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企业所得税费用税前扣除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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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版)

资产损失
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 报形式申报扣除
开办费
可以扣除
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 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低值易耗品摊 销
据实
审计及公证费 据实
加计扣除(未
形成无形资产
的,据被扣附 从事国家规定项目的研发活
研究开发费用 后基础上按研 动发生的研发费,年度汇算
发费用的50% 时向税局申请加扣
加计扣除;形
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超过 权益性投资的5倍内,其他 业2倍内
据实扣(关联 企业付给境内 关联方的利 息)
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独立 交易原则或企业实际税负不 高于境内关联方
同期同类范围 内可扣(无关 联关系)
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款合 同
利息支出(向 权益性投资5 自然人借款) 倍或2倍内可
扣(有关联关 系自然人)
广告费和业务
宣传费
30%
不得扣除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 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 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捐赠支出
12%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 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票 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 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 额
非金融向金融借款的利息支 据实(非关联 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 企业向金融企 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 业借款)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
职工工会经费 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 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 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 经费凭据扣除
业务招待费
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业
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
(60%,5‰) 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
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
基数
15%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1、薪资和福利费用1.1 员工薪资1.2 五险一金1.3 奖金和津贴1.4 年终奖金1.5 其他福利费用(如健康保险、补贴等)2、投资支出2.1 设备购置费用2.2 建筑物和房地产投资2.3 研发费用2.4 合同订立费用2.5 软件购置费用3、借款利息3.1 法定利息3.2 合同约定利息3.3 银行贷款利息3.4 其他借款利息4、捐赠支出4.1 慈善捐款4.2 社会公益捐赠4.3 教育捐赠4.4 科研捐赠5、税前捐赠5.1 党费5.2 行业协会会费5.3 高校教育捐赠5.4 其他社会组织捐赠6、税前损失6.1 资产损失6.2 销售损失6.3 贷款损失6.4 其他经营损失7、税前减免7.1 科技创新税前减免7.2 稳定就业税前减免7.3 高新技术企业税前减免8、其他税前扣除项目8.1 税收滞纳金8.2 债务重组费用8.3 清理费用8.4 一次性捐赠附件:- 员工工资表- 五险一金缴纳明细- 设备购置发票- 建筑物和房地产投资合同- 研发费用报告- 借款合同及利息明细- 捐赠收据- 税前损失清单- 税前减免申请表- 其他相关凭证法律名词及注释:- 税前扣除:指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乘以适用税率)时,可以将某些合法支出项目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费用。

- 薪资和福利费用: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福利和补贴等费用。

- 投资支出:企业为购置固定资产、进行研发、租赁建筑物等所支付的费用。

- 借款利息:企业借款所支付的利息费用。

- 捐赠支出:企业向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等进行的捐赠支出。

- 税前捐赠: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将一定金额的费用用于捐赠的行为。

- 税前损失: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损失。

- 税前减免:企业可享受的一些特殊税前减免政策。

- 其他税前扣除项目:未被分类到具体项目中的其他可扣除的费用。

(整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完整明细表.

(整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完整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7条
不可扣除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
长期待摊费用
限额内可扣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建筑物改建支出,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
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9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款)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无关联关系)
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款合同
《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9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
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全额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职工工会经费
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
1.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的环境标准体系《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标准、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等)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任职或受雇,合理政策依据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置惩罚问题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当年度实践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职工人为据实扣除加计100%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人为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手艺先进型效劳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职工福利费14% 职工教育经费2.5%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8%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职工工会经费2%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条》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告白费和业务宣扬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注:该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履行)雇用季节工、临时工、据实扣除练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辨别为人为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人为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人为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贩卖或业务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当年贩卖(业务)收入;化装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一、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明细1.1 销售收入1.1.1 产品销售收入1.1.2 服务销售收入1.1.3 其他销售收入1.2 利息收入1.2.1 存款利息收入1.2.2 债券利息收入1.2.3 贷款利息收入1.2.4 其他利息收入1.3 出租收入1.3.1 资产出租收入1.3.2 土地出让收入1.3.3 其他出租收入1.4 资产转让收入1.4.1 固定资产转让收入 1.4.2 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1.4.3 股权转让收入1.4.4 其他资产转让收入二、营业成本扣除项目明细2.1 原材料成本2.1.1 直接原材料成本 2.1.2 间接原材料成本2.2 劳务成本2.2.1 直接劳务成本2.2.2 间接劳务成本2.3 业务费用2.3.1 销售费用2.3.2 管理费用2.3.3 财务费用2.3.4 研发费用三、税前扣除项目明细3.1 财产损失扣除3.1.1 自然灾害损失 3.1.2 事故损失3.1.3 不可抗力损失 3.1.4 其他财产损失3.2 坏账准备扣除3.2.1 坏账准备计提 3.2.2 坏账准备回收3.3 捐赠支出扣除3.3.1 慈善捐赠3.3.2 公益捐赠3.3.3 其他捐赠支出3.4 研发费用扣除3.4.1 研发人员薪酬 3.4.2 研发设备费用3.4.4 研发外包费用3.5 税前捐赠扣除3.5.1 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3.5.2 文化创意产业企业3.5.3 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附件: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填写指南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示例法律名词及注释:- 营业收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取得的款项或应收款项总额。

