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全差错标准——【南方航空培训资源】
航空公司技能培训资料:差错类型-维修

人与系统的可靠性
➢ 人机系统的可靠性: Rs = Rm × Rh ➢ 可靠度与人为差错概率的关系: R = 1- Pe ➢ 如何提高冗余度来提高可靠性:串联和并联
R1
R2
串联:Rs = R1 × R2
R1
R2
并联: Rs = R1+R2-R1×R2
Rs≥R1
维修差错管理及预防对策
人为差错(Human Error)
➢ 人为差错是指人的行为的结果偏离了规定的目标,并产 生了不良影响。包含五种情况:
a) 未执行所分配的职能; b) 错误地执行了分配的职能; c) 执行了未赋予的份外职能; d) 按错误的程序或错误的时间执行了职能; e) 执行职能不全面。
➢ 维修差错是指在维修活动中,由于受到各种内外因素影 响,维修人员出现与维修目的、要求偏离的行为,并伴 有秩序的异常以及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的意外后果。
人为差错类型
按照人的信息处理模式进行分类,差错源来自信息处理过
程的三个阶段,可分为:感觉认识上的错误、判断/决策过
程的错误、行为过程中的错误。 感觉认识
光线暗、 噪音等
判断和决策
疲劳、压力、 缺乏培训等
行为/行动
工作程序错误、 工作中断等
人为差错类型
按照人为差错产生的不同原因可分为:随机差错、 系统差错和偶发差错。
➢影响人员行为表现导致差错的因素称诱发因素。 ➢诱发因素包括:
内部因素,如身高、知识技能、疲劳 外部因素,环境、组织管理、工作程序等
诱发因素(维修系统模型)
机械员 知识 技能 特性
环境因素 厂房设施 天气 飞机设计 工具设备 维修手册 压力 在职培训 交流
飞行严重差错标准

二、飞行严重差错标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为飞行严重差错:1、航空器加注规格错误的燃油、滑油。
2、飞行实施过程中,发动机温度、转速超过最大允许值及时间限制(TB、Y5瞬时超转、超温除外),但未导致发动机受损。
3、航空器开车时滑动2米或方向偏转30度以上。
4、因操作不当,造成航空器起飞离地后前轮二次接地(Y5除外),但未造成航空器受损。
5、 5.7吨以上的航空器偏出滑行道;5.7吨以下的航空器偏出滑行道并危及安全。
6、滑行中,航空器碰坏滑行灯(边界灯),但未造成航空器受损。
7、航空器在起飞、着陆滑跑或滑行中方向急偏超过90度以上。
8、起飞全重在5.7吨以下的航空器,在起降过程中偏出跑道、冲出跑道或场外接地,但未造成航空器受损。
9、航空器未按规定使用油箱(选择开关或电门)起飞、着陆。
10、航线飞行时,空勤组航行资料不全或带过期的航行资料飞行。
11、人为原因造成空中单磁电机飞行。
12、航空器在飞行中发动机、机载设备工作不正常,导致备降或紧急着陆,危机飞行安全。
13、未经允许,航空器偏出规定航线30-50公里。
14、航空器在飞行中与地面指挥失去联系20-30分钟。
15、航空器在飞行中,10-30分钟内不能确定其位置。
16、进近飞行中,忘调、错调或报错高度表气压刻度±400Pa至±200Pa或零点高度±30米至±20米。
17、飞行中因空勤组操纵不当,损坏机上设备、部件、附件等,影响飞行安全。
18、听错指挥指令或指挥错误,造成航空器加错航线或飞错空域。
19、因操纵不当,造成航空器飞行高度在100米以上出现失速警告。
20、高空飞行中,航空器增压舱有失压现象,但未造成紧急下降。
21、航空器飞行中误入积雨云、浓积云。
22、航空器着陆前,高度下降到150米至100(含)米未放起落架(训练课目除外)。
23、因跑道上有障碍物,导致航空器在50-60米(5.7吨以下的航空器在10-20米)高度复飞。
波罗通航航空安全差错标准

航空安全差错标准1 严重差错—通用部分(1)因工作人员违章或失误,造成航空器中断起飞、返航、加降、备降。
(2)人为原因造成工具、设备、设施、厂房、航空器损坏,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含)至10万元。
(3)未按规定对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正常维护,影响救援工作。
(4)违反公司运行规定,将危险物品、违禁品、未经安全检查的物品或人员送上航空器,航空器起飞。
(5)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处置造成航空器及部件损坏或人员受伤。
(6)未按规定操作,造成航空器非正常移动,致使航空器、设施、设备损坏或人员受伤。
(7)未按规定配备/携带资料箱、机载资料,航空器起飞。
(8)未按规定执行除/防冰程序。
(9)允许手续、证件不全的人员加入机组,航空器起飞。
(10)控制区通行证、空勤登机证件丢失未按规定报告或转借他人,致使他人混入机场控制区或航空器。
(11)人为原因造成航空器停场维修。
(12)擅自移动机上设施、设备、造成航空器损坏或人员受伤。
(13)违反公司规定,酒精测试超标,或服用精神类药物。
