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根据国内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了以下奖惩规定,旨在促使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要求,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奖励规定:
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可获得荣誉称号、奖金等奖励;
2. 员工提出并成功实施安全生产改进方案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4.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进行嘉奖和奖励;
5. 通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惩罚规定:
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导致事故隐患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严禁伪造、隐瞒、篡改和销毁安全生产记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4. 违反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行政责任;
5. 对于有恶劣行为且对他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人员,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罚。
三、奖惩执行机制:
1. 设立奖励和惩罚监督评估机构,定期检查和评估奖惩执行情况;
2. 奖惩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并在内部公示,以形成有效震慑;
3. 奖励和惩罚力度应当相对应,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
4. 奖励和惩罚应当公正、公平,依法依规进行,杜绝任意性和不公正的行为;
5. 奖励和惩罚决策应当由合法授权的领导或决策机构进行,并保留相应的备案材料。
以上奖惩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是为了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及公司财产安全的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内容:1. 考核指标:- 安全生产事故率:评估公司在一定时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和比例。
-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公司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安全培训、教育及演练情况:评估公司是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演练,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 奖励措施:- 无安全事故奖:对一定时期内无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如奖金或荣誉称号。
- 安全改进奖:对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以激励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开展。
- 优秀安全员工奖:评选出一定时期内安全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奖励和表彰。
3. 惩罚措施:- 安全违规扣分制:对发生安全违规行为的部门或个人按照一定分值扣分,并按照扣分结果进行处罚或限制参与相关工作。
- 处罚措施: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进行惩罚性处罚,如停职、降薪、开除等。
4. 考核周期和结果公示:- 考核周期:一般为年度考核,也可以根据需要适当缩短考核周期。
- 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公示给全体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改,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起始时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三条奖惩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考核内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考核指标:1. 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2. 安全培训与教育的落实情况;3. 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4.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措施和效果;5.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机关各部门的考核1、公司安全生管理部门主持和实施对公司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项目部对相关方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将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公司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
2、考核周期: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3、考核评定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4、考核时间初步定为每年____月底和____月底。
5、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级,实得分在____分及____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____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____分以下者,评定结果为差。
(二)各项目经理部的考核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____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____分及____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____分者为合格,____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考核时间:每个季度的____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
(三)考核原则与奖惩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
2、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个人,给予____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对公司考核结果为差的部门,由部门责任人写出纠正措施,一年内连续____次不及格的部门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要求部门负责人离岗。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通用6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通用6篇)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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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总则1、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3、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奖惩条件1、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3、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4、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5、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6、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7、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8、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9、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10、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处罚条件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2、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3、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5、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6、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7、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8、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9、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10、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11、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12、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13、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14、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15、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第一条总则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身体健康安全,订立本《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
2.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在企业范围内实施。
第二条安全生产嘉奖1.本企业将依照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采取乐观有效的方法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嘉奖。
