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件_法律行为篇—张文显共35页文档
法理学授课课件 第十章 法律行为

法理学
第十章 法律上的效力、产生一定法律 效果的行为。 二、特征 (一)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二)具有法律性 (三)具有意志性
三、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 标准为: 1、行为的主体 2、行为的程序 3、行为的时效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结构
一、客观要件
(一)外在的行动(行为),如身体行 为、语言行为
(二)行为方式(手段),如特定情景 (正当防卫)、特定主体身份(职务 犯罪)、特定对象(挪用公款)
(三)具有法律意义的结果,如行为造 成的社会影响,
二、主观要件
(一)行为意思(意志),指心理状 态,包括需要、动机、目的
(二)行为认知,指对行为的法律意 义和后果的认识。
三、根据行为的表现行式与相互关系, 分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主行为与 从行为
四、根据行为构成要件,分
(一)意思表示行为、非意思表示行 为
(二)要式行为、非要式行为,即是 否具有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
(三)完全行为、不完全行为(无效 的法律行为、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 失效的法律行为)
民法,重大误解——可撤销合同 刑法,不知法者不免其罪
三、法律行为的确认
主体是有权主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和 某些行政机关
经当事人同意的某些组织或个人,如 仲裁委员会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一、根据行为主体性质和特点,分个 人行为、集体行为、国家行为
二、根据行为的法律性质,分合法行 为与违法行为,公法行为与私法行 为
1.10.法理学课件(配套第四版)张文显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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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和发展的基 本特点 (一)反封建 (二)反极‚左‛ (三)反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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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基本标志 (一)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有机统一 (三)建设法治国家与建设法治社会的有机统一 (四)继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优秀基因与借鉴人类 社会法治文明成果的有机统一p335
论语颜渊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宗教的概念二宗教与法的关系三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高等教育出版社汉谟拉比法典高等教育出版社一法律文化的概念二法律文化的构成与作用一法律文化的构成二法律文化的作用三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法律文化一社会主义先进法律文化的特征和基本内容二努力培育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法律文化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十多年司法改革的成果之一是法官的着装从警服西服式制服变成法官袍手里多了法槌意图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维护司法威严的法官职业形象建构与国际司法文明相适应的新型司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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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讨论
(2)王斌余,宁夏一名普通的农民工,17岁开始到城市打 工,在艰辛的生活中挣扎,备受欺侮。数次讨要工钱无果, 愤怒之下连杀4人,重伤1人,后投案自首,被法院判处死 刑。王斌余的故事被披露后,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人为他 打抱不平。杀人偿命,古以有训;但法外亦有人情在,有 学者认为‚处以极刑违背人性‛。这桩案子不仅引起法律 上的争议,更重要的是,它让人们把目光更多的投向那些 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们。 结合材料谈谈我国应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 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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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佘祥林冤案 1994年1月20日,湖北农民佘祥林的妻子张在 玉失踪。1994年4月11日,附近一水塘发现一女尸 被认定为张在玉。1998年6月15日,法院以故意杀 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佘上诉之后二审 法院维持了原判。2005年3月28日,张在玉突然归 来证明佘祥林当年被冤枉了。已在狱中度过了 11 个春秋的佘祥林被宣判无罪。之后,佘祥林拿到 了近26万元的国家赔偿。
法理学之法律行为课件

目录
CONTENTS
法律行为概述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的解释法律行为的案例分析
法律行为概述
法律行为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活动,具有意志性。
特征
定义: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和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人类行为。
