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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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图解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图解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图解什么是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源头问题,其危害程度大,一旦发生,会造成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些隐患主要包括人员、设备、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图解下面将通过图文结合的方式,对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解析和图解。

隐患一:违反规定建设、掘进违反规定建设、掘进违反规定建设、掘进煤矿违反矿井开采规定、建设规划、煤层掘进规定和工作制度进行采矿,会造成煤层塌陷、地下水涌入、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安全隐患。

隐患二:深部矿井排水水质浑浊深部矿井排水水质浑浊深部矿井排水水质浑浊煤矿深部采掘的地下水在排放过程中,由于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水质出现变化,如浊度高、硫酸铁形成、矿场污染等,会对水源地环境造成污染,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造成制约。

隐患三:人员未按规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操作煤矿作业人员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操作,如未配戴劳保用品、未检查安全设施等,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对人员安全构成威胁。

隐患四:矿井通风系统异常矿井通风系统异常矿井通风系统异常煤矿通风系统异常,如风量不足、氧气浓度不达标、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等,会影响矿井内人员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环境,极易引发事故。

隐患五:设备维修不到位设备维修不到位设备维修不到位煤矿设备维修不到位会导致设备失灵、损坏等问题,从而影响煤矿的正常生产运行和工作状态,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如何预防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对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仅需要煤矿企业和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和预防,同时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下面提出以下几点预防措施:1.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规范采矿行为;2.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更新;3.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4.强化煤矿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5.完善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

结语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是煤矿安全管理和预防领域的重要问题,需要各方的关注和关心。

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

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

安全管理/管理杂谈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近年来,随着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许可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山西省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有所加强,但煤矿安全基础并不牢固,安全生产隐患仍然很多,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侥幸麻痹型。

思想侥幸麻痹是最大的隐患,一个地区在较长时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下,最容易产生麻痹侥幸心理,企业负责同志思想上安全之弦放松,大有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之势。

在这种情况下,有的矿整改走过场,有的矿三超现象严重,有的矿仍然使用畜力运输,有的基建矿井未进行安全设计验收便投入生产。

二是历史遗留型。

一些煤矿开采煤炭历史悠久,多年来积淀的水、火、瓦斯等重大灾害隐患多,采空区面积大,加上矿领导和包工队更替频繁,矿井地质资料不全,重大事故隐患具有隐蔽性,不易发现,尤其是透水事故,防不胜防。

三是关联型。

在小煤矿聚集的地方,不少煤矿相互联通,好像地道战,造成风流严重短路。

山西省塑州市细水煤矿3.1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不仅本矿死亡52人,而且波及到相邻的康家窑煤矿,又造成20人死亡。

一些地区煤矿井田面积小,密度大,资源纠纷多,有的煤矿为了抢占领地,暗中圈地,往往在布置巷道过程中越了界,人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

四是体制型。

现行煤矿体制改革与安全职责脱节问题相当普遍。

2000年以来,随着煤炭市场的复苏,煤矿成为人们投资的热点,煤矿投资人的成份与改制前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利益主体多元化。

同时,随着煤矿的体制转换,原有体制中一些管理办法,在转换过程中丢掉了,而新的体制尚未健全,安全监管形成空档。

一些不熟悉煤矿管理的投资者买到了煤矿的经营权之后,不懂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懂,又聘请了名义矿长,但这些矿长是有职无权,当家不主事,想解决的安全问题需花钱,说了又不算,致使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

五是作弊型。

一些煤矿为了对付安全检查,造出一些旅游景点巷道和工作面,专供安监人员检查,笔者和监察人员在一个煤矿检查时,矿方把骡子密闭在巷道之内;在一个煤矿验收工程时,矿方刚打好的密闭泥尚未干。

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

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

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煤矿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因为煤矿存在着诸多隐患,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下面将介绍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

一、通风系统问题煤矿通风系统是煤矿运行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矿井内的气体、瓦斯和粉尘排放。

但由于煤矿设备老化、管道堵塞、传感器损坏等原因,导致通风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不能及时排除废气,从而增加了矿井内瓦斯和粉尘积聚的风险。

