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天然气和氧乙炔集中供气系统的管理,安全使用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集中供气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基本要求3.1氧气、天然气管道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司安全、保卫、设备、总务、生产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3.2管道气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消防知识的培训,熟悉本岗位操作要求、各种气瓶技术特性和可能发生的故障和事故以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
3.3气站应建成能遮阳、遮雨、通风良好的结构,有良好的防雷设施,房内严禁烟火,确保消防器材始终处在有效期内,周围20米内禁止热工作业,气站周围做好严禁烟火的标识。
3.4站管理部门和气体使用维护部门应建立有关安全管理须知和操作规程。
3.5送气站内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压力表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防爆型压力表。
3.6管道气瓶站内不准放置任何可燃物品,要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有禁火标志。
3.7操作工禁止穿有铁钉的鞋及可能引起静电火花的衣物,并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
3.8操作者在使用中必须经常对管道气情况作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输气使用。
使用中必须确保管道和连接口不漏气,天然气和乙炔接口必须安装防止回火装置,接口胶管必须牢固(用铁线或卡马绑好),接口管附近不得随意动火。
3.9管道总送气站内气瓶放置要平稳,预留人行通道,任何高压连接阀不得有漏气现象(包括瓶咀与管道口之间),减压表输入气压情况必须正常。
3.10禁止戴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3.11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而产生静电火花,造成燃烧。
3.12使用人员不准任意修改气压调节阀,如有故障应交由专业人员修理。
3.13操作者在作用中发现气瓶管道有漏气现象和其它异常情况,应马上停止供气,并报有关部门修理。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管理单位及人员,以及使用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是指将氧气、天然气集中供应到使用单位的管道系统。
第四条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
第二章设计第五条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供气需求量合理确定系统设计参数,确保供气能力满足使用单位的需求;(二)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管道材料和设备,并经过质量检测和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三)遵循合理布局原则,确保供气系统的管道、阀门、泵站等设施安装牢固、连接可靠;(四)设置安全阀、疏水器、排气阀等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五)制定适当的消防安全措施,包括设置防火防爆设备、防火墙等,确保系统安全。
第六条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系统设计方案、设备选型清单、管线布局图、安全保护装置设计等内容。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确保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章施工第八条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施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设计规定进行施工,确保系统的管道、设备等安装工程质量;(二)设置专人或专班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爆防火措施;(三)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设备和消防器材齐全,并按时进行维护和检修;(四)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方案;(五)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六)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
集气管压力管理规定

焦化厂集气管压力管理规定1、出炉段集气管压力白天不高于负450pa,天黑不能高于负400pa。
非出炉段集气管压力全天不高于负300pa。
超过规定值3分钟没有调节的考核鼓冷段每次100元。
2、焦炉循环氨水压力设定为2.2公斤——2.5公斤之间,超过标准每次考核鼓冷段每次100元。
3、中控室负责天黑后(四点班、零点班)对1#2#焦炉proven 系统坨冲洗一遍,没有冲洗或不按规定冲洗的考核当班工段300元。
4、碳化室压力不能长时间负压或微负压,如有特殊情况需做记录并工作完毕后及时恢复,如需长时间降低碳化室压力的要通知当班生产段段长并在分厂工作群中说明原因,中控室做记录,不按规定执行的每孔考核生产段100元。
5、推焦完毕后要及时加煤,避免碳化室空炉时间过长,因空炉时间过长造成含氧量超标的,查明原因后考核责任工段100元。
6、加煤完毕后碳化室压力不能高于负100pa,如因炉门原因造成大面积跑火冒烟需控制碳化室压力的,控制时间不能超过40分钟,不按规定执行的考核责任工段100元。
7、生产三段负责对87#碳化室的炉门、加煤孔盖、炉门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每班检查不低于2次确保空气不能进入碳化室内并做好记录,不按规定执行的考核责任工段200元。
8、中控室负责接班后对焦炉负压号及压力浮动大的炉号进行统计,统计完毕后通知仪表段进行处理。
中控室未及时通知仪表段检修考核中控室每孔50元,仪表段在接到中控室通知后未及时处理的每孔考核50元,有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要做记录并通知当班段长。
9、仪表段加强对proven系统的维护,发现坨杆冒烟或喷洒管外置的要在二轮结焦周期内处理完毕,需更换的上升管盖及内衬要在下轮结焦时间内更换,不按规定执行的考核仪表段每孔100元。
2019年07月17日开始实施焦化厂。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防止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存在潜在可燃气体泄漏风险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储气罐区、矿井等。
3.工作场所负责人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措施。
二、检测设备要求1.工作场所应配备专业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设备,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测和校准。
2.检测设备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测量可燃气体浓度、氧气浓度、进行声光报警。
3.检测设备应具备屏幕显示浓度数值,方便人员及时了解气体浓度情况。
4.检测设备应具备数据记录功能,便于事后分析和溯源。
三、检测频率与要求1.根据工作场所的不同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可燃气体和氧气检测频率和要求。
