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doc

xx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x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xx盐业体制改革平稳有序,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符合xx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突出食盐安全。
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建设,健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
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统筹兼顾。
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三)主要目标通过改革,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专业化监管体制和食盐储备制度,保持合格碘盐覆盖率90%以上,供应价格基本稳定,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
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和食盐政府定价机制,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xx 前实现政企分离,xx前全面完成省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形成盐业市场监管到位、竞争有序、供应安全、储备充足、符合市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工作任务(一)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数量只减不增的要求,不再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xx盐业集团阳江有限公司是xx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市盐务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二)严格落实食盐批发专营制度落实xx规定的食盐批发专营制度,xx盐业集团阳江有限公司是xx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不再新增食盐批发企业,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鼓励xx盐业集团阳江有限公司在保持国有控股的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X〕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以突出食盐安全、释放市场活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为基本原则,开展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
完善盐业管理体制,保障食盐安全,促进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公平、充分、有序竞争,提升全省盐行业整体竞争力,形成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全省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
积极培育具有X特色的海盐品牌。
鼓励企业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
引导企业开展产品深加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支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引领食盐消费新理念,加大研发力度,增加中高端功能化、绿色化多品种食盐。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供应的渔盐、畜牧盐要严格制定企业标准,无企业标准的产品不得低于普通食盐标准。
同时渔盐、畜牧盐包装要与食盐包装有明显区别。
三、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食盐批发专营制度,以省内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保持专营制度稳定。
鼓励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与食盐批发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兼并重组,其他各类无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食盐批发业务。
工商部门不再受理无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申请食盐批发业务。
四、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保持我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由盐业主管机构依法依规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是省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省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
省盐务管理局负责全省的盐业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制定以下方案。
[2]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突出食盐安全。
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保障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
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统筹兼顾。
把确保用盐安全和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妥推进。
坚持依法治盐。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创新管理方式,实施依法治理。
二、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三)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
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
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四)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
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五)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全文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全文盐业体制改革计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以下规划。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推进供应体制改革。
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盐储备,强化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规范的市场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逐步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系。
(2)基本原则。
强调盐的安全性。
完善食盐监管机制,加强企业条件标准化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食盐质量,实现科学补碘。
释放市场活力。
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化,通过并购不断做强做大,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注重整体规划。
确保用盐安全与激发市场活力有机结合,协调各项改革措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遵守盐法。
完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明确各方管理责任,创新管理方式,依法治理。
2 、加强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食盐专营制度(3)完善定点制盐体系。
不再批准增设定点制盐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会减少而不会增加。
鼓励盐业生产和批发企业产销结合。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盐业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合作。
(四)完善食盐批发连锁特许经营体系。
坚持批发特许经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地,不再批准增设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批发企业和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鼓励国有盐业批发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在保持国家控制的基础上,通过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进行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五)完善盐业专业监管体系。
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我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和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粮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坚持食盐专营制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治盐、统筹兼顾,创新管理方式,释放市场活力,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加快盐业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到20XX年5月末,基本完成我县盐业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盐业管理体制。
二、主要目标通过盐业监管体制改革,使盐务管理局与盐业公司政企职能分开,更加有利于盐业市场监管,更加有利于食盐专营机构的完善,更加有利于食盐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更加有利于百姓的食盐安全。
三、重点任务(一)改革盐业监管体制,完善专营制度1、改革盐业监管体制。
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原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市场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等职能移交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公安、司法、发改、卫计、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
2、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
未经省盐业主管机构核准,任何企业不得私自生产各类食盐。
3、完善食盐批发专营制度。
以我县现有盐业公司为主,不再向省申报核准新的食盐批发企业,未经专营许可,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食盐批发业务。
(二)改革市场管理制度,释放市场活力1、改革食盐批发区域限制。
