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花小学教职工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3篇)

教师申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人民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1.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2.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规定不服的;3.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书记为副主任的《教师申诉办公室》;2.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为受理教师申诉的机构。
三、申诉程序1.教师向学校《教师申诉办公室》指出书面申诉材料;2.申诉人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理由及其他有关情况;3.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一项、第二项情况提出申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受理申诉机关送申诉书,教师对申诉范围中规定的第三项情况提出申诉,由有关行政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行政部门受理。
四、调查、听证办法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学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五、处理学校或上级部门自收到申诉书起____日内对申诉作出决定,受理申诉的人民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也赢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1.维护原处理结果;2.变更原处理结果;3.撤销原处理结果。
教师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受理申诉机关隶属的人民政府申诉复核,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范围的,可以依法申诉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诉书之日起____个月内作出决定,并应制作复议决定书。
受理申诉机关的主办人员对教师提出的申诉不得推诿拖延,否则按情节轻重,由其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学校教职工申诉制度

学校教职工申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关于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工作的实际,为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一)校内教师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职及退休的教师、职员、工人。
(二)校内教师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校长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教科室等有关职能机构。
二、申诉范围(一)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祛》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二)对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三、受理机构(一)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校长室、党支部,学校工、青、妇、民主党派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教师申诉的决策机构。
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提出的书面申诉。
(二)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教师申诉办公室,作为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教师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
(三)申诉受理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
四、申诉程序(一)申请。
申诉人可以书面提出申诉,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
1.书面提出申请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
(二)审查受理。
教师申诉办公室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对不属于学校及其有关部门管辖范围的申诉事项,负责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及时告知申诉人。
(三)调查取证。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校内申诉委员会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以及听政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学校内教职员工申诉制度

学校内教职员工申诉制度1. 背景学校内教职员工申诉制度旨在为教职员工提供一种公正透明的渠道,以解决任何与工作相关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待遇、认可、职务争议等。
该制度旨在保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并推动学校内部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2. 申诉范围教职员工申诉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研究人员等。
申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待遇不公正或不合理;- 被不当处罚或待遇不当;- 职务争议或晋升机会受限;- 工作环境不适宜等。
3. 申诉程序3.1 提交申诉教职员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内部特定部门(如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诉。
申诉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详细的事实描述;- 申诉人的身份和个人信息;- 所涉及的相关证据。
3.2 受理申诉一旦收到申诉材料,学校内部特定部门将会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诉符合申诉范围,并且包含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如申诉符合要求,将进入下一步处理。
3.3 调查和解决学校内部特定部门将会启动调查程序,以了解申诉的真实性和事实情况。
调查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正、客观、中立;- 尊重申诉人权益;- 对涉及方进行询问和听证。
基于调查结果,学校内部特定部门将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以解决申诉涉及的问题。
3.4 反馈和跟进学校内部特定部门将向申诉人提供反馈,详细说明调查结果和采取的解决方案。
申诉人可以就结果提出进一步的疑问或申诉。
4. 保密性和公正性学校内教职员工申诉制度将严格保护申诉人的隐私和权益,同时确保申诉过程的公正性。
申诉材料和调查结果只在必要的情况下与相关方共享,并且要求相关方保守秘密。
5. 改进机制学校将定期评估和改进教职员工申诉制度,以提升其效率和公正性。
教职员工可以提供反馈和建议,以改进申诉制度的流程和程序。
以上为学校内教职员工申诉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主要步骤,具体的实施细则将由学校内部特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小学教师申诉制度

小学教师申诉制度
小学教师申诉制度
为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增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而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制订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
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其中包括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申诉的受理和处理
1.教师如果是对学校或其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为主管的教育部门。
如果是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是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
2.行政机关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应当将申诉处理决定书发送给申诉当事人,申诉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效力。
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诉复核。
小学教师申诉听证制度范本

小学教师申诉听证制度范本一、听证制度的目的为了保障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申诉听证制度。
本制度旨在为教师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申诉渠道,使教师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二、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所有小学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涉及本人合法权益的处理决定不服,需要提起申诉的情况。
三、听证组织机构学校应当设立申诉听证委员会,负责教师申诉的听证工作。
申诉听证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法律专家等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四、听证申请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听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教师提出申诉时,应当附上有关证据材料。
五、听证程序1. 申诉听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教师,并告知申诉听证的时间、地点;决定不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教师,并说明理由。
2. 申诉听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举行听证。
听证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可以不公开进行。
3. 申诉听证委员会应当指定一名听证主持人,负责组织听证。
听证主持人由学校领导担任。
4. 教师和其他当事人有权陈述、申辩,提供证据。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并进行说明。
5. 听证结束后,申诉听证委员会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听证结论。
结论应当书面通知教师,并说明理由。
六、申诉处理1. 申诉听证委员会应当根据听证结论,对申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并说明理由。
2. 教师对申诉听证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学校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3. 学校应当执行申诉听证委员会的处理决定。
教师应当尊重和遵守听证结果,不得擅自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七、法律责任1.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本制度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教职工申诉制度和申诉办法

