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公司火电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规定附例行工作表模板
热电厂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热电厂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振动是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旋转机械健康状况的综合反应。
超标振动不仅对设备造成极大的危害和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直接威胁人身安全。
设计、制造、安装、检修和运行不当都会加剧机组振动,因此对机组振动技术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为加强我厂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工作,以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旋转设备综合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振动技术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机组振动趋势分析,尽早发现异常,指导机组安全运行,实现有针对性的检修,并为振动故障诊断提供原始数据,节省振动处理时间,保证我厂内发电机组及旋转机械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第三条:振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大型旋转设备振动监测国家标准及其它法规,对机组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使机组(新)在合格范围内安全运行,减少运行机组的非计划停运率。
第四条: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旋转设备振动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为了保证旋转设备技术监督管理的系统性、专业性和统一性,,我厂建立生产副厂长领导下的,由厂生产技术处、相关车间和班组组成的三级管理网络,各级旋转设备技术监督专责人均应接受上一级专责人的业务指导,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共同做好旋转设备技术监督工作。
第六条:生长副厂长(总工)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
(二)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组织研究本单位旋转设备的重大振动缺陷,分析原因、制定对策。
电厂工作制度表

电厂工作制度表一、工作概述电厂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为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供电质量,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电厂的生产、管理、运行、维护、检修等各项工作。
二、组织架构1. 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电厂的整体决策和管理工作。
2. 电厂设立总经理,负责电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3. 电厂设立生产部、安全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相应领域的工作。
4. 生产部下设运行车间、维护车间、检修车间等,负责电厂的生产运行、设备维护和检修工作。
三、工作制度1. 运行制度(1)运行人员应按照运行规程和操作票进行操作,严格执行调度命令。
(2)运行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运行车间应做好各项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参数、设备缺陷、故障处理等。
(4)运行车间应按照计划进行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
2. 安全制度(1)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2)电厂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电厂应加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4)电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3. 技术制度(1)电厂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确保技术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电厂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3)电厂应加强设备的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提高设备性能和发电效率。
(4)电厂应按照技术规程进行设备运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 人力资源制度(1)电厂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2)电厂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电厂应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电厂应关心员工生活,做好员工福利和劳动保护工作。
5. 财务制度(1)电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模版(表格式)

7.设备出现堵料情况时,使用木质工具,停机清理。
8.每班停轧胚机,吹扫辊子两侧及设备内外的积尘,防止火灾的发生。
9.按要求做好润滑的检查保养。
10.做好设备“5S”工作。
1.违章操作
2.飞溅物
3.机械性振动
4.机械性噪音
5.清理设备内部。
1.误操作
造成机械伤害、设备损坏/财产损失
1.严格按作业流程操作,避免设备损坏。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人员伤害。
为防止误启动,造成人员伤害,严禁带电清理。
1.机械伤害:立即向主管汇报,现场自救(止血)后送医院救治。
2.设备故障:立即停止运行,向主管汇报,报维修部检修。
5
维修
1.严格按作业流程操作,避免设备损坏。
2.确认电流在控制范围内。
3.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人员伤害。
1.严禁超过标准参数(电流)运行。
2.严禁设备盖板和其它防护装置未盖好启动运行设备。
1.机械伤害:立即向主管汇报,现场自救(止血)后送医院救治。
2.设备故障:立即停止运行,向主管汇报,报维修部检修。
2.调小控制压力,启动液压泵。
3.打开进料滑动门。
4.启动自动进料按钮。
5.缓慢调大压力,打开取样门用取样器和厚度仪检查胚片厚度,直到胚片厚度为0.30mm~0.35mm之间。
6.手动调大进料门,电机负荷在95%以下)。
7.关闭所有观察门
1.误操作
2.飞溅物
3.机械性振动
4.机械性噪音
造成机械伤害、设备损坏/财产损失
2.严禁超过标准参数(电流)、部件超温运行。
转动设备管理制度

转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转动设备的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转动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风机、水泵、发电机等转动设备。
第三条公司成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转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安全操作规程、故障处理程序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操作、故障处理、责任制度等方面。
第二章设备的维护保养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转动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对于新安装的设备,应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基本信息、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做到一机一档。
第九条对于因故停用或报废的设备,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不能随意更改。
第三章安全操作第十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熟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应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具,严禁穿戴过大、过松或损坏的衣服。
第十二条在设备运转过程中,应及时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修,不得擅自处理或继续操作。
第十四条对于设备的故障处理,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设备零部件。
