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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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with专利使用范围与限制

2024年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with专利使用范围与限制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with 专利使用范围与限制本合同目录一览1. 专利许可的范围1.1 专利许可的类型1.2 专利许可的有效期1.3 专利许可的地域范围2. 专利使用范围2.1 专利使用的对象2.2 专利使用的目的2.3 专利使用的限制3. 专利实施许可的权利与义务3.1 许可人的权利3.2 被许可人的权利3.3 许可人的义务3.4 被许可人的义务4. 技术支持与服务4.1 许可人提供的技术支持4.2 被许可人获取技术支持的途径4.3 技术服务的费用5. 专利权的使用限制5.1 对专利权进行限制的条件5.2 禁止的行为5.3 对违反限制的处理措施6.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6.1 合同的生效条件6.2 合同的变更6.3 合同的终止条件7. 违约责任7.1 许可人的违约责任7.2 被许可人的违约责任7.3 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8. 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的方式8.2 争议解决的地点8.3 争议解决的适用法律9. 合同的适用法律9.1 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本法律10. 其他约定10.1 双方的其他约定10.2 约定的生效条件11. 合同的附件11.1 附件的说明11.2 附件的效力12. 合同的签字盖章12.1 合同的签字人12.2 合同的盖章13. 合同的日期13.1 合同的签订日期13.2 合同的有效期开始日期14. 保密条款14.1 保密信息的定义14.2 保密信息的保护期限14.3 保密信息的披露限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专利许可的范围1.1 专利许可的类型甲方向乙方授予一项独占性专利实施许可,允许乙方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专利技术制造、使用和销售产品。

1.2 专利许可的有效期专利许可的有效期为十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

1.3 专利许可的地域范围专利许可的地域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024年专利法实施细则

2024年专利法实施细则

2024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对专利制度实施进行具体规定,促进创新创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专利法实施机关”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授权的地方组织,依法对专利申请、授权和纠纷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专利申请”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优先权”是指在确定专利申请权利的问题上,对优先权申请文件的参照,以及在一定时期内,能够享受优先权申请权的特权。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专利案件的审判实践总结和规范性解释。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审查指南”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为指导专利审查工作所制定的文件,用以明确专利申请审查的原则、规则、程序和要求。

第二章专利的申请和受理第七条对于发明创造在专利保护范围内的,其专利申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八条对于发明创造属于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其专利申请可以先公开审查,然后再进行授权,但是对于属于国家秘密的发明创造,应当首先进行保密审查。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中提及的“专利文件”包括发明创造的描述书、权利要求书、摘要以及图纸、实物照片等附件资料。

第十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到专利法实施机关,提供所需的文件和信息,并缴纳申请费。

第三章专利的审查和授权第十一条对于专利申请的审查程序,应当依照专利法和审查指南的要求进行,包括对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新颖性审查、创造性审查和实用性审查。

第十二条在新颖性审查中,专利法实施机关应当进行检索,评估专利申请的主要特征与已有技术方案的差异。

第十三条在创造性审查中,专利法实施机关应当评估专利申请对于普通技术人员是否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

第十四条在实用性审查中,专利法实施机关应当评估专利申请的实施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技术效果,并符合实际应用的需求。

《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

《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

《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学时:54 学分:课程编号:★一、课程概述:《知识产权法》是为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是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

《知识产权法》以平等主体因创造和利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研究对象,其内容由导论(知识产权概述)、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新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等六个部分组成。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手段和适用原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原则,行政法和刑法性质的规范在知识产权法中也占有小部分比例,因此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系本门课程的前置课程,而程序法则是后置课程。

知识经济时代同时也意味着知识产权时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仅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社会生活,也将对我国的教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开设对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来讲,不仅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之必须,而且将逐渐成为学科之重。

★二、课程目标《知识产权法》是典型的应用型法学学科,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旨在使学生了解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与发展,知道本学科的性质、地位、独立价值、研究范围、基本框架、研究方法、学科进展和未来方向,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本门学科的主要概念、基本原理和策略,了解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及执法现状,了解知识产权的最新发展动态。