教职工申诉制度和申诉办法一、引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完善,保障公民的权益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教育领域中,教职工的权益同样需要合理的保障和维护。
为了解决教职工在工作中所遭遇的不公平待遇和权益纠纷,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职工申诉制度和申诉办法,以促进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和积极的教育教学氛围。
二、教职工申诉制度的建立1.设立申诉机构: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申诉机构,负责接受和处理教职工的申诉事项。
该机构应由学校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工会等相关部门组成,并由独立的委员会或专门的部门来监督其工作。
2.明确申诉范围:教职工申诉制度应明确规定可以申诉的范围。
一般来说,教职工可以申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工作环境、职务晋升等。
3.规定申诉程序:教职工申诉制度应规定明确的申诉程序,包括申诉的方式、申诉期限、证据证明和申诉处理流程等。
申诉方式可以包括书面申诉、面谈申诉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申诉等。
4.明确申诉结果:教职工申诉制度应明确规定申诉结果的处理方式。
对于申诉事项属实的,应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予以纠正和解决;对于申诉不属实的,应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反馈。
同时,还应规定教职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上诉途径。
三、教职工申诉办法的具体规定1.申诉方式:教职工可以通过书面申诉、面谈申诉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申诉等方式提出申诉。
学校应建立便捷的申诉渠道,确保教职工的申诉可以得到及时受理和处理。
2.申诉期限:教职工提出申诉的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规定,一般应在发生纠纷或者不公平待遇后的合理时间内提出。
学校可以设立申诉期限为15个工作日,以确保申诉不会过于拖延。
3.证据证明:教职工在申诉时应提供合理、充分的证据证明。
学校应建立证据收集和审查的程序,确保申诉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4.申诉处理: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申诉处理机构或者委员会,负责接受和处理教职工的申诉。
该机构或委员会应依据教职工申诉制度的规定,进行公正、客观的申诉处理工作。
5.处理结果:申诉处理机构或委员会应及时处理申诉,并做出合理的处理结果。
学校教师申诉制度范本

学校教师申诉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规范教师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师对学校管理、职称评定、教学评价、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申诉。
第三条教师申诉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设立教师申诉委员会,负责处理教师申诉事项。
二、教师申诉范围第五条教师申诉范围包括:(一)教师对学校管理方面的不满;(二)教师对职称评定结果不服;(三)教师对教学评价结果不服;(四)教师对福利待遇方面的不满;(五)其他认为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教师申诉应限于本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项,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三、教师申诉程序第七条教师申诉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教师向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二)教师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教师;(三)教师申诉委员会在受理申诉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听取教师和有关人员的陈述、质证;(四)教师申诉委员会在调查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教师;(五)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八条教师申诉委员会在处理申诉过程中,有权查阅与申诉有关的文件、资料,要求有关人员提供情况和证据。
四、教师申诉处理第九条教师申诉委员会应当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下列处理:(一)撤销或变更学校的处理决定;(二)要求学校采取补救措施;(三)对学校及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十条教师申诉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具有权威性,学校及有关人员应当执行。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
通过以上学校教师申诉制度范本,我们可以看到,该制度明确了教师申诉的范围、程序和处理方式,旨在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希望这个范本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制定教师申诉制度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作为教育工作的主体,其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我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申诉制度。
一、制度目的1. 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的尊严和荣誉;2. 及时解决教师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教师的工作满意度;3. 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申诉范围1. 对学校工作安排、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考核评价等方面的不满;2.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罚款等处罚不服;3. 对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质疑;4. 其他涉及教师合法权益的事项。
四、申诉程序1. 教师提出申诉时,应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包括申诉事项、事实依据、申诉理由等;2. 学校申诉委员会在收到申诉材料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3. 如教师对答复不服,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五、申诉委员会组成学校设立教师申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教职工代表、法律顾问等组成。
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调查、处理教师的申诉事项。
六、申诉委员会职责1. 依法受理教师的申诉;2. 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3. 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4. 向教师反馈处理结果;5. 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申诉工作情况。
七、申诉期限教师提出申诉,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申诉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制定教师申诉制度,我校旨在为广大教师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申诉平台,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促进学校与教师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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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花小学教职工申诉制度
一、学校申诉工作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准则。
二、学校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及其机构是教职工申诉的具体承诉部门。
三、学校申诉工作原则上按隶属关系分两级管理。
学校纪检组成员具体承担所在党支部及其所辖范围内教职工的申诉工作,学校纪检委员会负责全校教职工的申诉工作。
四、申诉人可以向其隶属关系的学校纪检委成员提出申诉,也可直接向学校纪检委提出申诉。
五、承诉人对申诉人的申诉要形成申诉记录。
对可立即答复的,要即刻予以答复;对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在两天内予以答复;对能予以解决的问题,要在一周内予以解决。
六、对已构成申诉条件,但不属于学校管辖范围内的事件,由学校纪检委负责按原件向上级呈报。
七、对无理申诉,要对承诉人进行思想教育,劝其收回申诉。
对拒不听从劝告、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的无理上诉者,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八、对学校申诉后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不服从,或认为有必要向上级部门申诉的事件人,有权越级上诉。
九、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承诉人对申诉人申诉的事件、记录及处理结果,在未经学校研究并决定公开的情况下,要予以保密。
十、倡导科学、民主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准对申诉人打击报复,保证申诉渠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