第四章故障处理第十五条设备出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车进行检修,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行故障处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对于无法及时处理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和汇报。
第十八条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责任制度第十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操作和故障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旋转设备振动运行维护阶段技术监督

旋转设备振动运行维护阶段技术监督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监控应按照国家/行业法规、技术管理法规及《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要求,依据GB/T 6075、GB/T 11348等标准,根据制造厂说明书、有关技术协议和合同的各项规定等对机组正常运行过程中的技术文件、安全指标、技术指标以及相应的记录和运行操作过程进行监控,严防恶性事故发生,保证机组安全运行。
运行安全1.1.1.1 运行中应重点监控的安全指标包括振动幅值、轴向位移、润滑油压、轴承回油温度、轴承温度、胀差、上下缸温差、推力瓦温度等,以上指标应在汽轮机运行规程规定的范围内。
1.1.1.2 定期对旋转设备振动幅值进行汇总分析,提交月度和年度设备运行技术分析报告。
1.1.1.3 对机组运行中异常振动情况,基层企业应及时组织分析,并制定专项处置措施和监视、操作措施。
1.1.1.4 应明确机组启停和正常运行的轴振、轴承振动的振动标准。
1.1.1.5 汽轮发电机组及重要辅机的振动在线监测装置、保护应可靠投入。
1.1.1.6 机组启动中应按照运行规程充分暖机,防止因暖机不充分而发生异常振动。
1.1.1.7 记录机组历次启停机各转子的临界转速及对应振动幅值、相位和各轴承的共振频率及对应幅值相位。
1.1.1.8 绘制机组异常振动的启停波特图,与机组典型启停波特图作比较,分析机组启停时的振动情况。
1.1.1.9 机组发生异常振动情况时,应测量和记录运行过程中与汽轮机及其它旋转设备振动有关的运行参数、设备状况。
1.1.1.10 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监控台账a)原始设备资料:机组投产日期,制造厂名,各联轴器型式、螺栓材质,大轴原始晃度及高点位置,轴承型式,轴承座型式,标准各转子的临界转速(制造厂提供值),动平衡加重位置和出厂时的动平衡情况,轴承振动及金属温度限值,汽缸支撑和滑销系统结构,发电机冷却方式和励磁机的有关资料,振动测量系统的技术性能等。
b)设备安装和检修资料:基础沉降、汽缸及轴承负荷分配,各部滑销间隙,轴颈椭圆度,大轴晃度及高点位置,推力盘端面瓢偏、轴颈扬度,刚性或半挠性联轴器端面瓢偏,轴系中心检修记录及标准,汽封间隙及通流部分间隙,轴承检修记录,油挡间隙等。
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基础管理工作

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基础管理工作基层企业应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和本规程的要求,开展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技术资料档案。
规程制度管理a)与旋转设备振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的标准、规范、规程、制度;b)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c)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管理规程(包括执行规程、工作要求);d)汽轮机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系统图;技术资料和图纸管理1.1.1.1 基建阶段技术资料:e)主要设备技术规范;f)图纸、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g)安装竣工图纸;h)设计修改文件;i)设备监造报告、安装验收记录、缺陷处理报告、调试试验报告、投产验收报告。
1.1.1.2 设备清册及设备台账:j)主要设备清册;k)主要设备台账;l)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台帐。
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m)汽轮机超速试验报告;n)甩负荷试验报告;o)机组整套启动报告;p)有关机组的轴承、转子、中心、通流部分间隙等记录;q)各平衡面上平衡块的位置、重量;r)启停机过程的振动情况记录(临界转速及各工况下振动值和相位等)、分析和总结;s)振动监测报告;t)运行日志;u)设备定期轮换记录;v)运行分析、缺陷分析;w)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报表;x)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及分析报告;y)设备非计划停运、障碍、事故统计记录;z)日常设备维修(缺陷)记录和异动记录;aa)检修质量控制质检点验收记录;bb)检修记录及竣工资料;cc)可行性研究报告;dd)技术方案和措施;ee)质量监控和验收报告;ff)完工总结报告和后评估报告。
管理4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13〕15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振动是旋转设备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综合指标,是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水平的综合反映。
异常的振动会严重危害设备的安全运行。
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工作,以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发电企业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各电厂旋转设备综合管理水平,实行专业化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旋转设备的振动监督工作应深入到设计、产品选型、出厂验收、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停用、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各个环节,达到设备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
第三条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工作的目的:认真贯彻电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旋转设备工作在良好的振动状况下,减少设备的损耗,避免发生损坏设备的事故,提高电厂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工作的任务:执行旋转设备的振动国家标准及各项反事故措施的相关规定;掌握设备的振动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分析振动事故;参与制订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旋转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第五条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旋转设备振动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集团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和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行使技术监控的领导职能;(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三)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基层发电企业技术监控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企业因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振动技术管理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基层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技术管理和故障诊断技术;(六)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集团公司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网络,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会议,布置全年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
2021版 联合循环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18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

