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质量控制与风险
综合评估:资产评估项目质量控制与操作阶段措施

综合评估:资产评估项目质量控制与操作阶段措施背景资产评估项目在质量控制与操作阶段是一个关键的阶段,它直接影响项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因此,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进行控制和管理。
目标本文旨在综合评估资产评估项目质量控制与操作阶段的措施,并提出一些建议,以确保项目的高质量和顺利进行。
质量控制措施1. 独立性: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评估人员应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干扰或干预。
他们应该独立地做出决策,并且不寻求用户的帮助。
独立性: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评估人员应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干扰或干预。
他们应该独立地做出决策,并且不寻求用户的帮助。
2. 专业知识: 评估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分析和评估资产。
他们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评估方法,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专业知识: 评估人员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分析和评估资产。
他们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评估方法,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简明策略: 在进行资产评估项目时,应采用简明的策略和方法。
避免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技术难题,以降低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风险。
简明策略: 在进行资产评估项目时,应采用简明的策略和方法。
避免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技术难题,以降低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风险。
操作阶段措施1. 项目计划: 在操作阶段之前,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评估的范围、方法和时间表,以及项目团队的角色和责任。
这将有助于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任何问题。
项目计划: 在操作阶段之前,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评估的范围、方法和时间表,以及项目团队的角色和责任。
这将有助于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任何问题。
2. 数据收集与分析: 在操作阶段,评估人员应根据项目计划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
他们应确保收集到的数据准确完整,并使用适当的分析工具和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解释。
数据收集与分析: 在操作阶段,评估人员应根据项目计划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
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

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⒈背景和目标⑴背景资产评估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需要确保其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一致性,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市场稳定。
⑵目标本质量控制制度的目标是规范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确保评估结果具备合理性、一致性和可验证性,并满足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
⒉适用范围本质量控制制度适用于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的所有评估工作,包括评估方法、流程、数据采集与分析、风险控制和报告等环节。
⒊质量控制架构⑴管理责任⒊⑴高级管理层应对评估质量负有最终责任,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⒊⑵设立独立的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政策和流程。
⑵人员要求⒊⑴评估工作必须由具备专业资格和经验的评估师完成。
⒊⑵评估师应不断接受培训和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⑶内部监管⒊⑴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评估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和合规性审核。
⒊⑵建立诚信监管机制,防范潜在的不端行为。
⒋评估方法和流程⑴评估方法⒋⑴评估方法应基于科学、公正的原则,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
⒋⑵评估方法应根据被评估资产的特点和评估目的进行选择和调整。
⑵评估流程⒋⑴确定评估任务和目标,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⒋⑵结合被评估资产的信息和数据,进行适当的分析方法和模型选择。
⒋⑶严格控制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⒋⑷在评估过程中,需要进行交叉验证和复核,确保评估结果的一致性和可信度。
⒋⑸编制评估报告并定期向相关方提供评估结果。
⒌数据采集与分析⑴数据采集⒌⑴设立数据采集机制,确保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⒌⑵建立数据审核和纠错机制,防止错误数据的使用和传输。
⒌⑶保护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并遵守相关数据保护法律和规定。
⑵数据分析⒌⑴使用合适的统计和计量方法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
⒌⑵应用适当的计算工具和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模型建立。
⒌⑶定期对数据分析方法和模型进行审查和更新。
⒍风险控制⑴风险识别⒍⑴对评估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资产评估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资产评估的风险及防范措施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
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者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发展评定估算的行为。
你知道资产评估有哪些风险吗?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资产评估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的知识,欢送阅读。
资产评估风险有多种理解,如资产评估风险是指“与资产评估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因资产评估事项所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指“由于评估价值区间与客观价值的偏离,以及评估主体行为的失误(非舞弊或者违法行为)产生危害评估报告使用者利益及评估者承当相应责任的可能性”;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对委托资产的评估值严重偏离现行市场价格,而给客户、第三者及其他不确定的厉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引起的法律诉讼带给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的行政处分、民事赔偿、刑事处分的相关法律责任”。