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学会运用一些具体的策略或技术,如申请专利权、商标注册的技术;运用专利、商标策略等,同时使同学们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能够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并能提出解决方案。

★三、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理解”、“掌握”、“学会”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

“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学会”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哈工大 知识产权课:第12-15章

哈工大 知识产权课:第12-15章

第十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七、其他不授予专利的技术领域 • 食品:民以食为天,垄断食品,危及人类生存与 食品:民以食为天,垄断食品, 生活 • 药品:人民身体健康水平 药品:
第十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节 积极条件 一、新颖性 (一)定义 • 发明和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 发明和实用新型: 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 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 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 外观设计:是指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申请日前国内 外观设计:是指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 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 不相同
第十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二、创造性 概念: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 1、概念: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 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显著的进步 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 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外观设计的创造性是指外观设 计应当与申请日(或优先权日) 计应当与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 上公开发表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近 上公开发表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近 似 判断: 2、判断: • 实质性特点: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本质性的区 实质性特点: 别特征, 别特征,这种区别性的特征应当是技术性的 • 进步: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水平有所提高,而不能 进步: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水平有所提高, 是一种倒退如变劣或改恶发明
第十三章 专利权申请、审批制度
二、专利申请文件 • 请求书 • 说明书 • 权利要求书 • 摘要 三、申请日 • 法律意义:判断专利性的时间界限;处理抵触申 法律意义:判断专利性的时间界限; 请专利权属纠纷依据; 请专利权属纠纷依据;专利权保护期起算日 • 确定:收到专利申请日/寄出邮戳日/优先权日 确定:收到专利申请日/寄出邮戳日/

经济法判断题

经济法判断题

判断题经济法导论1.企业的分支机构因为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而不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答案: ×2.从权利与义务的对应程度来看,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答案: ×3。

经济法律关系等同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案:×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

()答案:×5.任何组织或公民所为的行为都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答案:×6.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经济行为是指经济法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 )答案: √7.任何当事人都可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答案:×8.个体工商户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答案:×企业法1对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答案: ×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 )答案: √3。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 ×4.有限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 ×5.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答案: ×6.独资企业解散后,其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原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原投资人的偿还责任消失。

( )答案:√×7。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行行为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的债务,全体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8。

普通合伙企业新入伙的合伙人只对其入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答案:×9.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可以在入伙协议中约定,新合伙人比原合伙人享有较大的权利、承担较小的责任。