(14)未按规定区域摆放工具、设备、设施或停放车辆并造成后果。
(15)驾驶与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16)车辆、设备停靠航空器未按规定使用轮挡(脚撑),造成后果。
(17)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或技术状况、安全性能不符合使用标准的车辆,造成后果。
(18)驾车未按规定停靠航空器或从其机翼下穿过,造成后果。
(19)驾车未主动避让航空器或与其争道抢行,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
(20)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辆号牌、机动车驾驶证、控制区通行证或使用失效的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辆号码、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控制区通行证。
(21)擅自驾车进入滑行道、联络道、跑道。
(22)驾驶车辆与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车、救护车以及护卫车队争道抢行、紧随尾追或超越、穿插护卫车队,造成后果。
(23)未完成MEL/CDL保留项目相关要求,放行航空器。
飞行责任差错标准(2014年1月29日修订)

21.6 航空安全差错标准21.6.1 飞行责任差错标准21.6.1.1 严重差错(1)未完成训练或未满足资格实施飞行。
(2)未获得航医批准或违规服用药物实施飞行。
(3)违反公司规定,饮酒、酒精测试超标或服用精神类药物。
(4)未按规定组织、实施有关专机、重要包机任务。
(5)人为原因造成工具、设备、设施、厂房损坏,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含)至10 万元。
(6)违反公司运行规定,将危险物品、违禁品送上航空器。
(7)控制区通行证、空勤登机证件丢失未按规定报告或转借他人,致使他人进入机场控制区或航空器。
(8)违反规定擅自允许无关人员进入驾驶舱,造成后果。
(9)未按规定执行航空器地面除/防冰程序。
(10)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处置造成航空器及部件、设施、设备损坏或人员受伤。
(11)擅自移动机上设施、设备,造成航空器损坏或人员受轻微伤。
(12)加注被污染或错误型号的燃油或其它必要液体(不含氧气和饮用水等)。
(13)人为原因造成航班取消、返航、加降、备降。
(14)未按MEL保留项目完成相关工作程序,造成影响。
(15)各种舱门、盖板等未关好或锁好,航空器起飞。
(16)未获得指令航空器开车或滑行,造成影响。
(17)C类跑道侵入。
(18)航空器滑入未指定的滑行道造成紧急避让。
(19)航空器滑行中与另一架航空器发生重叠或从障碍物上、下掠过。
(20)航空器滑行中偏出或滑出跑道、滑行道。
(21)执行航班任务时,未按规定携带飞行资料、有效文件、证照,航空器起飞。
(22)机组资格或人数与任务书、申报单不符,航空器起飞。
(23)起落架安全锁销(装置)未取下,航空器起飞。
(24)飞错或擅自改变飞行高度,忘调或调错高度表气压刻度,造成后果。
(25)人为原因超出机型操作手册规定的使用限制值,造成航空器停场维修。
(26)飞行中违反除/防冰使用程序,造成航空器停场维修。
(27)人为原因导致航空器进入最低油量状况。
(28)航空器低于安全高度飞行,触发地形警告。
航空一般差错标准

附录17 一般差错标准17.1 飞行一般差错1.飞行人员由于未进行飞行准备、未按时进场或证照不齐等个人原因,造成机组人员临时调换或航班延误10分钟(含)以上。
2.直接准备检查接收飞机漏项,飞机发动机、设备开关等部件不在正常位。
3.航空器听错指令或未经允许进入跑道。
4.一般机场飞行未按规定落实检查单,造成后果。
5.机组执行航班未携带有效证照,或未带齐、带错资料,造成后果。
6.直接准备时,加油不当超过规定造成抽油。
7.开关、设备使用错误,未造成严重后果。
8.飞行实施中,机组成员将报刊、杂志带进驾驶舱阅读。
9.航空器的堵塞、管套、销子等未取而关闭舱门在开车前发现。
10.飞机减速板、缝翼、襟翼不在规定位置,安定面配平超出起飞允许范围滑出准备起飞。
11.航空器未按指令滑行或停错停机位。
12.飞机着陆后未按规定关闭雷达。
13.机组人为原因忘盖加油口盖或加油面板。
14.未经机务放行签字起飞(特殊情况除外)。
15.由于机组成员操作失误,致使机载设备不工作,造成滑出后滑回或返航、备降。
16.在地面错误地放出旅客氧气面罩。
17.在地面错误地放出冲压涡轮泵。
18.空中违规修改着陆重量。
19.未关好侧窗滑行而造成中断起飞。
20.人为过失,损坏航空器及部件,造成经济损失。
21.人为过失,损坏地面设备、设施,造成经济损失。
22.在停机坪区域内或当飞机在地面时在驾驶舱内或飞行关键阶段吸烟。
23.着陆后忘开反推。