由于资产评估活动所涉及经济领域的广泛性,因此,资产评估风险有多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两类,即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
不可控风险又称刚性风险,是资产评估机构本身不能直接控制的,但又可能导致评估结果发生错误或者重大偏差的风险。
这种风险是由外部因素造成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无法控制。
其表现形式主要有:1 .法律法规欠缺带来的风险。
截至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中国资产评估师法》,评估行业本身也没有制定完整的法规体系。
我国评估监视体系尚未形成,资产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也很难验证。
评估人员缺乏充分的执业法律依据。
2 .政府行政管理行为带来的风险。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各部门在详细实施管理职能和制定执业标准时造成政出多门的场面,影响了资产评估工作正常有序地发展。
一些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为特定目的干预评估活动,强行参预评估,甚至认为控制评估结果,严重影响了评估结论的公正性,造成资产评估值严重失实。
3 .市场信息不完善带来的风险。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开展的不完善,很难找到公平的估价标准。
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

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1. 引言2. 质量控制制度要求2.1 独立性和公正性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应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内外部压力或利益关系的影响。
评估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评估资产的价值,不得歪曲事实或隐瞒信息。
2.2 专业能力要求资产评估机构应具备充足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执业经验。
评估人员应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和法律法规变化。
2.3 职业操守和道德要求评估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准则,不得从事与评估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不正当的利益回报。
2.4 报告质量要求评估报告应准确、清晰地描述评估过程和方法,对被评估资产的特点和价值做出详细解释,并提供充分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评估报告中的结论应基于可靠的数据和合理的分析。
3. 质量控制制度流程3.1 建立质量控制机构评估机构应建立独立的质量控制机构,负责监督和审查评估报告的质量。
质量控制机构应由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
3.2 定期内部审查评估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对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评估方法、数据来源、分析过程等。
3.3 外部审计评估机构应定期邀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外部审计,对评估报告的质量进行独立评估。
外部审计机构应对评估报告的流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证。
3.4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评估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严重违反质量控制制度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罚措施。
3.5 内部培训和交流评估机构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质量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新法律法规、新技术和行业最佳实践等。
4.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是确保评估报告可靠性和公正性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独立的质量控制机构、进行内部审查和外部审计、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等措施,可有效提升评估报告的质量。
评估机构应不断加强内部培训和交流,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质量意识。
固定资产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固定资产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验收过程中,存在验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导致购置的资产质量不符合要求。
一些单位对验收程序不够重视,存在验收人员素质不高、验收标准不清晰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固定资产质量不符合要求,甚至出现了安全隐患。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加强对验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验收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2)制定固定资产验收标准,确保验收程序规范化、标准化。
3)加强对固定资产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固定资产质量符合要求。
4)加强对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产使用单位按照规定使用、维护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和质量。
四)固定资产维修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是保证固定资产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的关键。
但是,一些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维修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固定资产的损坏和报废率增加。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制度,确保维修管理程序规范化、标准化。
2)加强对固定资产维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维修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3)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减少固定资产的损坏和报废率。
4)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固定资产的问题,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
我国的事业单位过度依赖先进的仪器设备进行科研和社会服务。
他们积极争取更多更先进的固定资产,但国家在固定资产购置、领用和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滞后或不完善,缺乏约束监督机制,缺失了采购、调拨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手段,特别是固定资产购置和建设的验收程序没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导致单位普遍存在固定资产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在贪多求新、重复购建、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情况下,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规模不断增长。
