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防火防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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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培训课件:第六章 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

电工安全培训课件:第六章    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

二、高压隔离开关 主要用来隔离
高压电源,以保证 其它电气设备的安 全检修。由于隔离 开关没有专门的灭 弧装置,所以不能 带负荷操作。
10KV户内隔离 开关是三级开关、 10KV户外用隔离开 关是单极开关。
V型隔离开关 35千伏V型隔离开关
二柱型隔离开关
三柱型隔离开关
剪刀型隔离开关
室内型隔离开关
(2)架空线路防雷措施 ①设避雷线; ②提高线路本身的绝缘水平; ③用三角形顶线作保护线; ④ 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或自重合熔断器; ⑤装设避雷器和保护间隙。
(3)变、配电所的防雷措施 ①装设避雷针; ②高压侧装设阀型避雷器或保护间隙; ③低压侧装设阀型避雷器或保护间隙。
二、防静电安全要求 1.静电的危害 (1)爆炸或火灾 (2)电击 (3)妨碍生产 2.防静电安全要求 消除静电危害的措施有: (1)接地法:接地是消除静电危害最简单的方法。 接地主要用来消除导电体上的静电,不宜用来消除绝 缘体上的静电。 (2)泄漏法:采取增湿措施和采用抗静电添加剂,促使静 电电荷从绝缘体上自行消散。 (3)静电中和法:静电中和法是消除静电危害的重要措施。 静电中和法可用来消除绝缘体上的静电。 (4)工艺控制法
第二节 主要高压电气设备安全要求
一、高压熔断器 交流电力线路和电力设备
短路保护的保护器件。也可以 用于电压互感器的短路保护。
1.RN型户内高压管式熔断器 RN型号标志 R—熔断器 N—户内型 RN1型适于3—35KV的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作短路过负荷
保护用。RN2型适于3—35KV的电压互感器作短路保护用。 RN2型高压管式熔断器的断流能力很强,能在短路电流
第七章 高压电气设备安全
第一节 高压电气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第二节 主要高压电气设备安全要求 第三节 主要高压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要求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规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防火防爆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企业、单位的防火防爆管理工作。

第三条进行规范防火防爆管理工作,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管理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个人,加强宣传教育,做好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要求,制定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并向员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

第二章防火防爆管理组织第六条企业应当成立防火防爆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企业的防火防爆工作,制定防火防爆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企业应当明确防火防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管理体系。

第八条企业应当设立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防火防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防火防爆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安全生产。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火防爆信息报送和应急预案制定制度,提前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第三章防火防爆安全设施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安全设施,确保设施完好。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防火防爆设施的检测和维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的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的管理制度,明确设施的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

第四章防火防爆管理宣传教育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制定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防火防爆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工作台账,记录每一次的防火防爆工作,确保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第六章防火防爆事件处理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火防爆事件处理机制,对火灾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金属冶炼2024年《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金属冶炼2024年《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金属冶炼2024年《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规程》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第二节安全生产组织第三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一节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第二节安全技能教育第三节安全生产考核与评价第三章金属冶炼工艺安全第一节原料准备与处理第二节熔炼过程安全第三节精炼与铸造过程安全第四章设备管理与安全第一节设备选购与验收第二节设备维护与保养第三节设备故障处理第五章电气安全第一节电气设备安装与维护第二节电气设备绝缘与防护第三节电气事故预防与处理第六章防火防爆第一节火灾预防与控制第二节爆炸预防与控制第三节火灾爆炸事故处理第七章职业健康与防护第一节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第二节个体防护与保健第三节职业健康监测与管理第八章环境保护与治理第一节废气治理第二节废水治理第三节固废处理与利用第九章事故应急救援第一节事故应急预案第二节应急救援组织与实施第三节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十章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第一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二节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第三节安全生产违规处理第十一章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第一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第二节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第三节安全生产大数据应用第十二章安全生产绩效评价与持续改进第一节安全生产绩效评价体系第二节安全生产绩效评价方法第三节安全生产持续改进措施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关系到企业的稳定运行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至关重要。

本章将从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组织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个方面,对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进行阐述。

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责任包括:1. 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2.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3. 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5.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6. 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三篇)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三篇)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规定1. 确保工作场所内的防火设施完好有效,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通道等。

