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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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问责管理制度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一、领导问责管理制度的基本内涵1.明确责任主体。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责任主体,即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职责和权利,确保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2.建立问责机制。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对不合格或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3.强化问责监督。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强化问责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确保问责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4.健全问责程序。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健全问责程序,明确问责的程序和流程,确保问责工作的有序进行,防止滥用权力。

5.完善问责机构。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完善问责机构,建立专门的问责机构或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的问责工作,确保问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领导问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建立问责追责机制。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对不合格或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2.实行问责公开制度。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实行问责公开制度,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理结果进行公开,让大家知晓,形成警示作用。

3.推行问责奖惩制度。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推行问责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给予奖励,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给予惩罚,形成正、负激励机制。

4.强化问责监督机制。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强化问责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问责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5.加强问责教育培训。

领导问责管理制度要加强问责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问责意识和能力,增强其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三、领导问责管理制度的实施路径1.建立问责领导小组。

建立问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领导干部的问责工作,确保问责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问责档案。

建立领导干部问责档案,记录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行为,便于评估和追溯。

3.建立问责评估指标。

建立问责评估指标,明确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进行绩效评估和问责处理。

领导干部问责机制

领导干部问责机制

清江镇领导干部问责机制
一、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制度问责。

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问责:
1、对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决定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的。

2、不请示报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不委托有关人员代行其职责,而耽误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3、对分管工作违规违法插手操作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照成损失的。

4、对上级要求办理的事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安全、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提推诿扯皮,不及时办理,造成严重损失的。

5、不求进取、平庸无为,对分管站所效能建设滞后、包片村队工作滞后、分管工作推不动不管不问,贻误工作的。

6、瞒报、谎报、迟报公共突发事件、重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或其他重要情况并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

7、作风粗暴,服务意识差,刁难办事群众;态度消极,
1
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8、公款吃喝,铺张浪费,致使群众不满意的。

9、不注意自身公众形象,违反绩效考核内容的。

10、其他需要问责的事项。

三、问责方式
1、诫勉谈话;
2、取消当年评优选先资格;
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责令公开道歉;
5、通报批评;
6、取消班子分工;
7、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8、劝其引咎辞职;
9、责令辞职;
10、建议免职。

四、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

由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

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党纪和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报纪检监查机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区党政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忠实履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应尽职责和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区直单位(含其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区直部门任命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区直单位对所管理的干部实行问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履行本办法中的有关职责。

第四条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坚持依法有序、公开公正、权责统一、责罚适当、依靠群众、实事求是、惩教结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情形第五条有下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不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

(二)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违反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独断专行、决策失误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或者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评估和论证、听证、公示、专家咨询、集体决策和报批的。

(二)个人擅自决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

(三)违规决定采取行政措施,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或者引发其他严重社会矛盾的。

(四)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重大人员伤亡、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等重大损失的。

(五)作风不民主、决策失误的其他情形的。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集体决定、分清责任。开展问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工作,作出问责决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集体讨论决定,切忌不论具体是非,一不高兴、一拍脑袋就问责,甚至违反民主集中制,仅凭领导个人要求就草率问责。分清责任,一是区别问责和追责,二是搞清责任划分。追责是指追究直接责任,问责是指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如果问责概念不清,从字面上把“问责”理解为“追究责任”,就会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混为一谈,以追究普通干部直接责任代替问领导责任,造成问责泛化。搞清责任划分,主要是分清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明确党组织责任与领导干部个人责任的关系,要求对党组织问责的,应当同时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强化责任担当,防止向下推责,要求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注重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这是新增的一项原则,与实施问责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督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而不是束缚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一方面要坚持原则、严格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又要区别情况、把握政策、分类处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的,可以不予免予问责。有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问责。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对被问责干部“一问了之”,甚至“一棍子打死”等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还规定,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
依规依纪、实事求是。这是党的问责工作中摆在第一位的原则。问责是非常严肃的政治工作,只有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才能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依规依纪开展问责,牢固树立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把问责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在问责情形、问责对象、问责权限、问责程序、处理依据等方面,都要依据党章、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问责工作中,“实事”就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求是”就应当准确认定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反对主观主义、本本主义和盲动情绪,避免人为因素对问责决策的影响。