知识产权法重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重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重点整理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支配特定的蕴涵人的创造力并具有一定价值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其他科技成果权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以特定的信息为保护对象2.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知识产权的种类、内容、取得和变动方式等都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3.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知识产权的义务主体是除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对世权)知识产权人可根据自己的意志,无须他人行为的介入即可完成对权利的保护对象的支配(支配权)4.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同一信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同时在不同的国家分别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1)需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只在批准授权的国家和地区受保护(2)不需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只能按该国法律受到保护同一项知识产权可以在受保护的地域范围内分别行使5.知识产权的权项可分别授予多人行使包括不同的权项和相同的权项第四章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第一节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1.停止侵害的构成要件行为人违反法律实施了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而且该侵权仍在继续(唯一条件)该责任形式可以和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用2.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侵害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2)权利人由财产损失包括既得利益(现有财产)的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3)侵权行为和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所要求的注意义务3.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2)行为人有过错第二节损害赔偿额的计算1.赔偿原则补偿性赔偿原则2.赔偿额的计算(1)权利人因侵权所受损失(首先考虑)(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方才考虑)(3)参照许可使用费确定赔偿额(在专利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方才考虑)(4)法定赔偿额(在专利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在著作权人、商标权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方才考虑)对于(1)、(2)的适用次序,商标权人可自由选择第三节临时措施(浏览)1.概念——司法机关在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终局决定之前,因情况紧急而为权利人采取的临时性的救济措施2.特征——情况紧急;临时救济;立即执行3.临时措施的分类(1)以内容为标准a.临时禁令(责令停止有关行为)——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法院依其申请作出的要求该他人不为特定行为的临时性命令b.财产保全——法院依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必要时依职权,对特定财产采取冻结、查封或者扣押等保护措施,从而使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临时措施c.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依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临时措施(2)以时间为标准a.诉前临时措施——法院在起诉前即依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包括诉前临时禁令、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b.诉中临时措施——法院在诉讼进行中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包括诉中临时禁令,诉讼财产保全,诉讼证据保全4.诉前临时禁令(1)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侵权行为,可裁定行为人停止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2)有证据证明他人即将实施侵权行为,可裁定禁止实施侵权行为5.诉前证据保全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法院自接受申请48小时内作出裁定,可责令提供担保,裁定采取的,应立即执行,采取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第四节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期间(1)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2)侵犯著作权或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二年2.诉讼时效的起算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时候开始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在权利保护期内,法院应当判决停止侵权行为,损害赔偿额自权利人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3.诉讼时效的效力(1)赔偿损失请求权尽管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但是,只要权利人在知识产权的权利保护期内提起诉讼,有关的损害赔偿额就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2)停止侵害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不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消灭第六章著作权的保护对象第一节作品的概念(重点掌握独创性)1.概念——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之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2.