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能够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法律行为是能够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法律行为的客观要件还包括行为的后果必须合法、合理和可预测。
法律行为的后果是确定行为效力和责任的重要因素之一,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行为的后果必须合法、合理和可预测,否则可能导致法律行为的无效或被撤销。同时,如果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行为的效力
合法性
真实性
行为能力
标的可能性
01
02
03
04
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或限制。
法律行为必须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
法律行为必须由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的主体作出,如自然人、法人等。
法律行为的标的必须是可能的、合法的,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如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行为,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如合同履行不能、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的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解释
解释法律行为时,必须以法律为准,不得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合法性原则
解释法律行为时,应将该行为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进行理解,确保其与相关法律规范协调一致。
整体性原则
解释法律行为时,应考虑其历史背景和立法意图,以准确理解其含义和适用范围。
司法考试--法理学张文显第三版课件

(2)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素和空间要素构 成的。也就是说,法律程序是以法定时间和 法定空间方式作为基本要素的。法定时间包 括时序和时限。时序是法律行为的先后顺序, 时限是法律行为所占的时间的长短。法定空 间方式包括空间关系和行为方式。空间关系 是指行为主体及其行为的确定性和相关性, 行为方式是指法律行为采取何种表现方式的 问题。
(三)法律程序的道德价值
程序的道德价值是指程序在道德层面满足人们需要
的程度。程序的道德价值主要表现在正义性和正当 性上。
1、正义性
正义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概念,具有公平、公 正、公道的含义。“正义是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 变化无常、随时可以呈现正义下不同形态,并具有 极不相同的面貌”。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正义下 不同的定义。
个方面:
(1)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行为而作出要 求的。
任何法律都是以人们的外在行为为直接对象
的。法律程序所针对的对象包括一系列的法 律行为:立法行为、司法行为、行政行为、 诉讼行为以及其他法律行为。它们都受到法 律程序的约束,因而相应也就存在了立法程 序、司法程序、行政程序、诉讼程序、监督 程序和其他法律行为程序,从而构成了法律 程序的外延。
4、程序的时限性 程序的时限性是指程序中的每一个环节都 有时间上的要求,进程既不能急速,也不 能过于缓慢,而必须及时。程序意味着对 恣意的限制和对权力的制约。程序的时限 性克服和防止程序主持人与法人行为的随 意性和随即性,为这些行为提供了外在标 准,使之不能任意进行。同时,程序的时 限性主程序参与者提供了统一化、标准化 的时间标准,克服了行为的个别化和非规 范化,从而使诉讼行为在时间上连贯和衔 接,避免行为各环节的中断。
程序正义起源于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则, 通常表示处理纠纷的一般原则是最起码的公 平标准。 一般来说,程序正义包含两项最基本的原则: 一是任何人不能审理自己或与自己有利害关 系的案件,即“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二 是任何一方的诉词都要被听取。在法律上, 无论何种角度的形式正义,都可能存在一个 代价或牺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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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分类方法的多样性:可以根据责任主体、 责任内容、责任的承担程度、责任的实 现形式、引起责任的法律事实与责任人 的关系进行分类。
最基本的分类方法:根据责任的类型, 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 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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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小学举办春季运 动会,观看铅球比赛的 三年级学生俞某擅自进 入铅球落地区域,在场 教师无人劝止。结果被 正在比赛的同学李某投 掷出的铅球砸中头部, 造成重伤。
1、分内应做的事情 2、特定人对特定事项的发生、发展、编号及其成果负有积极
的助长义务,如担保责任,举证责任。 3、因没有做好分内的事情(没有履行角色)或没有履行助长
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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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法律责任的定义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 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 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 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分析:校方是否应承担赔 偿责任?原因何在?
