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奖罚制度之欧阳家百创编
学校安保奖惩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安保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安保人员及校内其他相关人员。
三、奖惩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2. 公正、公平、公开;3.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以奖为主,罚为辅;4.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奖励措施1. 表彰奖励:(1)对在安保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安保人员,给予表彰;(2)对在突发事件、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3)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安保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
2. 获奖奖励:(1)给予物质奖励,如奖金、奖品等;(2)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3)优先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考察等活动。
五、惩罚措施1. 警告:(1)对工作态度不端正、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的安保人员,给予警告;(2)对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
2. 记过:(1)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2)对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
3. 离职:(1)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安保人员,给予离职处理;(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离职处理。
六、奖惩程序1. 发现问题:由学校安保部门或相关人员发现安保工作中的问题;2. 调查核实:由学校安保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3. 审批决定:由学校安保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奖惩建议,报学校领导审批;4. 宣布执行:由学校安保部门或相关部门向受奖惩人员宣布奖惩决定,并予以执行。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保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安保工作,提高安保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3篇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3篇学校保安奖惩制度篇1一、保安员上岗必须规范着装,仪容仪表整洁端庄,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二、保安员不准饮酒后上岗或岗上饮酒,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三、保安员准时上岗,忠于职守,对于擅自离岗、漏岗、脱岗者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四、保安员严格履行师生进出校园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请示报告制度。
违者致使校内师生、外来人员擅自进出校园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五、保安员上岗期间没有及时发现、报告、妥善处理治安隐患、治安事件、灾害事故、暴恐事件,贻误战机、渎职、失职,给学校安全造成影响,师生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予以辞退,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于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机制灵活及时排除重大治安隐患,妥善处理治安事件、暴恐事件的保安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或立功表彰。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篇2为切实抓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工作中的岗位意识,激励踏实上进的工作态度,规范保安工作,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通过,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安工作基本规范1.遵守国度法律法规和学校划定,依法履行保安工作。
2.按照学校划定和队内安排,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以主人翁的姿态,认真负责地完成岗位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的其他活动,鼓励保安队员积极参与学校全员育人工作,鼓励积极主动地工作。
4.服从学校工作大局,规范值班行为,提倡服务精神。
5.规范着装,爱护器材,搞好卫生,精神饱满。
二、奖惩规定1.学校对保安队员的以下工作进行奖励为了更好的完成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保安作用,特制定保安奖励条例,有下列应给予精神和每年600元的安全奖(按段发放):1)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者;2)酷爱本职工作,工作任劳任怨,效忠职守,多次遭到下级表扬者;3)遵纪守法,听从指挥,团结协作,拾金不昧者;4)遇有事故和灾害,实时汇报,处理得当,避免和减轻损失者;5)抓获盗窃、抢窃、搞破坏行为有功者;6)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贡献者;7)检举违法犯罪和违反学校制度侵害行为表现突出的;8)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及他人生命安全,勇于挺身而出、临危不惧、影响较大者;9)工作一年内没有违反学校制度的保安处罚条例,考核评优评先者;10)学校财产无被盗,师生收支无失误,保安员无义务事故,学校每学期对保安队员发安全奖。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3篇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篇1一、保安员上岗必须规范着装,仪容仪表整洁端庄,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二、保安员不准饮酒后上岗或岗上饮酒,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三、保安员准时上岗,忠于职守,对于擅自离岗、漏岗、脱岗者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四、保安员严格履行师生进出校园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请示报告制度。
违者致使校内师生、外来人员擅自进出校园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五、保安员上岗期间没有及时发现、报告、妥善处理治安隐患、治安事件、灾害事故、暴恐事件,贻误战机、渎职、失职,给学校安全造成影响,师生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予以辞退,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于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机制灵活及时排除重大治安隐患,妥善处理治安事件、暴恐事件的保安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或立功表彰。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篇2为切实抓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工作中的岗位意识,激励踏实上进的工作态度,规范保安工作,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通过,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安工作基本规范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依法履行保安工作。
2.按照学校规定和队内安排,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以主人翁的姿态,认真负责地完成岗位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的其他活动,鼓励保安队员积极参与学校全员育人工作,鼓励积极主动地工作。
4.服从学校工作大局,规范值班行为,提倡服务精神。
5.规范着装,爱护器材,搞好卫生,精神饱满。
二、奖惩规定1.学校对保安队员的以下工作进行奖励为了更好的完成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保安作用,特制定保安奖励条例,有下列应给予精神和每年600元的安全奖(按段发放):(1)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者;(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任劳任怨,尽忠职守,多次受到上级表扬者;(3)遵纪守法,听从指挥,团结协作,拾金不昧者;(4)遇有事故和灾害,及时汇报,处理得当,避免和减轻损失者;(5)抓获盗窃、抢窃、搞破坏行为有功者;(6)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贡献者;(7)检举违法犯罪和违反学校制度侵害行为表现突出的;(8)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及他人生命安全,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影响较大者;(9)工作一年内没有违反学校制度的保安处罚条例,考核评优评先者;(10)学校财产无被盗,师生进出无失误,保安员无责任事故,学校每学期对保安队员发安全奖。
