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生育服务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模板

计划生育证明模板
计划生育证明模板(初婚未育)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村(居)委会
经办人:经办人:
20 年月日 20 年月日
计划生育证明模板(已婚生育一孩)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属初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是,写时间/否,则不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村(居)委会
经办人:经办人:
20 年月日 20 年月日
计划生育证明模板(已婚生育二个或以上孩子)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属初婚,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以此类推),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村(居)委会
经办人:经办人:
20 年月日 20 年月日。
一孩生育证明(精简版)

一孩生育证明一孩生育证明一孩生育证明_证明书一孩生育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明怎么办理?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苏州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申请表》;2、办理程序: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办理;社区接到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核。
对情况不清的,要通过电话、传真、上传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等方式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街道计生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对情况清楚的,社区原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将《申请表》及《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报街道计生办;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出异议的,由街道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街道计生办接到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签署审核意见,在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申请材料全部退还社区;由社区通知当事人。
对于参保的流动人口,社区在为其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时,可直接送街道为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
2一孩生育证明办理手续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三个月内携带绘声身份证、结婚证、相片,向女方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申领并填写《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受理申请的单位或村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镇计生办;镇计生办审核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给《生育服务证》、3关于启用《一孩生育证明》的通知〖我要听内容〗各镇计生办: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规范计划生育执法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持良好的生育秩序。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一孩生育证明》。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孩生育证明》样式《一孩生育证明》做成一张硬卡片,大小64开,正面底色玫瑰红,字黑色,“一孩生育证明”用宋体初号加粗,中间圆形“人口标志”为绿色,下面“浙江省海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用楷体四号加粗;编号、“剪角作废”宋体五号。
计划生育证明模板

计划生育证明模板计划生育证明模板篇1省县镇计生办:兹有先生:身份证号,户籍地:,现居住地:,联系电话:。
计生情况:其计生在我单位管理:于年 4 月 30 日与女士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第一个小孩,性别男。
现有一个孩子,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该证明为办理先生户口迁移之计划生育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经办人:年月日计划生育证明模板篇2女方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______丈夫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_____两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第一孩(姓名)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属于独生子女。
其他补充情况:1、其他婚姻情况;2、其他孩次生育情况;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该夫妇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特此证明!联系电话: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街道计生办(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计划生育证明模板篇3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计划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
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一孩化证明

一孩化证明一孩化证明办理流程: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2)《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苏居住不满半年);(3)《苏州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申请表》;2、办理程序:(1)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办理;(2)社区接到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核。
对情况不清的,要通过电话、传真、上传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等方式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30日内不回复的,再酌情处理);(3)对情况清楚的,社区原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初审意见,将《申请表》及《管理服务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报街道计生办;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提出异议的,由街道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4)街道计生办接到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签署审核意见,在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申请材料全部退还社区;由社区通知当事人。
(5)对于参保的流动人口,社区在为其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时,可直接送街道为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里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里加注“已验证,属初育”,盖街道计生办章。
关于启用《一孩生育证明》的通知〖我要听内容〗各镇(街道、盐官景区管委会)计生办: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规范计划生育执法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持良好的生育秩序。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一孩生育证明》。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孩生育证明》样式《一孩生育证明》(附件)做成一张硬卡片,大小64开,正面底色玫瑰红,字黑色,“一孩生育证明”用宋体初号加粗,中间圆形“人口标志”为绿色(Φ20MM),下面“浙江省海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用楷体四号加粗;编号、“剪角作废”宋体五号。
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流程

一、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流程1、由申请生育夫妇提供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夫妻双方合影照片一张(二寸)。
2、由村计生专干收集材料,并指导当事人填写《生育第一个孩子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报送登记表和有关材料,镇计生办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合格后在登记表上加盖计生办公章,并建议对象到区计生服务站做优生检测。
4、由计生办办证人员报送登记表和有关资料,经区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复查,核发《一孩生育服务证》。
5、将登记表和《生育服务证》返回乡镇计生办,由微机人员将《生育服务证》编号录入微机,并启动孕情信息采集程序。
《生育服务证》经村计生主任送至对象手中。
二、二孩(多孩)《生育服务证》审批流程1、由申请生育夫妇提供《结婚证》(属离婚则应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子女抚养归属等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及小孩户口复印件、夫妻及小孩合影照三张。
2、由村计生专干收集相关材料,指导填写《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组织群众座谈,整理座谈记录,报送相关资料。
4、计生办要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并建议对象到区计生服务站进行优生检测。
鉴定为病残对象的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5、区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复查相关资料加盖专用章,报分管局长审批,核发《二孩(多孩)生育证》。
6、将《生育证》返回计生办由微机人员将《生育证》编号录入微机,即时启动孕情信息采集程序。
《生育证》经村计生专干送到对象手中。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流程1、由流出人口提供身份证。
2、在村计生专干指导下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表一式二份,并由村计生专干审查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报送有关资料到乡镇计生办,由乡镇计生办复核并按要求进行编号,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4、区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股核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注:办证时限:即办,免费。
西昌市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填表说明

