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治与法治
人治与法治

人治与法治人治与法治是法的精神最一般最本质的表现,同时亦是我们理解法的精神,把握法的本质的基本范畴。
人治是一种依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和能力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治国方式。
法治是以民主为前提,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确保权力正当运行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
法治与人治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1.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至高无上的,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
在人治社会中,领导人或统治者具有超越于法律的权力。
2.法律地位和作用不同。
法治社会,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手段更是目的。
人治社会,法律充其量只是统治者实现社会统治的工具。
3.政治和观念基础不同。
法治以民主作为政治基础。
人治以专制集权作为政治基础。
传统中国法的根本精神是:人治。
根据现代法学,国家权力和政务可以划分为立法,司法,行政三部分。
而在唐、明、清三朝国家机关与权力结构中,凌驾于一切权力至上的皇权的合法性,在传统中国是普遍存在的。
传统中国法人治精神与中国古代法同时起源并建立在性善论与性恶论结合的哲学基础上。
在现代哲学视野中,传统中国的专制政治和法律中的人治精神渐趋加强。
西方法的传统精神是:法治。
西方法治精神最早形成于古希腊城邦政治逐步确立的过程中。
法是在贵族与平民的不断斗争与相互妥协中生长起来的。
如何运用法律来实现有效的治理,答案即是三权分立。
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贯彻了人权神圣不可侵犯;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分权与制衡。
在现代社会,由于深受民主、自由、人权等现代价值观念的影响,人们普遍相信,法治总体而言要优于人治。
因为法治所依赖的法律比人治所依赖的领导人的智慧和才能,具有更大的确定性、稳定性,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长治久安。
中西政治文化中“人治”与“法治”比较-精选文档

中西政治文化中“人治”与“法治”比较中国的基层官员经常为这样的情况而烦恼,即面对一些上访群众的极端行为,如果满足其诉求,又会催生更对极端行为;如果置之不理,又会积累社会矛盾、影响长治久安。
处理也不对,不处理也不对。
这种进退失据的困境,反映了我国法治意识的缺失。
那么中国为什么法治意识相较于西方显得那么单薄呢?这恐怕要对比中国与西方传统政治文化的源头,从中或许我们可以找到些许原因。
一、中西政治传统中对“人治”与“法治”理解存在巨大差异中国古代的“法治”概念来源于法家之言,它的含义是指用法律来治人,即把法律当成治人的工具;而在西方传统的政治中,法治的含义是“Rule of law”,即法律的统治,意味法律是最高的统治者,任何人都要受法律的约束。
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的核心在于权力制约,亦即治官,而后者的核心在于治民。
儒家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代表。
儒家崇尚人治论,主张贤人政治,认为道德高尚的人应居于王位。
人治论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认为人可以成为道德高尚的人。
因此,儒家在政治上寄希望于统治者的道德自律,对统怡者的人性采取了一种非常信任的态度,而忽视了对统怡者的外在制约。
儒家的贤人政治学说为最高统治者赋予了最好的德性,同时也赋予其最高的权力。
尽管儒家“圣王”说的初衷是只有圣人才有资格做王,而在政治实践中则是王最有资格做圣人。
与儒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方法治理论中的“中人”说,其不承认有什么道德超人,统治者与普通人的道德水平并无区别,而且都存在着人性的弱点。
因此,西方“法治”两个基本点:一是保权即保护人民的权利(Right),二是限权即限制统治者的权力(Power)。
正是因为中西传统文化的差异,对“人治”与“法治”的理解相距甚远,导致中国传统文化中“法治”思维的单薄,人们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很差。
究其原因,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让一个人来统治,这就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
” 同时,马克思也曾说:“君主政体的原则总地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
法治,人治,德治三者关系辨析

三者关系:德治是人治的最高目标,而在人治的过程之中部分领导者会滥用职权赚取利益,于是产生法治以束缚领导者与被领导者。
历史发展:中国古代推崇德治,认为要以德治国。
谓“为政以德”。
实行德治的手段是人治。
而回看历史可见若遇上明主国家就会强盛,可若遇上昏君国家就十有八九的灭亡了。
再加上世袭制阻碍部分出身卑微的贤才君子当政,历朝历代更是难以持久统治。
而后来出现了法治,但在古代没有极力地宣扬,谓根据法律治理国家。