问责主要领导发言稿

问责主要领导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深感责任重大。

在此,我要就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问责主要领导方面,发表几点意见。

首先,我要明确一点,问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我们问责的主要领导,是为了让大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在此,我要对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一、问责原因1.工作作风不实。

部分领导对工作不重视,对下属要求不严,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2.纪律意识淡薄。

个别领导在工作中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了企业形象。

3.责任担当不足。

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部分领导缺乏担当精神,推诿扯皮,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4.工作能力不足。

一些领导业务能力不强,对分管领域缺乏深入了解,导致决策失误,给工作带来损失。

二、问责措施1.对工作作风不实的领导,进行严肃批评,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2.对违反规定的领导,进行纪律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规所得,以儆效尤。

3.对责任担当不足的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提高其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

4.对工作能力不足的领导,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确保其胜任本职工作。

三、工作要求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领导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领导要带头遵守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树立良好形象。

3.强化担当,狠抓落实。

领导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对工作敢于拍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领导要关心下属,团结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共同推动单位发展。

最后,我坚信,在全体领导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干部问责制度

干部问责制度

干部问责制度一、引言干部问责制度是确保党和政府各级干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要机制,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对干部问责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

本文将从干部问责制度的概念、目的和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干部问责制度的概念和目的干部问责制度是指对党和政府干部的任职行为进行评估和追责的制度安排。

它主要包括责任明确、目标评估、问责追究、结果反馈等环节。

其目的在于促使党和政府干部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干部问责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各地有所不同,但核心还是要实现干部的责任明确、任期问责、工作结果评估和责任追究。

通过建立和完善干部问责制度,可以形成一种机制,使干部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干部问责制度的重要意义1. 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干部问责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法治政府建设形式,通过明确干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其工作的评估和追责,可以有效推动社会治理向法治化方向发展。

2. 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干部问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工作更加了解和信任。

3. 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部问责制度能够明确干部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制度化的问责机制,促使干部更加切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干部问责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通过对干部的工作结果进行评估和追责,可以激励干部廉洁自律,防范权力滥用、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干部问责制度的实施情况我国建立了一系列干部问责制度,不断完善和强化。

例如,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强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的建设,各级党政机关都建立了巡视、监察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和政府干部进行监督和问责。

此外,还建立了人事任免制度、政绩考核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用于评估干部的工作情况和结果。

这些制度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精准问责要把好“四个度”

精准问责要把好“四个度”

2021.43列•纪检在线•本栏编辑:王发岐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的重要抓手和利器。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军队实行党的问责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条例》《规定》),以及军委纪委(监委)《关于实施精准问责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基层部队党委纪委必须对照法规要求,强化思想认识,着力在提高问责工作的精度、力度、温度和制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知道“从哪来”,打向“何处去”,要打“多少棍”,客观评判“是出以公心还是源于私利,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全面综合考量界定,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该追究到哪一级就追究到哪一级,该问到什么程度就问到什么程度,确保当问则问、问得服气、问出士气,让党员干部真正从失责中吸取教训、提高本领。

三要源头治理,妙手回春。

问责的本质是惩前瑟后、治病救人,根本目的是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主动作为的积极性。

对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责问题,要从健全工作责任制入手,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做到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督导化。

属于能力素质不足的,就要加强培训帮带、实践锻炼、总结提高;属于担当精神缺乏的,一、着眼靶向发力,进一步提高问责的精度问责工作事关政治和大局,不能马马虎虎、应付了事,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精准思维,实施精准问责。

