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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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称评定文件

河南省职称评定文件

河南省职称评定文件1. 引言本文档是河南省职称评定制度的详细说明,旨在对河南省职称评定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河南省内的单位和人员。

2. 职称评定的目的和意义职称评定是为了鼓励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和努力,促进科技和技术进步。

通过评定,可以公平、客观地评价人员的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和业绩,并给予适当的荣誉和待遇。

同时,职称评定还可以起到鉴定、奖励和选拔人才的作用。

3. 职称评定的对象和条件3.1 职称评定的对象包括科技工作者和专业技术人员。

科技工作者主要指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指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或岗位的人员。

3.2 职称评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能力;•取得相关成果,包括科研成果、专利申请、技术创新等;•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4. 职称评定的程序和方法4.1 职称评定的程序包括申报、审核、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具体的程序和时间安排由河南省职称评定委员会统筹和安排。

4.2 职称评定的方法主要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

评定考核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水平、专业技能、成果贡献、社会影响等方面,通过各项指标的权重计算,得出最终的评定结果。

4.3 职称评定的结果由河南省职称评定委员会公布,并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和职称称号。

5. 职称评定的管理和监督5.1 职称评定工作由各单位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职称评定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相关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且具有一定的评审和管理能力。

5.2 职称评定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评定过程中要注意避免主观偏见和利益冲突。

5.3 河南省职称评定委员会应加强对职称评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组织评估和考核,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纠正。

6. 职称评定的奖励和激励机制为了激励科技工作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和努力,河南省职称评定委员会设立了奖励和激励机制。

河南大学副教授评审条件

河南大学副教授评审条件

河南大学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或教育征文、课件大赛、信息技术教育等教学类评奖活动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科技创新或建模大赛获三等以上奖励。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期刊论文被SCI、EI或SSCI、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3篇以上;其中CSSCI收录论文中至少含B级以上论文1篇。

(2)专业课教师在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以上,其中至少4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其余须发表在SCD收录刊物上。

2022年河南大学老师职称晋升方案

2022年河南大学老师职称晋升方案

2022年河南大学老师职称晋升方案1、长聘机制:这种机制属于仿效欧美国家大学教师的职称管理机制,尤其是美国大学的通行做法。

这种教师的长聘机制主要特点是严格教师的准入条件,通过向全球学术机构发布招聘助理教授和助理研究人员信息(其实主要响应者还是华人青年学者)招收新进教师。

按照合同约定在聘期结束后达到长聘条件者转为终身教职,享受终身教职的薪金与住房待遇。

例如在北京有的名牌大学通常会给长聘副教授提供年薪可达40万元左右,如能获得某些人才称号的教师还能给予一套享有居住权的住房。

让这些获得长聘教职的教师们“衣食无忧”,“心无旁骛”地工作生活。

当然,最终助理教授中究竟有多少人没有拿到终身教职而离开学校不得而知。

然而似乎对获得长聘资质的教师没有继续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那样有利于长聘教师沉下心来教书育人,做自己感兴趣的科学研究。

2、常规职称晋升机制:我们这些学术老人大多数经历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师职称晋升与绩效考核的几个主要阶段:职称晋升论资排辈阶段-以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因为文革后恢复职称晋升制度大概始于1978年前后。

当时基本上文革前的讲师晋升副教授,副教授晋升教授。

科研业绩严格量化指标阶段,上世纪90年代以后开始逐步实施职称晋升中科研成果量化举措,量化指标一般为:发表学术论文(包括专著);主持项目中纵向项目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价值高于横向项目(指来自生产企业项目),有的学校还会设定项目经费指标;获得奖励,涉及奖励的档次(指国家级或省市级)及等级和排名顺序。

这属于依据严格量化指标评价(俗称数数评价)基础上的职称晋升与考核机制。

科研成果适度量化(代表性成果评价)阶段:主要指职称晋升中实施代表作评价举措。

例如将申请者的代表作送给国内外同行评价,尤其对于晋升正高职称者需要了解他在同行中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然而,每年年终的例行考核主要属于程序性工作。

一般对优秀等级实施奖励措施(一般设有具体论文、项目及奖励等指标),例如我经历过的两年连续优秀晋升一级工资待遇的情况。

《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解析

《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解析

河南大学文件校发〔2014〕268号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全校各单位:为切实提高我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评审质量,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促进人才成长、发挥人才作用和提高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方面的积极导向作用,使职称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进行了修订。

