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二十不准
教师十不准实施方案

教师十不准实施方案教师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的言传身教对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
然而,有些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存在一些不当行为,甚至有些行为可能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我们制定了教师十不准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引导教师们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首先,教师不准以身试法。
在教学中,教师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以身试法,更不能违法乱纪。
其次,教师不准对学生进行体罚。
体罚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教师要用心呵护学生,不能采用体罚等暴力手段对待学生。
再次,教师不准泄露学生隐私。
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严格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得随意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此外,教师不准擅自调整课程进度。
教师在教学中要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擅自调整课程进度,以免对学生学习造成困扰。
另外,教师不准对学生进行歧视。
教师要尊重每一个学生,不得因为学生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因素而进行歧视。
再者,教师不准违规补课。
教师要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教学安排,不得违规进行补课,以免给学生和家长带来困扰。
此外,教师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教师要维护教育公平,不得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更不能利用学生和家长谋取私利。
最后,教师不准放任学生自我放纵。
教师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得放任学生自我放纵,以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总之,教师是学生的引路人,他们的言行举止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因此,我们制定了教师十不准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引导教师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希望全体教师能够认真遵守这十项规定,做到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中学教职员工言行“十不准”

中学教职员工言行“十不准”是指在工作岗位上,教职员工需严守以下十项规定,以确保其言行得体、规范和合法。
以下是这十项规定的具体内容:1. 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传播和宣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和言论。
教职员工要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传播任何有害、违法、违纪的言论和文字。
2. 不准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关系,不准对学生进行任何身体上、心理上的伤害。
教职员工要正确对待和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与学生发生性关系,不得进行体罚、侮辱、歧视等不人道行为。
3. 不准参与商业活动和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
教职员工要坚守教育的纯洁性和公平性,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从学生及其家长那里获取金钱或其他利益。
4. 不准在课堂上讲授错误的知识和观点,不准歪曲历史事实和科学常识。
教职员工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和扎实的学科知识,做到言教一致,不得在课堂上传播错误的知识和观点,不得歪曲历史事实和科学常识。
5. 不准使用不当的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教职员工要运用科学、合理、有效的教育教学手段,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益,不得使用体罚、变相体罚等不当的手段对待学生。
6. 不准随意调整学生的成绩,不准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
教职员工要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待学生成绩,不得随意调整学生的成绩,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背景、身体情况等。
7. 不准以教育教学之名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和违规操作。
教职员工要以合法、规范的方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以教育教学之名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和违规操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8. 不准对学生进行身体上、心理上的威胁和暴力。
教职员工要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得对学生进行身体上、心理上的威胁和暴力,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自律和自信能力。
9. 不准在学校内外搞传销、赌博、涉及违法犯罪等活动。
教职员工要严守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在学校内外搞传销、赌博等有损社会风气的活动。
教师十要二十不准

秦都区教师二十不准
一、不准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
二、不准说粗话、无理的话;
三、不准辱骂、歧视、驱赶、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不准对学生施行报复;
五、不准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讲课;
六、不准违背教学计划,随意增减课时;
七、不准无教案进课堂,随心所欲上课。
八、不准在教学中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或不规范字;
九、不准参与滥编、滥印推销各种复习资料;
十、不准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十一、不准在节假日为学生上新课或集体补课;
十二、不准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
十三、不准穿不文雅的服装上课;
十四、不准让学生或家长为自己谋私利、办私事;收受、索要礼品;十五、不准搞有偿家教;
十六、不准利用寒暑假、双休日办各种收费补课班;
十七、不准未经学校同意,在工作时间到校外兼课、经商;
十八、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十九、不准在校内外打麻将;
二十、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喝酒、酗酒。
教师职业行为“二十不准”

教师职业行为“二十不准”
1、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准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和其他非法组织活动;
3、不准骚扰或者侵害学生,不得传播低级庸俗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
4、不准损害学校荣誉,不得有诋毁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5、不准讥讽、歧视、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平等、不公正对待学生;
7、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职责;
8、不准驱赶或变相驱赶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9、不准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等与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10、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训斥、指责家长;
11、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以及私自找人代课;
12、不准敷衍塞责,利用旧教案或无教案上课,不得使用方言土语讲课;
13、不准不批该学生作业或者请学生代改作业;
14、不准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15、不准在教学区域吸烟,上课时间不得接打手机;
16、不准穿奇装异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首饰进入课堂;
17、不准开展或者参与针对学生进行的强制订购教辅材料、报刊等经营性活动,不得动员、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及开展各种有偿家教活动;
18、不准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19、不准利用学生家长谋取私利,不得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20、不准在参与各类招生、考试、职务评审、考核评价、教研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不准(一)

