,对船舶航行有明显的限制作用的航道,包括运河、通航渠道、狭窄的设闸航道、水网地区的狭窄航道,以及具有上述特征的滩险航道等。
中国内河航道等级

精心整理
中国的内河航道的等级划分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规定,粗略如下:
航道等级船舶设计载重吨
∙一级航道:可通航3000吨水深3.5-4.0米,单线
∙六级航道:可通航100吨,水深1.0-1.2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5米,弯曲半径18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0米,直线段双线底宽20米,弯曲半径1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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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七级航道:可通航50吨,水深0.7-0.9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2米,弯曲半径13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1.5米,直线段双线底宽16米,弯曲半径100米;
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四级航道标准

四级航道标准四级航道是指具有一定规模和重要性的航道,通常用于国际航行。
为了保障船舶的安全和顺利通行,四级航道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本文将从四级航道的定义、标准要求、管理和维护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四级航道的定义是指水深、航道宽度、弯道半径、通航标志等均符合国际航道标准的航道。
其水深通常在10米以上,航道宽度在100米以上,弯道半径在500米以上。
通航标志包括航标、灯塔、浮标等,用以指示航道的方向和水深情况,保障船舶的安全通行。
其次,四级航道的标准要求包括航道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通航维护等方面。
在规划设计阶段,需要考虑航道的水深、宽度、弯道半径等参数,确保航道符合国际标准。
在建设施工阶段,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航道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通航维护阶段,需要定期对航道进行清淤、维修和标志维护,保障航道的畅通和安全。
再者,四级航道的管理是保障航道安全和畅通的重要环节。
航道管理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航道管理制度,对航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同时,航道管理部门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维护好航道的安全和畅通。
最后,航道的维护是保障航道持续畅通的关键。
航道的维护工作包括清淤、疏浚、标志维护、灯塔维修等,需要航道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共同努力,确保航道的安全和畅通。
综上所述,四级航道标准是保障船舶安全通行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管理和维护,才能确保航道的安全和畅通。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四级航道的建设和管理,共同努力,确保航道的安全和畅通。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精心整理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航道概述一、航道概念及分类(一)航道: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划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
(二)航道分类1.按航道的级别划分为7级,即I、II、III、IV、V、VI和Ⅶ个等级航道。
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和专用航道。
3.按航道所在地域划分为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分为天然航道、人工航道和渠化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1)依通航时间分为常年、季节性通航航道;(2)依通航限制条件分为单向、双向和限制性航道;(3)依通航船舶类别分为内河船航道、海船进江航道、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短捷航道等。
6.按航道所在特殊部位分为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库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和海港进港航道等。
二、航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一)航标:即助航标志,是船舶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二)航标的作用: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三)航标分类1.按航标的作用划分为:(1)视觉航标:是固定的或浮动的供直观的助航标志。