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设施,确保其可随时使用。

2. 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进行明火作业或使用明火设备。

如有需要,应提前采取防护措施,并获得相关批准。

3. 使用明火设备时,应确保周围环境干燥,无可燃物质。

并在使用之前将周围的可燃物移开。

4. 禁止在容器内加热、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如有需要,应使用专门的设备和容器,并确保其具备防爆性能。

5.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时间、地点、作业人员以及防火措施等。

并事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6. 在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警示标志,并保持现场安静。

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设置防火帘、用湿布遮盖易燃物品等。

7. 动火作业时,应由专门的作业人员进行,其必须具备相关的防火知识和技能。

同时,应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以备不时之需。

8. 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检查,确保没有残留的火源或有火源的物品。

9. 定期进行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技能。

并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的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企事业单位和工地环境内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工地环境内的所有人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明火、高温设备或产生火花的作业行为。

第四条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

第五条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的目标是保障生产安全、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降低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危害,保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的责任单位是企事业单位和工地所在单位,其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爆及动火安全负总责。

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管理规定(三篇)

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管理规定(三篇)

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验收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矿井的永久防火和防爆密闭设施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矿井巷道的防火墙、防爆墙或火箭墙等。

(二)通风道、排烟道、风井和散热塔等风管系统。

(三)氧气浓度检测装置、可燃气体检测装置等。

(四)电气设备的防爆措施,如液压设备防爆措施、电动机的防爆措施等。

(五)应急疏散通道和逃生设施等。

第四条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设施的验收程序如下:(一)建立验收工作组,负责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设施的验收工作。

(二)编制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三)安排验收时间,在完成施工的基础上,进行验收。

(四)验收包括现场检查和文件审核两个方面。

现场检查要查看设施的实际操作情况,并进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试运行。

文件审核要查验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五)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并对涉及设施进行标识和归档。

第五条矿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设施的验收时限如下:(一)在矿井建设完工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工作。

(二)对于新建矿井,应在投产前完成验收,否则禁止投产。

(三)临时使用的矿井,在使用期限届满前应当进行验收,并按照院井永久防火、防爆密闭设施的要求予以整改。

第二章矿井巷道的防火、防爆设施验收管理第六条巷道的防火、防爆设施应满足以下要求:(一)防火墙、防爆墙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相应防火、防爆性能。

(二)防火墙应设置在矿井主要巷道和入井口的附近,起到防止火势蔓延的作用。

(三)防爆墙应设置在易燃易爆物质存放区域和液压设备工作区等重点部位。

(四)火箭墙应设置在矿井出口和出口附近的地方,能够迅速救援被困人员。

第七条矿井巷道的防火、防爆设施验收流程如下:(一)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和泄漏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火火、爆炸、中毒和泄漏等安全风险的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自觉执行防火、防爆、防中毒和防泄漏的相关要求,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防火管理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岗位应制定防火措施,并落实一人一岗一责的防火责任制。

第五条公司的生产场所应经常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以及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六条燃气、液体和固体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乱堆乱放。

第七条燃气、液体和固体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立标识,并严格控制存放和使用人员的权限。

第八条生产工艺中使用的设备应定期检查,防止设备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第九条各部门要定期开展防火培训,加强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

第三章防爆管理第十条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车间应按照相关防爆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性。

第十一条爆炸危险区域的进入应严格控制,未经相关人员的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

第十二条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易燃气体和粉尘等物质应按照规定存储和处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设备和管道的防爆保护装置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新引进的设备和工艺要进行防爆审查和验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高温区域应设置防爆照明设施,避免火源引发爆炸事故。

第十六条各类易燃易爆品要进行分类存储,防止相互引发爆炸事故。

第四章防中毒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制定涉及有毒物品的使用和存储的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要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防护服等。

第十九条有毒物品的存储要按照相应规范进行,并设置标识和警示。

第二十条有毒物品的使用要按照相应工艺控制条件操作,并设立专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有毒物品的泄漏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造成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