与“人治”相对。
《晏子春秋·谏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
”《淮南子·氾论训》:“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
”邹韬奋《抗战以来》六二:“在此种惨酷压迫之情况下,法治无存,是非不论。
”亦指依法处治。
《史记·蒙恬列传》:“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
”不过好在现代推崇法治,讲究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一点看法:儒家的目标是德治,是三皇五帝来的,他们认为那时的人们都善良,谓“人性本善”,自己能管得住自己。
我认为不然,因为那时没人竞争,经济都不发达,没有诱惑,每天能活下来就足够了。
再说,黄帝大战蚩尤不就是战争,若是人性本善,他们一定和平相处。
所以德治在历史上都不一定存在过。
而人治更是等级分化与欲望的产物。
看看古代的人治,不管中国或是外国都是国王或是天子居于高位,皇亲国戚腰缠万贯,而平民百姓却要劳苦种田,不管国家收多少税也要交。
(插句题外话:为什么秦王收税行暴政就有人起义,为什么王安石变法时就没人起义呢?)不过人治并不是完全不好,也得分是谁。
汉文帝、汉景帝治国国家富强安康,因为他们能够实行仁政,能够做出智慧的判决,听的进贤臣的谏言。
同时也不会遇到更改制度的麻烦,不会遭到无知的人反对,由此也不会舍大利而逐小益。
毕竟改制更法时总会伤害到部分人的利益。
但这是政权落到明君手中,如果是暴君或是昏君,那就要相提并论了。
为了制止这样的事情发生,百家中出现了法治的说法或学派但都遭到种种阻挠。
法治与人治

法治与人治人治与法治谁优谁劣,向来存在争论。
主张人治的人说,人与人不同,有一部分人因为得到了上天的授权,或者因为本身的杰出素质而取得管理另一部分人的权力;主张法治的人说,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大彻大悟者能永远不犯错误地引领人们永远沿着正确的方向行走。
在人治者眼里,法律是智者调度别人的工具,是统治者手持的利器;而法治论者则告诉人们,法律本身就是政治,它自己就代表着公平、正义、平等和自由,它要求一切人都平等地臣服于自己。
从表面上看,法治似乎博得了人民的普遍认同,但人治却从来就没有消失过。
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这两种治理模式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人治通过动员社会、任免官吏、立军令状、隔离观察等方式控制疫情,法治则通过对现有法规作出及时的修改、补充、解释消除隐患。
人治与法治好比两个势均力敌的拳击手,谁也没办法轻易打倒对方。
它们之间的斗争并没有结束。
新千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新主张,这一主张被写入党的十六大报告。
在理论界,法治论的统治地位受到置疑,德治、人治、法治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开始困扰着人们的心灵。
本文试图从法治取代人治的历史进程入手,以自己不成熟的见解,澄清一些理论上的悬案,回答以上问题。
在介绍若干人治论和法治论方面的专家学说和社会实践的同时,笔者也想指出人治与法治两种模式各自存在的利与弊,让读者看清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确立是来之不易的长期以来,人们总觉得法治是最好的治理方式,而将人治、德治避而不提。
最近,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新主张,从而使人治、法治、德治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本文试图从人治与法治之争着手,在理清了二者的关系之后,再讨论德治,以期获取解决这一问题的一条捷径。
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由抗击非典斗争引出对法治优越论的置疑,并联系江泽民的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新主张,提出法治存有不足,人治法治各有所长,应从历史角度加以审视;第二至四部分是正文,分别探讨中西方古代、中世纪及近代、现代这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治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主要介绍了古希腊和中国先秦时期、罗马帝国和中国封建社会、中世纪及近代西方、近代中国、前苏联和新中国这几大块的人治、法治之争。
法治与人治的关系

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法治和人治都有局限性和优势,应该辩证的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法治的学理基础是法学,强调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人治的学理基础是管理学,强调科学有效的管理技巧,法学和管理学都有其存在的价值,不能单独的强调以法学为理论基础的法律制度而否定管理学的合理性,也不能单独强调以管理学为基础的管理技巧而否定法学的合理性。
现代的科学管理强调科学有效的管理技巧,也重视制度的作用,两者互为表里、相辅相成。
现代的法学理论强调良法善治,管理学和法学的理论目标是相通的,不能割裂的看待两者的问题。
首先,要了解法治、人治的概念。
法治: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