二、电气设备问题煤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是相当复杂的,包括电动机、输电线路、开关等。

由于设备老化、维护不当等因素,可能导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三、瓦斯问题煤矿中产生的瓦斯是极易引起爆炸的有毒气体,矿工在开采过程中需要进行合理的控制和管理。

然而,由于瓦斯探测仪器的误差、瓦斯抽放设备的不完善等原因,矿井内的瓦斯积聚量无法有效控制,极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四、火灾问题煤矿中储存的煤炭是易燃物质,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很难控制。

火灾主要由于未熄灭的火种、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和烟火等原因引起。

如果煤矿未采取合理的防火措施,就有可能发生大规模火灾。

五、坍塌问题煤矿地下作业导致了煤层和岩层的破坏,容易引起坍塌。

一旦发生坍塌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影响矿井的正常生产。

六、机械设备问题煤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煤炭输送机、破碎机等,如果其使用寿命过长、维护不当,就有可能发生故障和事故。

特别是在高温、高湿等恶劣环境条件下,机械设备的故障风险更为突出。

七、人为疏忽问题人为疏忽是导致煤矿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例如,操作不规范、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无视警示标志等行为都会增加事故的发生概率。

八、监管不力问题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然而,由于监管部门人员不足、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存在局限性,部分煤矿存在安全隐患。

为了避免以上八大隐患导致煤矿事故的发生,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加强设备更新换代,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大对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运行。

各类煤矿安全生产隐患

各类煤矿安全生产隐患

附件一:煤矿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一、重大安全生产隐患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瓦斯超限作业的;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超层越界开采的;8、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9、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0、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1、使用明令禁止或者淘汰设备、工艺的;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13、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14、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5、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16、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布置多于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布置多于两个回采工作面和四个掘进工作面;17、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18、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19、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空检、漏检、假检的;20、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2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2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2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2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2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2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27、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28、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不能有效解决瓦斯问题而又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29、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30、高瓦斯矿井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31、高瓦斯矿井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32、矿井总风量不足的;33、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34、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35、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36、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37、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38、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39、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40、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4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4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43、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44、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45、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46、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47、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48、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49、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未编制专门设计的;50、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5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5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5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的;54、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55、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56、突出矿井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57、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58、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59、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60、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的;61、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62、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63、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的;64、承包方(承托方)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65、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66、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

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

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煤矿是重要的能源资源开采产业,但它也是危险性非常高的行业之一,因此煤矿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煤矿的特殊性质和采矿的复杂性,很难完全杜绝各种危险事件的发生。

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有一些常见的安全隐患,为了杜绝事故的发生,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本篇文章将介绍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八大隐患,以便工人和管理者注意和解决。

1. 煤气爆炸隐患煤矿中存在着大量的瓦斯,因瓦斯爆炸造成的事故也是煤矿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针对这个隐患,需要加强瓦斯爆炸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必须要有瓦斯检测、瓦斯灭火和瓦斯抽采等设备机制,并且要对工人进行防范和应急处置进行培训。

2. 煤尘爆炸隐患煤矿中的大量煤尘在遇到明火或静电等情况下容易爆炸,而煤尘爆炸的威力常常更大。

因此,要进行严格的煤尘消防措施,保障煤尘的清理和处理,并且应该对工人进行防范和应急处置方面的培训。

3. 矿井落水隐患矿井内部受地下水的影响,常常会出现落水情况。

可能会出现地处较深的矿井中,人员无法逃离的情况,所以必须确保矿井内部的排水设施、水位及时监测,防范措施做得扎实,工人遇到这种情况能知道怎么进行自救。

4. 煤矿崩塌隐患煤矿的工程建设与采矿作业常常会对煤层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使煤岩群体结构变得松散易崩塌。

因此,需要对重要的采掘区域进行仔细稳定性分析,并加强煤矿的支护、支架和预防性排水等措施,以杜绝煤矿崩塌事故的发生。

5. 技术设备故障隐患煤矿上所用的设备需要长时间的运转,因此常常有设备故障或者失效的情况,而设备失效很可能会对生产造成很大的影响。

为了消除这个隐患,需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消除设备的故障因素,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