6-第六章--熔化焊与热切割的防火防爆


二、爆炸
(一)定义与分类 定义: 物质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 特征:压力急骤升高 分类: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大类 ⒈物理性爆炸
由物理变化引起的。爆炸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份不改变。 ⒉化学性爆炸 (1)由于物质在极短时间内完成的化学变化,形成其他物质,同时 放出大量的热量。 (2)化学性爆炸的三个基本要素:化学反应的高速度,同时产生大 量气体和热量。 (3)发生化学性爆炸的物质,按其特性可分为:炸(火)药,可燃 物质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两类。
1987年3月15日凌晨2时39分,我国最大的麻纺 企业哈尔滨亚麻厂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死亡58 人、伤82人、直接经济损失650万元。梳麻、 前纺、准备三个车间的13000平方米厂房,变 成一片被浓烟烈火包围的废墟。爆炸是从贯穿 这三个车间的1570平方米的粉尘通道开始的。 含有亚麻纤维粉尘微粒 的空气突然燃烧爆炸 膨胀,产生原子弹爆发般的冲力,一尺厚的水 泥盖被击碎、拱起, 手指般粗的钢筋和水泥 浇铸的墙壁被炸得变形倒塌,十几吨重的机器 被抛向空中,强大的气浪把锯齿型房盖的玻璃 冲成碎渣,连同窗框飞到百米之外。
一切防火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
①防止燃烧基本条件的形成 ②避免燃烧基本条件的相互作用
⒉灭火的基本理论
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着火 源构成燃烧的三个要素,缺 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便不能 燃烧。
对于已进行着的燃烧,若消 除其中任何一个要素,燃烧 便会终止。
常用灭火方法:隔离、冷却 和窒息(隔绝空气)等。
-15 9.5 11 28~45 86
液体名称 丙酮 二乙醚
乙酸乙醇 松节油 桐油 樟脑
闪点(℃) -17 -45.5 -5 35 239 65.5
⒉着火与燃烧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三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列举常见的易燃易爆物品)第四条本制度适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列举常见的易燃易爆场所)第五条组织机构:单位应设立防火防爆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的守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责任明确。

第二章生产与存储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许可: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存储等活动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定期办理相关年检手续。

第八条生产与存储场所选择与布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与存储场所应远离住宅区及人员密集区,设有合适的防火设施和防爆设备,不得存在易燃易爆物品超过规定限量的情况。

第九条生产与存储设施的设计与建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与存储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与施工,设有有效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条生产与存储操作规程:单位应制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与存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指导员工正确操作。

第十一条人员培训与考核: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爆知识的培训与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防火防爆技能。

第三章运输管理第十二条运输许可: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活动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并定期办理相关年检手续。

第十三条运输工具选择与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工具应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严禁油漆品的运输。

第十四条运输过程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人员滞留和碰撞,不得与明火、火源等接触,保持运输工具的通风和通风。

防火防爆理论与技术第6章

动力燃烧:爆炸式燃烧,粉尘爆炸、炸药爆炸及轰 燃
第一节 固体燃烧概述
• 评价固体可燃物危险性的参数
燃点、熔点、闪点: 热分解温度:固体受热发生分解的初始温度 自燃点:加热到一定程度能自行燃烧的最低温度 比表面积:单位体积所包含的表面积
氧指数:在规定的条件下,维持物质燃烧的氧氮混 合气中的最低氧含量的体积百分数。可以据氧指数 划分材料燃烧性能
如果物体一面受辐射热,另一面不绝热,则
Qr ti ln 2h Qr 2h Ti T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C
第一节 固体燃烧概述
• 固体火焰传播理论
火势发展快慢取决于:火焰传播速度和可燃物面积
燃烧起始表面:固体火焰传播时正在燃烧的表面和 未燃物质之间的界面,穿过这个界面的传热速率决 定了火焰传播或火灾蔓延的速度 火焰传播基本方程:
第五节 炸药爆炸
• 炸药的起爆
起爆能:使炸药活化发生爆炸反应所需的外部能量 起爆:引起炸药爆炸的过程 起爆能包括:
• 热能:火焰、火星和电热,工业雷管的起爆 • 机械能:撞击、摩擦、针刺,武器弹药的激发 • 爆炸冲能:起爆药产生的爆轰波及产物流动能,猛炸药
起爆机理:
• 热量起爆机理 • 机械能起爆机理:热点学说 • 爆炸冲能起爆机理:
• 粉尘爆炸的条件
粉尘要有爆炸性; 悬浮于空气中的粉尘有一定浓度; 一定的氧气含量; 足够的点火能量。
第六节 粉尘爆炸
• 粉尘爆炸机理
气相着火机理(均相着火机理)
表面非均相着火机理
第六节 粉尘爆炸
• 粉尘爆炸特点
反应感应期长、反应速度小; 释放能量大,破坏性强; 易于发生二次或多次爆炸; 反应产物不完全燃烧,产生有毒气体。两类。