但大多数单位过于强调资产的公益性和无偿性,而不注重保值增值和使用效率,最终导致效益提高与规模增长之间偏离不断加大。
资产评估公司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资产评估公司执业质量控制制度资产评估公司执业质量控制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壮大,资产评估作为金融行业的一项重要服务,对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行业发展的快速性和盲目性,资产评估行业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评估结果失真、评估师的客观性不足等。
为了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质量,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科学、规范的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势在必行。
一、建立规范评估流程资产评估是一门科学的综合性工作,需要通过严谨的方法和规范的程序进行。
资产评估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评估流程,明确评估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步骤,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评估流程应包括信息收集、数据分析、评估计算、评估报告编制等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按照标准进行操作,避免主观臆断和数据失真。
二、加强评估师培训和资质考核评估师是资产评估公司的关键环节,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对于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起着决定性作用。
资产评估公司应加强对评估师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掌握评估理论和方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培训内容应涵盖评估规范、法律法规、风险防范等方面,同时还应加强实操能力培养,提升评估师的专业水平。
三、建立独立的质量控制部门为了保障评估质量,资产评估公司应建立独立的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评估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质量控制部门需要制定评估质量控制标准和程序,对评估报告进行抽查和复核,并对不合格的评估结果给予处罚和整改。
同时,质量控制部门还应建立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损害。
四、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资产评估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内控体系。
内部审计可以发现评估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不合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修正。
风险管理应从源头上进行,通过对评估对象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降低评估结果可能出现的误差和风险。
此外,资产评估公司还应定期进行自查和自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业务风险的防控能力。
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

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1.质量控制制度的目的1.1 质量控制制度的背景和重要性1.2 质量控制制度的目标2.质量控制责任和组织结构2.1 质量控制领导责任2.2 质量控制组织结构2.3 质量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3.人员管理3.1 员工招聘与培训3.2 员工绩效评估与奖惩机制3.3 员工沟通和团队合作3.4 员工退出管理4.项目管理4.1 项目立项与规划4.2 项目执行和监控4.3 项目评估与验收4.4 项目文档管理5.数据管理5.1 数据收集与整理5.2 数据分析与验证5.3 数据保密与安全6.审核与审批6.1 内部审核流程6.2 外部审计流程6.3 项目审批流程7.风险管理7.1 风险识别与评估7.2 风险控制与应对措施7.3 风险监控与报告8.质量监督与改进8.1 内部质量监督机制8.2 客户反馈与投诉处理8.3 持续改进措施的实施附件:1.质量控制流程图3.内部审核流程图4.风险管理工具法律名词及注释:1.资产评估机构:指专门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和鉴定。
2.质量控制制度:指为了保证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和流程。
3.质量控制组织结构:指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负责质量控制工作的组织机构,包括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控制领导等。
4.数据管理:指对评估工作中所涉及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保密的活动。
5.审核与审批:指对评估项目、质量控制流程等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的活动。
6.风险管理:指对评估项目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的活动。
7.质量监督与改进:指对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改进,以提高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

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1. 引言资产评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保证金融市场运行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资产评估机构作为评估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控制制度的健全与有效,对于提高评估结果的精准性与客观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制度的具体要素。
2. 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的重要性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是评估机构内部建立起来的规范性制度体系,旨在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性、合规性和精准性。
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评估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的规则和流程进行,减少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不仅是评估机构自身声誉的体现,也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资本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2.2 提高评估过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可以明确评估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确保评估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透明度和规范性可以有效防止评估过程中的操纵、失误和舞弊等行为,从而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 保障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和运营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还可以规范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和运营,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