学校保安奖罚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保安人员。
三、奖励条件与标准1. 奖励条件:(1)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2)在值班巡逻中,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学校安全稳定;(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2. 奖励标准:(1)优秀保安员:每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年终评选中优先考虑晋升和评优。
(2)先进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次,对表现突出的保安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
(3)特殊贡献奖:对在特殊情况下,为学校安全稳定做出重大贡献的保安员,给予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
四、惩罚措施1. 惩罚条件:(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发生;(3)在工作中滥用职权,侵犯师生合法权益;(4)泄露学校机密,损害学校利益。
2. 惩罚标准:(1)警告:对违反规定但情节较轻的保安员,给予警告并记录在案。
(2)记过:对违反规定,情节较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保安员,给予记过处分,并扣除一定比例的奖金。
(3)降级: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保安员,给予降级处分,并调离原岗位。
(4)辞退:对违反规定,情节特别严重,或多次违反规定,经教育不改的保安员,予以辞退。
五、实施与监督1. 保安奖罚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实施,并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考核。
2. 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对保安人员违纪行为的举报。
3. 保安奖罚制度应公开透明,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4篇)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以下是一份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的样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的安全管理需要,制定本规章制度,对学校保卫人员的奖惩进行管理。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保卫人员,包括学校内部保卫人员、外部保卫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保卫人员的奖惩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保卫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学校的安全秩序和学生的正常教育活动。
第二章奖励管理第五条学校保卫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表现出色,为学校的安全事故提供了重要线索或有重大贡献的,可给予以下奖励:(一)表扬:对于做出杰出贡献的保卫人员,学校可以及时向其颁发表扬信或表彰证书,公开表扬,并向有关部门报奖。
(二)奖金:学校设立保安员奖金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保卫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三)荣誉称号:学校设立保卫先进个人、保卫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对于表现突出的保卫人员予以表彰,记录在册。
第六条学校保卫人员奖励的评定标准应明确、公开,并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评选工作。
第七条学校保卫人员获得奖励后,学校应及时通知其单位或相关部门,以便作为评定其工作绩效和职级晋升的依据。
第三章处罚管理第八条学校保卫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惩罚措施。
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擅离职守、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二)侵犯他人权益,滥用职权的;(三)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渎职、受贿、贪污、侵占学校财物的;(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九条学校保卫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警告:对于违法违纪行为较轻的保卫人员,可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罚款:对于违法违纪行为较严重的保卫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
(三)记过、记大过:对于违法违纪行为严重的保卫人员,可给予记过或记大过的处分。
(四)解聘:对于涉及违法违纪行为较为严重的保卫人员,学校有权解聘其工作职务。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学校保卫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保安奖惩管理制度

学校保安奖惩管理制度学校保安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对学校保安工作的管理,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形成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所有保安人员,包括直聘保安和外聘保安。
三、学校保安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保护学校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保安员的权利和义务一、保安员有权要求学校提供必要的装备、工具和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
二、保安员有权要求学校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与稳定。
三、保安员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指令。
四、保安员有义务保守学校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界。
第三章保安员的奖励措施一、保安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积极主动,具有较高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心,有权获得表扬和奖励。
二、保安员在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出色,有效维护了学校的安全和秩序,有权获得奖励和嘉奖。
三、学校将根据保安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评选优秀保安员,对其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学校将设立保安员奖金,每年评选出优秀保安员,给予一定的奖金和奖励。
第四章保安员的惩罚措施一、保安员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有权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保安员在工作中发生差错或失职,经评估确认,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保安员泄露学校机密信息,给学校造成严重的损失,将受到开除处理。
四、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犯罪行为的保安员,学校将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第五章保安员的投诉申诉处理一、保安员对学校和上级的工作安排、待遇等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二、学校将成立保安员投诉申诉处理小组,负责受理和处理保安员的投诉和申诉事项。
三、学校将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处理保安员的投诉和申诉,确保保安员的权益得到保护。
第六章保安员的培训和提升一、学校将定期组织保安员进行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培训,提高保安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学校将鼓励保安员参加职业培训,提升和更新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引言为了提高学校保卫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纪律意识,健全奖惩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和秩序的正常运行,制定了本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二、奖励制度1. 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学校保卫人员中表现优秀、履职尽责的个人或集体。
2. 奖励种类(1)个人奖励:包括先进个人、优秀个人等奖项。
(2)集体奖励:包括先进集体、优秀集体等奖项。
3. 评选标准(1)个人奖励:个人工作成绩、纪律表现、考核结果等为评选标准。
(2)集体奖励:集体工作成绩、协作精神、纪律表现等为评选标准。
4. 奖励措施(1)表彰大会:对被评选为先进个人或集体的人员进行公开表彰。