24.在飞行过程中违反SOP,造成后果。
例如:超过《飞行机组操作手册》所规定的高度、速度改变构型。
25. 着陆载荷较大,达到《飞行机组操作手册》所规定的机型限制值。
26.在非I、Ⅱ类高原特殊机场仪表进近在场高1000英尺,目视进近在场高500英尺未满足以下进近条件之一且继续强行进近、着陆:(a)飞机表速大于进近速度不超过25节,小于进近速度不超过10节。
(b)飞机未处于正确的着陆构型。
(c)精密进近,下滑道、航向道偏差大于1个点。
飞行责任差错标准(2014年1月29日修订)

21.6 航空安全差错标准21.6.1 飞行责任差错标准21.6.1.1 严重差错(1)未完成训练或未满足资格实施飞行。
(2)未获得航医批准或违规服用药物实施飞行。
(3)违反公司规定,饮酒、酒精测试超标或服用精神类药物。
(4)未按规定组织、实施有关专机、重要包机任务。
(5)人为原因造成工具、设备、设施、厂房损坏,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含)至10 万元。
(6)违反公司运行规定,将危险物品、违禁品送上航空器。
(7)控制区通行证、空勤登机证件丢失未按规定报告或转借他人,致使他人进入机场控制区或航空器。
(8)违反规定擅自允许无关人员进入驾驶舱,造成后果。
(9)未按规定执行航空器地面除/防冰程序。
(10)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处置造成航空器及部件、设施、设备损坏或人员受伤。
(11)擅自移动机上设施、设备,造成航空器损坏或人员受轻微伤。
(12)加注被污染或错误型号的燃油或其它必要液体(不含氧气和饮用水等)。
(13)人为原因造成航班取消、返航、加降、备降。
(14)未按MEL保留项目完成相关工作程序,造成影响。
(15)各种舱门、盖板等未关好或锁好,航空器起飞。
(16)未获得指令航空器开车或滑行,造成影响。
(17)C类跑道侵入。
(18)航空器滑入未指定的滑行道造成紧急避让。
(19)航空器滑行中与另一架航空器发生重叠或从障碍物上、下掠过。
(20)航空器滑行中偏出或滑出跑道、滑行道。
(21)执行航班任务时,未按规定携带飞行资料、有效文件、证照,航空器起飞。
(22)机组资格或人数与任务书、申报单不符,航空器起飞。
(23)起落架安全锁销(装置)未取下,航空器起飞。
(24)飞错或擅自改变飞行高度,忘调或调错高度表气压刻度,造成后果。
(25)人为原因超出机型操作手册规定的使用限制值,造成航空器停场维修。
(26)飞行中违反除/防冰使用程序,造成航空器停场维修。
(27)人为原因导致航空器进入最低油量状况。
(28)航空器低于安全高度飞行,触发地形警告。
民航差错标准2017已修改

41、发生不安全事件后,未能及时保护现场,保留相关证据,造成影响。
33、伪造任务书、公务乘机通行证明试图登机。
42、违反规定,将危险物品、违禁品、未经安检人员送上航空器。
34、将未经安全检查的物品送上航空器。
43、单位或个人未执行安全信息保密制度,导致泄密,造成影响。
⑧ 样例12:航空器迫降。
11、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滑行道或未指定的跑道上,仪表进近时从机场标高 300 m 至决断高度(高)或最低下降高度(高)复飞;目视进近时从机场标高 150 m 至机场标高 60 m 复飞(不包括经批准的直升机运行)。
8、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道或五边向台飞行。
8、在关闭或占用的跑道,滑行道或未指定的跑道上着陆或尝试着陆(经批准的直升机运行除外)。
⑥ 样例4:仪表进近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进近,且在决断高度(高)或最低下降高皮(高)以下复飞; 目视进近认错跑道(包括跑道方向)进近,且在机场标高60米以下复飞。
⑦ 样例11:在不满足条件的跑道上起飞、中断起飞或着陆。
5、人为原因超出机型操作手册规定的使用限制值,造成航空器损坏。
2、超出机型操作手册规定的使用限制值(特殊情况除外)。
7、航空器超过最大允许起飞重量起飞;航空器超过最大允许着陆重量着陆并造成航空器受损。
8、航空器部件脱落,或蒙皮揭起或张线断裂,造成航空器受损。
⑤ 样例13:飞行中进入积雨云、浓积云,造成航空器受损。
19、未满足人员资质、运行限制等要求,实施运行。
20、未满足(公司)运行规范或(特殊)限制要求,实施运行。
26、
27、未遵守空勤人员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导致空勤人员身体健康严重受损。
航空安全差错标准(201503版)

航空安全差错标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二〇一五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飞行安全差错标准 (1)第二部分:机务安全差错标准 (6)第三部分:运控安全差错标准 (10)第四部分:客舱安全差错标准 (13)第五部分:空防和地面(含车辆)安全差错标准 (16)第六部分:航卫安全差错标准 (23)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25)第一部分:飞行安全差错标准一、严重差错1. 未满足运行资质要求实施飞行。