经7月3日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7月11日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总则一、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有关职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激励竞争,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科学评价。

三、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讲师为中级职务,副教授为副高级职务,教授为正高级职务。

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职务。

四、本条件适用于我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023河南职称评审条件

2023河南职称评审条件

2023河南职称评审条件摘要:一、引言二、2023 年河南职称评审重要时间节点三、2023 年河南职称评审具体条件1.学历要求2.工作经验要求3.专业技术能力要求四、申报评审渠道及流程五、相关注意事项正文:河南职称评审是对于河南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的一种肯定和认可。

为了帮助大家了解2023 年河南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本文将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2023 年河南职称评审的重要时间节点。

根据相关规定,2023 年河南职称评审的个人申报时间为10 月10 日至10 月21 日,相关部门审核时间为10 月10 日至10 月28 日,评委会审核时间为10 月10 日至11 月4 日,《评审表》集中报送时间为11 月7 日至11 月11 日。

请大家务必关注这些时间节点,确保顺利完成申报。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2023 年河南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

首先,在学历方面,申报人需要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者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中级职称,或者本科毕业并取得中级职称。

其次,在工作经验方面,申报人需要具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需的年限,具体要求如下:博士研究生毕业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本科毕业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最后,在专业技术能力方面,申报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业绩和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

在了解了2023 年河南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后,我们还需要了解申报评审的渠道及流程。

申报人需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并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

在申报过程中,申报人需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一些相关事项。

一是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二是申报人需按照评委会的要求,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否则将影响评审结果;三是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公布,申报人需关注相关信息,以便及时了解评审结果。

总之,2023 年河南职称评审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工作经验要求和技术能力要求。

【精品】河南大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

【精品】河南大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

河南大学2016年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河南大学2016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根据我省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特对有关评审政策作以下说明及补充规定:一、申报资格(一)申报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申报其它有执业资格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

(二)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且有连续12个月以上出国(境)访学经历,方可正常申报。

(申报考核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除外)(三)对没有承担教学任务或教学工作量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四)评审当年达到退休年龄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一)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3年内不得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限制申报范围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对与业绩条件相关的几个问题的规定:1、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课题、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所有业绩须为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

2、论文不含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中的论文;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论文第一作者指所有作者中排第一个的作者,第一通讯作者指所有通讯作者中通讯联系方式排第一个的作者。

3、申报教授任职资格人员实行论文外审,论文外审意见中有1/2以上(含1/2)认定为不合格者,将被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具体外审工作由人事处统一负责。

4、各级各类学会、研究会评奖不作为业绩条件中的成果对待,但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等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由本专业学会评选颁发的奖励可作为业绩条件中的成果对待。

河南职称管理规定(3篇)

河南职称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条例》和《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应当与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五条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科学合理设置。

第七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等级。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量应当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专业结构和人员编制相适应,不得超编设置。

第九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当明确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岗位等级。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动态管理。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十一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等级。

第十二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和任职条件,自主认定。

第十三条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二)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四)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河南大学副教授评审条件

河南大学副教授评审条件

河南大学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或教育征文、课件大赛、信息技术教育等教学类评奖活动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科技创新或建模大赛获三等以上奖励。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期刊论文被SCI、EI或SSCI、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3篇以上;其中CSSCI收录论文中至少含B级以上论文1篇。

(2)专业课教师在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以上,其中至少4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其余须发表在SCD收录刊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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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16年度有关职称评审政策的说明及补充规定根据我省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特对有关评审政策作以下说明及补充规定:一、申报资格(一)申报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取得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申报其它有执业资格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

(二)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博士学位且有连续12个月以上出国(境)访学经历,方可正常申报。

(申报考核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除外)(三)对没有承担教学任务或教学工作量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四)评审当年达到退休年龄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一)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3年内不得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限制申报范围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对与业绩条件相关的几个问题的规定:1、同一课题的成果奖励、项目课题、著作和教材不重复计算,所有业绩须为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

2、论文不含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中的论文;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论文第一作者指所有作者中排第一个的作者,第一通讯作者指所有通讯作者中通讯联系方式排第一个的作者。