6. 人员工作失误隐患矿工及相关人员的工作失误和管理失误是造成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以致应强化对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明确责任,以杜绝人员工作失误导致的事故的发生。

7. 管理不善隐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是防范事故的根本保障,但有一些管理上的问题也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范本

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范本

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范本煤矿安全生产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是由于煤矿中存在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因此必须时刻警惕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

下面是煤矿安全生产常见的八大隐患范本,大家可以参考。

一、矿井内通风不畅,导致瓦斯积聚。

矿井内通风不畅,瓦斯无法及时排出,会导致瓦斯积聚,一旦触电或引发火源,极易引发瓦斯爆炸事故。

对策措施包括: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增加揭采岩场风量、修复矿井通风系统、提高风网风量等。

二、电器设备老化,容易引发火灾。

矿井内使用的电器设备经过长时间工作,容易出现老化、短路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对策措施包括:加强电器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更换老化设备、加强电气设备管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等。

三、透水巷道封堵不严,容易发生透水事故。

由于透水巷道没有进行及时封堵,水份会渗入矿井,形成水柱,造成巷道透水,极易发生透水事故。

对策措施包括:加强巷道的封堵工作、保持巷道排水畅通、加强透水巷道的巡查和监测等。

四、井下矿压大,容易引发顶板事故。

矿井压力大,会导致井壁和顶板的坍塌,造成顶板事故。

对策措施包括:加强顶板管理,及时采取支护措施、合理设计支柱及支护体系、设置支护预警系统等。

五、作业面瓦斯浓度高,易引发瓦斯爆炸。

由于采矿作业面瓦斯浓度较高,一旦泄露或者引发火源,容易引发瓦斯爆炸事故。

对策措施包括:加强瓦斯抽放和通风工作、提高瓦斯抽放效率、加强瓦斯检测和监测等。

六、企业管理不规范。

企业管理不规范,会导致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对策措施包括: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等。

七、企业人员素质低、技术水平不高。

企业人员素质低、技术水平不高,会导致工作过程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增加了事故的发生概率。

对策措施包括:加强员工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等。

八、逃生通道状况不良。

逃生通道状况不良,包括通道狭窄、道路不平整、缺乏疏散标志等问题,会导致事故发生时无法及时逃生,增加了伤亡的风险。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
很抱歉,我不能阅读或打开文件。

但是,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常见隐患的信息。

以下是常见的一些煤矿安全生产隐患:
1. 通风系统问题:包括通风设备故障、通风道路堵塞或不畅通等,导致矿井内气体积聚、氧气不足等。

2. 瓦斯爆炸:煤矿中积聚的瓦斯可引发爆炸,常常由于瓦斯抽放不及时、排放不畅或矿井中点火源等原因引起。

3. 煤尘爆炸:煤矿中散布的煤尘也可以引发爆炸,尤其是在通风不畅或点火源存在的情况下。

4. 风险评估不足:煤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不完善,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安全问题。

5. 培训和教育不到位:矿工缺乏足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不了解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6. 设备维护不到位:煤矿设备长期使用导致老化和故障,未能及时维护和修复。

7. 安全管理不规范:煤矿安全管理流程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和执行不到位。

8. 工人违章操作:煤矿工人违反安全规定,采取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请注意,以上只是常见的一些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具体情况可能因煤矿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请在实际操作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煤矿各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汇总

煤矿各专业安全生产隐患汇总

煤矿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一、重大安全生产隐患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瓦斯超限作业的;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超层越界开采的;8、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9、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0、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1、使用明令禁止或者淘汰设备、工艺的;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13、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14、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5、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16、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布置多于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布置多于两个回采工作面和四个掘进工作面;17、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18、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19、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空检、漏检、假检的;20、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2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2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2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2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2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2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27、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28、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 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 3/min,用通风方法不能有效解决瓦斯问题而又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29、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30、高瓦斯矿井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31、高瓦斯矿井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32、矿井总风量不足的;33、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34、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35、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36、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37、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38、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39、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40、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4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42、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的;43、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44、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45、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46、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47、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48、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49、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未编制专门设计的;50、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5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5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5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的;54、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55、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56、突出矿井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57、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58、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59、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60、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的;61、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62、生产经营单位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63、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的;64、承包方(承托方)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65、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66、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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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八大隐患
近年来,随着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许可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山西省煤矿安全基础工作有所加强,但煤矿安全基础并不牢固,安全生产隐患仍然很多,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侥幸麻痹型。