2. 未获得航医批准或违规服用药物实施飞行。
3. 违反公司规定饮酒、酒精测试≥0.02克/210升或服用精神类药物。
4. 未按规定组织、实施有关专机、重要包机任务。
5. 控制区通行证、空勤登机证件丢失未按规定报告或转借他人,致使他人进入机场控制区或航空器。
6. 违反公司运行规定,将危险物品、违禁品送上航空器。
7. 未按规定携带飞行必须的资料、文件、证照,航空器起飞。
8. 未按规定锁闭驾驶舱门或违反进出驾驶舱程序,造成无关人员进入驾驶舱。
9. 未按MEL保留项目完成“O”项工作程序,造成影响。
10. 未按无过站放行程序完成相关工作,造成影响。
11. 各种舱门、盖板等未关好或锁好,航空器起飞。
12. 起落架安全锁销(装置)未取下,航空器起飞。
13. 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处置造成航空器及部件、设施、设备损坏或人员受伤(名词解释:留院治疗)。
14. 加注被污染或错误型号的燃油或其它必要液/气体。
15. 机组必需成员与任务书、申报单不符,航空器起飞。
16. 人为原因造成航班取消、返航、加降、备降。
17. 未按规定执行航空器地面除/防冰程序。
18. 航空器滑行中偏出或滑出跑道、滑行道和停机坪道面。
19. 航空器滑行中与航空器或障碍物发生刮蹭、重叠。
20. C类跑道侵入。
21. 未获得指令航空器起飞或着陆,造成影响。
22. 飞错或偏离指定的进离场程序或航线/路,造成影响。
23. 飞错或擅自改变飞行高度,忘调或错调高度表气压刻度,造成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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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航空安全差错标准
21.6.1 严重差错-通用部分
21.6.1.1 因工作人员违章或失误,造成航空器中断起飞或航班取消、返航、
加降、备降。
21.6.1.2 人为原因造成工具、设备、设施、厂房损坏,直接经济损失5万
元(含)至10万元。
21.6.1.3 未按规定对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正常维护,影响救援工作。
21.6.1.4 违反公司运行规定,将危险物品、违禁品、未经安全检查的物品
或人员送上航空器,航空器起飞。
21.6.1.5 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处置造成航空器及部件损坏或人员受伤。
21.6.1.6 未按规定操作,造成航空器非正常移动,致使航空器、设施、设
备损坏或人员受伤。
21.6.1.7 未按规定配备/携带资料箱、机载资料,航空器起飞。
21.6.1.8 未按规定执行除/防冰程序。
21.6.1.9 允许手续、证件不全的人员加入机组,航空器起飞。
21.6.1.10 未按规定组织、实施有关专机、重要包机任务。
21.6.1.11 控制区通行证、空勤登机证件丢失未按规定报告或转借他人,致
使他人混入机场控制区或航空器。
21.6.1.12 人为原因造成航空器停场维修(除计划内)。
21.6.1.13 擅自移动机上设施、设备,造成航空器损坏或人员受伤。
21.6.1.14 违反公司规定,酒精测试超标,或服用精神类药物。
21.6.1.15 未按规定区域摆放工具、设备、设施或停放车辆并造成后果。
21.6.1.16 航空器上人员行李、邮件、货物等的重量、装载位置与舱单或平
衡图不符(超过最后一分钟修正限值),航空器起飞。
21.6.1.17 旅客人数与舱单不符,航空器起飞(错乘除外)。
21.6.1.18 驾驶与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
21.6.1.19 车辆、设备停靠航空器未按规定使用轮挡(脚撑),造成后果。
21.6.1.20 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或技术状况、安全性能不符合使用标准的车
辆,造成后果。
21.6.1.21 驾车未按规定停靠航空器或从其翼下穿过,造成后果。
21.6.1.22 驾车未主动避让航空器或与其争道抢行,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
21.6.1.23 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辆号牌、机
动车驾驶证、控制区通行证或者使用失效的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
辆号牌、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控制区通行证。
