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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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一种组织管理制度,用于强调重大事项的透明化和信息共享,以及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监督的有效性。

该制度规定了在组织内部发生的重大事项,需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相关人员能够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并及时进行决策和处理。

重大事项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重大决策:如重要投资、重大合同、重要战略调整等,需要向上级领导或董事会进行报告。

2. 重大风险:如重大安全隐患、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需要向风险管理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报告。

3. 重大突发事件:如重大事故、重大灾害、重大人员伤亡等,需要立即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同时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4. 重大违规行为:如重大贪污腐败、重大违法犯罪等,需要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管理层对重大事项的及时掌握和决策,防止潜在风险和损失的扩大,并加强对组织内部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提升治理能力和全员责任意识。

同时,该制度还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促进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它要求企业在进行重大决策或发生重大事件时,必须向上级管理层或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获得批准或指导。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内部控制,防止重大决策或事件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基于以下几个原则:1. 及时性:企业必须在重大决策或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上级管理层能够及时了解并做出合理决策。

2. 客观性: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事实,不得有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3. 透明度:报告内容应当详细、清晰,不得有模糊不清或含糊其辞的表述,以便上级管理层能够全面了解情况。

4. 纪律性: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报告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得到适当的报告和处理。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重大投资项目:企业拟进行的重大投资项目,如新建工厂、购买设备等。

2. 重大财务事项:企业发生的重大财务变动,如大额融资、重大债务、重大资产交易等。

3. 重大市场变化:企业所处市场发生的重大变化,如竞争对手的新产品上市、市场需求的大幅下降等。

4. 重大法律风险:企业面临的重大法律风险,如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涉及法律纠纷的案件等。

5. 重大安全事故:企业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如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

1. 制定相关制度:企业应制定详细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包括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方式、报告的接收对象等。

2. 培训与宣传:企业应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使其了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和重要性,并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重大事项报告意识。

3. 调查与评估:企业应对可能构成重大事项的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报告与批准:企业应根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将调查和评估结果报告给上级管理层,并根据上级的要求进行修正和补充。

5. 跟踪和监督:上级管理层应跟踪和监督重大事项的处理进展,并根据需要提供指导和支持。

通过建立和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和处理重大决策或事件,降低风险,保护企业利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简介在实施企业管理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发生常常对企业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重大事项,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本文将介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本概念、建立流程和运作机制。

一、基本概念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规定重大事项的报告及相关决策程序,确保企业管理层及时了解重大事项,做出及时决策,保障企业的整体利益。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重大投资决策:涉及几千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或对企业战略定位和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投资决策;2.重大合同签订:签订金额超过几百万元的合同,或涉及重大风险和法律责任的合同;3.重大财务风险:包括债务违约、重大资金损失、会计舞弊等重大财务风险;4.重大竞争事件:包括重大诉讼、恶性竞争、重大违规行为等重大竞争事件;5.重大安全事故:包括生产事故、环境事故、网络安全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

二、建立流程1. 事项识别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事项识别机构或部门,负责对企业发生的各类事项进行识别和分类。

该机构或部门应具备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经验,能够准确判断事项的重要性和紧急性。

2. 事项报告一旦发现重大事项,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提交事项报告。

事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项的基本情况•事项的影响范围和后果预估•建议和措施报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 事项评估上级主管收到事项报告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进行评估。

事项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事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事项的风险和影响程度•针对事项的应对措施和预案评估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 决策过程上级主管根据事项评估的结果,结合企业整体利益和战略方向,做出相应决策。

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步骤:•研究和讨论•决策议案的编制和审查•决策的批准和执行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责任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四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四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加强本站项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报告的原则坚持以____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____为统领,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二、报告的范围(一)贯彻____、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的思路、安排、部署、措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后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

(二)重要工作事项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本单位阶段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签订的涉及到涠洲岛和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合同、协议。

(三)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

主要是指各种上访事件;敏感热点问题的重大紧急事件或虽有少数人员参加但影响极坏的突发事件;各种突发自然灾害;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破坏公私财物造成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以及其他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四)外出离岗。

本站领导班子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及其他原因离岗的(区境以外)。

(五)接待接访。

上级有关领导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区以上新闻媒体到我局进行采访的。

(六)其它情况。

不属于上述范围,但认为有必要上报的情况和问题等。

三、重大事件报送的形式重大事件报送的形式分。

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对涉及职工人身安全、作业事故等紧急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用最快的方式报告。

四、报送时限和相关要求重大事项报告要确保第一时间报送,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一)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

发生半小时内要及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局领导,事态进展情况要随时报告,最终结果要及时上报。

(二)外出、离岗要提前____天书面或口头报告局领导,经同意后,由办公室对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做好登记。