作品的要件(1)作品必须表达了一定的思想(2)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3)具备独创性也称原创性、初创性,要求作品由作者自己创作,是一种个性的表达其是判断作品是否构成抄袭的重要要件,也是司法实践中认定作品是否受著作权保护的重要依据之一要件在于:①要求作品必须是由作者独立创作而成②要求作品必须体现作者的个性(4)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第二节作品的种类(选择题)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第三节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1.政府文件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他方正式译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2.时事新闻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的事实消息。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人大出版社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人大出版社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目录编 # & (6)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 (6)l.i复:g笔记 (6)I. 2 课后习题详解 (10)第二编著作权法 (15)第二章著作权法概述 (15)2.1复:g笔记 ........................................................................................................................................................... is2.2课后习题详解 (17)第三章著作权的对象 (19)3.1复:g笔记 (19)3.2课后习题详解 (21)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 (24)4.1复习笔记 (24)4.2课后习题详解 (27)第五章著作权的主体 (30)5.1复习笔记 (30)5.2课后习题详解 (33)第六章邻接权 (35)6.1复习笔记 (35)6.2课后习题详解 (38)第七章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 (40)7.1复习笔记 (40)7.2课后习题详解 (43)第八章著作权的限制 (45)8.1复习笔记 (45)8.2课后习题详解 (47)第九章与著作权有关的行政管理和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48)9.1复习笔记 (48)9.2课后习题详解 (48)第十章著作权的保护 (50)10.1复习笔记 (50)10.2课后习题详解 (52)第三编专利法 (55)第十一章专利法概述 (55)II. 1 复习笔记 (55)11.2课后习题详解 (57)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对象 (59)12.1复习笔记 (59)12.2课后习题详解 (61)第十三章专利权产生的实质条件 (63)13.1复习笔记 (63)13.2课后习题详解 (67)第十四章专利权产生的形式要件 (70)14.1复习笔记 (70)14.2课后习题详解 (73)第十五章专利权的内容 (76)15.1复习笔记 (76)15.2课后习题详解 (81)第十六章专利权的主体 (84)16.1复^3笔记 (84)16.2课后习题详解 (86)第十七章专利权的保护 (88)17.1复^3笔记 (88)17.2课后习题详解 (90)第四编商标法 (93)第十八章商标法概述 (93)18.1复骑记 (93)18.2课后习题详解 (97)第十九章商标权的对象 (103)19.1复骑记 (103)19.2课后习题详解 (106)第二十章商标权 (109)20.1复 ^3 笔记 (109)20.2课后习题详解 (112)第二十一章商标注册与注册商标的变动 (114)21.1复 ^3笔记 (114)21.2课后习题详解 (119)第二十二章注册商标无效 (121)22.1复 ^3笔记 (121)22.2课后习题详解 (122)第二十三章商标评审与商标确权制度 (125)23.1复习笔记 (125)23.2课后习题详解 (127)第二十四章驰名商标及其保护 (129)24.1骑 i己 (129)24.2课后习题详解 (130)第二十五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132)25.1复 ^3笔记 (132)25.2课后习题详解 (135)第五编反不正当竞争法 (137)第二十六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137)26.1复习笔记 (137)26.2课后习题详解 (140)第二十七章不正当竞争行为 (142)27.1复习笔记 (142)27.2课后习题详解 (146)第二十八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152)28.1复习笔记 (152)28.2课后习题详解 (153)第六编保护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154)第二十九章保护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概述 (154)29.1骑 i己 (154)29.2课后习题详解 (155)第三十章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国际条约 (157)30.1复骑记 (157)30.2课后习题详解 (162)第三H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165)31.1复 ^3笔记 (165)31.2课后习题详解 (176)第三十二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180)32.1复 ^3笔记 (180)32.2课后习题详解 (184)第三十三章《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186)33.1复 ^3笔记 (186)33.2课后习题详解 (191)第三十四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与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1996年) (196)34.1复雅记 (196)34.2课后习题详解 (200)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年修订) (203)第一编绪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1.1复习笔记【知识框架】-知识产权的概念、本质和范围f 知识产权的对象、客体“知识”的本质、存在方式和社会功能知识与知识产权构思与表现、知识与载体或形式与质料知识产权的对象< “知识”的特征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的分类1L 创造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财产权利的区别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f 国外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与现状I-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 【重点难点归纳】一、 知识产权的概念1. 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牛的权利的统称。

