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全市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图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一、申请1、向登记部门递交协会成立申请。
内容应包含:申请成立的(行业)基本情况、现状及发展;成立的目的,拟成立社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拟成立社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经费来源渠道;发起人(五个以上个人或单位)在本行业(学科、领域)的权威性和代表性证明,以及所涉及学科、行业、领域基本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
2、填写《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书》申请书说明:(1)发起人(单位)需5个以上;(2)《委托书》:1、“发起人签名“栏,发起人为单位,需盖公章。
发起人为个人,需签字加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3)《发起人情况表》1、单位法人(个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若发起人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二、审核1、登记部门审核资料;2、登记部门核发《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或《不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3、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座谈会通过核名的,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及部分会员会议,听取发起人和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指导起草章程、民主选举执行机构、负责人等有关事宜。
填写《社会团体筹备工作考察记录表》,发起人及会员签名。
4、发起人在6个月内成立筹备组,做好发展会员、拟定《章程》(草案)、筹措活动资金、选定办公场所、拟定执行机构人选、统计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情况等筹备工作。
三、申请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1)协会筹备组递交资料:1、验资报告3万以上(《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到银行开具验资账户,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填写《住所证明》,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3、章程(草案);4、五项制度: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接受捐赠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5、拟定理事成员、常务理事会成员、负责人候选人名单;6、会员大会议程表;7、会员名单。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的有关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一、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行业性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其他类型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七)社会团体的名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八)社会团体的名称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九)社会团体的名称未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十)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十一)包含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会员资格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现场走访核实办公地点。
需提交的材料为:(1)成立申请书:写明拟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理由、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和发起单位自身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资格审查意见:业务主管单位出具正式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3)章程草案:依照国家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4)住所使用权证明;(5)验资报告:由合法的、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6)拟任组织机构负责人名单: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7)《社会团体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人和联系电话等;(8)《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两份;(9)《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10)《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11)《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人一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5.承办人A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经承办人B复审后,报主管副局长审核,主管副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核,局长审核后报主管副厅长签批。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全套文件

河南省民政系统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清单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社会团体名称:登记类型:双重管理□直接登记□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之一:行政许可申请书拟申请成立的单位名称:发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发起人: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首次申请□变更□延续□其他申请事实和理由:行政许可申请人(单位):年月日申请材料之一:社会团体登记申请事项表申请材料之二:关于同意作为周口市家具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函周口市家具行业协会发起人:经研究,我局同意作为由你们发起成立的周口市家具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
请按有关规定向民政厅申请登记。
此复。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局年月日申请材料之三:社会团体党建工作承诺书河南省民政厅:周口市家具行业协会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我们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
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拟定上级党组织是。
三、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做好在本会内发展党员工作,支持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支持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上级党组织查处本会违纪党员。
五、为党组织在本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人员支持。
六、本会承诺在登记成立批准文件下发后,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与其他单位联合建立党组织/联系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
特此承诺。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申请材料之四:社会团体章程核准申请表2将通过的章程附于此页后。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直接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直接登记)一、直接登记的范围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社会团体由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将其意见作为社会团体直接登记审批的参考依据。
行业协会商会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精神,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从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06.30发布)。
科技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是指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县(区)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民政部门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审查申请时,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估。
二、应当具备的条件1.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法人组织;2.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有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应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办公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科技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注册资金不低于5万元;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一)名称要求: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行政区划、主要的业务范围或会员组成,并以“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等字样结束;社会团体名称应当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会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冠以与所跨行政区域相一致的地域名称。
社会团体 注册指引