廓清问责概念。

问责问的是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张用建李坤“四个度"责任和领导责任,是一种间接责任;而追责追的是当事人的责任,是一种直接责任,不是领导责任,二者有着质的区别,不能一概而论。

廓清问责概念,要注意防止将问责与追责混为一谈,既不能把追责当问责,只追直接人员的责,不问领导人员的责;也不能拿问责代替追责,不仅不问领导人员的责,反而降低直接人员的责。

厘清领导责任。

《条例》把领导责任分为三种,即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就要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切实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广大干部群众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的重要保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

为严格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制定并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

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基本原则1.党的领导。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党的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领导原则,必须坚持中央统一领导的原则,必须坚持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决策。

2.依法治国。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依法进行,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

3.严格执纪。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惩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党的形象和纯洁性。

4.公平公正。

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实施对所有违规行为的处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职责和制度1.建立综合监督执纪问责制度。

要不断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坚持一个标准、一个标尺、一条规矩,建立健全从严惩治到从重问责的制度,形成集体与个人的联合监督机制。

2.健全监督执纪问责机构体系。

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与其他监督部门的衔接规则,明确职责界限和双向信息共享机制,把握工作重点,发现和处理问题,推动职能协调一体化。

3.建立健全问责制度。

对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要实行从严惩罚、从重问责、调动起这些事项激励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同时对问题待解决情况也要严肃追责问责,纠正工作偏差。

4.强化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县市区纪委要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对各级纪检机关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督查、检查,着重发现和纠正问题。

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则的落实1.加强机构建设。

各级纪委要建立健全下设机构,实行全员监督、全方位监督、全流程监督,形成从上到下覆盖的监督体系,实现全员从业监督实现。

2.规范操作流程。

各级纪委要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从严把好各项手续和程序,确保事实准确,证据充足,程序严格,实现公开透明,公正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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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问责制
这些年来,从非典疫情到山西矿难,从松花江污染到三鹿奶粉事件,人们看到了对干部问责产生的巨大威力,问责制由此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片叫好声。

特别是《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入了追究失职渎职领导干部、打造责任政府的新时代。

作为担负一定责任的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问责制呢?
一、转变执政理念,改进领导方式,充分认识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极端重要性
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可以有效地矫正少数领导干部被扭曲的心灵,促使他们重新审视自己手中的权力,牢固树立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依德执政的理念,切实解决好为谁用权、对谁负责的根本性问题。

一是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广纳众家之言,促进科学决策。

二是有利于强增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兑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承诺。

三是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恪守修身之道,抱定做人根本。

二、适应形势需要,体现时代要求,准确把握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根本目的
社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欲望越来越高。

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既是党政治文明的体现,也是实行“问责制”的内在要求。

一是要提升能力,真抓实干当公仆。

二是要从严治官,再树自身新形象。

三是要巩固阵地,全力加强血肉联系。

三、创新工作思路,实施有效举措,全力破解影响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现实难题
有过错的要问责,无作为的也要问责,给“太平官”戴上“紧箍”,让那些“慵懒平”等所有不称职干部无藏身之处。

一是要完善相关配套规章,消除问责的技术性细节障碍。

首先,要明确问责的种类和层次。

其次,要明确界定责任。

再次,要明确责任追究程序。

二是要解决权力与制度的关系,消除权力大于制度的障碍。

三是要解决权力与群众的关系,消除权力只对上负责的障碍。

四是要解决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消除重权轻责的障碍。

四、构建问责体系,强化制约监督,全面推进领导干部问责制的贯彻落实
一是要通过立法保障公民的问责权。

政府要为公民提供良好的问责法制环境,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信息公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要通过制度化手段确保公民问责的途径和方式。

三是要赋予人大、政协问责的权力。

在发挥新闻媒体更多的监督权力的同时,要赋予人大、政协三个方面的问责权力:1、获取信息的权力。

2、质询权力。

3、调查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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