知乎用户:法律与政治的关系?20 赞同·0 评论回答在不同的时代,人们赋予法治不同的社会内涵和意义。
在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中,法治包含着多种内涵和意义:(1)法治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2)法治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法治作为一个动态的或能动的社会范畴,其基本的意义是依法办事;(3)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无论是作为治国方略,还是作为依法办事的原则,法治最终要表现为一种良好的法律秩序;(4)法治代表某种包含特定价值规定性的社会生活方式,法治不是单纯的法律秩序,而是有特定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的法律秩序。
人治:与法治对立的治国方略。
这种对立在古代和近代史上,其内容和表现形式是不尽相同的。
在古代中国,法治论者强调把社会关系纳人法律的轨道,用带有权威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或严刑峻法治理社会,这种法治论与近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实际上属于法制的范畴。
人治论者则认为“为政在人”(出自《论语·为政》),强调重视人的作用。
在古希腊,法治强调法律的理性及其一般的指引作用,人治则强调圣贤的智慧及其解决具体问题的个别指引作用。
其次,要理解法治、人治的区别。
论法治与人治

1.有关“人治”与“法治”的争论由来已久。
随着讨论的不断深入,“人治”思想逐步被否定,“法治”观念渐入人心。
1999年三月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载入宪法。
这是党和人民对法治在认识上的深化和实践上的突破,同时也体现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
至此,“人治”“法治”之争始有定论。
一、人治是一种普遍的历史现象它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之上,按照最高统治者个人意志实施国家管理国家。
在实行“人治”的国家中,一切依最高掌权者个人意志甚至个人的喜怒哀乐为转移,国家的安危治乱,盛衰兴亡完全取决于最高掌权者是否“贤明”。
它有如下一些特征:第一,国王或皇帝一人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实行个人专制或独裁;第二,国王或皇帝“言出法随”、“口含天宪”、“一言立法”、“一言废法”;第三,国王或皇帝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行使权力不受任何制度和法律的限制;第四,法律的实际作用取决于国王或皇帝是否重视法律,以他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实际上这种存在了几千年的“人治”向人们展示的仅仅是这样一种治理国家的方法或制度:掌握国家权力的国王或皇帝个人决定着国家的盛衰兴亡,决定着一个民族的前途和命运。
马克思曾对普鲁士封建专制制度下国王一人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的治国原则,作过深刻的揭露和批判。
他指出,普鲁士国王的“心意和愿望”就是“国家的根本法律”。
事实上,在普鲁士,国王就是整个制度,在那里,国王是惟一的政治人物。
总之,一切制度都有由他一个人决定。
“他所做的和所想的”就是“普鲁士国家所做的和所想的”,统治着他的全体臣民的,不是那合理化的法律,而是那充满了感情的国王的活的心灵。
这就是马克思对封建制度下“人治”的生动而真实的描绘。
马克思还分析了封建专制及其人治产生的经济根源——小农经济。
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
“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
”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
人治与法治辨析

人治与法治辨析人治与法治是两种不同的政治文明类型,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从历史发展和现实实践看,二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
从二者的含义来看,人治与法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前者指以人治人,后者指以法治人;从二者的基本特征来看,人治与法治都是对政治权力的制约,都强调权力的独断性和权威性,但人治强调权力的独断性和权威性,法治强调权力的合法性和统一性。
本文将从人治与法治的概念、区别、意义、中国传统历史文化中人治与法治的关系以及法治建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这几方面进行分析。
人治与法治的概念人治与法治的概念源自于西方,二者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然而在当代中国语境中,二者经常被混为一谈。
实际上,法治与人治是一对既相区别又相互联系的范畴。
从历史和现实角度看,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包含着丰富的人治思想,它不仅为法治的确立提供了文化渊源和思想基础,而且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法治是一种从历史和现实来看都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治国方式。