思想侥幸麻痹是最大的隐患,一个地区在较长时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下,最容易产生麻痹侥幸心理,企业负责同志思想上安全之弦放松,大有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之势。

在这种情况下,有的矿整改走过场,有的矿三超现象严重,有的矿仍然使用畜力运输,有的基建矿井未进行安全设计验收便投入生产。

二是历史遗留型。

一些煤矿开采煤炭历史悠久,多年来积淀的水、火、瓦斯等重大灾害隐患多,采空区面积大,加上矿领导和包工队更替频繁,矿井地质资料不全,重大事故隐患具有隐蔽性,不易发现,尤其是透水事故,防不胜防。

三是关联型。

在小煤矿聚集的地方,不少煤矿相互联通,好像地道战,造成风流严重短路。

山西省塑州市细水煤矿3.19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不仅本矿死亡52人,而且波及到相邻的康家窑煤矿,又造成20人死亡。

一些地区煤矿井田面积小,密度大,资源纠纷多,有的煤矿为了抢占领地,暗中圈地,往往在布置巷道过程中越了界,人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

四是体制型。

现行煤矿体制改革与安全职责脱节问题相当普遍。

2000年以来,随着煤炭市场的复苏,煤矿成为人们投资的热点,煤矿投资人的成份与改制前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利益主体多元化。

同时,随着煤矿的体制转换,原有体制中一些管理办法,在转换过程中丢掉了,而新的体制尚未健全,安全监管形成空档。

一些不熟悉煤矿管理的投资者买到了煤矿的经营权之后,不懂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懂,又聘请了名义矿长,但这些矿长是有职无权,当家不主事,想解决的安全问题需花钱,说了又不算,致使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

五是作弊型。

一些煤矿为了对付安全检查,造出一些旅游景点巷道和工作面,专供安监人员检查,笔者和监察人员在一个煤矿检查时,矿方把骡子密闭在巷道之内;在一个煤矿验收工程时,
矿方刚打好的密闭泥尚未干。

更有甚者,发现了一种移动密闭,检查时,矿上随时可以打密闭,安全检查人员一走,就把密闭推开,好像是打游击战。

一个矿井进行多层煤开采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但有一部分煤矿同时采两层。

检查人员来了,只能查到一层,另几层的出口根本见不到。

六是庇护型。

煤炭税收占财政的比率越大,地方保护的力度就越大。

从客观上讲,煤炭工业关系到地方财政和当地社会稳定大局。

然而,一些煤矿特别是国有地方煤矿借用政府保护,无限度地超能力生产,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排查和整改。

一些煤矿不搞便件搞关系,该整改的不整改,该投入的不投入,靠找人说情屡屡过关。

七是压力型。

近年来随着煤炭形势的逐年好转,有的地方不按国家政策规定收税,有的寅吃卯粮,有的不按实际产量收税,而是按矿井的生产规模估计,煤矿连续长期停产后,照样按年初核定的计划数收税,企业苦不堪言,只好另辟蹊径,用超产来弥补亏空。

有的官员不顾煤矿实际生产能力,超常规下达生产指标,急于在任期内创造业绩,无形中把矿主逼向了停产损失超产补之路。

八是缺钙型。

目前,矿井加大资金投入与技术人才短缺、管理水平低下的矛盾相当严重。

尽管各矿都投入了大量资金更新装备,完善安全设施,安全基本条件得到很大改观,但一些煤矿的管理仍然停留在低层次、低水平上。

煤矿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没有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许多矿甚至没有一名正规煤炭院校毕业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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