Q/GDW XXXXX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GDW10111004.18—2020 联合循环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第18部分: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2020-12-30发布2021 -02-01 实施XXXXX集团有限公司目次前言 ............................................................................................... 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总则 (2)4监控技术要求 (2)5监控管理要求 (11)6监控评价与考核 (14)附录A(规范性附录)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三级预警项目 (15)附录B(规范性附录)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预警通知/回执单 (16)附录C(规范性附录)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动态检查表 (18)为加强XXXXX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循环发电厂技术监控管理,保证联合循环发电厂的安全可靠节能运行,特制定本系列规程。
《联合循环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由19部分组成:——第1部分:金属技术监督;——第2部分:化学技术监督;——第3部分:绝缘技术监督;——第4部分:环保技术监督;——第5部分:热工技术监督;——第6部分:节能技术监督;——第7部分: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第8部分: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第9部分:电测技术监督;——第10部分:供热技术监督;——第11部分:工控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技术监督;——第12部分:汽轮机技术监督;——第13部分:锅炉技术监督;——第14部分:燃气轮机技术监督;——第15部分: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管理;——第16部分:计量技术管理;——第17部分:励磁系统技术管理;——第18部分: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第19部分:特种设备技术管理。
本部分为Q/GDW10111004《联合循环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的第1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1.1-2009《标准化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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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集团公司火电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规定XX制〔XX〕XX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振动是旋转设备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综合指标,是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水平的综合反映。
异常的振动会严重危害设备的安全运行。
为加强发电公司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工作,以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发电企业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各电厂旋转设备综合管理水平,实行专业化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旋转设备的振动监督工作应深入到设计、产品选型、出厂验收、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停用、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各个环节,达到设备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
第三条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工作的目的:认真贯彻电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旋转设备工作在良好的振动状况下,减少设备的损耗,避免发生损坏设备的事故,提高电厂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工作的任务:执行旋转设备的振动国家标准及各项反事故措施的相关规定;掌握设备的振动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分析振动事故;参与制订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旋转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第五条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旋转设备振动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集团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管理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和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行使技术监控的领导职能;(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三)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基层发电企业技术监控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企业因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振动技术管理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基层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技术管理和故障诊断技术;(六)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集团公司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网络,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会议,布置全年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分、子公司应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
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设在分、子公司安全生产部,职责为:(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行使技术监控的领导职能;(二)组织所管理和所属基层发电企业执行集团公司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三)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基层发电企业技术监控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企业因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基层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技术管理和故障诊断技术;(六)负责制定所管理和所属基层发电企业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网络;(七)组织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工作。