2.高风险等级的工作场所,应每天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下来。
3.中风险等级的工作场所,应每周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下来。
4.低风险等级的工作场所,应每月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下来。
5.对于检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警示、疏散等),并进行排查、修复。
四、检测操作规程1.检测前,操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安全。
2.检测操作人员应熟悉检测设备的使用说明,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3.检测时,应选择适当的检测点位,确保能够获取准确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数据。
4.操作人员应保持专注、集中,不得擅自离开检测现场,避免发生事故。
5.检测时应确保周围无干扰物质存在,以免影响检测准确性。
五、异常情况处理1.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阈值时,检测设备应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2.一旦接到报警信号,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呼叫紧急救援队伍、疏散人员等。
3.在处理异常情况时,应优先保证人身安全,切勿盲目行动。
4.异常情况解除后,应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随着人们对精细化生产和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提高,氧气、天然气等高压气体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气体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并加强了管理和监控。
本文将深入分析这些规定,并探讨如何加强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管理。
1.安全规定在氧气、天然气的集中供应过程中,必须符合以下的安全规定:1.1、设备安全规定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运行设备要满足一定的规范,包括:•设备应该特别设计制造,并经过严格的检验和测试。
•设备应该符合国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设备应该安全可靠,使用寿命长。
•设备应该定期维护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1.2、安全操作规定操作人员是影响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就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方法,熟练掌握系统的运行情况。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稳定。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预防措施,在操作期间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装备。
1.3、环境安全规定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也受到环境的影响,因此需要一些环境安全规定:•应确保供气系统的安装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确保供气系统使用环境不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
•供气系统周围应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严格控制周边环境的人员和车辆进入。
2.安全管理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需要加强管理,确保全过程的安全性。
具体规定如下:2.1、日常巡检与维护每日员工应对所有设备进行巡检并维护,即对气源设备、压缩机、分离装置、储存装置、输送管道及其配套设施等进行检查,排除任何可能的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2、安全操作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参加专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基本的技能和安全操作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内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员工和资产安全,订立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第三条【设计要求】1.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计必需符合国家、地方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2.设计必需考虑系统的容量、管道布局、供气压力和流量等参数,合理布置各个部件,并确保通风、排烟等要求。
3.高压管道设计必需参照国家相关规范,确保管道的材质、壁厚和接口等满足相关要求。
第四条【安装要求】1.安装必需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企业进行,严禁擅自施工或委托不合格单位。
2.安装过程必需依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管道连接、阀门、压力传感器等设备的正确安装,防止任何漏气和安全隐患。
3.安装完成后,必需进行系统安全检查和试运行,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五条【日常运行】1.运行人员必需经过相关岗位培训,了解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运行原理和操作流程。
2.运行人员必需依照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运行,严禁私自操作、开启或关闭阀门。
3.定期检查氧气、自然气供应压力和流量,确保运行参数正常。
4.清洁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管道和设备,确保无积尘、异物等。
第六条【维护保养】1.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必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含清洁、检修、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2.维护保养必需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进行操作。
3.维护保养记录必需认真记录,包含工作内容、时间、人员等,并保管备查。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七条【安全培训】1.进入企业的新员工必需接受相关安全培训,了解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
2.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示员工注意系统的安全事项、事故案例和安全求救流程。
第八条【应急处理】1.氧气、自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发生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必需立刻采取应急措施,切断气源并报警。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是现代城市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之一,也是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必不可少的能源供应。