在操场看铅球赛被砸伤, 学校该不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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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对于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学生具有保 护、管理的职责,学校在组织安排未成年学生进行集体活动 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当进入运 动区时,在场老师未劝止,后又未及时将其劝退,从而导致 原告受伤。学校应承担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和采取防范措施的 过错责任。李某参加铅球比赛时未满13周岁,是限制行为 能力人,应由小学承担疏于组织管理的过错责任。因此,原 告要求小学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应予支持,可酌情由被告小 学赔偿原告一定的损失费。
法理学之法律行为课件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受到了欺诈、胁迫等外部因素的影响。
行为无法实现
法律行为的目的无法实现,或者行为的结果违反了公共利益。
可撤销法律行为
行为存在瑕疵
法律行为存在一些瑕疵,如遗漏或错 误的意思表示、误解等。
撤销的后果不同
如果撤销法律行为,可能会产生无效 的后果,也可能只是导致一定的赔偿 责任。
案例二:侵权行为纠纷案
总结词
侵权行为是引起民事责任的重要原因。
详细描述
在侵权行为纠纷案中,法院首先要判断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其次要判断侵权行为是否造成了损害后果 ,最后要判断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则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 任。
案例三:行政处罚决定纠纷案
要两个或更多方主体共同作出。
03
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自主行为是指行为人自己独立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则
是由代理人代为作出,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的意义
法律行为的认定对于确定法律 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 准确地区分和认定不同的法律 关系。
法律行为可以有效地保障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 正义。
消除影响
因不当行为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 依法承担的消除不良影响或恢复原 状等责任。
行政责任
警告
因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依法承担 的口头或书面警告责任。
罚款
因违法行为情节较重,依法承担 的缴纳罚款责任。
没收违法所得
因违法行为获取非法利益,依法 承担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任。
刑事责任
拘役
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法承担的短期剥夺人身 自由的刑事责任。
通过研究和分析法律行为,有 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 律规定,提高司法实践水平。
法理学之法律行为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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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总的方面看,分清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就 是要将法律行为与纯粹的经济行为、政治行为、 道德行为和宗教行为等区别开来。
➢ 原则上,经济、政治行为等大多受到或应当受到
法律的调整,但由于立法的滞后或出于立法政策
的考虑,法律对此没有予以调整,这样在法律行 为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非法律行为。
研究法律行为主观要件,首先就在于考察这些行为意思 (意志)诸要素的法律意义 。
动机本身不是法律直接调整的对象,例如在刑法中,动机
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仅是量刑时参考的情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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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目的
➢目的是行为的本质要素
➢指行为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达到或者力求实现某种目标和 结果的主观意图。 目的构成行为的灵魂,给予行为规定性。 在刑法中,行为目的是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根据之一 。 在民法中,所谓意思表示,就是行为人对其目的直接或间接 的、真实或虚拟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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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社会性本质决定了他/她的活动和行为的社 会性,这种社会性既可能表现为社会有益性,也 可能表现为社会危害性。正是由于这一点,它们 才可能具有法律意义。 ➢纯粹自我指向的行为,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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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法律性
法律行为是由法所规定和调整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果 的行为。 合法行为会受到国家肯定、承认、保护、奖励;违法行为 会受到国家否定、取缔、处罚、制裁。 法律行为是法律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 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 于一般的社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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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行为是由法律所调整和规定的行为。
➢ 由于行为具有社会指向,并且可能造成社会矛盾、 冲突和社会危害性,它们才有可能、也有必要受到 法律的调整。
法理学讲义_张文显(第三版)
张文显《法理学》(第三版)讲义第七章法的要素第二节法律概念一、法律概念释义(一)概念: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是认识法律和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纽结,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