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不准
教师师德建设是教育领域的重要议题,而中小学教师更是教育中的重要一环。
中小学教师的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因此,为了提升教师的师德修养,制定一系列行为准则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十大不准:
1.不准擅自批评学生的家庭背景或个人特点,尊重每个学生的差异与个
性,做到公平公正。
2.不准对学生进行心理或身体上的侮辱,不准以任何方式伤害学生的自
尊心。
3.不准推卸自己在教育过程中的责任,教师有责任关心每个学生的学习
情况和成长过程。
4.不准因个人偏见或偏执,对学生进行歧视或特殊待遇,要做到公平对
待。
5.不准玩忽职守,不准懒散教学,要求中小学教师认真备课,精心设计
教学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6.不准以任何形式索取学生或家长的礼物或金钱,要保持清廉的教师形
象,避免贪污腐败。
7.不准私下与学生搞不正当关系,不准涉足不良行为或非法活动,维护
良好的社会风气。
8.不准对同事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要维护师德和谐的工作环境。
9.不准在教学过程中恶意压制学生,要给予学生鼓励和支持,帮助他们
树立自信心。
10.不准教师之间互相攀比,追求名利,要把学生的成绩和未来发展放在
第一位,做一个称职的教师。
中小学教师作为教育者,师德建设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
只有树立
正确的师德观念,遵守规范的行为准则,才能更好地为学生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每位中小学教师能严格遵守以上十不准,做到言行一致,成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榜样。
心得体会 教师20不准心得

教师20不准心得《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十不准》学习体会经过再次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时不准》,我深有感触。
常言道:“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本人的道德水准和学生的人生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学生的未来就是祖国的未来。
因此,这次的学习活动对我们教师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教师20不准心得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不歧视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教师对学生的爱,是师德的核心。
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记回报、无私的、广泛的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爱。
这种爱是神圣的,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
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教育实现了其根本的功能。
爱学生,怎么爱才是真正的爱,好多教师都认为,学生的优点,不夸跑不了;学生的缺点,不批改不了。
因此,他们总是批评、训斥、否定学生,而很少鼓励、表扬、肯定学生。
其实,在老师的眼里不应有教不好的孩子,爱学生就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能用简单粗暴的做法对待学生或歧视学生。
应当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成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努力创新,体现师德的新发展观。
要让学生从分数的奴隶变为学习的主人。
要从以“教”为出发点转变为以学生的“学”为出发点,教为学服务,教不是统治学生学、代替学生学,而是启发学生学、引导学生学。
课堂要成为学生学习的用武之地,成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获取知识、训练能力、发展智力以及思想情操受到良好熏陶的场所。
教师应是教练员,不是运动员,要让学生运用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去学习、去实践。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体现师德的人格魅力。
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教师是教人怎样做人的人,首先自己要知道怎样做人。
教师工作有强烈的典范性,为人师表是教师的美德。
教师课堂教学十不准五注意

教师课堂教学“十不准、五做到”
教师课堂教学“十不准”
1、不准穿奇异服饰进课堂;(如大衣、围脖等)
2、不准酒后进课堂;
3、不准擅自串课;
4、不准不备课上课;
5、不准带不良情绪进课堂;
6、不准迟到、早退、拖堂或随意离开教室;
7、不准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歧视学困生;
8、不准在上课期间将学生赶出课堂。
室外课不准学生脱离老师视线;
9、不准在上课期间委派学生去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如回去取作业、试卷、教具等)
10、不准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如带手机、看杂志、打瞌睡、吸烟、玩电脑、接待任何来人来访等。
教师课堂教学“五做到”
1、做到上课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
2、做到规范学生学习行为,及时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3、做到积极培养学生学习兴趣;
4、做到精讲多练,关注知识的落实;
5、做到面带笑容授课,肢体语言富有亲和力,形成融恰的师生关系;。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二十条不准

附件1: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二十条不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2.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3.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4.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8.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9.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
11.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2.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13.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14.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15.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16.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7.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18.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1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2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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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二十不准
1.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准歧视、讽刺、挖苦学生;
3.不准赶撵学生;
4.不准随意停学生课;
5.不准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导材料、书籍和商品;
6.不准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任何形式的罚款;
7.不准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
8.不准在各种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9.不准私自劝学生退学、转学;
10.不准随意叫家长来校,甚至指责、训斥;
11.不准利用职业之便通过学生及家长谋取私利;
12.不准上无备之课、随意调课、缺课或迟到、早退;
13.不准工作时间在校外兼课或从事第二职业;
14.不准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补课班;
15.不准进行有偿家教;
16.不准要求家长抄写、批改作业和试卷;
17.不准带通讯工具进课堂或在课堂抽烟;
18.不准在校园着奇装异服;
19.不准酒后或穿背心、超短裙、超短裤、拖鞋进入课堂;
20.不准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