具有易辨认的形状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它附加设备;常用标身的形状、颜色或顶标来区分或表示不同的航标功能,供驾驶员在白天观察使用,夜间则以灯光的颜色、节奏、周期来区分识别。
(2)音响航标:是指能发出声音信息以引起驾驶员注意其概位的助航标志。
有空中和水中音响航标两种。
(3)无线电助航设施: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接收以测定船位的助航标志。
有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向仪、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卫星导航等。
2.按航标设置水域划分为:(1)内河航标:有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过渡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节制闸标;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和专用标。
内河等外级航道通航标准

内河等外级航道通航标准是指根据航道的等级、功能和特点,制定的关于航道宽度、水深、航标、导航设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航道的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行,为船舶提供良好的航行条件。
内河等外级航道通航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航道宽度:航道宽度是指航道两侧岸线之间的最小距离。
航道宽度应根据航道等级、船舶类型、航行密度等因素确定。
一般来说,航道宽度越大,可容纳的船舶数量越多,航行越安全。
2. 航道水深:航道水深是指航道底部与航道表面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航道水深应根据航道等级、船舶类型、航行密度等因素确定。
一般来说,航道水深越大,可容纳的船舶类型越多,航行越安全。
3. 航标:航标是指在航道上设置的用于指示航道方向、标志航道边界、警示航行障碍物等的设施。
航标应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设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导航设施:导航设施是指在航道上设置的用于辅助船舶航行的设备,如雷达、无线电导航系统等。
导航设施应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设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 航行规则:航行规则是指在航道上航行的船舶应遵守的规定,包括船舶的类型、尺寸、速度限制、航行顺序等。
航行规则应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制定,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6. 航道管理:航道管理是指对航道的规划、建设、维护、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航道管理应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进行,以确保航道的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行。
总之,内河等外级航道通航标准是为了保障航道的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行而制定的一套技术要求。
了解和遵守这些标准,对于提高船舶航行的安全性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五级航道通航标准

五级航道通航标准随着全球贸易发展,海运业也日渐兴旺。
为了保障船舶在海上安全通航,国际海事组织(IMO)根据海上交通量和船舶类型等因素,将全球海洋划分为七个不同级别的航道。
其中,五级航道是指航道安全管理最高的航道之一,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五级航道通航标准。
一、航道要求1.水深五级航道的主航道水深需达到12.5米或以上,而次航道水深需达到9.5米或以上。
2.航道宽度五级航道的主航道宽度需达到183米或以上,而次航道宽度需达到80米或以上。
3.通航标志五级航道内的通航标志应设立完善、标识明确,且符合IMO的要求。
具体包括引航标志、水深标志、航行警告标志等。
二、水文和气象条件1.水深变化与浪涌五级航道内海况复杂,水深变化大,浪涌频繁。
因此,通航船舶必须具备较高的航行自控能力。
2.气象条件在五级航道中,气象条件也较为恶劣。
通航船舶应当根据气象状况做好准备工作,防范恶劣天气对通航的影响。
三、船舶安全要求1.船舶的水密性、隔热性、防火等级等基本要求应当符合IMO的要求。
2.通航船舶应持有有效的保险和船级社认可证明,具备良好的经济实力和安全管理能力。
3.通航船舶需配备完备的安全设备,包括自动化控制系统、通讯设备、航行记录仪等,以保障航行安全。
四、人员素质要求1.船长和相关船员均应具备高超的操纵技能和严谨的态度,能够熟练掌握船舶各项操作措施。
2.船员应经过良好的培训,理解并遵守IMO所规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
五、通航环境要求1.五级航道所在区域的海洋环境应具备良好的抗污性、生态性和海运发展较快的经济环境。