- 利息收入:企业从资金借贷或资产投资中获得的利息所得。

- 出租收入:企业将自有的资产或权益出租给他人并获得的收入。

- 资产转让收入:企业将自有的资产或权益进行转让并获得的收入。

- 营业成本: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 原材料成本:企业购买的用于生产的材料所发生的成本。

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

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

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一、运营成本类(1)直接生产成本1.原材料及直接物资成本2.劳务费用3.工资和福利费用4.折旧费用5.租赁费用6.修理费用7.检测费用8.外协成本9.换修费用10.其他直接生产成本(2)销售费用1.广告宣传费用2.销售人员薪酬3.业务招待费用4.业务差旅费用5.物流配送费用6.库存租赁费用7.其他销售费用(3)管理费用1.行政管理人员薪酬2.办公场地租赁费用3.办公设备购置费用4.通信费用5.招聘费用6.培训费用7.工资福利费用8.管理咨询费用9.信息化建设费用10.其他管理费用二、财务费用1.利息支出2.手续费用3.借款利息4.银行手续费5.银行利息6.其他财务费用三、税收及其他规费1.城市维护建设税2.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4.城镇土地使用税5.印花税6.土地增值税7.其他税收及规费四、其他税前扣减项目1.捐赠费用2.税前准备期间减少的无形资产摊销3.税前准备期间减少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税前准备期间转入的减税备案凭证的扣除金额附件:1.直接生产成本凭证清单2.销售费用凭证清单3.管理费用凭证清单4.财务费用凭证清单5.税收及其他规费凭证清单6.其他税前扣减项目凭证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企业所得税:企业实施生产经营活动所得应纳税的税种。

2.扣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本、费用、损失、准备金等相应减计的行为。

3.直接生产成本:直接与生产产品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原材料、劳务费用、工资和福利费用等。

4.销售费用:企业进行销售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宣传费用、销售人员薪酬等。

5.管理费用:企业进行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员薪酬、办公租赁费用等。

6.财务费用:企业进行财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手续费用等。

7.税收及其他规费: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类税收和规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附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序号名称金额1 研究开发费用2 广告费用3 培训费用4 员工福利费用5 捐赠费用6 科研经费7 会议费8 差旅费用9 设备购置费用10 公司车辆折旧费用11 租赁费用12 债券利息支出13 货款损失14 坏账损失15 处罚款16 其他合理费用合计说明:1. 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为开展技术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究设备购置费、试验材料及实验费用、技术开发人员薪酬等。

2. 广告费用企业为推广自身品牌或产品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广告制作费、广告媒体费用等。

3. 培训费用企业为提升员工技能而进行的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培训师薪酬、培训材料费用等。

4. 员工福利费用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员工医疗保险费、员工社保费等。

5. 捐赠费用企业向公益机构或慈善组织等进行的捐赠所支付的费用。

6. 科研经费企业进行科学研究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科研设备购置费、科研项目经费等。