但是,必须坚持人治与法治相统一的原则。
坚持人治与法治相统一的原则就是既要反对人治,又要反对法治。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人治与法治是人治与政治与法律的关系;法治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人治与法治都要求民主、自由、平等、正义等价值理念;人治与法治都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多样性。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它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以法律来治理国家,从而保障人权和限制权力。
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角度看,法治是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基本方式和最高阶段。
从历史上看,人治与法治是不同性质、不同形态的概念。
中国古代的人治与中国现代法治都是一个历史过程。
从世界范围来看,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治与法治都不可能在完全意义上等同。
实现中国现代法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是一个既有理论层面也有实践层面的问题,它在我国既不可能简单地从正面回答也不可能从反面回答,只能采取辩证分析的态度。
人治与法治

人治与法治提纲:1.人治与法治的概念2.当今社会对人治与法治认识存在的误区3.人治的优点与缺点4.法治的优点与缺点5.结合xx具体国情谈人治与法治在法学和政治学中,法治是同人治并列的两种基本的治国方法。
亚里士多德曾经将法治定义为,“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
”这个定义在形式意义上对法治做了经典的表述。
但是从实质意义来看,法治即“法的统治”,它是以民主为前提,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确保权力正当运行为你重点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
人治,即是与法治相对立的概念。
依据法理学理论,人治是一种依靠领导人或统治者的意志和能力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处理社会公共事物的治国方式。
人治与法治的争论从古至今一直未停息过,百家争鸣时期有儒家法家之争,古希腊时期有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之争,在当今社会,国家治理到底是采用人治还是法治仍是学者争论的焦点。
基于特定的国情,在现代中国的政治生活中,人们往往武断地认为法治就是进步的、拥有绝对优势的,而人治就是落后的、封建的、一文不值的。
很明显这种观念是非常片面的。
人治和法治同时作为基本的治国方法,是不存在优劣之分的。
它们之间只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下适不适用的区别。
所以作为一名法律人士我们必须理性客观的看待“人治与法治之争”,而不能带上有色眼镜去武断的评价。
人治的历史要远比法治更为久远。
在中国,人治思想源于儒家文化,孔子认为“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在西方,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曾提出哲人治国论,主张建立哲学王统治。
人治的主要特征就是权力一元化。
它是一种单向的、自上而下的、等级森严的“线状”控权模式。
其在历史上曾经长期并且重复存在过。
我们可以推断,当某一种制度或是方法在人类发展进程中长期占据主要地位,并为多个国家长期反复采用,其本身一定具有某些优点,有着其自身存在的合理性。
这一点也能合理地反驳完全否定人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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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前的法国是一个怎样的国家? 朕即国家”说明了什么? 革命前的法国是一个怎样的国家?“朕即国家”说明了什么?
探究问题2 法制是法治吗? 探究问题2:法制是法治吗?
古代罗马在法学上是出类拔萃的。 罗马法》 古代罗马在法学上是出类拔萃的。 《罗马法》是罗 马人留给后人的最重要的成就之一, 马人留给后人的最重要的成就之一,它泛指罗马社会的全 部法律制度。公元前450年,罗马颁布了第一部成文法典, 部法律制度。公元前 年 罗马颁布了第一部成文法典, 因其刻在十二块铜板上,被称之为《十二铜表法》。它主 因其刻在十二块铜板上,被称之为《十二铜表法》 要的法律精神在于保护私有财产和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它 要的法律精神在于保护私有财产和奴隶主阶级的利益。 是《罗马法》和欧洲法学的渊源。《罗马法》构成欧洲大 罗马法》和欧洲法学的渊源。 罗马法》 陆国家、 陆国家、拉丁美洲国家以及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现存法律 制度的基础。 制度的基础。
探究问题1 探究问题1:法家是法治吗?