制度可以对评估机构的人员选拔、培训和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规定,确保机构内部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 资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的要素3.1 人员管理制度评估机构质量控制制度中的人员管理制度是核心要素之一。
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选拔、培训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应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选拔机制,确保评估机构拥有专业的评估人员。
同时,还需要制定全面的培训计划,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此外,绩效考核制度也应该建立起来,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水平。
3.2 评估流程管理制度评估流程管理制度是保证评估过程规范化和透明化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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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第一条为规范评估机构的业务质量控制,明确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评估机构应当结合自身规模、业务特征、业务领域等因素,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保证评估业务质量,防范执业风险。
第三条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评估机构为实现质量控制目标而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以及为政策执行和监控而设计的必要程序。
第四条评估机构应当针对以下方面制定相应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一)质量控制责任;(二)职业道德;(三)人力资源;(四)评估业务承接;(五)评估业务计划;(六)评估业务实施和报告出具;(七)监控和改进;(八)文件和记录。
第五条评估机构制定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当形成书面文件。
评估机构应当记录这些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评估机构对资产评估业务进行质量控制,应当遵守本指南。
第七条评估机构应当合理界定和细分质量控制体系中控制主体承担的质量控制责任,并建立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
控制主体通常包括:(一)最高管理层;(二)首席评估师;(三)项目负责人;(四)项目审核人员;(五)项目团队成员;(六)评估机构其他人员。
第八条最高管理层是指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评估机构的一个人或者一组人。
最高管理层对业务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
第九条最高管理层应当在股东会(或者合伙人会议)授权的或者章程(或者合伙人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以下职责:(一)树立质量管理意识,让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业务质量控制的重要性,确保全员参与,以达到质量控制目标;(二)制定评估机构的服务宗旨,确保全体人员理解服务宗旨的内涵,并评审其持续适宜性;(三)在相关职能部门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当具体、可测量和可实现,并与服务宗旨保持一致;(四)策划组织架构和质量控制体系,并对其进行定期评审,确保其处于适宜、充分和有效的状态;(五)合理授权分支机构的业务权限,对分支机构的业务开展实施控制。
第十条首席评估师是指最高管理层在质量控制体系方面的代表。
首席评估师应当为评估机构的股东(或者合伙人),且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经验和能力。
首席评估师由最高管理层指定并授予其管理权限,直接对最高管理层负责。
第十一条首席评估师承担以下职责:(一)确保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二)监控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向最高管理层报告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方案;(三)促进全体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质量意识。
第十二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评估业务项目负责人制度。
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二)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执业能力、专业经验;评估机构应当对每项评估业务委派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业务特征决定是否由股东(或者合伙人)、董事担任项目负责人。
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承担以下职责:(一)评估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二)评估业务实施中的协调和沟通;(三)按照程序报告与评估业务相关的重要信息;(四)组织复核项目团队人员的工作;(五)对专家的工作成果进行分析判断,确信其合理性;(六)组织编制评估报告,并审核相关内容;(七)在出具的评估报告上签字盖章;(八)组织处理评估报告提交后的反馈意见;(九)组织评估业务工作底稿归档。
第十四条项目审核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具备履行职责的技术专长;(二)具备审核业务所需要的经验和权限;(三)保证审核工作的客观性。
第十五条项目审核人员承担以下职责:(一)审核评估程序执行情况;(二)审核拟出具的评估报告;(三)审核工作底稿;(四)综合评价项目风险,提出出具评估报告的明确意见。
第十六条项目团队成员一般包括承担或者参与评估业务项目工作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助理人员。
项目团队成员承担以下职责:(一)接受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了解拟执行工作的目标,理解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指令;(二)按照评估机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要求从事具体评估业务工作,形成工作底稿;(三)汇报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四)复核已完成的工作底稿并接受审核。
第十七条评估机构应当明确处于质量控制体系中的其他人员的职责,该类人员通常包括:(一)业务洽谈人员;(二)业务部门负责人;(三)分支机构负责人;(四)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五)信息管理人员;(六)档案管理人员;(七)文秘人员。
第十八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保证全体人员遵守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第十九条评估机构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应当强调遵守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重要性,并通过以下方式予以强化:(一)管理层的示范;(二)教育和培训;(三)监控;(四)对违反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条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针对具体评估业务的特点,评估机构应当:(一)对影响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利益关系等因素进行分析和判断,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消除不利因素,直至放弃评估业务,以使对独立性和客观性的不利影响降至可接受的水平;(二)要求内部相关人员就有关独立性的信息进行沟通,以确定是否存在违反独立性的情形;(三)排除影响评估师做出独立专业判断的外部因素的干扰。