3、申报教授任职资格人员实行论文外审,论文外审意见中有1/2以上(含1/2)认定为不合格者,将被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具体外审工作由人事处统一负责。

4、各级各类学会、研究会评奖不作为业绩条件中的成果对待,但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等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由本专业学会评选颁发的奖励可作为业绩条件中的成果对待。

5、严禁使用非法出版物作为评审材料。

6、同学科、同等条件下,论文影响因子大、被引用次数多者优先。

7、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截止时间为学校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之后取得的业绩本年度评审时无效。

凡不具备评审条件要求的业绩成果材料和报送材料之日未正式出版、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不能提供正式证件的有关成果,不作为评审条件业绩成果对待,不得填写在评审表、评审简表中,不得放入材料袋中。

三、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问题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

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聘任,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

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四、申报学历问题(一)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

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应严格要求本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学历专业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关于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实行认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中打印的检索页。

五、关于考核认定副教授的问题《河南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发[2014]268号),文件中“直接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5号)文件规定执行。

申报考核认定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写出专题报告,详细介绍该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情况、教学情况和科研情况,并出具由教务处提供的教学效果评估材料。

六、关于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问题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学历人员来我省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学位获得者、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

任职年限破格者,需提交所在单位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的推荐意见。

七、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的问题今年我省不再统一组织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评审工作,有关人员根据我校本年度职称工作安排,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八、关于转换系列或专业申报问题(一)一般不允许其它辅助系列人员转评教师系列,若属特殊需要,必须从严掌握,且需符合学历要求、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然后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申报评审。

除研究生学历者外,第一学历为非全日制正规院校本科以上毕业者,不得转评教师系列(含思想政治教育)。

(二)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聘结合的系列需职务聘任后方可同级转评。

转岗后晋升。

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业绩成果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适当参考。

高校教师内部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文、理工科之间转换岗位和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需同级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中小学教师不同专业转评、晋升按有关政策执行。

(三)转评程序:个人申报,逐级推荐,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未经转评,当年一律不得连转带评、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九、关于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一)省外来豫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省外来豫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3号)文件执行。

(二)调入人员在调入单位从事不改变原系列和专业工作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新工作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由单位对其思想政治、业务工作情况写出专题报告报人事处,在学校指标限额内,可以办理聘任手续。

不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者,不得继续聘任原职务,并降级聘任。

(三)调入人员需转换系列(专业)者,均要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在岗位限额内应先经相应评委会予以转评。

转评通过并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转评未通过者,不得继续聘任原职务,并降级聘任,在其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任职年限按实际聘任时间计算。

(四)上述调入人员无论是否需要转评,都不得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需经学校办理聘任手续后,方可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十、关于评聘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问题以科研为主的人员,根据自身需要,可评聘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可初聘助理研究员(中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初聘研究实习员(初级)。

十一、一步到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问题从我省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到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自调入之日起1年以上至5年内,经单位考核和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可在岗位限额内根据学历、资历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业绩成果等,比照同类人员直接申报评审社会科研、农业科研、自然科研、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务。

申报时需提供原公务员身份、军队转业的证明材料和到我校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证明人签字的复印件。

十二、申报两个资格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不论是否变动,只要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可参加经济、统计、会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也可申报评审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工艺美术等实行社会化评价的系列(专业),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在医学院校或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既担任教学任务又从事卫生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教师系列和卫生技术两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但先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须与本人编制性质相一致。

申报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坚持单位主体工作岗位优先,聘任时以单位主体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岗位为准。

不允许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任职资格。

十三、关于公共基础课的认定问题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公共体育教研部教师承担的基础课为公共基础课。

其它非公共教学部教师对非专业学生开设的公共大学语文、公共高等数学、公共大学物理、公共计算机等,也可算作公共基础课,但其是否为公共基础课教师,还要看其所承担的各类课程教学的比重而定。

既承担专业课又承担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其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量达到其整个教学工作量的60%以上者,方可认定为公共基础课教师。

十四、关于职称外语考试问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6]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职称外语不再作为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十五、关于部分系列采用新的申报评审条件问题省职改办修订了档案、工程、会计、卫生、中小学、自然科学研究等系列的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或评审答辩考核办法并于今年起开始执行,有关人员可登陆河南职称网(/)或人事处网站(/)查阅修订后的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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