第十一条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根据监控服务合同作为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发电企业技术监控的主要职能部门,行使技术监控管理职能。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建立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发电企业的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网络;(二)组织贯彻集团公司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振动国家标准及其他有关规程制度与反事故措施,检查、指导与协助各基层发电企业开展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三)及时了解掌握各基层发电企业主要旋转设备的振动状况,研究解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关键技术问题,参加与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有关的重大事故原因调查与分析,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四)制定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发电企业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计划与规划;定期对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发电企业进行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对策;(五)参与各基层发电企业与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有关的主要设备选型及出厂验收、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试验、鉴定等工作;(六)每半年向集团公司上报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各基层发电企业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重大事故与缺陷情况,并提出调查分析资料与处理建议;(七)组织召开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发电企业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振动处理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八)组织对本地区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发电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考核。
第十二条各基层发电企业是发电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技术监控的执行者,对技术监控工作负直接责任。
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成立振动技术管理三级管理网络,成立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负责全厂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工作。
下设振动专职工程师和测振专职人员两级技术管理岗位,各级技术管理专职接受上一级专职的业务指导。
振动技术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为:(一)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的指示与规定,负责本技术管理规定在本企业的实施,组织制订本企业有关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二)组织研究本企业旋转设备的重大振动缺陷,分析原因、制定对策;(三)协调本企业振动专职工程师与测振专职人员以及设备、检修、发电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共同完成振动技术管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本企业新建、扩建工程中旋转设备的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安装、调试振动质量监督等项工作。
第十三条电厂设置振动专职工程师岗位,接受技术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专门负责本企业旋转设备的振动技术管理工作。
每四台机组设一名振动专职工程师,为本技术管理小组二级机构成员。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对每天主、辅机在线监测系统的振动数据进行筛选、分析;(二)负责对每天主、辅机离线监测系统的振动数据进行筛选、分析。
对严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故障,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提出分析、处理意见;(三)每月做一次全厂运行设备振动状况的分析、汇总,编写当月振动技术分析报告,总结当月全厂设备的振动状况,并通过振动水平对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做出评估,对需要处理的设备提出处理意见;(四)每月对本企业主机振动状况进行分析、汇总,制成振动监督报表。
报送要求按《发电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各企业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或事故,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受委托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报告;(五)机组各级检修或在振动故障处理后开机时,振动专职工程师应到场,作好机组启动过程中的振动监测;(六)电厂的旋转设备出现振动故障后,厂振动专职工程师负责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必要时要到现场测量,并及时与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或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联系。
汽轮发电机组出现振动故障时,振动专职工程师应及时从在线监测系统中调出发生故障时的振动记录,作好数据备份;(七)建立本企业旋转设备振动技术管理台账,保证设备振动状况的可追溯性。
振动技术管理台帐内容包括:A机组投产日期,B制造厂名,C大修日期,D大修次数,E大轴晃度及高点位置,F各对轮形式、螺栓材质,G轴系中心检修记录及标准,H轴承形式,I轴承座形式,J轴承检修记录及标准各转子的临界转速(制造厂提供值、现场实测值),K历次启、停机轴承各方向振动的临界值、临界相位,L各平衡平面上的平衡重块的位置、重量;(八)负责本单位旋转设备振动监督和培训,以及振动仪器的定期校验工作;(九)负责制定本单位各机的振动巡测路线和具体测点。
测点指各旋转设备的轴承三个方向振动:垂直、水平、轴向。
每个测点都要画上明显标志,每次测量时传感器放在标志上,保证同一轴承同一方向上所测信号的可比性。
第十四条各基层发电企业指定若干名测振专职人员,负责每台机组的主辅旋转设备的振动数据采集工作,接受本部门负责人的领导。
为本技术管理小组三级机构成员。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在本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内的振动测试工作;(二)测量周期为每天一次,安排在白天上午执行;(三)振动测量应按时、按既定的巡检路线、测点次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如因设备检修、停备等原因不能测量时,应注明原因;(四)负责将所采信号输入计算机并对所输入数据准确性负责,同时输入当时设备运行工况参数;(五)发现测点出现振动超标时应在记录中注明,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振动专职工程师;(六)熟悉采集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使用期间负责采集器的维护,不得外借;(七)负责采集器的保管,采集器不用时存放在专门的位置。
第三章受监督的旋转设备第十五条甲类设备汽轮发电机组的主机,包括汽轮机本体的各轴承、发电机轴承、励磁机轴承。
第十六条乙类设备影响到机组安全运行的主要辅机,包括:6kV电机驱动的旋转辅机,如电动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锅炉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等(不包括低速磨煤机)、脱硫浆液循环泵、增压风机等;小汽机驱动的给水泵;交流润滑油泵(上汽);空预器驱动电机等。
第十七条甲、乙类设备的监督均由集团公司和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归口管理。
第十八条甲、乙类设备的健康状况,要以报表的形式上报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由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十九条甲类设备缺陷和危及机组安全运行的乙类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
第四章振动监测设备的配备第二十条有条件的企业,每台机组要配置振动在线监测故障诊断系统,新投产100MW及以上机组必须同步配置。
该系统要求具有较强的分析功能、较大的存储容量,能将数据传送到厂振动专职工程师站,同时具有远程通讯能力,并将有关机组振动的实时数据传到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或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十一条对于安装了振动在线监测装置的小汽轮机等辅机设备,按第二十条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每台机组配备一套便携式振动状态采集器。
该采集器应具有以下基本要求:本身内置电池、重量轻,便于携带、具有显示功能及基本的分析功能、存储容量在600点以上(保证一套采集器可以测完本机组所有设备的测点)、能与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应用软件能在MIS网上可靠运行、中文操作界面。
第二十三条为厂振动专职工程师配备一台小型振动分析仪器,供振动专职工程师现场测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