生育服务证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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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登记填表说明
一、登记填表对象
、初婚夫妻:夫妻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均系初婚,领取《结婚证》后,登记填写此表.
、再婚无孩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属两次或以上婚史,但未生育过子女、未收养过子女地,登记填写此表.
、其他情况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曾经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夭折现无子女地,或曾经收养过子女,但子女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现无子女地,登记填写此表.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办证相关资料
、初婚夫妻: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寸合影影片张.
、再婚无孩夫妻: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寸合影影片张;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再婚方地《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其他情况夫妻: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寸合影影片张;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公安部门出具地户籍注销(死亡)证明、卫生部门出具地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地死亡火化证明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三、跨县流动人口办证补充说明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属外县(市、区),须在表格男、女方对应地地方加盖乡(镇、街道)计生办公章或提供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地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四、填写基本要求
、登记夫妻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字迹清楚,不得空项;
、登记夫妻提供地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属虚假证件地,自负法律责任.。
生育服务手册是准生证吗?

⽣育服务⼿册是准⽣证吗?⽣育服务⼿册是准⽣证。
⼀般情况下,⽣育第⼀孩的育龄夫妻在当地计⽣部门领取的叫“计划⽣育服务⼿册”,也有的地⽅叫“计划⽣育服务证”。
⼥⽅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均未⽣育或收养过⼦⼥,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内办理计划⽣育服务证。
⼀、⽣育服务⼿册是吗?⼀般情况下,按原先的⽣育政策,⽣育第⼀孩的育龄夫妻在当地计⽣部门领取的叫“计划⽣育服务⼿册”,也有的地⽅叫“计划⽣育服务证”。
计划⽣育服务证是集准⽣证、查环等功能为⼀体的证件。
已婚妇⼥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作等都需⽤到这个《计划⽣育服务证》。
⼥⽅达到(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均未⽣育或过⼦⼥,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内办理计划⽣育服务证。
育龄夫妻持《⽣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领取了《⽣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出⽣后,应当持《⽣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户⼿续。
⼆、准备的⼿续是怎样的?1、申请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胎⽣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签上姓名,贴⼀张⼥⽅⼀⼨免冠照⽚,并将申请表送双⽅所在单位(没有⼯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审查凭、户⼝簿和双⽅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胎⽣育申请、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计划⽣育管理机构进⾏审查。
3、审批⼥⽅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胎⽣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核实,再报送县⼀级⼈⼝和计划⽣育⾏政部门,县⼀级⼈⼝和计划⽣育⾏政部门在20个⼯作⽇内审批决定。
4、证件发放对双⽅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胎申请,经县级⼈⼝计划⽣育部门同意由乡(镇)⼈⼝和计划⽣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和计划⽣育机构审批发放。
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之勘阻及广创作
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
生育服务登记为存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自己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
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分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分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含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必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
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呵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一孩承诺书
XXX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初婚。
男方,身份证号码,
女方,身份证号码,双方于年月日结婚。
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筹划《生育服务证》。
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取得的《生育服务证》自发证之日起即无效。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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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孩生育服务证明
一孩生育服务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申领出具的证明(女方现居住地街镇领取)
1、凭卫生部门或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具的妊娠证明。
2、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3、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的证明。
注:对外省市嫁入人员按现居住地办理,城乡交叉的,按男方户籍地办理,对外省市嫁入或男方为外省市的,必须由当事人出具村、镇或居、街两级初婚初育证明。
此《一孩生育服务证》只对本次妊娠有效,如怀孕期间中途流产,需到领证部门退还此证,待再次怀孕后,重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
2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有关事项的意见》规定
现居住地镇(乡)人民*** 、街道办事处为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妇女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时,应当同时出具《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供其回户籍地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来沪人员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生育联系卡)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 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4、女方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一孩生育证》办理程序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一孩《生育证》应按下列程序发放:
(1)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前或怀孕三个月内携带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或优生遗传检测证明、女方一寸照片,向女方所在的单位或户口地的村(居)委会申领并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参加优生优育知识培训。
(2)受理申请的单位或村(居)委会在15 个工作日内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乡(镇)、街计生办。
(3)乡(镇)、街计生办在15 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一孩《生育证》,单位或村(居)委会张榜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其理由。
(4)试点单位:试行一孩《生育证》村(居)委会发放程序。
即村(居)委会对申办一孩《生育证》的申请人婚育情况进行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代乡(镇)、街计生办免费发放一孩《生育证》和《告知书》且张榜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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