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经上级盐业主管机构备案,外省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含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本省各级食盐批发企业均可在本县范围内经营。
2、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
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盐业公司改革实施方案

盐业公司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盐业公司面临着严峻的市场竞争和管理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必须及时调整自身结构和管理模式,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
因此,制定并实施盐业公司改革方案势在必行。
二、改革目标。
1. 提升盐业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盐产品的品牌化和差异化经营。
2. 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3. 加强研发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
4. 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三、改革措施。
1. 建立市场导向的经营模式,加强对市场需求的调研和分析,制定灵活的市场营销策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 调整公司组织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加强内部协作和沟通,形成良好的企业内部环境。
3. 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推动产品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提高产品附加值。
4. 加强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建立科学的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公司整体发展。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改革方案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时间表、责任人、实施步骤等。
2. 充分调动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建立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全员参与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3. 加强对改革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和改进方案。
4. 做好改革方案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员工和社会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五、预期效果。
1. 提高盐业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实现盈利增长。
2. 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 增强公司内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4. 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六、总结。
盐业公司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公司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市场变化和需求的需要。
通过改革,公司将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共同推动改革方案的实施,实现公司发展的新突破。
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X〕25号)、《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X〕78号)和《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86号)精神,加快推进X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X年12月31日前剥离X盐务管理局(X区盐业公司X分公司)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将行业管理职能移交盐业主管机构,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分级管理的盐业监管体制,实现政企分开和专业化监管。
二、职能调整(一)盐业主管机构及职能将原X盐务管理局承担的盐业行业管理职能,调整到X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为X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承担全市盐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盐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促进依法治盐;制定全市盐业发展规划;组织落实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食盐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和盐行业稳定发展;监测分析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置全市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合格碘盐供应;指导县区盐行业管理工作。
(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职能将原X盐务管理局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调整到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X市人民政府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承担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市场监管与盐政执法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生产、经营及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用盐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单位执行食盐的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指导县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全市食盐抽检及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稽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保障食盐质量安全。
盐业改革实施方案

盐业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盐业是我国传统的国营行业,但长期以来存在着产能过剩、效益低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盐业改革势在必行。
为了提高盐业的竞争力,加快盐业结构调整,提高盐业的效益和质量,我们制定了盐业改革实施方案。
二、改革目标1. 提高盐业的市场竞争力,加速盐业的市场化进程;2. 加强盐业企业的管理和技术创新,提高盐业产品的质量和品牌影响力;3. 推动盐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盐业产能过剩的缓解;4. 完善盐业市场监管体系,保障盐业市场秩序的稳定。
三、改革措施1. 深化盐业体制改革,推动盐业企业的市场化改革,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盐业领域,促进盐业企业的多元化发展;2. 加大盐业企业技术创新力度,鼓励盐业企业加大对生产工艺、设备更新的投入,提高盐业产品的质量和品牌影响力;3. 推动盐业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盐业企业加大对高端盐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降低对传统盐品的依赖;4. 完善盐业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盐业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对盐业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打击假冒伪劣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四、预期效果经过盐业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预计将取得以下效果:1. 盐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提升,盐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逐步增加;2. 盐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得到提高,盐业产品的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将大幅提升;3. 盐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盐业产能过剩将得到有效缓解;4. 盐业市场监管体系得到加强,盐业市场秩序将得到有效维护。
五、总结盐业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推动盐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盐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通过深化盐业体制改革、加强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等措施的落实,相信盐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我国盐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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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9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17〕102号)要求,推进我区盐业体制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遵循“突出食盐安全、释放市场活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的基本原则,以确保我区食盐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为核心,巩固完善食盐专营,创新管理方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加快推进我区盐业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全面提升全区盐业综合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完善食盐专营制度1.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
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2.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
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确保食盐批发企业数量只减不增。
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3.完善食盐生产批发区域管理制度。