(二)来源:(1)法律人吸纳(2)法律人创设(三)功能:(1)认识功能(2)表达功能(3)提高法律合理化功能二、法律概念分类(一)依涉及内容涉人概念:关于人(自然人、团体)的概念涉事概念:关于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概念涉物概念:关于物品及其质量、数量和时间、空间的概念(二)依功能描述性概念:对外在事物进行描述的概念规范性概念: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的概念(三)依确定程度相对确定性概念:外延与内涵相对确定的概念相对不确定性概念:外延与内涵相对不确定的概念(四)依涵盖面大小一般法律概念:适用于整个法领域的概念部门法律概念:仅适用于某一法领域的概念第三节法律规则一、法律规则释义(一)概念:规定法律上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规定。
(二)逻辑结构1、三要素说假定:法律规则中指出适用这一规则的前提条件或情况的部分。
处理:法律规则中指出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的部分。
制裁:法律规则中指出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的的部分。
2、二要素说行为模式:法律规则中指出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的部分。
法律后果:法律规则中指出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的的部分。
(三)两大特色:可重复适用性、普遍适用性(四)特点(VS法律原则):(1)微观的指导性(2)较强的操作性(3)较高的确定性二、法律规则的分类(一)依内容授权性规则:指示人们可以作为、不作为或要求他人作为、不作为的规则。
义务性规则:直接要求人们作为、不作为的规则。
权义复合性规则: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
(二)依形式特征规范性规则:规则内容明确具体,可直接适用的规则。
标准性规则:规则内容具有一定伸缩性,可适当裁量的规则。
(三)依功能调整性规则:调整已有行为的规则。
张文显法理讲义完整版
价值分析方法一、价值分析方法: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和确证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
二、价值分析方法的功能(1)价值分析方法是深刻认识和理解法律制度精神实质的钥匙。
(2)价值分析方法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中的独特功能,可以在法律价值的证成、批判、选择和同质化四方面显现出来。
1. 证成。
提供关于法律的思想,保证法律制度的正当性。
2. 批判。
对恶法保持警觉和排斥,促进法律合理化。
3. 选择。
在立法和法律实施中协调法律价值的冲突。
4.法律价值的同质化功能。
使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同质的思维方式和价值标准,确保类似案件类似处理。
(3)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在运用价值分析方法时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和原则。
实证研究方法❤(考题)一、实证研究方法在价值中立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二、实证研究方法的类型1、社会调查方法:研究者提出具体问题,拟定研究方案,通过观察实验,采集资料数据,在此基础上提出知识性命题的方法。
2、历史研究方法:对所研究现象进行纵向观察,在法学领域一般借助于文献研究方法。
3、比较研究方法: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进行比较研究。
4、逻辑分析方法:逻辑推理。
5、语义分析方法:通过分析语言的要素、句法和语境来揭示词语和语句意义的研究方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特征——(1)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2)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公正的社会。
(3)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稳定的社会。
(4)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权威的社会。
(四)如何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必须明确它是人类文明史的先进的法治理念,是更完善、更高层次的现代法治信念、价值和理想的集合体,是真正符合广大人们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
(2)必须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命题具有鲜明的针对性。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有一个形成、发展和变迁的过程,但在现阶段,其基本内涵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顾全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司法考试--法理学张文显第三版课件
也有人将法律程序表述为:“体现为复数以
上的人按照一定的步骤、方式、唾弃、手续 和时限来作出决定的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 中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并进一步指出,“在法律程序的含义中有两
点是极为重要的:第一,法律程序是人们参 与并进行选择以影响某个决定和结果的过程; 第二,法律程序反映了在这一选择过程中复 数以上的人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这 些认识无疑是正确的。
(3)法律程序是一种法定的形式。程序具
有明显的形式性。程序之于实体是形式和内 容的关系。程序法是实体法的形式,法法律 的实体内容通过法律程序得以实现;实体法 制约程序法,实体内容决定程序形式。
(4)法律程序是实体权利义务实现的合法
方式和必要条件。无论是作为国家的权力, 还是公民以及其他法律主体,要实现权利义 务,一般只有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才是 合法的,只有在法律程序的约束和指引下才 是有效的。因此,法律程序是实现实体权利 义务的合法方式和必要条件
(2)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素和空间要素构 成的。也就是说,法律程序是以法定时间和 法定空间方式作为基本要素的。法定时间包 括时序和时限。时序是法律行为的先后顺序, 时限是法律行为所占的时间的长短。法定空 间方式包括空间关系和行为方式。空间关系 是指行为主体及其行为的确定性和相关性, 行为方式是指法律行为采取何种表现方式的 问题。
3、自由价值
程序的自由价值主要是指程序中的每一个人都可 以自由选择其行为的活动余地,从而保证个人在意 志、人身和人格上受到尊重,不受奴役。程序为人 们提供选择的机会,增加自由选择的效能。现实中 很难施行理想的以理服人的模式,正是程序可以把 自由分解为程序性权利,进而排除对自由的不正当 的障碍。程序在保障自由的同时,也限制着自由。 程序可以提供一种特殊的自由讨论、沟通的场合和 方式。可以说,“自由的历史基本上是奉行程序保 障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