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讲解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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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解读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解读

一 、一般企业留抵退税
3.退税程序问题
纳税人满足退税条件后,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 抵税额。
一 、一般企业留抵退税
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的衔接
• 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办理退税的顺序是,先办理出口业务的免抵退 税,待免抵退税完成后,还有期末留抵税额且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可以再申 请办理留抵退税。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解读
Presented by 202007
政策背景
留抵税额,是纳税人已缴纳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我国过去一 直实行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制度,仅对出口货物服务对应的进项税 额,实行出口退税。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进项抵扣范围 不断扩大,纳税人的留抵税额呈现总量越来越大、涉及纳税人越来越 多的显著特点。随着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推进,我国营商环境的日益改 善,各界对留抵退税制度化的呼声也越来越大,期望越来越高。
• 适用免退税办法的外贸企业,由于其进项税额要求内销和出口分别核算,出口 退税退的是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因此,应将这类纳税人的出口和内销分开处 理,其出口业务对应的所有进项税额均不得用于留抵退税;内销业务的留抵税 额如果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可就其内销业务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一 、一般企业留抵退税
填写基本信息, 勾选“留抵退
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 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填报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一 、一般企业留抵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 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20号公告
(三)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 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 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 量留抵税额。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解读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解读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解读概述: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指企业经营过程中因纳税额超过应纳税额而产生的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相关政策。

该政策通过减少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本文将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进行解读,包括政策背景、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和流程、税款退还、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

一、政策背景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为了优化税收结构,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重要政策。

在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中,增值税是企业主要的税收类型之一,对企业运营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企业经营的不稳定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有时会出现纳税额超过应纳税额的情况,这就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负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推出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企业减轻税负,提高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适用于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

具体来说,适用范围包括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纳税期限和留抵退税货物范围的企业和纳税人。

三、申报条件和流程企业在申报增值税留抵退税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必须是合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纳税人;2.企业应当按规定依法缴纳增值税,并超过应纳税额;3.企业应当将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报送给税务机关。

申报流程如下:1.企业首先需要填写增值税留抵退税申报表,将相关证明材料准备齐全;2.然后,将填好的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提交到所属税务机关;3.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核实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4.如果审核通过,税务机关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退税操作;5.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到指定的银行领取退税款项。

四、税款退还根据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规定,税款退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一种是直接退还到企业的银行账户,企业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内到银行进行领取。

另一种是抵扣方式,即将退还的税款抵扣到企业未来的应纳税款中。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退还方式。

五、注意事项企业在申报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提供虚假资料;2.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报,避免耽误退税的机会;3.及时了解新的退税政策和规定,以便及时申报和领取退税款项;4.合理规划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以最大程度地获得退税的机会。

增值税及出口退税介绍.ppt

增值税及出口退税介绍.ppt
2. 各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是基于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和本国税收 法律、法规的框架建立的。
3.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 零”;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 费品,免征消费税”。
4
适用企业范围
☆ 我国现行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主要有: 1. 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经营权的外贸企业; 2. 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
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3
出口退税基本概念
1. 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 转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 和消费税。
免抵退税额 = 690,000*9%-277,000*9%=62,100-24,930=37,170 应纳税额 = 22,000*17%-(50,000-33,040)= -13,220 当期应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 -13,220〈 37,170 本期退税13,220 (如果公司退税率为17%) 2、公司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690,000*(17%-17%)-277,000*(17%-17%) =0 公司免抵退税额 = 690,000*17%-277,000*17%=117,300-47,090=70,210 公司应纳税额 = 22,000*17%-(50,000-0)= -46,260 当期应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 -46,260< 70,210 本期退税46,260
业; 3. 外商投资企业; 4.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 5. 特定退(免)税企业;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讲解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讲解