(2)奖金激励:对被评选为优秀个人或集体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荣誉称号:对被评选为先进个人或集体的人员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三、惩罚制度1. 惩罚对象惩罚对象为学校保卫人员中存在违纪、失职行为的个人或集体。
2. 惩罚种类(1)个人惩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2)集体惩罚:包括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3. 处罚措施(1)警告: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以提醒被惩罚人员改正错误。
(2)记过:在个人档案中作出记录,并限制个人一定时间内的晋升、奖励等。
(3)记大过:在个人档案中作出记录,并限制个人的奖励、晋升等。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提名推荐:通过工作考核、群众评议等方式,推荐优秀个人或集体。
(2)评审评选:由相关部门组成奖励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个人或集体进行评审。
(3)公示公示: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2. 惩罚程序(1)调查核实:对违纪或失职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情况清楚。
(2)处罚决定:由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决定,并通知被惩罚人员。
(3)申诉权利:被惩罚人员有权提起申诉,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监督机制1. 内部监督学校建立保卫人员互相监督的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和行为规范。
2. 外部监督通过学校领导、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等多方参与,加强对保卫人员工作的监督力度。
学校保安岗位奖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保安人员。
三、奖惩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3. 动态管理原则。
四、奖励制度1. 表扬奖励(1)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保安人员给予口头表扬或书面通报表扬。
(2)对在维护校园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中表现突出的保安人员给予物质奖励。
2. 先进个人(集体)评选(1)每年评选一批“优秀保安员”、“先进保安集体”。
(2)对获得先进个人(集体)称号的保安人员,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3. 晋升奖励(1)根据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技能水平和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职务晋升。
(2)对表现优秀的保安人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提高其综合素质。
五、惩罚制度1. 警告(1)对违反工作纪律、服务质量低下的保安人员给予警告。
(2)警告期限为一个月,警告期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2. 纪律处分(1)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保安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纪律处分分为:记过、降级、撤职等。
3. 解除劳动合同(1)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保安人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后,学校不再承担其工资、福利待遇。
六、实施与监督1. 学校保安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2. 保安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保安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进行奖惩。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安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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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奖罚办法
欧阳家百(2021.03.07)
目的:以严明的奖惩手段,奖勤罚懒,加强管理,提升工作品质。
范围:全体保安员。
原则:严明公正,不徇私情,奖励先进,鞭策后退,树立典型,讲求方法,注重实效;行政与经济奖惩相结合。
奖励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经济奖励。
处罚为: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记过,辞退,经济处罚。
一、奖励:
1.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并能够制止、举报其他员工违规行
为,避免学院声誉、财物受损者,给予50元—200元奖励。
2.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抓捕盗窃、抢劫等犯罪嫌疑
人或协助公安部门破获案件者,根据挽回的损失给予100元—500元奖励。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
秀”的奖励 300元。
4、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者给予特别奖励。
(如积极参加抢险救灾、
保护公共财产,事迹突出者;在突发事件中维护学院形象和利益,
竭力使学院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
二、处罚:
1.蓄意违纪,明知故犯,予以记过并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或
重大损失的予以辞退。
2.未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工作,对上级下达的任务不能如
期完成又无正当理由的,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再次发现罚款20元—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予以辞退。
3.当班人员看书报、听收音机、玩手机、玩电脑或做其他与工作
无关的事情的,第一次警告,并罚款10元。
第二次记过,并罚款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予以辞退。
4.外出不请假、上岗迟到、早退等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
50元,当月三次违反者(含三次),予以辞退。
5.当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因玩忽职守造成自行车、摩托车被盗
罚款50元—200元;汽车、公共财物被盗或损坏视情节加倍追究其责任,并按比例赔偿。
6.凡有勒索,贪污,受贿,监守自盗,以权谋私等行为者,一经
发现查实后予以辞退并处100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7.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讲不利于团结的话,打小报告诬告他
人,经查后予以警告并罚款100元—2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8.发现有打人,骂人,变相体罚,刑讯逼供者,处记过并承担受
害人的一切医疗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指挥不当导致车辆未按规定停放,造成交通堵塞或有车辆停
放在消防通道的,一次罚款20元—50元。
10.来访车辆及人员未作登记(车辆未更换校内通行证),第一次
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
若未登记人员、车辆在校内滋事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当班保安处以300元以上罚款。
11.未经上级同意,私留外来人员过夜,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2.在宿舍高声喧哗,酗酒赌博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遇有紧急情况,临阵退缩、不敢承担责任、失职,致使师生、
同事和相关人员受到生命威胁或让犯罪分子逃脱的,罚款500元,严重的给予辞退。
14.上班时睡觉、私自脱岗,罚款50元—100元,当月超过三次以
上者(含三次)给予辞退。
15.严格执行巡逻及交接班制度,发现巡逻及交接班代签、多签、
未签等违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20元。
16.未经上级同意,私自替人顶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
款20元—50元,违反三次以上者(含三次),予以辞退。
17.扣留物品或捡拾物品不登记,不上交,不报告者,给予罚款50
元—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18.在岗期间不得饮酒,如发现酒后执勤,第一次给予50元—100
元的罚款,当月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辞退。
19.不服从上级分配和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集体活动,给予
50
元的罚款,当月3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辞退。
注:以上奖惩办法所用的款项为专款专用。
所处罚金设立专门账户,学院不存留,用于奖励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优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