说说古代中国法家思想及与现代法治思 想的根本区别。 想的根本区别。
强调法律的作用,依靠严刑酷法维护专制统治 强调法律的作用, 根本上为专制统治者服务, (根本上为专制统治者服务,现代法治则是建立 在主权在民,民主立法,司法独立的基础上) 在主权在民,民主立法,司法独立的基础上)
现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探索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文革在民主法治问题上的失误 (忽视民主法制建设、个人崇拜等) 忽视民主法制建设、个人崇拜等) 改革开放后中国实施“依法治国” 改革开放后中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实施
资 本 主 义 民 主 制 度 的 建 立
探究问题3:西方民主国家与法治 探究问题3
《权利法案》与法治 权利法案》
①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 凡未经议会同意, 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 ④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 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 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 法。…… 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兵, ⑥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兵,皆 属非法。…… 属非法。 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⑧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 ⑨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 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 英国的一位首相威廉 皮特引用的名言 英国的一位首相威廉·皮特引用的名言 皮特引用的名言: • “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 即使是最穷的人, 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 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 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 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 以打进这所房子, 以打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 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 门槛。 门槛。”
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基本框架
国
内
负 责
阁
组 阁 多 数
君主
任 命
下院
立 选 举
议会
上院
立
《人权宣言》的核心内容是什么?这一内容 人权宣言》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和启蒙运动有什么关系? 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和启蒙运动有什么关系?
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认为人一生下来就应该是自由 和平等的。启蒙运动为法国大革命作了重要的思 和平等的。 想准备, 想准备,法国大革命是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一次 伟大实践。 伟大实践。
所谓法治,最基本的特征是法律能够约束国家权 力。即当法律与当权者个人的意志发生冲突时, 法律高于当权者个人的意志,法律能支配权力。 “法律就是国王”。 所谓人治,最基本的特征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 之上,权力支配法律。“国王就是法律”。 人治与法治的根本区别:法大于权,还是权大于 法。
人治 基础 表现 特点 体现 原则
政治文明之三 法治
探究问题1:法家是法治吗? 探究问题1 法家是法治吗?
韩非子,生活于战国末期。起初 韩非子,生活于战国末期。 秦始皇读他的著作,十分佩服, 秦始皇读他的著作,十分佩服, 邀他来到秦国。 邀他来到秦国。他的同学李斯恐 怕他被重用而动摇自己的地位, 怕他被重用而动摇自己的地位, 将他陷害入狱, 将他陷害入狱,最后自杀于狱中 。他的著作《韩非子》,是先秦 他的著作《韩非子》 法家的代表作,共五十五篇。 法家的代表作,共五十五篇。
民主国家与专制国家的区别
“在专制国家中,国王是最大的权威; 在专制国家中,国王是最大的权威; 在民主国家中,法律是最大的权威。 在民主国家中,法律是最大的权威。” 专制国家和民主国家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专制国家和民主国家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专制国家实行“人治” 专制国家实行“人治”; 民主国家实行“法治” 民主国家实行“法治”。
不 同 政府如何产生 点 国家的权力中心
首相 议会产生 议会 总统 与政党制度关系 政党与总统相结合 政党与议会相结合 议会与政府的关 行政机关(政府) 政府有议会产生 行政机关(政府) 政府有议会产生, 系 对议会负责,受议 与立法机关相互制 对议会负责 受议 约相互平衡 会监督
总统 总统任命
探究问题4 探究问题4:近代中国法治的探索
探究问题2:法制是法治吗? 探究问题2 法制是法治吗?
汉谟拉比法典》 1. 《汉谟拉比法典》的价值 汉谟拉比法典》的特点。 2. 《汉谟拉比法典》的特点。
探究问题2:法制是法治吗? 探究问题2 法制是法治吗?