特殊情况下留抵退税额计算
例:A企业4-9月符合留抵退税相关条件,3月期末留抵10万元,9月期末留 抵100万元,企业可于10月申报期内办理留抵退税,但是企业11月申报期才提出 退税申请。如10月所属期期末留抵为80万元,则A企业属于因纳税申报造成期末 留抵税额发生变化,按最近一期(即10月所属期)的期末留抵税额80万元确定允 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 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如何计算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的留抵税额,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纳税
人3月底的留抵税额为0,因此增量留抵税额即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 留抵退税的连续六个月可以重复计算吗? 不可以重复计算,即此前已申请退税“连续六个月”的计算期间,不能再次计算,除先进
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是指税务机关当期已核准,但纳税人尚未在《增值税纳税申 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中填报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三)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 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讲解
2019093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1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政策 文件 依据
3 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 100×100%×60% = 60 万元
留抵税额(万元)
序号 2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是否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及退税流程讲解1017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及退税流程讲解1017
84号公告第一条
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 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 专用发票情形;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第三,前面说到的都是按月纳税的纳税人,按季纳税的纳税人执行口径 也一样,只不过计算区间不是连续六个月,而是连续两个季度。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及退税流程讲解
出于防范退税风险的考虑,未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或先征后退政 策的这项条件是按照纳税主体而不是按照即征即退项目来限制的。也就 是说,只要享受过这些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其一般项目的留抵也是不允 许退税的。
如果该企业10月收到了30万元退税款,则该企业10月的留抵税额就应从 100万元调减为70万元(100-30=70)。此后,纳税人可将10月份作为起 始月,再往后连续计算6个月来看增量留抵税额的情况,如再次满足退税 条件,可继续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及退税流程讲解
二、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及退税流程讲解
退税额的计算公式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在增量留抵税额的基础上,首先,需要考虑进项构成比例。这与2018年 一次性留抵退税计算退税额的原则是一致的,取数区间是以2019年4月1 日起至申请退税前这一段时间内已抵扣的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 用缴款书和完税凭证三种票对应进项占全部进项的比重来计算。然后, 在此基础上叠加了一个60%的退还比例。

增值税出口退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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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 (2) 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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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
一——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 ×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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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0+10)
×(17%-11%)=3万元 2.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 × (17%-
11%) -3=4.2万元 3. 当期应纳税额=80 ×17% -(17-4.2)-2=-
1.2万元 4. 免抵退税抵减额=(40+10) ×11%=5.5万元 5. 免抵退税额=120 ×11% -5.5=7.7万元 6. 应退税额=1.2万元
值税专用发票,在扣除了真实成交价和开票费用后将余额汇还给苏立胜指定
的家人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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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至此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一个更大的疑团又出现在办案人员
面前:福胜公司按实际成交价收取国外客户外汇,但却必须按高报金额
付汇给出口企业用于外汇核销,那高报部分的外汇是采取什么手段核销
的?
根据福胜公司与生产厂家签订的“内购合同”,福胜公司下单给国
每台进口完税价格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口办公设备从海 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 司开具的货运发票。当月以每台1.8万元的含税价格售出400台, 向甲公司捐赠2台,对外投资20台,留下4台自用。另支付销货 运输费1.3万元(有运输发票)。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设进口关税税率为15%)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操培训PPT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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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见问题解答
纳税人未实际取得即征即退税款,是 否属“未享受即征即退”,能否申请 退还留抵税额?
纳税人如果在2019年3月31日前申请即征即退且符合政 策规定,在4月1日后收到退税款,属于“未享受即征即 退”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在2019 年4月1日后申请并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则不满足申请 留抵税额退税条件。
税务机关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 出件”的原则办理留抵退税。对纳税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 当期允许退还的增值税留抵税额等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结 果告知纳税人。
三、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实务
退税办理 流程
三、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实务
办理留抵退税期间的特殊情形处理: (1)因纳税申报、稽查补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
○ 退税假设
• 三点注意
如果该企业10月收到了30万元退税款,则该企业10月的存量留抵税额就 应从100万元调减为70万元(100-30=70);
○ 后续处理
纳税人可将10月份作为起始月,如果2019年10 月-2020年3月满足退税条件,可继续按规定再次申请 留抵退税。
三、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实务
某先进制造业企业2019年3月底存量留抵30万元,4月-6月的留抵税额分别为35、35、 50万元, 4月-6月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30万,其他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同期全 部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50万。假设该企业也同时满足其他退税条件,则该纳税人在7月份 纳税申报期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的留抵税额是多少?
一、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和B级
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未因偷税被 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信用等级
未因偷税接 受处罚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讲解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讲解