三、大事报告程序(一)重大事项一般必须先向本站领导报告,然后由站站向涠管委分管领导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重大事项报告的对象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应向公司、分公司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的范围(一)重要工作1.重大决策事项。

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规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中长期规划编制,重大发展战略、重要领域发展思路,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年度计划;涉及全局性的机制、体制、制度改革的重大事项;其他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主要包括公司委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奖惩等事项;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方案和推荐人选名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等。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大投资项目安排,民生社会事业项目,重大活动项目安排和其他重大项目安排。

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主要是单项支出数额较大的公共性资金安排和其它大额度资金使用。

5.各分公司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及阶段性任务的完成情况。

6.上级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重大事件1.重大安全事故。

主要包括重大伤亡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故。

2.重大突发事件。

主要包括群众集中反映的社会矛盾问题;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游行、非法集会等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重大事件;影响很大的舆情热点事件。

3.重大违法违纪事件。

主要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有违法犯罪嫌疑被拘留、逮捕或被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涉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重要信访或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案件;在重点项目建设或工作过程中因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济事件;财政预算执行中重大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因资产、人事劳动关系等原因发生较大额赔偿责任的事件;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重大事项报告规章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规章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规章制度一、引言重大事项报告是一种重要的信息披露手段,其目的在于向公司的股东、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风险事件和决策过程,以促进信息公开、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报告内容和披露时点,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二、制度依据1.《公司法》第29条规定,公司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

2.《证券法》第63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定期、不定期披露信息。

3.《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重大事项报告内容1. 重大事项的定义: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2. 重大事项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资金、债务、资产、股权、人事、业务、诉讼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3. 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影响预测、处理方式、相关责任人员等内容。

四、重大事项报告流程1. 事件发生:公司内部发现或接到关于重大事项的报告。

2. 事实核实: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事件进行核实和调查,确定事件的真实性和影响范围。

3. 报告编制:由调查组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编制重大事项报告。

4. 报告审批:报告需经公司领导或审计委员会审批,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报告披露:按照规定的披露时点和途径向股东、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披露重大事项报告。

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公司可以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或专门机构负责监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

六、结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公司形象、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应当始终严格执行这一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披露,提高公司透明度和可信度,增强市场信心。

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背景和意义机关是国家行政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机关内部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性,制定一套完善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机关内部,在决策和执行重大事项时,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向上级机关或领导层报告,并经过审批或确认后才能实施的制度。

1.在决策层面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通过报告制度,可以确保决策者能够全面了解决策的背景、目的、方法和风险等相关信息,从而做出更科学、更合理的决策。

2.在执行层面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加强机关内部协调和合作。

通过报告制度,可以促使机关各部门之间更加密切地沟通和配合,避免信息孤岛和决策冲突,提高决策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3.在监督层面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可以加强决策的透明度和问责性。

通过报告制度,可以使决策者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能够接受内外部的监督和审查,预防和纠正决策中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维护机关的形象和权威。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和流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报告的对象和范围、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报告的流程和要求、报告的审批和确认、报告的反馈和改进等。

1.报告的对象和范围:机关内部各级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应该纳入报告的范围。

不同级别的重大事项报告对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和决策层领导等。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决策的背景和目的、决策的依据和方法、决策的风险和影响、决策的实施计划和措施等。

报告的格式可以根据机关内部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确定,可以是书面报告、电子报告或口头报告等形式。

3.报告的流程和要求:报告的流程应明确报告的发起、提交和接收的时间和方式。

报告的要求应明确报告的主体和内容,以及报告的截止时间和审批程序等。

4.报告的审批和确认:报告的审批和确认应符合机关内部的规定和程序。

一般情况下,报告的审批和确认应由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决策层领导负责,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企业的稳定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定义、作用、实施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在发生重大事项时,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进行报告的一项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合同、重大投资、重大人事调动、重大财务风险等,这些事项的发生都可能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需要及时报告并寻求上级领导的指导和决策。

其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及时向领导汇报重大事项,使领导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二是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明确了重大事项的报告程序和责任人,有利于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三是保护企业利益,通过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企业的长远利益。

重大事项报告的实施流程一般包括事项发生→责任人报告→领导批示→执行→反馈情况。

责任人应当在发生重大事项后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并在报告中详细描述事项的内容、影响、应对措施等,以便领导及时做出决策和安排。

领导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批示,并要求责任人根据批示的要求进行执行。

执行完毕后,责任人还需将执行情况进行反馈,以便领导及时了解事态发展。

在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报告内容要准确全面,不能遗漏重要信息;二是报告要及时,不能拖延或隐瞒;三是报告要规范,不能敷衍了事或虚假陈述;四是领导批示要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或推诿责任。

只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才能有效地保障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总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企业的管理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一种管理规定,更是一种管理文化的体现。