2.五级航道的管理者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管理能力,制定和落实科学的管理和保障措施。
综上所述,五级航道通航标准要求十分严格,通航船舶必须具备一定的航行自控能力、良好的经济实力和安全管理能力,以及高超的操纵技能和严谨的态度。
同时,五级航道管理者也应做好航道维护、管理和保障措施,以保障航行的安全和顺畅。
三级通航等级及标准

三级通航等级及标准
三级通航等级是中国内河航道等级划分中的一个级别,主要指的是内河水道对船舶航行限制的条件和标准。
根据《内河通航标准》等相关规定,三级航道的基本标准如下:
1. 可通航船舶吨级:
三级航道通常设计为可通航1000吨级(或3000吨级)以下的船舶,具体吨位标准可能随着航道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进步有所调整。
2. 航道尺度要求:
水深:三级航道的标准水深一般在3.2米以上,确保大型船舶能够安全通过。
底宽:底宽要求至少45米左右,以满足较大船型的航行需求和避让空间。
弯曲半径:航道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一般不小于480米,确保船舶在拐弯时有足够的回旋余地。
3. 桥梁净空高度和宽度:
桥梁净高:三级航道上的桥梁应保证最低净高7.0米以
上,以便于船舶桅杆等上部结构顺利通过。
桥梁净宽:桥梁下部结构需留出足够的通行宽度,净宽通常要求大于等于60米,保证船舶可以安全通过。
请注意,上述数据基于过往信息,具体的航道通航标准可能会随着法规更新和技术发展而有所变化,实际应用时应参考最新的《内河通航标准》或其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
此外,航道的实际运行还受到当地水文、地质等因素的影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评估。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航道概述一、航道概念及分类(一)航道: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划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
(二)航道分类1.按航道的级别划分为7级,即I、II、III、IV、V、VI和Ⅶ个等级航道。
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和专用航道。
3.按航道所在地域划分为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分为天然航道、人工航道和渠化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1)依通航时间分为常年、季节性通航航道;(2)依通航限制条件分为单向、双向和限制性航道;(3)依通航船舶类别分为内河船航道、海船进江航道、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短捷航道等。
6.按航道所在特殊部位分为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库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和海港进港航道等。
二、航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一)航标:即助航标志,是船舶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二)航标的作用: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三)航标分类1.按航标的作用划分为:(1)视觉航标:是固定的或浮动的供直观的助航标志。
具有易辨认的形状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它附加设备;常用标身的形状、颜色或顶标来区分或表示不同的航标功能,供驾驶员在白天观察使用,夜间则以灯光的颜色、节奏、周期来区分识别。
(2)音响航标:是指能发出声音信息以引起驾驶员注意其概位的助航标志。
有空中和水中音响航标两种。
(3)无线电助航设施: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接收以测定船位的助航标志。
有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向仪、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卫星导航等。
2.按航标设置水域划分为:(1)内河航标:有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过渡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节制闸标;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和专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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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水运网 >> 科教 >> 行业知识 >> 正文航道的等级划分与通航条件周俊安 中国水运报 更新时间:2009-7-28航道是水运的三大要素之一。
航道是水运赖以发展的基础,有“航运之母”之称。
第一部分 基础知识一、航道概念航道是指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及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的水位期通航的水域。