3.核实税务检查留抵税额调整情况。核实2018年1月以 来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稽查或纳税评估出具的处理意见 中,涉及调整留抵税额的,纳税人是否在财务账和申报 表中进行相应调整。
4.核实财务账簿核算留抵情况。核实纳税人2018年以 来每年12月财务账上的期末留抵进项税额与同期申报 表的期末留抵税额是否一致。
期末留抵退税流程
一、申请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 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 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 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要点:1.必须在纳税申报期内提出申请;
2.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由纳税人提交《退 (抵)税申请表》,精简了申请资料,对于可 从征管系统中生成采集的信息不需要填报;。
(2)纳税人在2019年4月所属期以前享受了既征既退、 先征后返或先征后退税收优惠,在4月所属期以后收 到退税款,但是4月所属期起不再享受既征既退、先 征后返或先征后退税收优惠,则如果其他条件符合, 该纳税人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7.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 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以下称四类货物)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 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 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 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 确定;不满3个月的,需待实际经营期满3个月后 再计算确定
(二)排查风险疑点和未处理事项对于符合留抵退税 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现 存在以下情形,暂停为其办理留抵退税:
3.先完成当期纳税申报,再申请留抵退税,注意先后 顺序; 4.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留抵退税, 纳税人可以同时申请,但税务机关办理时应先办理免 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 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5.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 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 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 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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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 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以下称四类货物)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 超过50%的纳税人。
•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 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 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 确定;不满3个月的,需待实际经营期满3个月后 再计算确定
4.连续6个月只是判断标准,满足这个条件即可进 行下一步的判断,与纳税人何时提出申请以及具 体的退税时间无必然关联。也就是说,纳税人只 要满足连续6个月的判断条件,就可以在符合条件 之后的任一月份提出退税申请,且申请退还的增 量留抵税额,为申请退税时的增量留抵税额。
5.申请留抵退税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只能为A
3.先完成当期纳税申报,再申请留抵退税,注意先后 顺序;
4.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留抵退税, 纳税人可以同时申请,但税务机关办理时应先办理免 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 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5.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 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 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 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 2019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 对期末留抵退税的全流程进行了明确,自2019 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 发展,2019年8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 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84号),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 留抵退税政策。
• (1)自2019年4月所属期起,纳税人只要享受到既 征既退、先征后返或先征后退中的一种或几种优惠, 就不得申请增量留抵退税。
• (2)纳税人在2019年4月所属期以前享受了既征既退、 先征后返或先征后退税收优惠,在4月所属期以后收 到退税款,但是4月所属期起不再享受既征既退、先 征后返或先征后退税收优惠,则如果其他条件符合, 该纳税人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 要点;
• (1)增量留抵税额并非全额予以退还,还 需要按照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部分。计算公 式的基础是申请退税前的增量留抵税额,在 叠加两个比例,一是60%,二是进项构成比 例。
• (2)进项构成比例的取数区间是自2019年4 月1日起至申请退税前这一段时间,进项构 成比例以此区间内已抵扣的专用发票、海关 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和完税凭证三种抵扣凭证 对应的进项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重来计 算。
• (三)确定应退税额
• 1.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一般行业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 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 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 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 与39号公告相比,在计算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允 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时,取消了60%退税比例的限 制
要点: 1.连续6个月是指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往后的6个月, 而非往前算的6个月或者4月居间的6个月
2.连续6个月并不特指2019年4-9月,只要是2019年4月 之后的任意连续6个月, 如2019年5-10月、6-11月,均 可构成连续6个月的判断标准。
3.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必须大于零,等于零或者为 负数都不符合条件,第六个月必须大于等于50万元。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分先进制造业增量留抵税额必须大于零即可)
• (二)排查风险疑点和未处理事项对于符合留抵退税 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现 存在以下情形,暂停为其办理留抵退税:
• 1.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的; 2.被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 3.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未处理的; 4.取得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未处理的;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讲解
2019
政策规定
• 2018年6月,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8〕70 号文,试行对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 还。2019年3月《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 号)出台,取消了行业限制,规定从2019年4月1日 起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均有机会申请享受增值 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级或者B级,新办企业的M级以及C级和D级均不 在退税范围内。另外,纳税信用的具体等级标准, 为纳税人申请退税时的纳税信用等级,与申请退 税前的历史信用等级无关。
• 6.既征既退、先征后返或先征后退政策的条件针对 的是纳税主体而非项目,也就是说,只要2019年4月 1日后享受过这些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其一般项目的 留抵税额也不允许申请退税。
二、审核
• (一)审核退税条件 • 一般行业 5个条件 同时满足 缺一不可 • 部分先进制造业 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由
“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 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 于50万元”调整为“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可按 月申请,不受“连续六个月”限制,其他条件维持 不变。
期末留抵退税流程 一、申请 •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 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 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 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要点:1.必须在纳税申报期内提出申请;
2.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由纳税人提交 《退(抵)税申请表》,精简了申请资料,对 于可从征管系统中生成采集的信息不需要填 报;。
• 2. 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 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 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确 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 3. 纳税人在同一申报期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 理留抵退税的,或者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时 存在尚未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的, 应待税务机关核准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后,按最近一 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 留抵税额,扣减税务机关核准的免抵退税应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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