然而,氧气、天然气是易燃、易爆物质,一旦泄漏,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重点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逼。
因此,针对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需要订立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系统运行安全,下面是一份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岗位责任。
(二)各级管理人员要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运行安全负责,必需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考核和评定经营单位及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定的紧要内容。
二、安全管理制度(一)订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订立应急预案。
(二)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订立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防护计划。
(三)建立保养制度,建立设备档案。
设立设备清理和养护专门岗位,对设备管路清洗、调试、养护等工作进行记录和跟踪管理。
(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订立月度计划和年度计划,进行检查评估。
(五)适时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管理宣扬教育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一)加强常态化安全风险管理,从源头掌控风险,坚决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二)加强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现场安全管理,佩戴防静电、防静电脚套、无菌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在进入设备管路运行区域前应全面了解区域内各种安全设施,全面了解设备管路安全运行情况、起、止阀位置等。
(三)定期从供气泵和瓶区供气管道,通风系统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应开展检查记录,现场管理要做到随时记录发觉的异常情况,并适时报告。
(四)其中氧气管路安全事故常常会以燃爆,火灾等重点事故形式显现。
因此,全部开放火源项目不得与氧气管道放在同一区域,对于燃烧性物质应避开进行操作。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范本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和损害发生,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场所和设施。
3. 安全管理人员3.1. 每个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应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该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3.2.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并接受过相应的培训。
4. 设备维护和检修4.1. 所有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设备必须按照厂商的要求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
4.2. 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5. 环境安全要求5.1. 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能够确保气体能够迅速扩散和排除。
5.2. 禁止在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场所内存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5.3. 禁止在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场所内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操作。
6. 安全操作要求6.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证书才能进行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操作。
6.2. 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连接情况,确保安全。
6.3.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变操作参数和操作方法。
6.4. 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7. 紧急情况处理7.1. 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出现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7.2. 紧急情况处理应按照相关的应急预案进行,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完整。
8. 事故报告和调查8.1. 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发生事故时,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8.2. 事故调查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9. 安全演习和培训9.1. 氧气和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的安全演习应定期进行,以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集气管压力和煤气中含氧量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焦化厂煤气设备正常运行,防止煤气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化产车间鼓冷操作工、炼焦车间相关操作工。
三、规定及要求:
煤气中含氧量控制在0.8%以下,要求相关岗位相互沟通,精心操作。
四、数据采集:
含氧检测数据、集气管压力数据均以化产电脑显示数据为准。
五、考核:
1、集气管压力不平衡,低于100Pa罚款500元,化产操作工占罚款比例的30%,炼焦操作工占70%。
2、集气管压力均低于100Pa罚款500元。
化产操作工占罚款比例的70%,炼焦操作工占30%。
3、含氧量超过0.8%(包含0.8%),罚款100元/次。
超过1.0%(包含1.0%),罚款200元/次。
(1)因焦油盒处吸入空气导致含氧量超标,炼焦操作工占罚款比例的70%,化产操作工占30%。
(2)集气管压力正常,因高压氨水打开时间过长等焦炉操作原因导致含氧量超标,由炼焦相应岗位工承担全部罚款。
(3)因化产设备泄漏或化产岗位工操作原因导致含氧量超标,由化产相应岗位工承担全部罚款。
第 2 页共 4 页
4、以上罚款同时纳入车间月度打分标准进行扣分(1分/20元)。
七、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第 3 页共 4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4 页共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