计算机科学导论(第4版)电子课件-第15章 社会和职业问题

计算机科学导论(第4版)电子课件-第15章 社会和职业问题

15.3 基于计算机系统的风险与责任
2.选择处理风险的方法 ➢ 选择处理风险的方法是对各种处理风险的方法进行优
化组合,把风险成本降到最低。 3.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就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
技术和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 判管理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收益性。同时,当项 目风险发生新的变化,如目标平台改变、项目成员变 动、用户需求变动时,风险的优先级以及风险处理的 方法也要相应改变。所以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的另一个 内容就是对风险评定及管理方法进行定期检查、修正, 以保证风险管理方法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
15.6 计算机犯罪
4.计算机犯罪的防范策略 一般来说,防范计算机犯罪有以下几种策略:
➢ 加强教育,提高计算机安全意识,预防计算机犯罪 ➢ 健全惩治计算机犯罪的法律体系 ➢ 发展先进的计算机安全技术,保障信息安全 ➢ 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
15.7 团队合作
为了共同目标而进行合作的两个人以上的集合称为 团队(Team)。团队合作就是利用团队成员之间的彼此 了解和个人特长,发挥自我优势,在团队中一起通过责 任、奉献和知识共享,通过成员的共同努力产生积极的 作用,使团队的绩效水平远大于个体成员绩效的总和。 1.团队目的 ➢ 团队的组建目的是为了获得更高的业绩 2.团队激励 ➢ 物质奖励强化团队绩效目标 ➢ 精神激励推动个体目标实现
15.4 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的定义 ➢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关于知
识产权概念的定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 规定,知识产权是指民事权利主体(公民、法人) 基于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我国的《知识产权法 教程》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为:知识产权指的是 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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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专利权的内容 与限制
主讲 李文江
重点: 专利权的属性; 专利权的内容; 专利权的限制。
一、专利权的属性(4)
1、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 有人依据专利法第7条“对发明人或者
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 单位或个人不得压制”,把发明人的权利 视为专利权中的人身权,不符合法理。
为什么说专利权只有财产权?
专利法第17条规定,“发明人或者 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 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 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 利标识。”标识权是指专利权人在其 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或 者不标明专利标识的权利。
行使标识权,可以起到宣传作用,也 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当然,专利权人 不在专利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并不 意味着放弃专利保护,其他人仿造专 利产品,仍负侵权责任。不知道一项 发明创造已受到专利保护而实施该项 专利,不能免除侵权责任。
七)独占进口权
独占进口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享有 的进口其专利产品的专有权利。 进口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自己进口或 者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为生产经营目的进 口由该专利技术构成的产品或进口包含该 专利技术产品或进口由专利方法直接生产 的产品的权利。
3、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专利权人除了自 己实施,有权禁止任何人为生产经营的目 的实施其专利技术。即使是非营利事业单 位也不能实施,如环境保护、公交维修、 气象预报等。
在这里,“为生产经营目的”不同于“营 利目的”。
4 不同的发明创造其权利内容不同
由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属性不 同,《专利法》11条对不同类型权利也加 以区别规定。
方法专利的使用权是指对其专利 方法的使用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 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 产品的权利。
四)许诺销售权
专利法上的许诺销售是指明确表示愿 意出售一种专利产品的行为。
许诺销售权,指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 以做广告、商店橱窗中陈列或在展销会上 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专利产品的意思表示 的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专利权 人许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不得以经营为目的许诺销售其专利产品。
对外观设计专利权内容的规定,与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有两点不同: 一是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没有对专利 产品的使用权;二是外观设计专利 权人没有对专利方法的使用权。
二、专利权的内容
我国专利法没有明确体现专利 权的内容。在这里,我们根据禁止 条款和实施细则归纳几种主对其发明、实用新型或外 观设计专利依法享有的独占权,包括独占 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 进口权;对专利方法的独占使用权,以及 对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独占使 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等; 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和 进口权。换言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 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经营为目 的擅自实施其专利。
一件产品有多种用途,多种使用方式;如 用于生产、用于装置、用于消费。但是, 使用权有二种例外:
一种是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许可他人制造 的产品,这种产品销售后使用权就消失了, 即所谓“权利用尽”;
第二种是非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善意使用, 即不知道是未经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不 属于侵犯专利权人的使用权。
1)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属于”产品 专利”,专利权人享有制造权、使用权、许 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
2)“方法发明”专利,权利不仅包括对该 方法的使用,还包括使用、许诺销售权、 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 品。
3)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享有 制造权、销售权和进口权,未经专利 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生产 经营目的制造、销售或进口其外观设 计专利产品,都是对专利权的侵犯。
二)独占制造权
指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对专利产品进 行生产、加工的专有权利,或许可他人进 行生产、加工的权利,以及禁止他人进行 生产、加工的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以经营为目的擅自制造其专利 产品的,都可能构成侵权。
专利法中的制造是指生产出具备相应使用 功能的产品。
五)独占销售权
指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以经营为目的转让 专利产品所有权的专有权利。除法律另有 规定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以经营 为目的销售。 销售指专利产品的销售行为。 不管是专利权人自己销售,还是许可他人 销售,其第一次销售行为受法律保护,对 于第一次售出的产品,则销售权用尽。
六)使用标记权
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只要他人生产制造 的产品与专利产品相同,不论使用什么设 备装置或方法,也不管制造数量多少,只 要结果相同,即构成侵权。对于制造类似 的产品,如果其技术特征落入权利要求书 中划定的保护范围,尽管产品看似不完全 相同,也可能构成等同侵权。
三)独占使用权
独占使用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享有 的对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在产业上应用的 专有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专利 权人许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不得以经营为目的擅自使用其专利产品 或专利方法。
赋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 利的专利权人独占性的许诺销售权 是我国专利法根据TRIPS协议第28 条第1款的规定所作的修改补充。
修改前的专利法,当专利权人发 现这一情况后,只有等到侵权人实际 销售该侵权产品后才能主张权利。这 不利于及早制止侵权行为,防止侵权 产品的扩散。为了充分保护专利权人 的利益,专利法修改后增加的专利权 人的许诺销售权是有必要的。
因为:第一,专利权的内容和效力都是财 产性的,权力行使的目的也是为了财产利 益;第二,专利法17条规定报送文件中要 求署名,仅仅是发明人的权利,当专利权 发生转移、专利权人变更时,发明人资格 不会发生变化。可见,发明人署名权不在 专利权范围内。
2、专利权是一种禁止权
参照各国的法律和我国专利法,都没 有正面规定具体权利,从立法技术出 发,只需负面表述,即规定权利人有 权禁止他人擅自实施专利技术即可。 因此,可以说,专利权是一种禁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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