7. 会议费企业组织或参加会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会议场地费、会议餐费等。

8. 差旅费用企业员工因公务差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

9. 设备购置费用企业购置生产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设备购买款项等。

10. 公司车辆折旧费用企业拥有的用于经营的车辆按照一定折旧率计算的费用。

11. 租赁费用企业为租赁办公场所或设备所支付的费用。

12. 债券利息支出企业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费用。

13. 货款损失企业因为货款无法收回而发生的损失。

14. 坏账损失企业因为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发生的损失。

15. 处罚款企业因违法行为受到的罚款所支付的费用。

16. 其他合理费用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合理费用。

合计:填写各项扣除费用金额后进行求和,得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额。

以上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企业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应的费用填写于该明细表中。

请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合理准确地填写扣除明细表,并保留相关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21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简述(2016年11月份全文基础上推出简洁版)-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21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简述(2016年11月份全文基础上推出简洁版)-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即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按照现行税法,发票是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中重要的一种,但并非没有发票就绝对不准扣除,也不是有了发票就一定准予扣除。

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应遵循的原则真实性原则。

这是税前扣除凭证管理的首要原则。

扣除凭证反映的,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当确属已经实际发生。

要求支出是真实发生的,证明支出发生的凭据是真实有效的。

相关性原则。

扣除凭证反映的有关支出,应与取得的收入直接相关,即企业所实际发生的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者可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的支出。

合理性原则。

扣除凭证反映的支出,必须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其计算和分配的方法应符合一般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确定性原则。

扣除凭证反映的支出的金额必须是确定的,或有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受益期原则。

即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亦称应计基础、应计制原则,以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即权责的发生为标志,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

税前扣除及扣除凭证之具体种类综合现行税收、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凭证的取得来源,税前扣除凭证可分为外部凭证和内部凭证;根据收款方收取该款项应否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营改增后均为增值税),外部凭证可分为应税项目凭证和非应税项目凭证。

发生应税项目的支出原则上应当取得发票作为有效扣除凭证。

发生非应税项目的支出时,不需也无法取得发票,而应当取得相应的有效扣除凭证,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应特别注意的是,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发生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如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已缴营业税未开票补开增值税发票等)的情形,以及其他营改增期间的特殊情形,能否以及如何开具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规定执行。

2016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带公式)

A105081
房屋、建筑物 序号 项 目 原值 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21 22 23 * 24 25 26 * 一、重要行业固定资产加 速折旧 税会处理一 致 税会处理不 一致 二、其他行业研发设备加 速折旧 税会处理一 100万元以上 致 专用研发设 税会处理不 备 一致 三、允许一次性扣除的固 定资产 1.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研发 设备 税会处理一 致 税会处理不 一致 2.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 税会处理一 致 税会处理不 一致 税收折旧 (扣除)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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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折旧(扣除)额合计 税收折旧额 16 纳税减少额 17 加速折旧优 惠统计额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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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说明一览表(2016.12更新)