1.通航水域就术语的含义而言,船舶及排筏可以通达的水面范围都是通航水域,则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和运河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期的通航水域即为航道。
要明确界定通航水域,首先要明确船舶和排筏的含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指明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船、筏、水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则规定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非排水的船艇和移动式平台”。
前者将排筏列入船舶的范围,后者则未作这样的明文规定。
船舶种类很多,有大有小,其作为水上运载工具的属性是相同的,但不同类别和大小的船舶其功能相异。
具有能让营运船舶和大中型排筏通达条件的水域定为有真正意义的通航水域,当然,这类水域同样可供小艇和小排筏通行。
2.航道广义上必须把航道理解为水道或河道整体,它可以不包括堤防和整个河漫滩,但不能不包括常遇洪水位线以下的基本河槽或者是中高潮位以下的沿海水域。
航道的狭义理解等同于“航槽”。
因为航道应当有尺度标准和设标界限,航道位置可以随河床演变或水位变动而随时移动,航道尺度也可以随季节与水位变化以及治理工程的实施而有所调整。
除了运河、通航渠道和某些水网地区的航道以外,航道宽度总是小于河槽的宽度。
在天然河流、湖泊、水库内,航道的设定范围总是只占水面宽度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用航标标示出的可供船舶航行利用的这一部分水域,受到客观自然条件的制约。
在天然条件下,不同水位期能供船舶安全通航的那一部分水域,既有尺度要求,也有水流条件的要求。
在某些特定的航段内,还受到过河建筑物如桥梁、过江管道、缆线的限制。
因此,狭义的航道是一个在三维空间尺度上既有要求、又有限制的通道。
二、航道分类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海岸线漫长,航道流经的地质条件和水量补给等因素差异很大,同时,各地经济、技术发展不平衡,航道建设、航道管理的水平和投入程度不一,航道有条件分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航道的等级划分根据《内河通航标准》的规定,我国航道等级由高到低分I、Ⅱ、Ⅲ、Ⅳ、V、Ⅵ、Ⅶ级航道,这7级航道均可称为等级航道。
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可称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将航道划分为以下三种:1)国家航道:构成国家航道网、可通航500吨级以上船舶的内河干线航道;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常年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内河干线航道;可通航3000吨级以上海船的沿海干线航道;以及对外开放的海港航道和国家指定的重要航道。
2)地方航道:可以常年通航300吨级以下(含不跨省可通航300吨级)船舶的内河航道;可通航3000吨级以下海船的沿海航道、地方沿海中小港口间的短程航道;非对外开放的海港航道;其他属于地方航道主管部门管理的航道。
3)专用航道:由军事、水利电力、林业、水产等部门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行建设和使用的航道。
3.按航道所处地域划分1)内河航道:是河流、湖泊、水库内的航道以及运河和通航渠道的总称。
其中天然的内河航道又可分为山区航道、平原航道、潮汐河口航道和湖区航道等等。
而湖区航道又可进一步分为湖泊航道、河湖两相航道和滨湖航道。
2)沿海航道:沿海航道原则上是指位于海岸线附近,具有一定边界可供海船航行的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划分1)天然航道:是指自然形成的江、河、湖、海等水域中的航道,包括水网地区在原有较小通道上拓宽加深的那一部分航道,如广东的东平水道、小榄水道等。
2)人工航道:是指在陆上人工开发的航道,包括人工开辟或开凿的运河和其他通航渠道,如平原地区开挖的运河,山区、丘陵地区开凿的沟通水系的越岭运河,可供船舶航行的排、灌渠道或其他输水渠道等。
3)渠化航道:位于渠化河段内的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1)依通航时间长短可分为:(1)常年通航航道,即可供船舶全年通航的航道,又可称为常年航道;(2)季节通航航道,即只能在一定季节(如非封冻季节)或水位期(如中洪水期或中枯水期)内通航的航道,又可称为季节性航道。
2)依通航限制条件可分为:(1)单行航道,即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供船舶沿一个方向行驶,不得追越或在行进中会让的航道,又可称为单线航道;(2)双行航道,即在同一时间内,允许船舶对驶、并行或追越的航道,又可称为双线航道或双向航道;(3)限制性航道,即由于水面狭窄、断面系数小等原因,对船舶航行有明显的限制作用的航道,包括运河、通航渠道、狭窄的设闸航道、水网地区的狭窄航道,以及具有上述特征的滩险航道等。
3)依通航船舶类别可分为:(1)内河船航道,是指只能供内河船舶或船队通航的内河航道;(2)海船进江航道,是指内河航道中可供进江海船航行的航道,其航线一般通过增设专门的标志辅以必要的“海船进江航行指南”之类的文件加以明确;(3)主航道,是指供多数尺度较大的标准船舶或船队航行的航道;(4)副航道,是指为分流部分尺度较小的船舶或船队而另行增辟的航道;(5)缓流航道,是指为使上行船舶能利用缓流航行而开辟的航道,这种航道一般都靠近凸岸边滩;(6)短捷航道,是指分汊河道上开辟的较主航道航程短的航道,这种航道一般都位于可在中洪水期通航的支汊内。