21.6.1.24 擅自驾车进入滑行道、联络道、跑道。
21.6.1.25 驾驶车辆与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车、救护车以及护卫
车队争道抢行、紧随尾追或超越、穿插护卫车队,造成后果。
21.6.1.26 未完成MEL/CDL保留项目相关要求,放行航空器。
21.6.1.27 擅自抹除舱音记录器(CVR)和飞行数据记录器(FDR)的数据。
21.6.1.28 人为原因造成导航数据库或地形数据库无法正常使用,航空器起
飞。
21.6.1.29 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配合局方、公司的安全运行监察人员正常监
察、检查。
21.6.1.30 各种舱门、盖板、整流罩等未关好或锁好,航空器起飞。
21.6.1.31 运输危险品运营人物资时,未按规定识别、分类、包装、加标记、
贴标签并提交正确填制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或交运禁止航空
运输的危险品,造成后果。
21.6.1.32 办理托运手续,签署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的人员,未按规定完成
相关危险品知识训练。
21.6.1.33 未按规定收运、转运、储存、装载和检查危险品包装件、合成包
装件和专用货箱,造成后果。
21.6.1.34 股份公司安委会认定的其它同类性质的不安全事件。
21.6.2 一般差错-通用部分
21.6.2.1 人为原因造成工具、设备、设施、厂房损坏,直接经济损失5千
元(含)至5万元(不含)。
21.6.2.2 违反公司运行规定,将危险物品、违禁品、未经安全检查的物品
或人员送上航空器,航空器未起飞。
21.6.2.3 未按规定提供资料箱、机载资料,航空器滑出。
21.6.2.4 未按规定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关键生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21.6.2.5 未按规定清舱,造成航空器遗留外来物起飞。
21.6.2.6 执行航班任务时,机组成员未携带所需有效文件、证件。
21.6.2.7 机组资格或人数与任务书、申报单不符,航空器滑出。
21.6.2.8 同意手续、证件不全人员加入机组。
21.6.2.9 未按规定操作,造成航空器非正常移动。
21.6.2.10 各种舱门、盖板、整流罩等未关好或锁好,航空器滑出。
21.6.2.11 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救生筏、滑梯、浮筒等设备充放。
21.6.2.12 航空器上行李、邮件、货物等的重量、装载位置与舱单或平衡图
不符(超过最后一分钟修正限值),航空器滑出。
21.6.2.13 机上人数与舱单不符,航空器滑出。
21.6.2.14 旅客错乘,航空器起飞。
21.6.2.15 人为责任原因造成航空器在地面停放或工作中失控。
21.6.2.16 控制区内车辆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超出有效期。
21.6.2.17 驾车未避让航空器或与其争道抢行。
21.6.2.18 驾车未按规定停靠航空器或从其翼下穿过。
21.6.2.19 车辆、设备停靠航空器不按规定使用轮挡(脚撑)。
21.6.2.20 未熄火的车辆,驾驶员未随车等候。
21.6.2.21 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或技术状况、安全性能不符合使用标准的车
辆。
21.6.2.22 无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或证件失效在航空器活动区
内驾驶机动车辆。
21.6.2.23 车辆未按规定在航空器活动区行驶、停放或发生故障后不立即排
除、拖离,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影响航班正常运行。
21.6.2.24 因操作不当导致人员轻微伤。
21.6.2.25 人为原因造成导航数据库或地形数据库无法正常使用,航空器未
起飞。
21.6.2.26 人为责任造成抽油或飞机滑回补油。
21.6.2.27 运输危险品运营人物资时,未按规定识别、分类、包装、加标记、
贴标签并提交正确填制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
21.6.2.28 未按规定收运、转运、储存、装载和检查危险品包装件、合成包
装件和专用货箱,未造成后果。
21.6.2.29 未按规定收运、检查、装载作为货物或行李运输的活体动物等,
导致逃逸,并造成后果。
21.6.2.30 股份公司安委会认定的其它同类性质的不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