取消食盐定点销售和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
允许食盐批发企业在省内开展跨区域经营。
鼓励盐业企业依托现有营销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综合性商品流通业务。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盐务局)(二)建立健全食盐安全保障体系4.加强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管理。
根据新的规范,配合省盐业主管机构,对全市现有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重新进行严格审核,并在指定网站公示审核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5.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区盐业主管机构要按照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全区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
要依托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公示信用信息,对拟进入我区食盐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在准入前公示有关信息,并每年定期公示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有关信息。
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行业禁入和退出等措施。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法制办、区盐务局)6.加强食盐储备体系建设。
加快制定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的安全供应。
建立政府食盐储备,储备量不低于全市1个月食盐消费量,可以依托现有食盐批发企业仓储能力,也可以选择具备条件的食盐生产企业实施动态储备,在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对食盐储备给予贷款贴息、管理费支出等支持。
加大对储备补贴资金的审计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企业食盐储备制度,限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防止食盐市场供应短缺和企业囤积居奇,库存具体标准依照省级标准。
鼓励企业在供求关系稳定或产能大于需求时,在最低库存基础上建立成本自担的社会责任储备。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盐务局、区财政局)7.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区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向同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要密切监测食盐市场动态,定期抽查企业食盐储备情况,紧急突发情况下,按照应急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投放政府储备、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措施,并做好舆情引导,确保食盐市场稳定。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盐务局)8.加强科学补碘工作。
充分发挥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保障供应作用,有效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我区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确保各类人群的碘营养维持在适宜水平,同时满足特定人群对非碘盐的消费需求。
积极做好科学补碘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提高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科学补碘意识。
要根据省、市确定的食盐加碘标准,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公布区域人群的碘营养状况。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9.加强制贩假盐专项治理。
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加强食盐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严格管理,以及对产盐区、腌制食品加工区等重点区域的动态监测,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等违法行为,完善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消除食盐安全的风险和隐患,有效规范和净化食盐市场。
加快实施《盐产品标识管理办法》,确保工业盐、畜牧用盐、渔业用盐等非食用盐有明确标识。
加快建设全区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
配合建设浙江省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
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加强食盐安全监管,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企业。
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三)加快推进盐业管理综合改革10.改革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
实行政企分开,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盐业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等行政管理职能。
区经信局是区政府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区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区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业行业发展稳定。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
盐业主管机构与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能力。
在改革过渡期内,新的监管体制没有建成之前,监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发改局(物价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法制办、区农业局、区人社局、区盐务局]11.稳妥推进食盐价格机制改革。
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后,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区盐业主管机构和相关部门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建立食盐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食盐出厂、批发、零售价格及市场供应情况的监测预警。
各部门要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提请市政府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有效预防和应对我区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物价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12.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
切实执行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的要求,严格落实浙江省工业盐管理相关规定。
工业盐生产和销售企业要建立、保存完整的销售记录,严防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
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工业盐生产或使用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法制办)13.改革盐业企业体制机制。
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要求,加快国有盐业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增强生机和活力。
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盐业企业集团,培育盐业品牌,促进盐产业更好发展。
落实国有盐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妥善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金融办)、区盐务局]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杭州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盐业体制改革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
尽快建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区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落实工作责任。
充分发挥区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认真做好维护盐业市场秩序,全面落实改革各项任务。
要加强宣传引导,宣传盐业体制机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盐业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
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责任单位:区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健全相关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的盐业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政策的修订情况,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实际的配套实施细则。
落实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规范政策,抓紧研究制定食盐储备和应急机制、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干预等政策措施,完善相关制度,促进盐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区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有序推进改革。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制定全区盐业体制改革涉及的机构职责并落实到位,切实加强财政经费等必要保障。
2018年12月31日前全区新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行。
改革过渡期内,由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牵头,明确盐政执法的一系列委托关系,避免出现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的空档期。
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大力加强盐业监管工作,确保食盐质量、供应安全和市场稳定。
(责任单位:区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本方案自发布后30日起施行,由区经信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