除上述分类方法外,航道还可按所处特殊部位分别定名的,如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坝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海港进港航道等。
第二部分 通航水位与通航条件一、通航水位1.水位水位是指河流或其他水体的自由水面相对于某一基面的高程。
通常以航行基准面和理论最低潮面作为水位基面。
航行基准面是不包括河口潮流段的内河航道测图上所载水深的起算基面。
理论最低潮面是沿海和河口潮流段测图上所载水深的起算基面。
由于江河、湖泊的水面受上下游多种水文因素的影响,处于涨落变化状态,因此,水位是一个经常变化的值。
我们通常把水位涨落过程中河流呈现的特性,结合对航道、航运、水利等方面的影响程度,将河流的水位上升、下落过程划分为洪水期、中水期和枯水期。
2.设计最高通航水位设计最高通航水位是设计规定某一河段或具体部位允许标准船舶或船队正常通航的最高水位。
对船闸而言,当实际水位超过设计最高通航水位时,船舶便不能通航;对无船闸河段,它并不是断航水位,但是,对船舶水线以上高度和航速有限制。
3.设计最低通航水位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是设计规定某一河段或具体部位允许标准船舶或船队正常通航的最低水位。
当实际水位低于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航道不能保证标准维护水深,但吃水适宜的船舶可以照常航行,大型船舶(船队)需要减载控制吃水方可航行。
二、通航条件通航条件是指与通航有关的条件,包括通航尺度、水流条件、气象条件、河床边界条件和通航设施状况等的总称。
这里主要介绍通航尺度和通航水流条件。
1.通航尺度通航尺度是航道尺度、船闸有效尺度和通航净空尺度的总称。
1)航道尺度航道尺度包括航道水深、航道宽度、航道弯曲半径。
我们把为保证标准船舶和船队正常通航,航道所必须具有的最小水深、宽度和弯曲半径称为航道标准尺度。
《内河通航标准》规定了相应等级航道的航道尺度标准及确定原则、方法。
航道维护管理单位在对具体的河流进行航道维护的过程中,要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准》的规定,结合河流的客观条件和运输实际需要,按照相关程序确定计划维护的航道标准尺度,也称为计划维护尺度。
(1)航道水深:是指航道范围内从水面到底部的垂直距离。
就局部河段而言,通常指航道内最浅处水面到河底的垂直距离。
航道水深是体现航道维护状况的重要指标,也是航行船舶合理配载、控制吃水、安全航行所不能缺少的指标。
航道水深与船舶吃水及相关因素的关系如下:H=T+△H式中:H——航道水深(m);T——船舶吃水(m);△H——富裕水深(m)。
当航行船舶利用上述公式时,船舶吃水应该以其在相应载重量时,首吃水或尾吃水中较大者为计算取值。
富裕水深是指设计船舶在标准载重静浮状态下,船底龙骨外缘至河床底部间的垂直距离。
它是航行船舶在充分利用航道水深时不可忽略的因素。
在天然和渠化河流中,船舶在确定富裕水深时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项:(1)船舶航行下沉量:(2)触底安全富裕量;(3)船舶编队引起的吃水增(减)值;(4)波浪引起的影响值。
△H值通常在0.2~0.5m之间,石质河床△H值较沙质河床△H值大0.5~0.2m,装载危险品货物船舶的富裕水深大0.1~0.2m。
航道部门发布的航道水深是航道范围内的最小水深,是船舶的配载依据。
(2)航道宽度:是指航道中心线的航道两边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就局部区段而言,通常指航道最窄处的水平距离。
《内河通航标准》规定了航道标准宽度的计算方法。
航道部门公布的航道宽度是航道实际维护最小宽度。
(3)航道弯曲半径:通常指航道中心线上最小的圆弧半径。
2)船闸有效尺度船闸有效尺度包括船闸有效长度、有效宽度和门槛水深。
船闸有效长度是指闸室内可供安全泊船的长度。
船闸有效宽度指闸室内可供安全泊船的宽度。
门槛水深指设计最低通航水位至门槛顶部的垂直距离。
3)通航净空尺度通航净空尺度是通航净高和净宽尺度的总称。
通航净高指在跨越航道建筑物的通航孔两侧墩柱的内空范围内,从建筑物梁底最低点至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间的垂直距离。
通航净宽指在跨越航道建筑物的通航孔两侧墩柱的内空范围内,可供船舶或船队安全航行的有效宽度。
2.通航水流条件与通航有关的水流条件包括流速、流向、流态、水面比降、波浪等。
航道仅有足够的航道尺度,而无适合的水流条件是不能满足船舶航行需要的。
1)流速流速是指水质点在单位时间内沿某一特定方向移动的距离,单位是m/s。
适宜船舶航行的允许流速不是指航道中的断面平均流速,而是指船舶在航道中实际遇到的流速。
2)流向流向是指水流流动的方向。
3)流态水流运动的形态称为流态。
水流形态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航道条件的好坏。
险恶水流可以使航行船舶遭受搁浅、触礁、倾覆沉没等严重的海损事故。
内河航道中常常有如回流、泡水、漩水、滑梁水、夹堰水、扫弯水、走沙水等流态。
以上几种碍航流态,船舶航行应引起重视。
4)水面比降:指水面两点间高差与其水平距离之比。
一般来说,水面比降自河源向河口逐渐减小,比降分为纵比降和横比降。
在特殊条件下也可形成反比降。
5)波浪在外力作用下,具有自由面的液体质点偏离其平衡位置的有规律的振动称为波浪。
对船舶航行有直接影响的波浪主要有风成波、船行波、泄水波。
风直接作用于水面所形成的波浪为风成波,简称风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