第二十一条评估机构制定的保密政策,应当要求执业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国家秘密、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商业秘密、所在评估机构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除下列人员和机构依法从评估机构获取和保留的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外,不得向他人泄露在执业过程中获得的不应公开的信息以及评估结论:(一)委托方或者由委托方书面许可的人;(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第三方;(三)具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行业协会。
执业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为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评估机构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
第二十二条评估机构应当合理配置必需的人力资源,并根据业务的变化,对人力资源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二十三条评估机构在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时,应当考虑以下内容:(一)人力资源规划;(二)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三)招聘与选拔;(四)教育与培训;(五)绩效考评;(六)薪酬制度。
第二十四条评估机构在制定项目团队成员配备的政策和程序时,应当要求项目团队成员具备下列条件:(一)必要的职业道德素质,能够保持独立性;(二)必要的专业知识、执业能力、专业经验;(三)遵守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意识。
第二十五条评估机构聘请专家和外部人员协助工作的,应当制定利用专家和外部人员工作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信其工作的合理性。
第二十六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评估业务承接环节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确保在与委托方正式签订业务约定书之前,对拟委托事项进行必要了解,以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二十七条评估机构应当谨慎地选择客户和业务,在制定业务承接环节的政策和程序时,应当考虑以下方面:(一)业务洽谈;(二)业务约定书的审核和签订;(三)发生业务约定书变更、中止、终止情形时的处置。
第二十八条评估机构应当规定业务洽谈人员所具备的条件。
业务洽谈人员在洽谈业务时,应当了解下列事项:(一)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二)法律法规、评估准则的要求;(三)委托方的要求;(四)被评估单位的情况;(五)评估业务风险。
第二十九条在签订业务约定书之前,评估机构应当考虑与评估业务有关的要求、风险、胜任能力等因素,以确保:(一)委托方的要求得到正确理解;(二)风险得到初步识别和评价;(三)有能力满足合理要求和控制风险。
第三十条评估机构应当根据业务风险对评估业务进行分类,分类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来自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风险;(二)来自评估对象的风险;(三)来自评估机构及人员的风险;(四)评估报告使用不当的风险。
第三十一条当发生业务约定书变更、中止、终止情形时,评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保持记录。
采取的措施通常包括:(一)对变更、中止、终止的情形进行重新审核;(二)就拟采取的行动及原因与委托方沟通;(三)将信息传达到相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评估业务计划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以确保:(一)项目团队成员了解工作内容、工作目标、重点关注领域;(二)项目负责人有效组织和管理评估业务;(三)管理层人员有效监控评估业务;(四)使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了解评估计划的内容,配合项目团队工作。
第三十三条评估机构应当针对以下事项制定评估业务计划控制政策和程序:(一)评估计划编制前进一步明确业务基本事项;(二)评估计划编制和批准的参与者;(三)评估计划的内容和繁简程度;(四)评估业务时间进度、质量和成本之间的制约关系,评估计划的可执行性;(五)评估计划的编制、审核、批准流程;(六)评估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调整。
第三十四条评估机构制定的评估业务计划环节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应当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编制评估计划前完成以下事项:(一)为编制评估计划、开展后续工作而组织资源;(二)确定是否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三)确定是否对项目团队成员进行适当的培训;(四)确定是否开展初步评估活动。
第三十五条对大型、复杂的评估业务,评估机构制定的评估业务计划环节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应当要求编制详细的评估计划。
第三十六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评估业务实施和报告出具环节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以保证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得以遵守,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评估机构应当针对以下事项制定评估业务实施和报告出具环节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一)项目团队组建及工作委派;(二)现场调查、评估资料收集和评定估算;(三)评估报告编制;(四)利用专家工作;(五)引用其他专业报告结论;(六)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的解决;(七)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与监督;(八)内部审核;(九)评估报告签发及提交。
第三十八条评估机构在制定不同特征资产(企业)的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以及编制评估报告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时,通常考虑以下要素:(一)现场调查方案的可行性;(二)评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三)评估方法的恰当性、评估参数的合理性;(四)评估报告的合规性。
第三十九条评估机构制定的引用其他专业报告结论环节的控制政策和程序,通常包括下列内容:(一)对出具专业报告的机构和人员资质的关注;(二)对拟引用专业报告进行必要的关注;(三)引用的情形、方式及其在评估报告中的披露。
第四十条评估机构制定的解决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的控制政策和程序,通常包括下列内容:(一)向评估机构内部或者外部具备资历和经验的相关人员咨询;(二)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分歧。
只有对分歧意见形成结论,评估机构才能出具评估报告。
第四十一条评估机构应当制定控制政策和程序,要求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团队成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对下列事项实施控制:(一)项目团队的组建和管理;(二)业务时间进度;(三)业务沟通;(四)业务风险;(五)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