《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一)项、第(二) 项、第119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1】34号)、《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政策依据
据实
任职或受雇,合理
职工工资
加计100%扣除
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职工福利费
14%
工资薪金总额
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 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 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 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关于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 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 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 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职工教育经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 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关于以前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余额的处理 对于在2008年以前已经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新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先从余额中冲减。仍 有余额的,留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 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 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凭证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 知》(国税函【2010】79号) 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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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一览表
序号 费用类别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 据实 1 2 职工工资 加计100%扣除 职工福利费 14% 2.50% 3 职工教育经费 8% 全额扣除 4 5 职工工会经费 业务招待费 2% MIN(60%,5‰) 15% 广告费和业务宣 传费 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工资薪金总额 工资薪金总额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工资薪金总额 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 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 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 转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作、医药 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 有捐赠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 利润≤0不能算限额 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其他说明 事项) 任职或受雇,合理
64
手续费和佣金支 出
15%(财产保险企业)
10%(人身保险企业)
不得扣除
65
投资者保护基金
0.5%~5%
1%
不得扣除 66 贷款损失准备金 (金融企业) 按比例扣除———关注 类贷款2%
———次级类贷款25% 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 均不超过2亿元)贷款 ———可疑类贷款50% ———损失类贷款100%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农业巨灾风险准 备金(保险公 担保赔偿准备 (中小企业信用 未到期责任准备 (中小企业信用 交易所会员年费 交易席位费摊销 同业公会会费 信息披露费 公告费 25% 1% 50% 据实 按10年分摊 据实 据实 据实 收益性支出 75 维简费支出 资本性支 76 其他 视情况而定 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 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 票据 本年保费收入的25%,适用经营中央财政和地 方财政保费补贴的种植业险种 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 当年担保费收入 票据
6
30%
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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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支出
12%
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 非金融向金融借款 融企业借款)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 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同期同类计算数 (非关联企业间借款) 额,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情况说明”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 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超过权益性投资的5倍 可扣(关联企业借款) 内,其他业2倍内 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 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企业 境内关联方的利息) 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 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款合同 (无关联关系)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 可扣(有关联关系自然 据实扣(有关联关系自 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然人)
有条件扣除
不允许税前扣除 43 增值税销项税 有条件扣除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咨询、诉讼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工作服饰费用 运输、装卸、包 装费等费用 印刷费 咨询费 诉讼费 邮电费 租赁费 水电费 取暖费/防暑降温 费 公杂费 车船燃料费 交通补贴及员工 交通费用 电子设备转运费 修理费 安全防卫费 董事会费 绿化费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并入福利费算限额 据实 据实
正常销售货物情况下,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 税销项税额,这部分销项税额因其不参与成 本和损益的计算,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由自身承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比如对外捐 赠货物的销项税额,在整体捐赠成本没有超 过捐赠限额的情况下,随捐赠成本在所得税 前扣除
会议纪要等证明真实的材料
属职工福利费范畴,福利费超标需调增
25
分期扣除 据实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规定范围内可扣 规定范围内可扣 不低于10年分摊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 林木类10年,畜类3年 一般无形资产
34
无形资产摊销
34
无形资产摊销
法律或合同约定年限分 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 摊 不可扣除 不可扣除 自创商誉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建筑物改建支出, 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 的剩余租赁期分摊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尚可使 用年限分摊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
08年以前并入工资,08 2008年以前计入工资总额同时缴纳个税; 年以后的并入福利费算 2008年以后的则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限额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算限 额,企业须转账支付,否则不来自扣 5%(一般企业)64
手续费和佣金支 出
5%(一般企业)
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 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 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 及佣金支出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5%算限额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10%算限额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 的手续费及佣金 营业收入的0.5%~5% 贷款资产余额的1%;允许从事贷款业务,按 规定范围提取 委托贷款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 取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扣除
8
利息支出(向企 业借款)
9
利息支出(向自 然人借款)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利息支出(规定 期限内未缴足应 缴资本额的) 非银行企业内营 业机构间支付利 住房公积金 罚款、罚金和被 没收财物损失 税收滞纳金 赞助支出 各类基本社会保 障性缴款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与取得收入无关 支出 不征税收入用于 支出所形成费用 环境保护专项资 金 财产保险 特殊工种职工的 人身安全险 其他商业保险 租入固定资产的 租赁费 劳动保护支出 企业间支付的管 理费(如上缴总 企业内营业机构 间支付的租金 企业内营业机构 间支付的特许权 向投资者支付的 股息、红利等权 未经核定准备金 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性生物资产 折旧
购进货物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这部 分进项税额因不参与成本和损益的计算
购置固定资产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 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所得 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随固定资产的折旧在 税前扣除 所得税前扣除 可以扣除 42 增值税进项 出口货物业务中,按税法规定计算的不得免 征和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应转入货物 的销售成本 企业货物发生的损失(如盘亏、毁损、被盗 等),因已经不可能用于生产,自然也无法 对外销售或是视同销售。根据税法规定,其 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用于抵扣,应作 进项税额转出。另外,损失的货物需要向税 务机关申报,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批准后作为 税前列支事项,转出的进项税额也可随财产 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
部分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据实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据实 5% 5% 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 据实 据实 可以扣除 不得扣除 按租赁期均匀扣除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 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规定范围内
规定范围内 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
按规提取,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 除外 经营租赁租入 融资租入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 可提折旧 合理
35
长期待摊费用
限额内可扣
36 37 38 39 40 41
开办费 低值易耗品摊销 审计及公证费 研究开发费用 税金 所得税税款
可以扣除 据实 据实 加计扣除 可以扣除 不得扣除 不允许税前扣除
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 用摊销
从事国家规定项目的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 费,年度汇算时向税局申请加扣 所得税和增值税(有条件)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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