《汉谟拉比法典》(片段) 19. 倘藏匿此奴隶于其家而后来奴隶被破获,则此自由民应处死。 21. 自由民侵犯他人之居者,应在此侵犯处处死并掩埋之。 22. 自由民犯强盗罪而被捕者,应处死。 25. 25. 若一自由民的房屋失火,另一前去灭火的自由民瞅见房屋主人的财 产,并将它占为己有,这个人应被扔进火中。 196. 196.如果一自由民毁坏一贵族的眼睛,他应将自己的眼睛弄瞎。 198.若他(自由民)毁坏另一平民的眼睛或打断他的骨头,该凶犯应赔 偿一米纳白银。 199.若他(自由民)毁坏另一自由民的奴隶的眼睛,或打断另一自由民 的奴隶的骨头,应折半赔偿。
婆罗门(第一等级) 祭司贵族 掌握神权 刹帝利(第二等级) 国王、武士、 国王、武士、官吏 把持国家军事和行政大权 吠 舍(第三等级) 农民、牧民、手工业者、商人 农民、牧民、手工业者、 向国家纳税,向神庙上供,供养 一、二等级 首陀罗(第四等级)
梵
天
被征服者、贫困破产失去土地的人 被征服者、 几乎没有权利,受奴隶主阶级剥削 和奴役,干最低贱的职业
探究问题5 探究问题5:人治与法治
• 从中外历史上看,治理国家的方式有两种,即“人治” 从中外历史上看,治理国家的方式有两种, 人治” 法治” 以中国为例, 和“法治”。以中国为例,古代皇帝处理各项要务也依 据各项法律如《唐律》 汉律》 清律》 据各项法律如《唐律》、《汉律》、《清律》等,还有 八议制度规定了特殊的人犯法可以酌情减免。 八议制度规定了特殊的人犯法可以酌情减免。现阶段我 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 严格依法办事, 等,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 法和法律的特权。 法和法律的特权。 • 阅读上述材料,并结合书本P100页第二、三段,回答下 阅读上述材料,并结合书本P100页第二、三段, P100页第二 列问题: 列问题: • ⑴我国古代属于“法治”国家吗?为什么? 我国古代属于“法治”国家吗?为什么? • ⑵人治社会最突出的表现是什么? 人治社会最突出的表现是什么? • ⑶法治社会的根本特征是什么? 法治社会的根本特征是什么?
建立在专制的基础上 建立在专制的基础上 专制 轻视法律;专制独裁; 轻视法律;专制独裁; 有法不依;人亡政息; 有法不依;人亡政息; 任人唯亲;朝令夕改; 任人唯亲;朝令夕改; 等等。 等等。 领导者个人的意志 体现等级与特权原则
法治
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 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 民主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政治 民主;官员依法行政;民 民主;官员依法行政; 告官有法可循;等等。 告官有法可循;等等。 反映人民大众的法律
探究问题1:法家是法治吗? 探究问题1 法家是法治吗?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出处】《韩非子·有度》。 【大意】惩罚有罪过的人,即使大臣也不能 放过;赏赐做好事的人,即使平民百姓也不能漏 掉。 这句话强调,公正是执法的前提。在法治社 会,更强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战国末期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提出”法治” 战国末期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提出”法治” 。 他认为君主应凭借权力和威势,保证法令的贯彻执行, 他认为君主应凭借权力和威势,保证法令的贯彻执行, 以巩固君主的地位。他还主张强化中央集权和君主权 以巩固君主的地位。 用严酷的刑罚镇压人们的反抗,以维护国家统治。 力,用严酷的刑罚镇压人们的反抗,以维护国家统治。
法治主义的奠基人洛克 1632年 1632年~1704
• 家虽然残破 但在国王代表的公共权力和国 家虽然残破,但在国王代表的公共权力和国 家威慑力面前,它却是独立的 有尊严的,不容 它却是独立的,有尊严的 家威慑力面前 它却是独立的 有尊严的 不容 侵犯的.王权受限 权力受限.国家实行宪政 王权受限,权力受限 国家实行宪政. 侵犯的 王权受限 权力受限 国家实行宪政 法律高于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