2.安全生产嘉奖包含:–安全生产标兵:对那些安全生产工作出色、乐观参加安全管理并在工作中发现并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扬并发放奖金。
–安全生产先进:对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乐观搭配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未发生重点安全事故的员工和部门,公司将予以表扬并发放奖金。
–安全生产贡献:对于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手段,有效地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防护措施的员工和部门,公司将予以表扬并发放奖金。
第三条安全生产惩罚1.本企业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责任追究,并予以相应的惩罚。
2.安全生产惩罚包含:–警告处分: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细小失误或者未造成重点安全事故的员工,首次违规将予以口头警告,并在《工作记录册》中做出记录。
–记过处分:对于多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口头警告及书面警告,并在《工作记录册》中做出记录,并要求其进行安全培训。
–记大过处分: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违反安全规定或者严重失职的员工,公司将予以严格的口头警告并记大过处分,并要求其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同时留存档案备查。
–停止劳动合同:对于对安全生产管理视而不见、屡教不改或者发生重点安全事故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人和重要负责人,一旦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将严厉追究其责任,包含行政处分、刑事责任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含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紧急救援等培训,并要求员工参加。
2.员工参加培训后需进行考核,未通过者将要求重新参加培训,并进行补考。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生产安全,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内容与要求3.1对全体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车间、部门负责人与厂部签订,班组与车间签订,每一名员工与主管人签订,不留空白,使人人承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事处处有人员管理安全。
3.1.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标注:(1)具体时段(2)负责内容(3)责任目标(4)奖惩办法(5)监督人员(6)责任人3.1.2坚持以规章制度为依据,以具体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操作规程为标准,以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指导,按照“三不伤害”的原则,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根据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1.3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随时改签。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定期检查,并对隐患整改进行监督。
依据奖惩方案,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3.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3.4各部门、各级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奖惩,按月份汇总。
3.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奖惩。
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3.6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
4相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形成安全生产文化,建立一套奖励和惩罚机制来激励员工遵守和执行安全规定,并惩罚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企业和员工生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 安全生产成果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技术创新、安全经验分享等方面的成果。
3. 安全检查合格奖:对企业或部门在安全检查中通过合格的评定,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进行奖励。
4.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鼓励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作出更多贡献。
二、惩罚制度:1. 违章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程序,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个人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记大过等惩罚措施。
2. 安全责任追究:对在事故中直接或间接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包括调离岗位、停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对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安全事故或隐患的个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经济赔偿: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细则:1. 奖惩程序:奖惩决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确保奖惩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奖惩依据:奖惩决定应明确依据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
3. 奖惩记录:对奖惩决定进行登记和记录,累积个人或单位的安全记录,便于综合评价和激励。
4. 奖惩效果评估:定期对奖惩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制度。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奖惩措施和程序应根据不同的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2)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的规定和具体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1. 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和工作环境的安全,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明确安全生产奖惩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2. 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企业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全体员工都应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确保人身安全。
2.预防为主:强调预防措施,注重事前控制和隐患排查,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
3.综合管理:加强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
4.依法管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安全管理。
5.公正公平:奖惩措施要公正公平,确保员工的权益。
3. 奖励措施3.1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奖励对于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以下奖励:•优秀单位:对在一定期间内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安全生产单位”称号,并给予奖金或奖品。
•先进工作者: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称号,并给予奖金或奖品。
•工作班组:对在本职工作中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工作,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工作班组,给予奖金或奖品。
3.2 安全管理创新奖励对于在安全管理方面取得创新成果的个人和单位,可以给予以下奖励:•技术创新奖:对在安全管理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科研人员或团队,授予“安全管理技术创新奖”,并给予奖金或奖品。
•管理创新奖: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提出创新性管理方法和措施,取得显著效果的个人或单位,授予“安全管理创新奖”,并给予奖金或奖品。
3.3 安全示范标兵奖励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可以给予以下奖励:•安全生产标兵:对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树立了典型榜样的单位和个人,授予“安全生产标兵”称号,并给予奖金或奖品。
•安全技能竞赛奖励:对于在安全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奖金或奖品。
•安全文化宣传奖励:对于在安全文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金或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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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NRD-214.05-05-2013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2013-09-25发布 2013-09-25实施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3)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定义 (4)4 职责 (6)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6)6 检查与考核 (12)附表A:(规范性附录)嘉奖申请单 (13)附表B:(规范性附录)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汇总表 (14)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宁热电”)安全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