社会团体注册指引2017年1月目录一、什么是“社会团体” (3)二、适用范围 (3)三、事项审查类型 (3)四、审批依据 (4)五、受理机构 (4)六、决定机构 (4)七、数量限制 (4)八、申请条件 (4)九、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5)十、禁止性要求 (5)十一、申请材料目录 (6)十二、申请接收 (8)十三、办理基本流程 (8)十四、办理方式 (8)十五、办结时限 (9)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9)十七、审批结果 (9)十八、结果送达 (9)一、什么是“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
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以非营利为目的两类社会团体。
前者如合作社、公司等;后者如政治、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
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
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
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
二、适用范围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审批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五、受理机构民政部六、决定机构民政部七、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八、申请条件(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2)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50个(含)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含)以上;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50个(含)以上;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代表性;(3)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明确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除工作特殊需要外,退(离)休领导干部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流程图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流程图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需提供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分为筹备成立和成立登记两个阶段。
一、申请筹备社会团体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电脑打印的纸质材料):1、由5家发起单位或发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筹备成立报告;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3、办公住所证明及使用权证明(办公住所证明:办公场所地址、使用面积、期限和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使用权证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
);4、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5、发起人简介、身份证复印件或发起单位简介、执照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查与原件相符并盖上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6、拟任负责人(秘书长以上)基本情况表及拟任负责人的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查与原件相符并盖上公章);7、章程草案(章程草案参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8、填写有关表格(一式三份)(1)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2)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名称预先核准表;(3)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基本情况表;9、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①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时限由《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60日缩短为30日。
社团成立登记时限为30日。
②社会团体各项变更登记审批时限由法规规定的30日缩短为15日。
二、申请成立登记社团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电脑打印的纸质材料)1、社团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报告;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的文件;3、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法定代表人签署);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一式三份);5、会员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6、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7、填写有关表格(一式三份)(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会长或理事长)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秘书长、副会长或副理事长)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写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5)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6)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7)社会团体帐户备案表。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组织注册指南与操作流程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组织注册指南与操作流程社会组织是指由社会成员自愿组成、非营利性、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旨在服务社会、促进社会进步。
为了规范社会组织的注册与管理,民政部制定了一系列指南和操作流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民政部工作人员的社会组织注册指南与操作流程。
一、了解社会组织注册的基本概念和要求社会组织注册指的是社会组织依法完成立项、备案、登记等程序,获得合法身份和运作自主权的过程。
在注册过程中,民政部工作人员应了解以下基本概念和要求:1. 独立法人资格:社会组织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可独立享有财产权和民事权利。
2. 非营利性质:社会组织的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通过服务社会、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3. 自愿组织:社会组织成员的加入和退出应自愿决定,不存在强制性要求。
4. 合法合规:社会组织注册必须符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社会组织注册的操作流程1. 立项准备在注册前,民政部工作人员应向申请人提供以下指导和准备工作:(1)明确组织类型:根据申请人的社会服务目标和性质,确定其所属的社会组织类型,如公益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2)制定章程和规章制度:申请人需确定组织的基本章程和规章制度,包括宗旨、组织结构、权益保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并依法通过成员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
2. 提交立项申请在完成准备工作后,申请人需向当地民政部门递交社会组织立项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书:说明组织名称、类型、宗旨、注册地、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并附上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2)章程:提供经过组织内部审议通过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3)证明材料:提供负责人及相关创始成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材料。
3. 立项备案审查接收申请材料的民政部门将进行立项备案审查,包括:(1)资格审查: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及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2)章程审查:审查章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与社会组织的类型相符。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南(直接登记)

社会团体成⽴登记指南(直接登记)社会团体成⽴登记指南(直接登记)⼀、直接登记的范围成⽴⾏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社会团体由发起⼈或发起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将其意见作为社会团体直接登记审批的参考依据。
⾏业协会商会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业协会商会与⾏政机关脱钩总体⽅案》的精神,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从业⼈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在本⾏业具有⼀定的代表性、权威性、影响⼒的社会组织(参照国民经济⾏业分类xx.06.30发布)。
科技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在⾃然科学和⼯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是指提供扶贫、济困、扶⽼、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是指满⾜城乡社区居民⽣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县(区)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民政部门对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审查申请时,⼴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团队进⾏评估。
⼆、应当具备的条件1.申请⼈是本省⾏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法⼈组织;2.⾏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有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应有50个以上的个⼈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少于50个;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办公服务场所使⽤⾯积不低于150平⽅⽶;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作⼈员(3名以上),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注册资⾦不低于30万元,科技类社会团体注册资⾦不低于30万元,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注册资⾦不低于5万元;7.有独⽴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三、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名称要求: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政区划、主要的业务范围或会员组成,并以“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等字样结束;社会团体名称应当与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会员分布、活动地域相⼀致,准确反映其特征;跨⾏政区域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冠以与所跨⾏政区域相⼀致的地域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