只有通过规范的报告制度,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问题,保障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希望各级领导和企业管理者高度重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落实,确保企业内部管理的科学规范和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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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篇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制度一、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本制度所指的重要情况是本局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

四、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本局全体党员;党内重要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

五、通报和报告的内容: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1、党务工作方面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⑶党委、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⑷党委、党支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⑸党委、党支部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2、组织人事方面⑴公开招聘、录用干部,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以及调整、任免干部情况;⑵对党员干部实施奖励和惩诫的情况;⑶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3、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⑴本局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全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⑵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⑷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4、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⑴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我局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委、党支部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⑵党委、党支部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⑶党员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⑷属于下列情况免予通报和报告①属于党内秘密的;②涉及个人隐私的;③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④行政执法有关方面通报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⑤其他免予通报和报告的情况。

六、通报和报告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简报、信息等形式进行。

党内重要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党委、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

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委、党支部负责。

七、监督和检查党委、党支部要在每年年底前对上年度党内情况通报和报告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党组织工作总结大会上向全体党员通报。

本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党员有权要求通报有关情况,如应通报而未通报的,可向上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级党组织反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快机关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报告的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二、报告的内容、重要会议报告1.区级各部门召开的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

2.要求及时贯彻落实的区级以上重大会议精神。

重要工作事项报告3.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

4.年度工作阶段目标完成情况。

突发事件报告5.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非法组织或邪教组织在本辖区内聚集活动;聚众围堵、请愿罢工、冲击党政机关及其他要害部位事件。

6.阻塞公路、铁路的群体性闹事事件及紧急治安突发事件。

7.重特大火灾、疫情、自然灾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工矿、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其他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

8.重特大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按规定上报)。

9.《信访条例》规定的越级上访、集体上访。

外出学习考察10.各乡镇、区级各部门“一把手”参加区外会议、调训、讲座、外出考察、学习、参观等活动。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11.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及参与区内外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参加非法组织或社团活动的。

重要新闻采访12.上级新闻单位到辖区或部门进行重要新闻采访。

其他报告事项13.执法监察、督查督办等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苗头。

14.乡镇、区级部门工作机制、制度创新及重大改革事宜。

15.区级领导机关交办、督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6.区以上党委、政府督查室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其相关科室督办的重大事项。

17.其他按规定需要向区委、区政府及分管领导报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三、报告的时间、方式部门主(承)办的重要会议,要在会前一周向区委、区政府及其办公室书面报告;部门召开的行业行政工作会议要在会前三天口头或书面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要立即以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向区领导、区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办、区政府办报告,4小时内呈送书面报告;其他重大事项在事发前后适时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报告的方式上:一般必须先向区委办、区政府办报告,然后由两办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四、责任追究篇二:党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中共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党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一、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计划和措施;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干部的配置和调整;3、重要干部任免及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惩;4、重大项目投资决策5、大额度资金的使用;6、办公设施购置、职工福利安排、财务收支等问题;7、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8、本单位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9、其它重大问题决策。

二、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1、会前通报。

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开会。

2、会议准备。

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开会材料。

3、提前通知。

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提前通知到领导班子成员。

4、充分讨论。

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事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6、做出决策。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的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

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

三、报告和反馈1、党委委员必须坚持执行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决议,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会后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党委会每个成员按分工明确职责,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敢于负责,处理问题不得推诿、拖拉或事无巨细都等集体决定。

3、书记安排时间听取党委成员汇报工作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改正措施。

4、书记或副书记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不能随意拍板,临时处理问题,应及时向党委汇报。

5、每个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的指导,委员之间要相互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团结。

篇三: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和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制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领导个人智慧与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避免或减少失误。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问题,都应集体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总结表彰以及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布置;2、较大数额(参照有关规定)资金投向与支出;3、干部的任免、使用、提拔以及工作人员调入调出;4、建管处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干部职工工资、补助、福利及奖金分配;5、参建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奖惩评优情况;6、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1、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必要时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2、方案提出后,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3、集体讨论决策前,应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内容提前通知班子成员;4、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其中,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班子成员到会方能表决,对属通报性质的重大问题,也应是在班子成员比较齐全的情况下进行;5、如需对所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应根据议题逐项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

表决形式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和投票等形式;6、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

三、要求1、不得用碰头会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替代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2、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下次再讨论表决;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3、对会议进行期间临时动议的重要事宜,一般本次会议不议。

4、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对于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5、对于暂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6、对于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责任追究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决策程序的;(2)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领导个人擅自决策的;(3)决策时不尊重领导班子多数成员意见的;(4)未如实向处党委会或处长办公会议介绍情况的;(5)未按上级党委组织要求重新议事的;(6)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的;(7)违反保密纪律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党委会或处长办公会议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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