目的是为了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安全保障型”的发展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避免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实现本质安全,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代替了Q/HNRD-213.05-13-2012《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本标准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安全监察部本标准起草人:刘建刚本标准修改人:石磊本标准审核人:石磊本标准复审人:沈钦峰本标准批准人:杜宝忠本标准于2012年06月首次发布,2013年09月第一次修编。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华宁热电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华宁热电各部门及外委协作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的应用是必不可收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2001.4.2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1991.5.0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公司(2000)《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国电总2001第478号)《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GB26860.1-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Q/CSG 1 0006-2004 《电气操作导则》Q/CSG 1 0004-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Q/CSG 1 0005-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Q/BEIH-217.10-17-2013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3 术语、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3.1 非计划停运指设备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
对于机组,根据停运的紧迫程度分为以下5 类,即:第1 类非计划停运、第2 类非计划停运、第3 类非计划停运、第4 类非计划停运、第5 类非计划停运。
3.1.1 第1类非计划停运机组需立即停运或被迫不能按规定立即投入运行的状态(如启动失败)。
3.1.2 第2类非计划停运机组虽不需立即停运,但需在6h 以内停运的状态。
3.1.3 第3类非计划停运机组可延迟至6h 以后,但需在72h 以内停运的状态。
3.1.4 第4类非计划停运机组可延迟至72h以后,但需在下次计划停运前停运的状态。
3.1.5 第5类非计划停运计划停运的机组因故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状态。
3.1.6 强迫停运上述第1~3类非计划停运状态。
3.1.7 其它非计划停运机组非计划停运转为计划停运只限于该机组临近计划检修且距原计划开工时间,大修在60天以内、小修在30 天以内,经申请且征得调度批准,并报京能集团生产管理部备案,方可转为计划停运。
填报按下述规定:自停运至调度批准前记作非计划停运;从调度批准时起至机组交付调度(运行或备用)止,为计划停运。
3.2人身伤亡事故从事与生产过程相关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死亡、重伤、轻伤的事件。
3.3设备事故6kV及以上主要设备严重损坏,修复期超过7天;发生严重的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造成向电网提供的电能质量严重不合格,造成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的事件或《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事件。
3.4一类障碍6kV及以上主要设备损坏,修复期超过1天;主设备被迫停运、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造成向电网提供的电能质量不合格,造成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的事件或《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事件。
3.5二类障碍发生影响机组出力、影响电能质量的事件;运行参数达到正常允许极限,已经对设备寿命造成损伤,或严重的异常运行即将造成设备损坏、机组停运事故;由于监盘、巡检、检修、维护不认真,造成主要辅助设备掉闸或设备损坏加重;重要防护系统失去备用,重要支持系统失去运行或备用等事件。
3.6 异常运行参数严重偏离设计值,检修工作、运行操作违反规程、规定要求,导致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或备用的事件。
3.7 未遂情节较为严重的习惯性违章;安全事件进展过程中,由于当事人过程中发现,或他人发现及时终止事态发展;或虽未发现但由于构成安全事件的其它条件不成熟,侥幸未造成后果的事件。
3.8 差错行为偏离发电公司规范化、标准化目标;情节较轻的习惯性违章;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对个人安全构成威胁;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有碍安全文明生产整体形象等事件。
3.9 其他不安全事件现场发生本标准未能列举的安全事件,比照各类鉴定标准中性质、后果、影响及损失相同或类似的事件执行。
3.10 误操作由于人的违章行为导致的(包括下达错误指令、违反规程的错误操作和检修维护作业)设备、系统异常运行,无论有无后果均为误操作。
3.11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所发生的费用。
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
保险公司赔偿费和设备残值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3.12 操作无差错指运行人员从发令、受令、进行规范的倒闸操作全过程中无差错。
本办法奖励以连续累计一千次为一个周期。
一千次后重新累计。
4 职责4.1 安全监察部4.1.1 依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规和标准,结合华宁热电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奖罚意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2 各部门4.2.1 负责执行本办法。
4.2.2 监督、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的落实情况。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5.1 奖励。
5.1.1 奖励范围5.1.1.1 对在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5.1.1.2 对在避免发生非计划停运、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5.1.1.3 对在事故发生后,积极进行人员抢救、设备抢修,减少公司损失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5.1.2 奖励项目。
5.1.2.1 安全运行长周期奖5.1.2.1.1 安全天数的统计:单机连续运行100天、150天;全公司安全生产1000天。
5.1.2.1.2 当公司发生安全目标中列举的事故,中断全公司的安全记录,全公司不得奖(取消年度安全目标奖)。
5.1.2.1.3 部门发生重伤和一般事故,中断部门的安全记录;5.1.2.1.4 设备管理部各专业室、运行值及外围各运行专业发生轻伤和一类障碍,中断专业室、运行值、运行专业的安全记录。
5.1.2.1.2 安全运行长周期奖励标准、办法:5.1.2.1.2.1 单机连续运行100天,生产人均奖励1500元,非生产人均奖励1050元。
5.1.2.1.2.2 单机连续运行150天,生产人均奖励3000元,非生产人均奖励2100元。
5.1.2.1.2.3 全公司安全生产1000天,生产人均奖励5000元,非生产人均奖励3000元。
5.1.2.2 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5.1.2.2.1 奖励程序:5.1.2.2.1.1 由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核实、并填写安全生产嘉奖申请单(格式见附录),上交到安全监察部;5.1.2.2.1.2 安全监察部依据标准确定奖励金额,报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
5.1.2.2.2 奖励条件5.1.2.2.2.1 避免一般及以上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情节奖励5000-20000元。
5.1.2.2.2.2 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情节奖励1000-5000元。
5.1.2.2.2.3 避免一类障碍的发生,根据情节奖励1000-5000元。
5.1.2.2.2.4 避免二类障碍的发生,根据情节奖励500-1000元。
5.1.2.2.2.5 及时发现不安全事件,奖励100-500元。
5.1.2.2.2.6 当月无异常发生。
5.1.2.2.2.7 发电部本月异常未超1次,部门管理人员人均奖励300元。
5.1.2.2.2.8 发电部主机运行各值本月无异常,人均奖励300元。
5.1.2.2.2.9 设备管理部本月异常未超2次,部门管理人员人均奖励500元。
5.1.2.2.2.10 设备管理部各室本月无异常(热控室按班组执行;锅炉室按主机、外围执行),人均奖励500元。
5.1.2.2.2.11 月度全公司异常控制低于3次,安监部人均奖励300元。
5.1.2.3 千项操作无差错奖在全厂电气运行人员中开展“千项操作无差错”活动。
正确的操作项数可连续累计,到10个千项截止,然后重新开始累计。
发电生产部负责统计,报公司安监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兑现。
5.1.2.3.1 奖励办法:5.1.2.3.1.1 达到千项操作无差错者,奖励200元。
5.1.2.3.1.2 达到五千项操作无差错者,奖励500元。
5.1.2.3.1.3 达到1万项操作无差错者,奖励1000元。
5.1.2.3.2 统计方法5.1.2.3.2.1 统计操作项数,按照已执行的操作票票面项数统计,没有操作票的可根据倒闸操作记录本中的记载统计。
5.1.2.3.2.2 关于统计操作项数,在一个票面上只统计操作人及监护人(已执行)的操作项数;复审人不统计操作项数。
5.1.2.3.2.3 操作票不合格,中断操作人与监护人“千项操作无差错”记录。
5.1.2.3.2.4 票面正确,在执行中造成错误操作,中断操作与监护人“千项操作无差错”记录。
5.1.2.3.2.5 操作过程中发生违章行为,中断千项操作记录。
5.1.2.3.2.6 发现在统计项目数上弄虚作假,终止操作人、监护人千项操作记录,并且取消一个年度评比资格。
5.1.2.4 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安全标兵、安全先进个人奖5.1.2.4.1 安全先进单位最终为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