粉尘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4篇)

粉尘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粉尘防火防爆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储存、使用、处理粉尘的企业,在企业内进行粉尘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粉尘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是指对企业内的粉尘产生、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防止粉尘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第四条粉尘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粉尘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职责,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火防爆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员工能够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第七条企业应当落实安全设施、防火设施、防爆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二章粉尘分类和危险性评估第八条企业应当对粉尘进行分类和危险性评估,根据粉尘性质、易燃性、爆炸性等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粉尘分类应当参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分类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保存。

第十条危险性评估应当综合考虑粉尘的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等因素,确定粉尘的危险性等级。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将粉尘危险性等级的评估结果作为防护措施的依据,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三章粉尘防护措施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粉尘的危险性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粉尘不会造成火灾、爆炸事故。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粉尘的生产、储存、使用、处理环节进行管控,采取措施防止粉尘扬尘、积尘和堆积。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配备适当的防护设施和设备,如除尘设备、防爆电器设备等,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清理和清除粉尘,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避免粉尘堆积引发事故。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对粉尘操作区进行划定和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采取适当的防爆措施,如喷雾降尘、通风换气等,控制粉尘扩散范围,减少爆炸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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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燃烧三要素出发,简述防火与灭火的原理。

♦燃烧的四个要点:可燃物质存在助燃物质存在发生氧化反应伴有发光发热♦可燃物质(一切可氧化的物质)、助燃物质(氧化剂)和火源(能够提供一定的温度或热量),是可燃物质燃烧的三个基本要素。

缺少三个要素中的任何一个,燃烧便不会发生。

此外,燃烧反应在温度、压力、组成和点火能等方面都存在极限值。

只有达到相应条件,才会引发燃烧。

如果可燃物质和助燃物质在某个浓度值以下,或者火源不能提供足够的温度或热量,即使表面上看似乎具备了燃烧的三个要素,燃烧仍不会发生。

♦对已发生的燃烧,若消除了三个要素中的任何一个,燃烧便会中止,这就是灭火的原理。

2、简述易燃物质的燃烧类别。

♦依据可燃物质的性质,燃烧一般可划分为四个基本类别。

(1)A类燃烧
♦A类燃烧定义为如木材、纤维织品、纸张等普通可燃物质的燃烧。

此类燃烧都生成灼烧余烬,如木炭。

容易忽略的是木炭本身也是A类物质。

需要特别注意,水和基于碳氢盐的干燥化学品并不是有效的灭火剂。

还有,橡胶和橡胶类的物质以及塑料,在燃烧的早期更像B类物质,而后期肯定是A类物质。

(2)B类燃烧B类燃烧定义为易燃石油制品或其他易燃液体、油脂等的燃烧。

工艺上易燃气体不届于任何燃烧类别,但实际上应当作B类物质处理。

(3)C类燃烧定义为供电设备的燃烧。

(4)D类燃烧定义为可燃金属的燃烧。

3、事故调查的程序分为哪几步?
♦经过时间考验受到高度评价的正规调查程序包括以下七个步骤:(1)调查授权;(2)事故初步了解;(3)事故前实际情况调查;(4)事故损坏检查;(5)探访证人;(6)研究和分析,(7)准备调查报告步骤
♦(1)、(2)和(3)应该循序进行。

步骤(4)、(5)和(6)不需要排定任何特别的顺序,可以在这三个标题下分别进行。

随着调查的进展,就可以开始步骤(7)的工作。

前面步骤的进一步信息,应该不断补充进去。

4、简述防火防爆的目的、原则和内容。

♦防火防爆的基本目的: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防火防爆的基本原则:预防发生、限制扩大、灭火熄爆。

♦防火防爆的基本内容:对于易燃易爆物质的安全处理,以及对于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点火源的安全控制。

5、常用的灭火设施有哪些?
1、水灭火装置(1)喷淋装置(2)水幕装置
2、泡沫灭火装置
3、蒸汽灭火装置
4、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5、氮气灭火装置
6、干粉灭火装置
7、烟雾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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